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负有保障灾民权利的义务。该义务不仅是社会契约论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国家政治正当性、风险社会治理和社会法治国建设的基本需要。国家保障灾民权利的义务包括尊重义务、保护义务和实现义务,其遵守的原则包括反歧视与照顾弱者相结合、全面保障与重点保障相结合等原则。中国在灾民权利保障上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在理念、制度与行动方面仍然存在不足。为了更好地保护灾民权利,我国应在自然灾害立法中强化权利保障理念,完善官员追责制度,对灾后调查义务和国家赔偿义务予以法律确认,加强灾民权利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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