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古代文学观为杂文学观,杂文学为自觉的主体,功能是其本质特征。文学自觉指文学意识到自身的独特属性与价值,形成自洽的体系,进入独立发展的道路,精致化、体系化与个性化为其标志特征。文学自觉是文学内部的整体质变,只在全面的维度上才有意义,局部变化并非自觉的实现。自觉判定标准体现于文学活动的整体环节,魏晋南北朝满足了既定标准,实现了文学自觉。个体意识自觉是文学自觉的必要前提,后者是前者的确证与标志之一。文学自觉并非对前代文学与实用文学的否定,而是对文学发展的客观认识。自觉文学与非自觉文学、纯文学与实用文学间并非替代关系,而是共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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