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失票人向汇票出票行所在地提起公示催告程序,以此获得票据权利,从而向出票行取得汇票票面记载金额.汇票的最后持票人通过合法关系取得汇票,持汇票向出票行兑付时被拒付,汇票的最后持票人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提起公示催告的失票人赔偿票据损失,最后获得法院支持.由此可见,最后持票人的票据权利不受失票人的公示催告而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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