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传统民居作为一种特有的古建筑形态,是地方自然、经济、历史、文化等因素的综合反映,直接体现了民众的生存状态、建筑技术和艺术创造水平,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价值。但由于部分地区不重视民居保护,大量有价值的民居被拆除、改造或自然坍塌,给后人留下了永久的遗憾。新乡地区尚存的几处民居大院具有鲜明的豫北古代建筑特色,可用来探讨中原地区的古代建筑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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