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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杂志省级期刊

  • 主管单位:山东省公安厅

  • 主办单位:山东警察学院

  • ISSN:1673-1565

  • CN:37-1432/D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杂志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第01期杂志 文档列表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杂志法学论坛
5-18

中国特色刑法学知识体系的建构机理

作者:马荣春 单位:扬州大学法学院; 江苏扬州225127

摘要:中国特色刑法学知识体系的建构,是对"建构中国特色法学知识体系"的具体响应。中国特色刑法学知识体系以中国当下刑事法治实践为建构"平台",以"问题意识"为建构"支点",分别以"本土智识"和国外学说为建构"主杠杆"和"辅杠杆"。其中,"问题意识"应具有高质量性,而"本土智识"则包含中国古代的刑法文化、中国当代的传统刑法学理论和"特色理论"。于是,"一个平台,一个支点,两根杠杆"便结合为中国特色刑法学知识体系的建构机理。中国特色刑法学智识体系的建构是中国刑法学术共同体的应然目标,且应被施以"系统工程性"的不懈努力。

19-26

网络谣言的刑法规制探究

作者:储槐植; 李梦 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北京100875

摘要:刑法将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罪是符合我国现实需要的。就刑法规定而言,寻衅滋事罪的刑法规范可以作为治理网络谣言的刑法依据。就司法适用而言,在认定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时应当结合网络空间的特性进行判断。刑法既要对网络秩序中的侵害行为进行矫治,又要避免公共秩序受到网络谣言的侵害。另外,治理网络谣言不能以牺牲公民言论自由为代价。刑法治理网络谣言应当在刑事一体化思想的指导下,调整刑法向轻刑化发展,构建严而不厉的刑法结构。

27-35

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法理、现状与路径

作者:徐然 单位:国家检察官学院; 北京102206

摘要:刑事执行的封闭性、单向性、惩罚性要求引入外部监督机制,从而实现刑罚应然效果,保障服刑人员人权。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对刑事执行环节的检察监督,实现有效的权力制约,这既是法律监督在刑事执行领域的具体展开,也是刑事诉讼权力制约的内在要求,更是中外行刑实践的普遍共识。当前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存在着普遍性和个别性两个层面的问题,普遍性问题包括监督的规范层级较低、执行主体多元、监督方式有限、监督领域广泛,而个别性问题则集中在刑罚交付执行、监禁刑、社区矫正、财产刑等环节或领域。对此,需要在推动统一刑事执行立法的同时,建立刑事执行信息互通机制,并就监禁刑、社区矫正、财产刑与刑罚执行变更等环节制定针对性监督方案,实现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体系化和现代化革新。

36-43

内涵、外延与基准: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

作者:贾元; 刘仁文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北京100720

摘要: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网络的扩大,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受到极大的冲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高发,且多非独立成案,和电信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多有交叉。在这种背景下,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包括刑法保护已经成为近年来立法、司法和法学界讨论的一个热门话题。公民个人信息权是一项具有复杂客体的权利,同时其内涵也较为宽泛,可以用同意原则来进行最低限度的保护。同时,在本领域的刑法处罚方面也出现了责任主义及其例外的情况,这一立法趋势值得关注。

44-49

中国当下的法治理想主义及其走向

作者:杨在平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102488;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 山西太原030006

摘要:中国当下的法治理想主义主要表现为情感上对法治的极致性追求、法治标准设定的先在性、法治实现路径上的便捷性和对立法的过度依赖。中国当下法治理想主义的合理性表现在内涵的想象力、所设定的法治标准和对中国法治建设的现实观照有其合理性。中国当下法治理想主义的偏颇表现在缺乏中国维度、时空维度和人的维度。在中国当下法治理想主义的走向方面,应强化马克思主义在法治理想化中的定力作用,深度理解和阐释西方法治,强化与现实中国的结合度,正确面对中国传统。思考中国当下的法治理想主义,对认识中国法治建设的复杂性有一定的启示。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杂志侦查学研究
50-59

以立案侦查为时效终期之检讨--从《答复》的规定切入

作者:石经海; 王桢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重庆401120

摘要:我国刑法只明确规定了追诉时效始期而未规定终期,这势必给司法上的时效审查带来困惑与混乱。最高人民法院以准司法解释(《答复》)确定以立案侦查为其终期,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司法适用的混乱问题,但是在法理上有违追诉权本质,并致相关立法规定间相互矛盾和引发审前超期羁押。基于时效制度设立目的主要在于限制国家求刑权以保障犯罪人正当权益,并为维系法条之间的协调性、实现司法分权、防控超期羁押,追诉时效的终期应以起诉为时间节点。

60-69

侦查认识论研究存在的偏差与修正

作者:马方; 王玉龙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 重庆401120

摘要:侦查认识论是侦查哲学基础理论的核心,也是侦查学基础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传统的侦查认识论研究虽然深刻认识到了侦查活动的本质是一种认识活动,也较为深入地论证了马克思主义相关哲学基本原理对侦查认识活动的重要指导意义,但依然存在较大偏差,根源就在于侦查认识论研究脱离侦查实践,归结起来有三个典型表现:一是政治色彩过浓而忽视侦查认识活动的法律属性,二是侦查认识论问题域狭隘而忽视对侦查认识工具的研究,三是侦查认识论研究违背了认识与实践相统一的原理。针对此突出问题,应将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侦查实践有机结合,通过建立多元侦查价值体系,并从重视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重视侦查认识工具的实践价值和加强侦查辩证法研究等方面予以修正。

70-79

证据整理与假设评估:侦查阶段的事实认定问题研究

作者:巩寒冰 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河南郑州450046

摘要:侦查阶段事实认定的推进是一个模糊和复杂的过程。在本质上,其推进是"从某个特定的假设将解释现有证据这一事实,到该假设为真"的论证,是一个创造性使用已知信息形成有待进一步调查(侦查)证实的假设的过程。它包含了证据整理与假设评估两个关键性阶段,这一阶段性划分除有助于辨识侦查思维的经验性和开放性特征外,更提供了重新审视并优化侦查阶段事实认定活动的关键步骤。通过对威格莫尔"论证建构方法"的拆解分析,描绘了侦查人员面对大量证据信息时证据整理和假设评估的过程,这个互动的思维推进过程不仅是假设的形成以及特定溯因推理的展开,更是论证构建过程本身。科学系统的证据整理和精细化假设评估在保障侦查阶段事实认定活动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80-85

犯罪侦查中通讯监听的失谬与规制

作者:张小玲 单位: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重庆401331

摘要:当前,通讯监听作为刑事侦查领域的前沿技术,在打击犯罪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随着通讯监听技术的广泛使用,监听失谬的风险逐渐凸显。通讯监听的失谬主要体现在通讯监听扩大化与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冲突、法律规定抽象化导致的通讯监听"脱轨"、通讯监听证据的证明力困境三个方面。因此,有必要重构通讯监听制度,将监听决定权与执行权分离,明确监听法律规定,提高通讯监听证据的效力,确定通讯监听的最低限度。

86-91

基于移动互联网络的地理空间情报分析

作者:张蕾华 单位:山西警察学院侦查系; 山西太原030001

摘要:移动互联网络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信息交流平台,在这个交流平台上隐藏着大量的地理位置信息,情报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分析这些地理位置信息进而挖掘目标用户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甚至是个人行为偏好。公安机关要拓展数据情报资源,需要构建基于移动互联网络地理位置的情报分析和针对地理位置信息的连点成线、可视化、移动互联数据交互服务的情报分析策略。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杂志犯罪学研究
92-104

去极端化视域下青少年涉恐犯罪防范策略研究--以“丹麦模式”为例

作者:兰迪 单位: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法学院; 陕西西安710122

摘要:青少年极端化是指青少年群体接受极端主义思想并最终在其支配下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过程;青少年去极端化即通过改变青少年的态度和信仰,使他们放弃为恐怖主义行径辩护的意识形态及其暴力极端行为的一系列措施的总和。作为欧洲青少年去极端化实践的典型,丹麦将青少年极端化现象视作社会融合不充分、边缘化群体融入度不高的结果,进而在该思路指引下构筑起一套旨在防范本国青少年接受极端主义思想、强化社会凝聚力与增进国民对传统价值认同感的去极端化防范机制。"丹麦模式"以"预防青少年极端化计划"为中心,结合相应的刑事政策与社会政策,具有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反对一切极端主义,"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去极端化目标,"柔性"与"刚性"干预措施并重的基本特征。

105-115

我国押犯构成变迁视角下重新犯罪社会防控刍议

作者:马臣文; 易永卿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北京102488; 湖南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南益阳413000

摘要:犯罪问题是社会问题的缩影,治理犯罪问题和防控重新犯罪攸关社会秩序稳定和个体生存状态。由监狱押犯构成特征反观犯罪原因和重新犯罪防控对策,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预防和控制犯罪与重新犯罪的重要应对。基于我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逐步呈现出监狱押犯为社会下层和底层人群这一特征,我国对犯罪和重新犯罪的社会防控也应予以适当调整,当前从完善社会保障、强化社会支持、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等层面入手,可以实现"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的理论要求和现实需求。

116-121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文化成因及其治理

作者:彭波 单位:山东警察学院侦查系; 山东济南250200

摘要:黑社会性质组织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反文化群体组织,其犯罪行为必然受到其相应的犯罪亚文化的影响。具体表现为在封建帮会文化、歪曲的儒家身份认同理念以及暴力和西方拜金主义文化的影响下,根据一定的帮规所形成的反社会犯罪组织。在社会文化视域下,预防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应继承和发展我国的优良文化传统,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心的中国文化体系,着力加强主流文化及其政治文化建设,剔除封建糟粕和西方的犯罪亚文化观念,强化文化监管职能,清洁文化传播渠道,以消除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产生的社会文化根源。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杂志治安学研究
122-128

论智慧公安建设背景下的全要素治安管理

作者:何银松 单位:上海公安学院科研中心; 上海200137

摘要:全要素治安管理主要是指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工作中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同时结合非技术要素创新,对与社会公共安全相关的各要素实行精准管控。推进全要素治安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有:管理体制与协作机制存在的不足制约了技术创新的步伐和技术应用推广,技术创新存在的不足难以满足精准管控的要求。推进全要素治安管理的对策为: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以体制创新推动技术创新;完善管理模式,以机制创新推动技术创新;以技术创新为依托提升治安管理效能,实现精准管控等。

129-136

个人特质抑或利益博弈:清代州县官治安治理效果影响因素探析

作者:谭琪; 王静思 单位: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 河北保定071002; 日本爱知大学

摘要:选取清代不同时期,较为典型的五位州县官治盗事例,对其中的治盗过程、方法与效果分析对比,探讨影响州县官治安治理绩效的主要因素。研究发现,州县官治安治理的效果与三大因素密切相关:一是州县官自身的个人能力特质。其与个人专业素质能力、行政事务处理能力、性格特质紧密联系,也与州县官在官僚体制社会关系网中的效能大小相关。二是州县官与基层士绅群体互动关系。良好的互动关系有利于治安治理顺利施行,反之会形成掣肘局面。三是州县官与治安利益相关主体的群体互动行为是否良好。成功的治安治理需要在州县官主导下,既满足所辖区域内治安利益相关群体--吏役、士绅、民众的各自利益,又可使各群体在利益博弈中能够把握好尺度范围,适当调适各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