摘要:是联俄抗日,还是“共同防共”,是1933年至1937年间纠结的问题。日本反复引诱“共同防共”,他由于种种原因而不敢断然拒绝。担心两面受敌的苏联竭力争取,先是提出由中国召开太平洋和平会议以建立集体安全体系,不果之后提出签署互不侵犯条约。一方面提出中苏德三国签署互不侵犯条约,实际上不愿因选边站而得罪德国;一方面提出签署中苏互助协定,希望苏联能武力参加对日作战。只有在日军发起攻占平津地区的作战后,才不再纠结是联俄抗日还是“共同防共”,决定签署互不侵犯条约。《中苏互不侵犯条约》是联俄抗日的特殊形式,一方面强调苏联终将参加对日作战,一方面强调联俄抗日并不等于放弃反共政策。这样,他竭力表明联俄抗日是寻求苏联的援助抗日,并非选边站,《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将他是联俄抗日还是“共同防共”的纠结划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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