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人民警察出庭作证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这不仅仅是执法理念的重要变化,更是新时代警察法治的现实要求。文章基于警察出庭作证的概念界定及出庭作证的案件范围,从权力制约与权利保障、法律公平正义的价值、直接言词原则的体现三个方面阐述了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的法理基础。并结合当前我国警察出庭作证的现状,分析了我国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存在立法层面不健全,受传统诉讼观念制约,妥善处理控、辩、审三方质询的专业度有待加强,相关保障机制缺乏四个方面的问题,最后以问题为导向,提出了围绕“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健全我国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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