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播电视报

省级期刊
  • 主管单位:陕西电视台

  • 主办单位:陕西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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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广播电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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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广播电视报简介

省级期刊 科技类

《陕西广播电视报》由陕西广播电视台主管主办,是立足三秦大地、面向全省发行的广电类综合周报。报刊依托省级广电媒体资源,扎根陕西本土,连接媒体与普通群众,长期面向城乡家庭读者,拥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报纸历经多次改版调整,从最初以广播电视节目预告为主的刊物,逐步转型为融合视听资讯、本土纪实、人文品读与生活服务的综合性报刊,采用杂志化编排,版式清爽,兼顾可读性与观赏性,发行覆盖省内多地城乡。

版面内容丰富多元。视听导视板块保留广电报传统特色,推介广播电视精品栏目,解读热门影视剧集,传递文娱领域新鲜资讯。本土纪实板块聚焦陕西各地发展风貌,记录基层民生百态,寻访三秦历史遗存与地域风物,挖掘厚重的秦文化、红色文化资源,讲述普通人的生活故事。生活服务板块贴近百姓日常,包含健康科普、家庭教育、文旅推荐、散文随笔、消费指引等内容,语言朴实通俗,兼具知识性与实用性。

报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守媒体社会责任,讲好陕西故事,传承地方文脉,弘扬文明新风。在媒体融合的大背景下,该报主动融入全媒体传播体系,联动广电旗下广播、电视与新媒体平台,拓宽内容传播渠道,不断优化内容表达,适配新时代读者阅读习惯。多年来,报刊兼顾视听导读、新闻记录与便民服务,既是广播电视内容的配套读物,也是立足陕西本土,兼具公信力与生活气息的省级综合性纸质媒体。

陕西广播电视报特色

重要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

一、基金项目:若稿件为基金项目成果,需在首页脚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主持人。基金项目信息应真实准确,不得虚构或挂靠,同一项目多篇来稿需注明系列成果,避免重复发表嫌疑。

二、正文层次:正文层次序号采用一、(一)、1.(1)依次排列,不宜过细。各级标题应简短明确,能概括本层次内容,避免使用过长或模糊标题。层次之间逻辑清晰,过渡自然,不得出现层次混乱或标题重复现象。

三、语言文字:稿件需使用规范汉字和标点符号,语言通顺,表达准确,无错别字、异体字和繁体字。数字用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及计量数据用阿拉伯数字,农历及成语惯用语用汉字。

四、计量单位:稿件中计量单位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如米、千克、秒、升等,不得使用非法定单位或已淘汰单位。图表中计量单位应标注清楚,量与单位之间用斜线或括号分隔,确保数据表达规范统一。

五、图表规范:图表需清晰、准确、简洁,具有自明性。表格采用三线表,图片需分辨率清晰,标注图序、图题及必要说明。图表内容不得与正文重复,数据需与正文一致,引用他人图表需注明出处,避免版权纠纷。

六、参考文献:参考文献需按国家标准GB/T 7714格式著录,只列作者亲自阅读并引用的公开发表文献。文献序号按正文中出现顺序编排,正文中需标注对应序号。参考文献需真实可靠,不得伪造或篡改,确保学术诚信。

七、引文规范:直接引用他人观点、数据或案例需注明出处,引用需准确无误,不得断章取义或歪曲原意。间接引用需概括准确,避免抄袭嫌疑。引文比例需适度,不得以引用代替原创,确保稿件原创性。

八、政治审查:稿件需经过严格政治审查,不得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民族宗教敏感问题,不得宣扬迷信、暴力或色情内容,确保舆论导向正确,符合党政机关报定位。

九、版权声明:来稿需为原创首发,作者需保证对稿件拥有完整著作权,无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行为。若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作者自负。本刊有权对来稿进行删改,作者若不同意删改需在来稿时声明。

十、投稿方式:来稿请通过本刊指定电子邮箱或在线投稿系统提交,勿一稿多投或重复投稿。投稿时需附作者真实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及电子邮箱,便于编辑部及时联系。纸质稿请寄编辑部指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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