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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儒商?仁义、生生与企业家精神

摘要:谈到儒商,明末至有清所谓'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虽终日作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士商异术而同心'等说法常被提及。但从历史发展观之,并非这些说法,而是清末自强运动后的商战之论,才对商人地位提升发挥了实际作用。再从思想融贯性来看,以上说法如何与孔孟义利之辨的说法兼容也是一个问题。论者提供'利以义制'、'义利存乎心'的诠释,指出义利之别的关键在于正当或不当求利。正当求利,则义在其中;反之,则为利欲熏心。惜未进而说明:正当求利与否的判准何在?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借助孔孟对仁、义、利的阐释,以及《易传》'生生'的概念,予以现代的诠释,以界定何谓'儒商'。首先,孔孟虽强调义利之辨,却不主张'义利互斥',而是'义先于利'。从孔子'己立立人,己达达人'的命题来看,'利以义制'可解释为互利互惠。例如,企业家透过员工制造产品,而从中获利,此为己利己达;给予员工良好薪资待遇,商品也为消费者带来便利或快乐,则为立人达人。此命题更高层次表现乃'以利行仁'。其意涵为企业家运用所累积的财富而帮助别人,如赈灾济贫。'生生'则定义为各种正面价值的不断创造、创新与提升。商品与服务的不断发明与改良,即是一种正面价值的创造与提升,是则从商与成德同为儒家生生精神之现代表征。综上所述,儒商乃力求商品与服务的不断改良、创新,同时做到'利以义制'、'以利行仁'的企业家。若以日常用语来说:不断创新、互利互惠、注资公益即是儒商定义。

关键词:
  • 义利之辨  
  • 利以义制  
  • 以利行仁  
  • 生生  
  • 道德修养  
  • 价值创造  
作者:
张子立
单位: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
刊名:
思想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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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思想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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