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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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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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日报简介

部级期刊 省级期刊 政治类

《张家口日报》是中共张家口市委机关报,其前身诞生于革命年代,是我党较早创办的地市级党报之一,有着深厚的红色办报根基。自创刊以来,报纸始终坚守党媒使命,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地方发展大局开展新闻宣传,忠实记录张垣大地的时代变迁,是展示张家口发展面貌、传递党政声音、联通群众的主流舆论阵地。

报纸秉持服务中心工作、传递有用资讯、助推地方发展、倾听群众心声的办报理念,版面内容兼顾时政深度报道、经济发展观察、民生服务资讯、地域文化叙事等多个板块。在做好重大主题宣传、重要会议报道的同时,深入基层一线挖掘鲜活故事,聚焦产业建设、生态保护、文旅发展、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既准确传达政策精神,也体察百姓生活,反映群众诉求,兼顾思想性、指导性与可读性。

随着媒体融合不断推进,报社加快转型步伐,构建起纸媒、新闻网站、新闻客户端及多平台新媒体账号组成的全媒体传播矩阵,打破单一纸质传播形态,拓展传播渠道,丰富产品形态,将权威内容通过多元方式送达受众。依托本土采编力量,持续打造特色深度栏目,推出融媒专题报道,不断提升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与公信力。

多年来,《张家口日报》扎根张家口,立足区域特色,在重大活动、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宣传中主动担当,讲好本地故事。在传承红色办报传统的基础上持续创新表达,贴近时代、贴近群众,既是地方党委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外界了解张家口人文风貌、发展动态的重要窗口,持续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张家口日报特色

重要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

一、稿件中的时间表述应准确规范,年份用四位阿拉伯数字,月份和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历史朝代用汉字并括注公元年份。

二、行政区划名称须使用现行标准名称,不得使用已撤销或变更的旧名称,涉及港澳台地区须使用规范表述。

三、来稿如涉及企业或产品名称,须使用正式注册名称,不得使用俗称或广告性表述,不得为特定企业进行商业宣传。

四、审稿意见将通过投稿系统反馈,作者须在收到修改意见后30日内返回修改稿,逾期未返回视为撤稿。

五、修改稿须附修改说明,逐条回应审稿意见,未采纳的意见须说明理由,不得对审稿意见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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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正文中不得使用“笔者”“本人”“我们”等主观表述,学术论文须采用客观第三人称叙述。

十、引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须使用人民出版社最新版本,引用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须以《人民日报》或新华社通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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