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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杂志省级期刊

  • 主管单位:山东省公安厅

  • 主办单位:山东警察学院

  • ISSN:1673-1565

  • CN:37-1432/D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杂志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第03期杂志 文档列表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杂志刑事诉讼程序研究
5-10

刑事缺席审判程序中的司法证明

作者:孟军 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北京100875

摘要:刑事缺席审判程序是刑事对席审判程序的补充和例外,其程序构建和运作受动态平衡诉讼观指导。刑事缺席审判中的证明与对席审判以及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的证明均有所差别,其内容和特点受程序适用条件、适用案件类别和程序变动性等因素的影响。刑事缺席审判程序中的证明制度体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其证明主体、证明责任、证明对象和证明标准具有特定内涵。立法的粗线条决定了有必要对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11-20

认罪简化审判程序之检视与反思

作者:王乐龙 单位:聊城大学法学院; 山东聊城252000

摘要:认罪认罚案件因其特殊性需要适用比普通程序更为简化的审判程序进行审理。在普通程序基础上经过简化,且以被告人认罪为启动条件,以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为主要目的的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构成了我国认罪简化审判程序体系。“简者不简”的简易程序和过度限制、规定模糊的速裁程序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率均偏低,未能充分发挥认罪简化审判程序的程序功效。为满足认罪认罚案件对认罪简化审判程序提出的要求,简易程序应当调整其案件适用范围,强化其简化特性;速裁程序应当取消对其程序适用的过度限制,并明确庭审规程。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杂志法学论坛
21-29

单位贿赂犯罪罪名体系的反思与重构

作者:王志祥; 融昊 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北京100875

摘要:单位贿赂犯罪是指由单位实施的行贿、受贿犯罪行为。单位贿赂犯罪罪名体系由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三章的非公务单位贿赂犯罪罪名体系与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八章的公务单位贿赂犯罪罪名体系构成。目前,就我国单位贿赂犯罪的立法现状而言,主要存在着立法结构与罪名体系混乱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在形式层面有悖于刑事立法的协调性,而且在实质层面突破了刑法平等主义与责任主义的价值诉求。因此,有必要在保持“公务—非公务”贿赂犯罪分立制的前提下,完善单位贿赂犯罪的罪名体系。具体而言,涉及整合相关罪名、扩充部分罪名的构成要件要素以及删去介绍贿赂罪三个方面。

30-38

大数据时代中国刑法对企业数据权的保护与规制论纲

作者:唐稷尧 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四川成都610068

摘要:大数据时代,基于技术视角与利益考量,刑法应当对企业数据权予以更多的保护与规制。从犯罪对象以及犯罪手段方面来看,中国现行刑法对有关企业数据权的规定存在明显的弱项与盲区。近期,我国刑法应当在扩大保护对象与强化惩罚两方面对企业数据权予以保护;远期,我国刑法应当重点关注危害国家数据利益的非法提供、转移基础数据的行为,数据垄断行为,以及不法控制、损害个人自由选择权的数据极权行为。

39-46

关于减轻处罚的实证研究——以敲诈勒索罪为基础展开的分析

作者:梁文彩 单位: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 甘肃兰州730070

摘要:以2014年全国范围内的敲诈勒索罪判决书为样本对减轻处罚展开的实证研究表明,减轻处罚主要集中于适用第二个和第三个法定刑幅度的样本中。减轻处罚的大量适用对实现敲诈勒索罪量刑的轻缓化起着重要作用,但第三个法定刑幅度样本的主刑减轻幅度过大,应严格予以控制。虽然从整体上看减轻处罚样本的罚金均值明显低于未减轻处罚样本,但两类样本的罚金数额存在明显的重叠现象,这与罚金数额没有轻重幅度区分有关,因而有必要在立法上修改罚金数额的规定方式。

47-52

法哲学视野下习惯的生成与规范性来源

作者:张强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北京100872

摘要:对习惯规范性来源的阐释构成习惯作为解决纠纷的公共尺度的正当性说明。从法哲学切入,主体性视角下的习惯由客观要素和主观要素构成,且表征为主体内心确信的主观要素是最根本的要素。但是,个体独立的心理状态并不能形成规范性的预期网络,以致人们对规则的认识会缺乏同一性。相比之下,主体间性视角更为可取。由相互承诺、正确性和共同性构成的主体间的规范性实践在商谈机制的作用下能避免主体性视角的难题,揭示习惯的生成机制和规范内涵。吉尔伯特的共同承诺理论对习惯的规范性具有阐释力,习惯的规范性源于参与者对共同承诺的创造者的亏欠。

53-60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思想之维

作者:叶开儒 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北京100084

摘要:权力监督存在两种理论模式:一种强调横向对权力进行分立并适度混合,从而实现对权力的制约;另一种侧重纵向的主权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在我国监察体制建设中,两种模式均具有启发意义:一方面,在主权层面实现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防止政府权力的异化进而危及人民主权;另一方面,在具体的宪制结构中,可更多借鉴权力分立模式,从功能角度进行权力分置,使公权力间实现有效制衡。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杂志侦查学研究
61-67

论信息技术渗透下的侦查变化与回应

作者:李双其 单位:福建警察学院侦查系; 福建福州350007

摘要:在后工业社会,信息技术从各个角度持续对社会的各行各业进行渗透。在信息技术的作用下,犯罪侦查深受影响:传统侦查开始转化为信息化侦查,再演变成大数据侦查。侦查的思维、路径、方式、内容也都发生了变化。侦查的这些变化要求侦查机制、侦查原理、侦查基本程序、侦查一般步骤、侦查人员的知识体系等都要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回应。

68-77

“套路贷”案件侦查困境的破解机制——基于100份判决书的实证研究

作者:倪铁; 董磊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上海200042

摘要:近年来,“套路贷”案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此类犯罪引发了被害人中断学业、倾家荡产、抑郁自杀等各种社会问题,在侦查工作中上也存在案件定性、数额认定、查清案件事实和组织架构、追赃等困难。对此,需要根据裁判文书、新闻报道和实地调研的结果,以及对“套路贷”案件犯罪流程和作案手法的具体分析,针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实际借款的处理等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从侦查学的角度提出对“套路贷”案件保持高压态势、掌握犯罪模式、适时收网、充分利用“认罪认罚从宽”等具体的侦查对策。

78-86

监察留置措施的立法隙缺及其消解机制

作者:马柳颖; 黄小龙 单位:南华大学经济与法学学院; 湖南衡阳421001; 湘潭大学法学院; 湖南湘潭411105

摘要:留置取代“两规”彰显了法治反腐思维,较“两规”而言具有较大的法治进步意义。但是,由于留置措施立法的单一化缺陷,其在理论上与比例原则和人权保障原则有待进一步衔接;同时,监察机关在监察调查实践中也面临权力恣意或者权力萎缩的两难困境。为此,学者提出了留置措施内部控制或强制措施外部借用两种方案,试图化解留置措施面临的理论与实践困境。而基于法治反腐的理论需求与现实考量,监察机关宜在监察解释或实施细则中对留置措施作广义与狭义区分。广义留置具体可包括留置盘问、留置取保、留置监视以及紧急留置,狭义留置则仅指《监察法》第22条规定之情形。

87-92

犯罪形态转变背景下刑侦基层基础工作的调整

作者:周庆 单位:浙江警察学院侦查系; 浙江杭州310053

摘要:当前,刑事犯罪表现出犯罪结构调整、犯罪方式转型、犯罪手段升级、黑恶势力猖獗、特殊群体难打、案后逃离迅捷等特点。调整当前刑侦基层基础工作是深化刑侦改革,应对刑事犯罪新情况、新特点,基层刑警适应新环境、解决新问题,进一步提升刑侦能力、夯实刑侦基础的需要。刑侦基础工作的特点可以调整为全局性、建设性、备用性,其内容可以概括为情报信息、刑事特情、刑事技术、阵地控制。其中,情报信息是刑侦基层基础工作的核心,刑事特情是刑侦基层基础工作的关键,刑事技术是刑侦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支撑,阵地控制是刑侦基层基础工作的必要内容。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杂志犯罪学研究
93-99

论“一带一路”之中亚国家反恐融资合作的问题与出路

作者:张杰 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际警务执法学院; 北京100038

摘要:中亚国家恐怖主义融资问题较为严峻,其融资途径多元,主要包括盗卖石油、走私、贩毒、捞取人质赎金、贩卖人口等。中亚国家总体上建立了反恐融资的法律基础,但整体而言金融监管的漏洞还比较多。在反恐融资对策上,中亚国家的态度也是积极的,但无论其立法空间还是具体应对措施,可完善之处都还很大。这些障碍除了需要中亚国家自身积极克服,还需要与国际组织开展反恐融资合作。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加强该领域的合作,对促进“一带一路”倡议的顺利落实具有积极作用。因此,应积极制定相关对策,将国际反恐融资确立为上合组织长期的优先合作领域,并在金融交易中,中亚国家应逐步加强对资本流动的有效检测、建立大额现金交易的注册制度、对有关可疑交易设立强制性通知制度等。

100-106

全球化背景下犯罪的治理实践研究

作者:郑海; 陈嘉鑫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 重庆401120

摘要:在世界经济、政治、文化广泛交流的背景下,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呈现出全球化的趋势。目前犯罪发展态势迅猛,治理犯罪面临着意识形态分歧、经济发展不平衡、国际协作乏力等现实难题。有效防控犯罪,可试采用强化治理意识、加强治理的协作化水平、优化治理路径等加以应对。

107-113

网络犯罪的多重解析及刑事对策

作者:许桂敏 单位:郑州大学法学院; 河南郑州450001

摘要:网络犯罪数量在我国犯罪类型中已跃居首位。网络普及与网络犯罪成正比,防控网络犯罪的难度逐渐加大。面对网络犯罪的新情况、新问题,应该用网络犯罪的概念取代计算机犯罪的概念,将其界定为所有发生在网络空间的触犯刑律、应受刑事惩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网络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以网络为工具的网络犯罪、以网络为攻击目标的网络犯罪,以及发生在虚拟网络空间的传统犯罪。网络犯罪主要具有犯罪手段智能化、犯罪主体低龄化、犯罪行为即时化、社会危害巨大等特点。网络犯罪刑事政策的制定应建立在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减少犯罪激增、打破传统犯罪思维定式的基础之上。

114-120

中欧班列治安风险防控国际合作策略研究

作者:兰立宏 单位:铁道警察学院科研处; 河南郑州450053

摘要:作为我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要抓手和亮丽名片的中欧班列,目前面临日益突出的治安风险,包括货物被盗、违禁品走私、网络犯罪、恐怖袭击等。对于其治安风险防控的国际合作,目前仍然面临沿线国家铁路轨距不同、货运规则与手续差异、风险防控能力迥异、管辖权不易确定、侦破动力不足等挑战。为了有效防控中欧班列面临的治安风险,建议从企业协作、政府合作、务实执法、刑法制度、国内协作等五方面入手,推动建立健全中欧班列治安风险防控的国际合作与国内协作机制,形成预防与打击涉及中欧班列违法犯罪的国际与国内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