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深化国家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是一个动态的、没有止境的过程。但是,改革的成果需要法律来巩固。法律追求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改革的"变"与法律的"定"是一对矛盾。只有先分析归纳法律法规中需要修改的相似内容,再从形式上完善法律法规的修改模式,才能缓解这个矛盾。并且,国家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调整行政职责,在实践中尽快落实职责调整的同时,不能忽略职责归属的最终依据是行政法律法规。所以,法律法规的修改也应是推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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