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立法工作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工作,在这一历史节点,本刊记者采访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邹钢,回顾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中的闪光印记。200件法规护航重庆发展记者:我市立法工作为地方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法制保障,成绩有目共睹。40年来,我市立法工作经历了怎样的变迁?邹钢:从1984年到1997年重庆成为直辖市之前这段时间,原四川省重庆市人大累计审议通过法规案64件次。1986制定《重庆市城镇房地产纠纷仲裁条例》,标志着“半个地方立法权”的首次运用。1987年制定的《重庆市行政诉讼暂行规定》,开创了我国地方探索行政诉讼立法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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