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长期以来,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在实务中,对水下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都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作为第一艘存在于国际水域中的大型船舶残骸,泰坦尼克号备受关注,亦引发了国际社会对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诸多关注。对泰坦尼克号案的审理和判决过程当中包含的对法院管辖权和法律适用等法律问题的深入讨论,既体现了该案的特殊性及其对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影响,也展现了美国联邦打捞救助法与考古价值追求之间的不断冲突和调和。通过以泰坦尼克号案为视角,深入探讨该案中法院管辖权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并着重分析法院在判决时对诸多相关因素之权衡的经验,以期对我国应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意义的沉没财产以及恰当地对其进行保护和管理、如何兼顾并权衡诸方面的利益诉求等问题提供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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