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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苏辙《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谈“乌台诗案”前后的神宗与苏轼

摘要:“乌台诗案”后,关于神宗意欲重新起用苏轼的时间,众说纷纭:苏辙《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言“五年”,施宿《东坡先生年谱》说“四年”,《宋史·苏轼传》是“三年”。考察其确切时间有助于全面了解苏轼之生平,尤其是其在黄州时的处境。结合史料记载,其时间应在“元丰四年”,苏轼久不得起用的原因既有朝中当局者的阻拦,也有苏轼反对新法的缘故,从而导致神宗对苏轼态度复杂。苏辙“故意记错”时间有其背后的原因,而这应当是苏轼之意。

关键词:
  • 苏轼  
  • 神宗  
  • 复用  
  • 苏辙  
作者:
王豪
单位:
扬州大学文学院; 江苏扬州225002
刊名:
扬州教育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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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扬州教育学院学报

扬州教育学院学报紧跟学术前沿,紧贴读者,国内刊号为:32-1555/G4。坚持指导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创办于1983年,杂志在全国同类期刊中发行数量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