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非集装箱货物海运中,发生短量或货损时,涉案金额往往较大,对于承运人和货主而言都非常重要,因此明确承运人的责任区间非常重要.本文主要采用实证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比较分析“大豆短装案”和“木薯淀粉案”,探析司法实务中的价值趋向,比较各国际公约和我国《海商法》对责任期间的不同规定,得出扩大非集装箱运输中承运人责任期间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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