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是湖南地区公开发行的都市类主流报纸,立足湖湘大地,面向全省及周边区域读者,是本土极具影响力的都市民生媒体。报刊秉持贴近群众、服务市民的办报理念,扎根城市生活,记录时代变迁,紧扣地方发展脉搏,以鲜活的都市视角讲述湖南本土故事。
报道内容覆盖面广,兼顾时政资讯、社会民生、消费维权、文化文旅、教育健康、财经生活等诸多领域。既及时传递地方发展动态与政策信息,聚焦城市建设、基层治理等公共议题;也深入市井街巷,关注普通市民的日常冷暖,倾听百姓诉求,积极开展民生监督,为群众排忧解难。同时挖掘湖湘历史文化、民俗风情,推介本土文旅资源,展现三湘大地独特的人文风貌,内容兼具时效性、可读性与服务性。
办报风格鲜活明快,坚守新闻专业操守,坚持深入一线采访,注重客观理性表达,用心捕捉社会热点,兼顾新闻的深度与温度。长期以来,报社深耕本土新闻,推出众多引发社会关注的深度报道与暖心故事,收获广大读者的认可,在区域舆论传播中占据重要位置。
顺应媒体融合浪潮,报社积极转型,构建起报纸、网站、新媒体账号协同联动的全媒体传播矩阵,打破传统纸媒传播局限。依托新媒体平台拓展内容形式,通过短视频、图文专题、直播等多元形态,实时推送新闻资讯,延伸新闻服务场景,打通线上线下传播链路。多年来,《三湘都市报》始终坚持民生为本,当好城市发展记录者,架起政府与市民沟通的桥梁,讲好新时代的湖南故事,持续传递社会正能量,是湖南都市新闻传播、服务市民生活的重要主流媒体。
重要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
一、稿件标题须简洁明确,能够准确概括文章核心内容。 标题不宜使用标语式表述或报告题目,缩略语和字符代号应尽量避免。主标题一般不超过 20 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补充说明研究范围。
二、摘要须概述文章研究主题与核心观点,一般为 150 至 300 字。 摘要应直接叙述论文的主要发现和结论,而非重复引言内容或描述写作思路。关键词选取 3 至 5 个能反映文章主题的术语。
三、作者信息须完整准确,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单位信息须具体到二级单位,便于编辑部核实作者身份。多位作者的稿件须标明通信作者,以便后续联系。
四、获得基金项目资助的稿件须在正文后注明项目来源、名称和编号。 基金项目应与论文内容密切相关,不相关的项目不得随意标注。标注格式须符合期刊要求,项目数一般不超过两个。
五、参考文献著录须遵循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 7714)。 正文中引用处须按顺序标注序号,文后对应列表须信息完整。引文须核对原文,不得转引或凭记忆著录。
六、稿件须严格遵循“三审三校”制度要求,初审把好导向关和知识关。 初审由责任编辑负责,须审读全部稿件并形成初审报告,对稿件的取舍提出明确意见。初审不合格的稿件不得进入复审环节。
七、复审须审读全部稿件,对初审意见进行复核并作出总体评价。 复审重点检查稿件的政治导向、学术质量和写作规范,解决初审中遗留的问题。复审意见须具体明确,不得笼统批示“同意”或“请修改”。
八、终审须对稿件内容作出最终评价,包括出版导向、学术质量和社会效果。 涉及重大选题备案内容的,须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终审签发后方可进入编辑加工环节。
九、“三审”中任何两个环节不得由同一人担任,确保审稿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初审、复审、终审人员须具备相应的职称资质要求。非社长、总编辑终审的稿件,意见须经社长或总编辑审核确认。
十、校对须由专职校对人员负责,专业校对不低于三个校次。 重点稿件和重大选题应相应增加校次,确保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校对人员须对校样的文字技术整理和付印样通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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