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民事检察领域的检察建议主要有再审检察建议、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和改进工作检察建议四类。通过对S省2013年至2016年民事检察建议工作的调研可以看出,在实践运行过程中,民事检察建议既存在名称与内容的异化、质量不高、效力不强等普遍性问题,也存在一些个性化问题。针对普遍性问题,一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质量;二是完善考核和案件评查机制,发挥好导向作用;三是强化跟进监督,提高监督刚性;四是引入诉讼式审查机制,确保监督效果;五是推进案件公开,塑造监督公信。针对各类检察建议的个性问题,应将再审检察建议制度升级为同级抗诉制度,进一步强化程序监督检察建议的效力,完善改进工作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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