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心理强迫"是"生理强迫"基于"保障人权"司法精神的转型,是侦查机关为了获取口供,通过言辞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活动施加影响,使之破除供述障碍的一种侦查方法。作为一种讯问手段,它具有天然的策略性和欺骗性,这就使得其在应用时潜藏着巨大的风险。因此,明晰其在法律规制上的合法性边界,将"心理强迫"控制在法律容许的"度"的范围内就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具体可以从统一对"非法方法"的裁量标准,落实录音录像制度,规范讯问的时间长度,建立对讯问活动的评估机制四个方面,来构建心理强迫在讯问实践中的风险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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