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私人非法取证广泛存在于我国司法实践中,但是刑事诉讼立法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导致司法实践中处理标准的混乱。因此,有必要对私人非法取证获得的证据是否具有证据效力进行探究。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制度的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正在逐步实现,为了均衡控辩双方的对抗力量,对私人非法取证获得的证据赋予效力很有必要,而且现代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为私人非法取证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当然也不是对所有的私人非法取得证据都给予承认,而是在合适的规则基础上赋予其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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