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年报》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主管的国家级综合性老年类报纸,是我国涉老领域重要的舆论宣传阵地,始终坚持 “传老年之声,言老年之事,解老年之忧,做老年之友” 的办报宗旨,秉持 “与老为伴,为老服务” 的办报理念,深耕老龄宣传领域,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报纸面向广大老年群体、离退休干部职工以及各地老龄工作从业者,既是涉老工作的权威信息载体,也是老年人的精神文化园地。报纸内容板块划分清晰,兼顾政策宣传与民生服务,分为侧重老龄工作报道的内容板块与贴近老年日常生活的内容板块。一方面及时宣传解读党和国家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展现各地老龄事业发展实践,交流养老服务、老年权益保障等领域先进经验,为各级涉老工作部门提供参考;另一方面聚焦老年人现实需求,普及健康养生、法律维权、文化休闲等实用知识,讲述银发故事,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倡导积极老龄观。
多年来,报纸立足老年群体,倾听老年人心声,反映群众诉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在做好纸媒内容生产的同时,持续推进媒体融合发展,拓展传播渠道,丰富内容呈现形式,不断提升传播力与服务能力。作为老龄宣传的核心平台,《中国老年报》持续凝聚社会共识,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老龄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在国内老年读者群体中拥有广泛影响力,也成为社会各界了解老龄工作、走近老年群体的重要窗口。
重要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
一、稿件文字须规范使用现代汉语,杜绝错别字、形近字、音近字差错,正确使用“的、地、得”,不得出现“台账”误作“台帐”等常见错误。
二、稿件标点符号须严格遵循《标点符号用法》国家标准,顿号、引号、书名号等使用须规范,完全引用时标点应置于引号之内。
三、稿件逻辑须严密清晰,避免题文不符、内容重复或前后矛盾,消除歧义表述,确保语义完整、层次分明、论证有力。
四、稿件标题须准确精炼、客观真实,杜绝字词差错和“假大空”表述,标题须忠实于正文内容,不得夸大其词或制造“标题党”效果。
五、稿件须注意用词规范,避免使用低俗网络用语和不规范缩略语,遵循《现代汉语词典》最新规范,使用符合出版标准的语言表达。
六、稿件中的专有名词、术语须使用规范译名,外国人名、地名、机构名须以权威译名为准,首次出现时须加注原文或作出必要说明。
七、稿件须避免文白夹杂、语句不通的表述,长句须注意语法结构完整,短句须注意逻辑连贯,确保全文语言流畅、可读性强。
八、稿件中的引语须准确无误,直接引语须加引号并忠实于原话,间接引语须准确概括原意,不得歪曲或篡改被引用者的原意。
九、稿件须注意段落划分的合理性,每个段落应围绕一个中心意思展开,避免段落过长或过短影响阅读体验,层次过渡须自然顺畅。
十、稿件须注意全文风格统一,避免在同一篇文章中混用不同的表述习惯和格式规范,保持语言风格和体例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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