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欧盟GDPR着力于自然人基本权利保护和内部统一市场构建,但对非欧盟国家而言,它具有贸易保护主义的实际效果,构成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贸易壁垒。GDPR一系列复杂而周密的制度安排,抬高市场准入门槛,产生扩张性的域外适用,强化了欧盟个人数据保护制度输出的影响力,进而深刻影响国际数据治理格局。美国为化解欧盟数据立法产生的贸易壁垒,一方面通过双边协议与欧盟达成妥协,另一方面试图通过区域协议与欧盟争夺国际话语权。中国目前还无法仿效美国从双边和区域层面作出有效应对,当务之急是构建符合国际立法趋势和我国现实需求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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