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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四经》“道生法”命题辨正

摘要:混淆"本根之道"与"天(地)之道",以及借用西方哲学传统中的"自然法"概念来"反向格义"《黄帝四经》甚或黄老之学中的"道"和"天(地)之道",是阻碍我们切近地理解"道生法"这一命题之意蕴的主要学理根源。"道生法"的过程实质上包括道生万物、万物自有其形名和确立其形名三个思想环节,而且"确立其形名"或"审其形名"的任务实际上是由"执道者"或"人主"来承担和完成的,而不是由"本根之道"所自发地完成的。《黄帝四经》中共存的"道生法"和"执道者生法"两个命题之间也并非相互排斥的关系,而是一种功能互补的关系。

关键词:
  • 本根之道  
  • 万物  
  • 形名  
  • 执道者  
作者:
宋宽锋
单位:
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陕西西安710119
刊名:
船山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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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船山学刊

船山学刊杂志紧跟学术前沿,紧贴读者,国内刊号为:43-1190/C。坚持指导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创办于1915年,在全国同类期刊中发行数量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