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日报》是中共沈阳市委主管主办的机关报,作为沈阳地区具有深厚底蕴的主流权威媒体,长期扎根辽沈大地,见证城市发展历程,承担着传递党政声音、记录时代风貌、服务广大市民的重要使命。报纸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恪守党媒职责定位,紧紧围绕地方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成为党委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重要桥梁。
报刊内容体系丰富,涵盖时政新闻、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民生服务、文化文艺、社会治理等诸多领域。立足沈阳作为区域中心城市的特点,聚焦振兴发展实践,深入解读各项政策部署,捕捉产业转型、城市更新、基层治理中的鲜活场景。版面兼顾宏观视角与基层视角,既权威发布重要资讯,也把目光投向街巷社区,挖掘普通百姓的生活故事,真实展现城市发展变化与市民精神风貌。
在做好纸质报刊采编出版的同时,报社积极顺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统筹建设多元新媒体传播平台,打通线上线下传播链路,丰富新闻呈现形式,拓展内容传播边界,不断提升主流舆论的传播效能。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兼顾新闻性、思想性与可读性,在传递信息的同时弘扬社会正气,倡导文明风尚。
多年来,《沈阳日报》深耕本土,立足沈阳厚重的历史文化根基,挖掘城市文脉,讲好沈阳故事,记录老工业基地的转型与新生。报刊持续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引导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社会共识,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是辽沈地区极具影响力的权威党媒。
重要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
一、审稿流程:稿件实行三审三校制度,初审、复审、终审逐级把关。审稿周期一般为30个工作日,重大选题或特约稿件可适当延长。作者可通过投稿系统查询审稿进度,及时配合修改。
二、修改要求:退修稿件需按审稿意见逐条修改,并附修改说明。修改稿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逾期视为撤稿。作者对审稿意见有异议可提出申诉,但需提供充分理由和依据。
三、录用通知:稿件录用后,编辑部将向作者发出录用通知,明确刊发时间、版面及注意事项。作者需签署版权转让协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保稿件顺利刊发。
四、稿酬支付:稿件刊发后,本刊将按规定支付稿酬,并寄送样报样刊。稿酬标准根据稿件质量、字数及栏目确定,特约稿件从优。作者信息有误导致无法支付者,责任自负。
五、学术不端:严禁抄袭、剽窃、伪造、篡改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投稿前须进行查重检测,重复率一般不超过15%。一经发现学术不端,本刊将公开通报并永不录用相关作者稿件。
六、敏感词审查:稿件需经过敏感词审查,确保无违规政治用语、歧视性语言及不当表述。涉及重大历史事件、领导人讲话须与官方口径一致,引用需准确无误,杜绝任何政治性差错。
七、栏目匹配:作者投稿需根据稿件内容选择合适栏目,如“教学研究”“试题解析”“管理论坛”等。栏目匹配度影响审稿效率,建议投稿前仔细阅读本刊栏目设置及征稿要求。
八、时效要求:稿件需结合当前教育教学实际,注重时效性和同步性。过时话题、陈旧案例或与教学进度脱节的内容将影响录用。鼓励针对新政策、新课标、新教材的及时解读。
九、实践价值:稿件应注重实践指导意义,能为一线教师、教研人员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方法。忌空泛理论堆砌,提倡案例支撑、数据说话,突出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
十、创新程度:稿件需在观点、方法、材料等方面有所创新,避免低水平重复。鼓励跨学科、跨学段研究,提倡运用新视角、新方法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推动教研成果转化。
及时下单,安全放心
合规安全,方便省心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229号,邮编:1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