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效的投资者保护是证券市场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投资者保护具有不同的实施方式,实施方式的选择及其组合需要考虑其有效性,即必须适应投资者特征,与保护对象的需求相匹配。针对投资者对投资者保护实施方式的需求情况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相对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由于寻求司法救济成本高、表达利益诉求的信息渠道不畅,在维护自身利益方面对监管部门所实施的行政监管存在较强的依赖性。因此在一定时期内,有效的投资者保护的实施,在促进投资者保护私人实施的同时,仍应注重发挥投资者保护公共实施的作用,并随证券市场的发展、投资者构成的变化而进行投资者保护不同实施方式权重的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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