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日报》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机关报,为区域重要的地方党媒,立足北疆区域,服务师市广大干部职工群众,承担地方新闻宣传、政策传播、舆论引导的重要职能。报纸坚持政治家办报原则,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地方中心工作开展新闻采编,既是传递党委政府声音的主流阵地,也是记录区域发展变迁、反映基层群众心声的重要传播载体。
报纸内容覆盖面广泛,聚焦地方经济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民族团结、军垦文化传承等重点领域。及时解读各项政策部署,报道各行各业改革发展实践,挖掘基层一线先进典型,记录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百态。兼顾理论评论、时政新闻、社会民生、文化副刊等多元板块,既展现区域建设发展成就,也关注群众急难愁盼,开展民生监督与便民信息服务,兼顾思想性、新闻性与可读性。
报纸根植兵团军垦沃土,注重传承弘扬军垦精神,挖掘本土历史文化资源,讲好边疆屯垦戍边的本土故事,增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顺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依托融媒体传播平台,实现纸媒与新媒体渠道联动传播,不断拓展宣传覆盖面,丰富新闻产品形态,提升传播效能。
办报以来,该报始终扎根基层、面向群众,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忠实记录地方社会发展历程,搭建起党委政府与群众之间沟通的信息桥梁,在政策宣传、凝聚社会共识、传承地域文化、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成为北疆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地方主流新闻媒体。
重要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
一、 审稿须将政治导向置于首位,严格核查稿件是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杜绝任何偏离主流意识形态的表述。
二、 审稿须核查稿件是否涉及国家领导人、重大党史国史军史事件,涉及时必须严格对标中央权威口径,引用内容须准确完整,不得歪曲、篡改或片面解读。
三、 审稿须核查稿件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表述,确保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严禁出现歧视少数民族、宣扬宗教极端主义或破坏宗教和谐的内容。
四、 审稿须核查稿件是否涉及港澳台内容,凡涉港澳台表述必须严格遵循一个中国原则,港澳台与境外国家并列时统一使用“国家和地区”规范表述。
五、 审稿须核查稿件是否泄露国家秘密、未公开统计数据、涉密地理信息或军事信息,凡涉密内容一律不得刊发,筑牢国家信息安全防线。
六、 审稿须核查稿件是否含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把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作为用稿判断的根本标准。
七、 审稿须核查稿件是否宣扬历史虚无主义,凡否定党史、国史、军史或抹黑英雄模范人物的内容,一律不得采用。
八、 审稿须核查稿件是否存在恶意炒作社会热点、敏感话题的倾向,凡可能引发舆情风险或激化社会矛盾的表述,须从严把关。
九、 审稿须核查稿件是否刊载法律法规禁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宣扬淫秽色情等违规内容。
十、 审稿须核查稿件是否涉及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凡属此类选题须按规定履行重大选题备案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及时下单,安全放心
合规安全,方便省心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胡杨河市安远南街921号,邮编:83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