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9月,戴昕教授在《法商研究》发表了《'教义学启发式'思维的偏误与纠正——以法学中的'自杀研究'为例》一文(以下简称戴文)。戴文立足于社科法学的基本立场,以我国刑法学界对本人自杀行为是否违法问题的讨论为分析样本,对法教义学的思维方法提出了批评。作为一场关乎法学研究范式的重要争论,我国的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之争已持续十余年之久。但或许是因为两个阵营学者的学科背景不同——倡导社科法学的大多属于法理学者而支持法教义学的大多属于部门法学者,讨论双方隔空喊话十分卖力,正面交锋却并不多见。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这场讨论所能达到的广度与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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