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选取2005-2017年的慈善基金会数据作为研究样本,以2004年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为制度背景,对慈善基金会的费用错报行为进行研究,并且检验了会计师事务所、民政部年检与媒体关注对慈善基金会费用错报外部治理的有效性。结论显示:慈善基金会存在费用错报的现象,公募基金会更倾向于高估管理费用和融资费用,非公募基金会更倾向于低估融资费用;公募和非公募基金会在低估管理费用的行为上无明显差异。从治理效应看,只有百强事务所对融资费用的低估与民政部年检对管理费用的低估发挥了治理作用,而媒体关注却没有。外部治理机制对于公募和非公募基金会的治理效应没有实质性差别。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