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农村家庭养老模式中政府责任研究

摘要:我国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在"未富先老"的国情背景下,农村家庭养老仍然是主要的养老模式。政府在家庭养老中应当承担起行政、道德、经济和法律四个方面的责任来应对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问题。本文以河南省濮阳市为例,探究家庭养老中政府责任的现实需求以及"孝善敬老"活动实施的效果与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
  • 老龄化  
  • 家庭养老  
  • 政府责任  
作者:
孙亚娟; 居占杰
单位:
广东海洋大学; 广东湛江524088
刊名:
南方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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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南方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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