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报》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主管主办,由报社公司编辑出版的行业综合性权威报纸,也是邮政系统重要的新闻舆论阵地。报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恪守 “开放、深刻、专业、鲜活” 的办报宗旨,践行贴近企业、贴近基层、贴近员工的办报理念,全方位记录邮政行业改革发展历程,传递行业声音,讲好邮政故事。
报纸版面设置丰富,涵盖要闻、党建、深度报道、综合新闻等通用板块,同时围绕普遍服务、寄递业务、农村电商、邮政金融等核心业务开设专业版面,内容覆盖邮政全业务板块与各级单位。报道聚焦行业政策落实、企业经营变革、基层一线实践,大力宣传邮政服务国家战略、助力乡村振兴、保障民生普遍服务的担当作为,挖掘基层邮政员工的先进事迹,展现邮政人坚守岗位、服务群众的精神风貌。
面向读者群体以邮政系统干部职工为主,同时面向行业合作伙伴、集邮爱好者以及关注邮政事业发展的社会公众,既是邮政内部信息互通、经验交流的平台,也是外界了解邮政行业发展的重要窗口。报社积极推进媒体深度融合,搭建起多类型新媒体传播矩阵,具备文字、图片、音视频一体化策采编播能力,打破传统纸媒边界,丰富内容呈现形式,提升传播效能。长期以来,《中国邮政报》立足行业定位,忠实记录邮政改革进程,弘扬 “人民邮政为人民” 的初心使命,持续宣传邮政在服务国计民生、畅通城乡流通、践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实践成果,凝聚系统内部奋进力量,为邮政高质量发展提供舆论支撑与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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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及化学式、数学公式、物理符号等专业内容的,须逐一核对,确保符号使用规范、公式推导正确。
二、稿件中的计量单位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不得使用非法定单位或已废止的单位名称。
三、稿件中涉及年龄、年份、百分数等数字表述须准确,不得出现“2月30日”等常识性错误。
四、校对时须特别关注同音字、形近字混用问题,拼音输入法产生的同音差错须逐字核对,避免一眼放过。
五、版面清样须与签发样一致,印刷前须核对清样签署是否完整,未经终审签发的清样不得进入印刷环节。
六、发布后的电子版须与纸质版内容一致,不得在电子版中擅自修改已刊发内容,如需修改须按更正程序处理。
七、读者反馈的差错意见须认真核查,确属编校差错的须记录在案并反馈至相关责任人,作为质量改进依据。
八、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编校质量自查,抽取一定比例已刊发稿件进行差错率统计,自查结果作为质量评估依据。
九、审稿规范须根据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最新规定及时修订,确保与《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等法规保持一致。
十、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编辑部负责解释;此前相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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