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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份额持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摘要:分级资产管理产品作为具有中国本土特点的金融创新产品,业界对其是属于融资性的产品还是投资性的产品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分级资产管理产品是指存在一级份额以上的份额为其他级份额提供一定的风险补偿,收益分配不按份额比例计算,由资产管理合同另行约定的产品。

关键词:
  • 投资性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资产管理业务  
  • 劣后受益人  
  • 规范性文件  
  • 自益信托  
  • 收益分配  
作者:
周伦军
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
刊名:
金融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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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金融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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