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播电视报

省级期刊
  • 主管单位: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 主办单位: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 CN:32-0034

江苏广播电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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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播电视报简介

省级期刊 新闻类

《江苏广播电视报》由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主管主办,是立足江苏、面向全省发行的综合性广电类周报。创办以来,依托省级广电平台资源优势,兼顾全省视野与地方视角,搭建媒体与大众之间的信息纽带,拥有广泛的家庭读者群体。报纸顺应媒体发展潮流,经过多次改版优化,从最初以广播电视节目预告为核心内容,逐步发展为集视听资讯、新闻纪实、人文阅读、生活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报刊,采用杂志化的编排方式,版式精致,可读性强,发行覆盖省内城乡各地。

报刊内容板块丰富。视听导视板块延续广电报传统特色,推介广播电视栏目,解读热门影视内容,传递文娱行业动态。新闻人文板块着眼江苏大地,记录城乡发展面貌,寻访本土人文风物,挖掘历史文脉,讲述各行各业普通人的故事,展现江南与江淮大地多样的地域文化。生活服务板块贴近普通百姓,内容涵盖健康常识、家庭教育、文化赏析、消费参考、散文随笔等,内容接地气,兼具知识性与实用性。

在媒体融合的时代背景下,报刊积极融入全媒体传播矩阵,联动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端口,拓展内容传播形式与传播渠道。办报始终恪守舆论导向,坚持守正创新,立足江苏本土,传播时代声音,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递文明风尚。多年来,该报兼顾宣传使命与大众阅读需求,既是广播电视视听内容的配套读物,也是面向全省读者、兼具公信力与生活温度的省级纸质媒体。

江苏广播电视报特色

重要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

一、质量把控:本刊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把关稿件政治质量、学术质量、编校质量。实行编辑初审、专家复审、主编终审制度,确保稿件导向正确、内容科学、文字规范。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对不合格稿件及时撤换或修改。

二、读者反馈:本刊欢迎读者对稿件内容、编排形式等提出意见和建议。读者可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编辑部将认真对待读者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对有价值反馈将给予适当奖励,并择优刊发读者来信。

三、栏目创新:本刊鼓励栏目创新,根据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增设新栏目。栏目设置需经过论证,确保定位准确、内容充实。栏目主持人需由领域内知名专家担任,负责组稿、审稿及栏目推广,提升栏目影响力。

四、媒体融合:本刊积极推进媒体融合,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等平台发布稿件。作者需同意稿件在网络平台传播,若不同意需在投稿时声明。网络平台稿件需与纸质版保持一致,不得擅自修改或删减。

五、舆情应对:本刊需建立舆情应对机制,对稿件引发的舆情及时研判、妥善处理。若稿件内容引发争议,编辑部需及时回应,说明情况,消除误解。对恶意炒作或造谣者,将依法追究责任,维护本刊声誉。

六、队伍建设:本刊需加强编辑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编辑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编辑需具备教育专业背景,熟悉教育教学规律,掌握编辑出版规范。鼓励编辑深入教学一线,了解实际需求,提升稿件针对性。

七、专家库建设:本刊需建立审稿专家库,聘请各学科领域知名专家担任审稿人。专家需具有高级职称,学术造诣深,责任心强。定期更新专家库,确保专家覆盖全学段、全学科。专家审稿需客观公正,按时反馈意见。

八、信息化管理:本刊需推进信息化管理,使用采编系统处理稿件,提高工作效率。作者可在线投稿、查询进度,专家可在线审稿,编辑可在线编辑。系统需安全可靠,保护作者信息和稿件数据,防止泄露或丢失。

九、制度建设:本刊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审稿制度、编辑制度、校对制度、发行制度等。制度需明确职责,规范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

十、廉洁自律:本刊工作人员需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作者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审稿、编辑、出版等环节需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廉洁规定者,将依法依规处理,维护本刊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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