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相同当事人之间就同一给付目的,可能依据合同上返还请求权或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分别提起多个诉讼。实体法根据合同上返还请求权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关系来确定请求权个数,但是实体请求权关系理论还不能直接适用到诉讼程序中解决重复起诉的问题。目前我国程序法上对重复起诉的判断要素包括当事人、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其中诉讼标的学说众多,较难把握。不论采取什么诉讼标的学说,对重复起诉的规制都要兼顾案件事实的审查,并扩大适用客观诉的合并制度,以避免重复起诉弊端,在一个程序中解决相关纠纷、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防止矛盾冲突的裁判。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期刊名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紧跟学术前沿,紧贴读者,国内刊号为:11-1131/C。坚持指导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创办于1979年,杂志在全国同类期刊中发行数量名列前茅。
特别声明:本站主要从事期刊杂志零售,不是任何杂志官网,不涉及出版事务,特此申明。
工信部备案:辽ICP备19013545号-9 辽公网安备:21011302000173 © 版权所有:沈阳学刊文化有限公司 电话:400-888-1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