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报》是全国性政府采购领域专业行业报纸,立足公共采购市场,聚焦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践,面向政府采购相关从业群体开展专业信息传播,是连接监管机构、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市场供应商以及行业研究人员的重要行业媒体。报纸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恪守专业媒体定位,以传递权威资讯、推广实践经验、促进行业交流为办报方向,服务政府采购规范化建设发展大局。
报纸栏目体系贴合行业实务需求,内容覆盖政府采购全链条相关领域。重点聚焦政策法规的解读阐释,跟进制度改革动向,报道各地政府采购领域创新实践;围绕采购实操环节,刊发典型案例剖析、业务实务指引,梳理采购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关注市场营商环境建设、电子化采购发展、各类货物服务采购行业动态,兼顾深度专题调研、行业人物访谈、市场观察评论,内容兼顾政策性、专业性与实操实用性,把专业行业内容转化为便于从业人员参考借鉴的阅读材料。
报社搭建起覆盖各地的行业通联网络,广泛汇集各地政府采购一线实践素材,多视角展现不同地区行业建设情况。顺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报纸同步拓展多元化传播载体,延伸信息传播效能。读者群体涵盖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预算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各类参与政府采购的市场主体,以及从事财政、公共采购方向的科研教学人员。
报纸长期记录我国政府采购行业改革演进历程,为行业各方搭建经验分享、信息互通的交流平台,助力从业人员提升业务认知。出版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循新闻出版管理相关规定,坚守行业媒体职责,客观反映行业现状,传播合规采购理念,为推动政府采购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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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稿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内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涉密稿件须按规定履行解密审查程序。
三、稿件应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在教育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反映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成就。
四、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稿件,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不得含有歧视性内容,不得煽动民族仇恨和宗教极端情绪。
五、涉及港澳台地区的表述,必须严格遵循一个中国原则,不得出现“一中一台”“两个中国”等错误表述,涉台用语须符合规范要求。
六、涉及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稿件,必须依据权威史料和官方定论,不得歪曲历史、否定历史,不得为已有定论的反面人物翻案。
七、稿件引用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著作时,必须核对权威版本,确保引文准确无误,不得断章取义,不得随意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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