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台政办函[2019]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6月18日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生态保护大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加强美丽台州和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减少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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