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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2-07-08 01:52:12

外商直接投资论文

外商直接投资论文范文1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产业结构优化

一、外商投资及产业结构分布状况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利用外商直接投资(FDI)的规模不断扩大。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超过55万家,合同外资金额约1.2万亿美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约6000亿美元。我国已连续12年位居发展中国家吸收外商直接投资首位。大量的外商直接对华投资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资金,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总体来看,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经济中已经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虽然外商直接对华投资金额呈逐年递增趋势,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作用,但是随之而来我国的产业结构出现了一些问题,而外商直接投资在产业间分布的不均衡加重了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而且投资在各产业内部的分布也是失衡的,主要表现在投入在制造业的比重过大,上述情况使结构偏差变得突出起来,并对经济增长产生了较大影响。

二、产业结构出现问题原因

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的质量多以小型化、低技术和劳动密集型为主要特征。一般而言,具有先进技术和长期竞争力的投资项目,都必须具有较大的项目投资规模。世界跨国公司海外直接投资的项目平均规模约为600万美元,而外商对华直接投资项目的平均规模与之相差甚远。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外商对华直接投资70%左右的项目均在100万美元以下,而1000万美元以上的大型项目仅占投资项目总数的4%-5%。在投资项目中资金密集与技术密集往往是紧密联系的。外商投资项目规模偏低既不利于规模经济形成,也制约了投资技术含量的提高,严重削弱了外商投资的技术转移效应和技术溢出效应。其突出表现为,外商对华直接投资中劳动密集型项目居多,技术密集型项目较少。在我国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中,外商投资企业绝大部分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而在第二产业中轻纺、加工工业又占很大的比重。从我国三次产业结构的现状看,90年代以来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的比重升幅过大,第三产业的实际比重不合理下降,使结构偏差变得突出起来,并对经济增长产生了较大影响。我国的产业结构偏差的加深,与外商投资过多地向工业部门倾斜有一定关系。我国吸收利用外资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基础设施发展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

(2)外商投资在第二产业内部结构不合理,外商投资在制造加工业过多。投资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多,而资金密集型产业少;投资于一般技术多,甚至存在低层次的重复引进,而高新技术产业少。

(3)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世界平均水平是50%左右,发达国家是60%—70%,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在40%以上,我国是第三产业比重过低的为数不多的国家之一。

外商直接投资在产业结构上分布不合理的状况主要是由于外商与我国的目标与价值取向存在偏差。外资公司长期投资回报率高的产业,造成我国产业结构新的不合理变化。目前,跨国公司来华主要在制造业领域。由于绝大多数公司不向中国转让先进技术,所以所谓"世界工厂"只是"世界加工厂"。外资的进入并未直接地带动我国自主研发能力。并且,外商投资企业往往严密控制其技术尤其是高新技术的扩散,我国以市场换技术的目的并没有很好的实现。多年以来,我国主动让出市场份额换来的往往是二流、三流的技术,如果我国在技术上特别是具有战略意义产业的技术总是处于落后地位,我国将无法和国外竞争,也将危及到我国的产业安全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安全。最后,外国直接投资很多是将其母国已经淘汰的产品生产或污染严重的企业转移到中国,给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三、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性

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是迎接经济全球化挑战、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需要。当前,以电子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日益加快,国际竞争日益激烈。这已经使得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内容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我们必须在工业化的同时推进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激烈国际竞争中,发达国家处于技术和知识供给的有利地位。他们不断加大高新技术产业的研究与开发力度,以保持竞争优势。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分工中承担劳动密集度高、资源和能源消耗高、污染高、附加值低的“三高一低”类型产品的生产。这是对我们十分不利的垂直分工。不加速发展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我们就无法摆脱在国际竞争中的这种不利地位,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就会不断扩大。

而且我国2000年的人均GDP已达到八百四十美元左右。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历程来看,这样的发展水平已开始进入工业化加速发展和产业结构大变动时期。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传统产业生产能力大量过剩而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品又需要大量进口的问题,必须靠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来解决。国际经验表明,经济增长的过程是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与升级的过程。一个国家对任何一种产业的需求都存在一定的极限。当一个产业的市场需求达到饱和以后,增长速度就会随着需求下降而下降,直至零增长,甚至负增长。如果不通过发展新的技术开发新的产业,进行产业结构升级,当现有产业的需求都达到饱和以后,整个经济就会出现停滞,直至萎缩。我国传统产业生产能力巨大,但生产手段和产品质量还较为落后,目前我国的大部分传统产业都基本达到了市场饱和的阶段,增长速度普遍下降,经济效益不高,因而只有加大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加速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才能提高经济效益,不断满足市场需求。

有关资料显示:美国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高达75%,而我国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仅33%。制造业在美国这个世界最大的经济体中,只占产值的14%,吸收11%的劳动力;而服务业的份额,占美国经济产值的60%,吸收了美国三分之二的劳动力。比起制造业来,服务业属于智能产业,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高,利润丰厚。而我国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我们科技资源不足,科技进步不够快,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最大的瓶颈、制约,也是结构调整必须加以克服的关键因素。发展高新技术,发展第三产业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四、利用外资调整产业结构的建议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科技革命迅猛发展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评判投资是否成功的标准由单纯的按数量转变为是否增强我国的技术竞争力。我国是否能够保持高速健康的发展,调整产业结构至关重要。而我国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产业结构层次低、竞争力弱。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必须提高产业竞争力。因此要积极调整现行的外资政策,加强外资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外资产业结构的优化。在制造业中促进高科技新型制造业的外资投入,加速外资对传统制造业的改造;鼓励外资向第一产业流动;加速外资向第三产业流动。主要有以下建议:

(1)引导外商直接投资投向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我国农业,能源交通能基础产业发展滞后,严重困扰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引导外资投向基础产业和设施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为此,我们可以采取税收减免,适当补贴的方式刺激外商投资。

(2)提高对FDI的要求。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可分为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和允许类外商投资产业项目。对于技术含量高的项目,我们应该鼓励外资进入,而对于技术含量低的对我国经济没有促进作用的项目,我们应该加以限制。一是外资政策和产业政策不再向一般制造业倾斜,如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彩电、空调、洗衣机、电冰箱、电视、手机、电话等家电和一般电信设备行业;二是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对于我国现阶段水平与世界差距较大的计算机、电子通信设备、航空航天、生物制药等高科技的新型制造业应鼓励外资进入。对这些行业可以实行幅度较大的税收减免和优惠,同时,政府可给予相应的科研补助,放宽外资政策的限制。三是鼓励外资参与传统产业的改造。对于汽车、机械制造等传统产业应该以促进其核心技术转移为目标,加快对技术的引进和改造。四是对于目前跨国公司向我国转移较快的重化工业则应以注重产品的资源节约和环保为原则,对于生态资源环境形成负面影响的行业,如造纸和一些重化工产品行业应提高外资进入门槛,加大税收征管,限制外资流入。

(3)调整外商直接投资在第三产业内部的结构。加速外资向第三产业流动,尤其是促使外资向知识型现代服务业流动将是现阶段我国吸引外资的首要任务。一是加快对零售、餐饮等传统服务业的全面开放,鼓励大型跨国零售集团的投资;鼓励外资对国有商业企业的并购重组。二是加快对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服务业的开放,鼓励大型跨国金融财团采用合资和开设分支机构等形式的投资;鼓励跨国公司参与国有商业银行以及保险、证券业的改造。三是逐步加大对文化、教育、影视服务等行业的开放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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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薛荣久:《国际贸易》[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外商直接投资论文范文2

摘 要: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中国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湖北凭借独特的地理优势和资源环境,已经成为中部地区对外直接投资最具吸引力的省份。先阐述湖北外商直接投资的现状和特点,然后分析外商直接投资对湖北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最后提出防范风险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湖北;现状;对策. 近几年来,湖北省积极改善经济环境,大力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成效显著。但与沿海发达地区,尤其是沪、粤、苏、浙等省市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研究湖北外商直接投资的现状,分析外商直接投资对湖北产生的利弊,对进一步扩大和加强湖北企业同世界著名公司的合作,提高利用国际直接投资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1 湖北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现状及特点 截止2006年,共有46个国家和地区来湖北省投资,来湖北省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达到58多家,跨国公司在湖北省设立地区性、区域性机构累计达到300多家。2006年湖北实际利用外资30.82亿美元,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2001年湖北实际利用外资只有15.61亿美元。 (1)外商直接投资来源结构呈现多元化趋势。 近年来湖北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来源结构呈现多元化趋势。外资来源仍以亚洲国家(地区)为主。亚洲国家(地区)来投资项目数、合同外资和实际使用外资分别占全省总量的68.67%、76.83%和67.34%。实际使用外资来源前五位国家(地区)为香港、日本、美国、法国和维尔京群岛。 (2)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较小。 按实际平均项目投资额来衡量投资规模,2002年,来源于亚洲的一般为几百美元,而来自欧盟跨国公司的则高达上千万美元。由于湖北省的外商直接投资主要来源于亚洲国家和地区,而这些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大多数是中小型企业,项目数虽多,但投资的规模较小。跨国公司来湖北的投资总额只占全国的1/100,数量只占1.6%,可见外商投资的规模非常的小,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3)各市州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差异较大,地区分布不均衡。 湖北省15个市州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武汉市和其周边城市黄石市、宜昌市、孝感市构成的大城市圈内,两者分别占全省总投资的65.1%和81.41%,而其他地区利用外资额与距武汉的距离呈现反向变化趋势。 (4)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分布不平衡。 近年来制造业是外商投资重点,房地产和基础设施领域为外商所看好。2005年新批外商投资项目中,投资制造业的项目多达353个,占新批项目数的67.9%。在制造业中,外商主要投资在机电、纺织服装、交通运输设备制造、医药、化学原料生产等方面。在外商重点投资制造业的同时,房地产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也为外商所看好。 (5)外商投资产业聚集效应明显,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 武汉、襄樊的汽车产业,黄石、鄂州、仙桃的纺织产业,宜昌的化工,武汉、宜昌的电子产业都出现了产业聚集现象。外商投资项目的技术含量也有明显提高。世界柴油发动机巨头-美国康明斯公司与东风公司合资设立柴油机研发中心已落户武汉沌口开发区,项目总投资2000万美元,主要从事柴油发动机及压缩天然气发动机、发电机设备及元件的技术研发。 2 外商直接投资对湖北经济的影响分析 外商直接投资能对湖北的经济产生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具体表现为: 2.1 积极作用 (1)改善了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 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推动了湖北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 提高了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改善了湖北出口产品的结构。目前湖北形成了武汉、宜昌、襄樊、孝感四大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 船舶、显示器、汽车及零部件等技术密集、资本密集的产品比重上升, 扭转了过去出口单纯依靠农产品、纺织品的局面, 改变了出口产品附加值不高的状况。 (2)加快了产业结构升级。 根据要素禀赋结构理论,生产要素的供给结构将改变产业结构。外商直接投资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投入,势必会对一地区产业结构高级化产生影响。2006年中国实际外商直接投资额为630亿美元,而湖北实际利用外资30.82亿美元,占全国的4.89%,相对2003年占全国2 .93%,比重呈现出一种明显的上升的态势。 (3)对技术进步起到了带头作用。 从总体上看, 大多数三资企业都与某种形式的技术转移联系在一起, 基本途径包括: 第一, 引进技术含量较高的资本货物和加工工艺并高效率地使用, 提升了湖北省产业的技术水平。第二, 引进新产品, 使符合需求、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产品在湖北省制造业产出中的比重增加。第三, 外商投资企业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同时, 也引进了有效使用这些先进技术的管理能力。第四, 引进研发能力。第五, 通过多种方式产生技术外溢效应, 对湖北省关联产业的技术进步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4)优化人才培养和任用的机制。 外资企业的投资主要聚集在资本密集型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人才选拔上抛弃了“唯高学历”“唯关系”的任用模式,唯才是用,为专业型、技能型人才提供了很好的发展平台。与此同时,随着利用外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外商投资企业吸收的劳动力数量逐年增加, 说明外商投资企业正逐年创造越来越多的就业岗位,为更多的人才提供机会。 2.2 消极作用 (1)影响产业格局,引发地方的发展不平衡。 外商直接投资的投向以盈利为目的,可能会与我省地区发展政策不符。外商过来办企业,目的就是为了追求最大化的利润,这样他们就不会考虑地方产业发展政策,同时,他们尽可能往最能赚钱的地区去投资,这会使得湖北省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更加不平衡。 (2)带来的技术并非核心技术,对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作用不大。 以汽车产业发展为例,现在的汽车合资企业虽然股份方面我们占多数,但是核心技术掌握在外国人手里。合资带来的好处就是给外国汽车企业提供了销售自己生产的汽车的渠道,而对自己的民族汽车产业发展并没有多大贡献。 (3)给民族工业带来的冲击。 由于外商凭借其雄厚的资金、技术实力和政府的优惠政策,采取“先占市场再寻求最大利润”的策略,集中力量于流通领域,强力挤占市场,甚至导致对某些产品市场的垄断,严重影响了本地企业的健康发展。 (4)对就业产生溢出效应。 外资企业依靠自身的雄厚实力, 通过占领湖北市场,在饮料、纺织、家化等行业挤垮湖北本地企业, 进而也会使这些企业中的员工失业。与此同时,在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落聘的职工的安置和分流问题如果处理不当,不仅直接影响企业外资的进程,而且给社会稳定也埋下了隐患。 3 湖北利用外商投资的主要对策建议 3.1 着力改善投资软环境,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继续加强全省重点对外开放口岸基础设施和部级、省级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体系,增强吸收外商投资的竞争力。加强经济运行调度,提高通关效率,及时缓解外资外贸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原材料价格上涨,电力、资金供应紧张等问题,努力为外资外贸企业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此外,按照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外资项目核准制度改革,尽快出台湖北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和《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等配套管理规范,并抓好新办法在全省范围的实施。  3.2 认真贯彻国家对外商直接投资的相关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对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贯彻实施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并引导外商投资改造机械制造和纺织服装等传统工业,发展现代农业和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大力吸引外资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通过汽车、钢铁、石化、机械等行业的骨干企业招商,引进跨国公司来湖北进行战略性投资;积极推进商贸、物流、科教以及金融、保险、旅游、中介机构等服务业吸引利用外资。 3.3 加大引导县市招商力度 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吸引外商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和具有资源优势、劳动力优势的加工型项目,以此带动县域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加快县域“一主三化”的进程。注重关联招商和配套引进,逐步推进武汉城市圈城镇群内在比较优势基础上的产业和功能分工,促进产业板块和密切配套的产业链的形成,为整个圈域内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提供更为强劲的动力。 3.4 调整利用外商投资的战略导向 应 将利用外资,提高经济的国际竞争力水平作为新形势下湖北省利用外资的战略导向,一是提高外商直接投资的水平,重视外资来源的技术档次、技术构成和管理水平构成。二是提高湖北利用外资的水平,充分利用外资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包括所有制结构、产业和行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区域经济发展结构、技术结构、出口产品结构等。 3.5 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探索项目融资、境外上市和股权融资等新的利用外资方式,积极筹措融资成本较低、条件比较合理的国外资金,重点支持能源、交通、城建、港口码头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引导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认真研究盘活国有资产的有效形式。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外商进行协议购并、产权交易市场购并、股票市场购并以及股权转让购并,推动现有存量资产与国际资金、技术的融合,创新经营管理机制,实现产权结构多元化,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凌丹,段凌燕.外商直接投资对湖北经济的影响[J],当代经济2006,(8). [2]张小,郑家喜.湖北省外商企业发展状况与引资路径[J],统计与决策2005,(7). [3]李盾.湖北省利用FDI的结构调整[J],中国外资2004,(3).

外商直接投资论文范文3

【关键字】外商投资,效应 据世贸组织统计,我国已连续 9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国内有报道说,我国已成为全球贸易争端的最大受害国。而国外的舆论却认为我国大量出口的产品对当地产业、商品及就业等方面形成客观上的威胁和冲击。尽管说法不一,但有一点十分清楚,即我国的出口产品及我国经济结构中存在着不合理性:同类产品生产和出口过多,并以极低的价格出口。那么,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是如何形成目前这种不合理的出口局面和产业结构呢?只有探讨这一现状产生的根源,才能努力转变我国现行的出口和产业结构。 一、我国进出口产品现状 1.大宗进出口产品的剖析 从全球反倾销的产品种类来看,主要集中在贱金属产品(钢铁和铝制产品)、化工产品、塑料制品、纺织原料及其制成品。而这些产品恰恰是我国出口较多、已经或正在遭遇反倾销的产品。我国大宗出口商品主要为以下八大类:机械、纺织、贱金属、化学及其相关工业产品、鞋帽、塑料及其制品、车辆和皮革商品,几乎全部为国际反倾销的产品 (见表1)。 统计显示,上述八类产品的进出口额有很大的差异:贱金属及其制品、化工产品和塑料制品三类产品的进口额远远高于出口额;纺织原料及纺织品,鞋帽及皮革类产品则出口额远远高于进口额;机械和运输设备产品则进出口基本持平。由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和贱金属及其制品相对于进口而言,其出口产品并不多。这表明,部分进口的相关产品在我国内加工后又再次出口,但很大一部分已直接消耗或进入我国市场。但这三类产品属于国际市场中遭遇反倾销的主要产品: 1995—2011年间,这三类产品提起的反倾销案件占总量的63%。 纺织原料及纺织品、鞋帽及皮革产品的出口额则远远超过进口额,属于我国具有优势的出口产品。 机械和运输设备产品的进出口额基本持平。这表明,该类产品中包含大量在国内组装或采取其他形式加工后再次出口的产品。如许多出口的高科技产品中包含一些进口零部件,在国内组装成品后再出口。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在国外遭遇反倾销的产品,除纺织原料及纺织品、鞋帽及皮革产品外,其他5大类产品实际上并非我国的优势产品,而属于在国内加工后再出口的产品。 2.与外资工业企业及产品之比较 据商务部统计,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总值达到3386亿美元,占我国出口总量的57.1%;而其进口额也达到3246亿美元,占我国进口总额的57.8%。因此,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是外资工业企业在我国进出口商品结构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根据国家统计局对2003年按行业分三资工业企业所作的统计,在我国现有外资工业企业中,数量在1000家企业以上、或工业总产值在1000亿元以上的企业共有18个行业(见表2)。 可以看出,八大类大宗出口商品均囊括其中。除第13、15、16和 18类行业外,其他类行业基本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约占样本企业总数的86%。其中,纺织业等六类企业 (第3、4、5、7、8、9类行业) 共计 15251家,占企业总数的39.53%。这些产业的特点是,工业总产值占总量的百分比均低于企业总数所占的百分比,有的甚至相差很远。如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企业占总数的比重为10.5%,而其产值仅占总额的3.6%。由此可以看出,外商直接投资的工业制造业中,劳 动密集型企业占有很大的比重,其中包括我国出口遭遇反倾销最多的产业。 上述统计数据表明,我国目前出口商品的结构与外资企业及其产品密切相关。由于我国进出口商品中近60%的产品都是由外资企业生产并出口的,且劳动密集型产品占有一定的比重,因此,外资企业及其出口产品的构成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并影响了我国目前出口产品的结构。 二、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大宗出口产品的形成 鉴于外资企业及其出口产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目前出口产品的结构,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境内外资企业的总体构成情况、生产加工方式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探讨我国目前出口产品结构及大宗出口产品形成的主要原因。 1.我国外资企业的总体构成 (1)海外中小企业构成了我国利用外资的主体 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3年末,合同外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型项目占我国利用外资项目总量的96.87%,其合同外资金额约占总额的49.64%。就单个项目平均额来看,合同外资金额为203万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额仅为106万美元。 香港企业对内地的投资一直占有很大的比重,并始终处于各投资国家/地区对华投资的首位。截至 2003年末,香港在内地投资的项目累计224509个,累计投资额达 2225.75亿美元,约占我国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额总量的44.38%。由于香港经济是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体的,其比重约占香港企业总数的98%,因此,香港对内地的投资实际上是以香港中小企业为主的。 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如日本、台湾、韩国及新加坡等国,对我国的投资始终占有很大的比重,并同样以中小型企业投资为主。虽然日本以其诸多大型跨国公司而闻名世界,但有关资料显示,1980—1991年间,日本来华投资企业主要是中小型企业,投资规模较小,并主要集中在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形成了以中小型外资企业为主体的外资企业结构。 (2)制造业一直是外商投资的主要领域。 据商务部对2011年我国利用外资统计,制造领域外资企业数目、合同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累计吸收外资总量的比重分别为69.59%、 71.50%和70.95%。由于在90年代初期以前,我国外资企业是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体的,因此其规模小决定了这些企业为劳动密集型制造企业。 根据广东省发改委统计,2001年1-9月,制造业的合同和实际使用外资额分别占我国制造业外资总额的21.22%和17.96%,其次是纺织(比重分别是4.29%和5.83%)和化工业(4.2%和4.56%)。江苏省外商投资项目也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如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领域,并以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为主。 此外,东盟国家的华人企业对我国投资也主要集中在各类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根据同创未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出版的菲律宾和马来西亚在华投资企业名录(截至2002年),两国在华投资企业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在册的580家菲律宾企业中,制造业项目约占 55.7%;而952家马来西亚在华投资企业中,各类制造业项目比重达到 72.06%。比较集中的行业有:服装制造,塑料制品,食品加工和制造,非金属类制品(如水泥、建材等),化学原料及制品,皮革、毛皮制造,家具制造,造纸/包装及纺织业等。 2.加工贸易及贴牌生产方式& nbsp; 根据商务部统计,2011年,我国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额为3279.88亿美元, 约占出口总量的55.28%,同比增长35.62%。2000-2011年间,加工贸易方式出口所占比重年均 55.27%。加工贸易之所以在我国发展迅猛,并在进出口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与我国存在着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中小型外资制造企业有着密切的联系。珠三角地区引进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外资项目主要从事加工和组装生产。据有关报道,香港企业在广东投资的近20万家生产企业均以来料加工为主。 我国入世后取消了对外资企业三项限制性规定后,进一步促进了外资企业从事加工贸易生产。因此,加工贸易方式已不再局限于外资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或高新技术外资企业也采取这一方式运营。据商务部统计,2011年,外资企业出口前100名中,90家IT类企业均以加工贸易为主。由此可以看出,加工贸易方式已成为我国外资企业的主要生产方式。 与加工贸易密切相关的是贴牌生产方式(OEM)。近三年来,我国 OEM生产方式发展迅猛。据报道,长三角地区专业从事OEM的企业达千余家,而家电企业OEM生产占全国比重高达75%。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球500强的家电企业中,近95%的企业都曾与我国家电企业合作,以贴牌方式生产空调、洗衣机、冰箱等家用电器。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中,外商独资、合资企业占 85%,其中90%是贴牌生产。数码相机等产品的贴牌生产比例高达 98%。此外,我国大量的民营企业也从事贴牌生产。 由此可以看出,除外商直接投资方式外,现行的加工贸易和贴牌生产方式促使我国形成了庞大的制造业队伍,生产并出口了大量的各类外国品牌产品,包括IT类高新技术产品。 3.民营企业的崛起及其对出口商品结构的影响 毫无疑问,外资企业对我国进出口及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更为更重要的是,外资企业对国内企业的技术外溢效应也有力地带动了国内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发展。对于外资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这种效应更多地体现在近十多年来我国众多民营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全国工商联对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结果显示,2011年民营企业 500强主要集中在我国东部地区,企业数量占总数的83.4%,并主要聚集在浙江和江苏两省(比重分别为 36.6%和22.6%)。我国民营企业聚集和发展的东部地区恰好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外商对我国投资的重点地区。据商务部2003年外资统计,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东部地区的项目数、合同额及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别占全国总量的82.00%,86.86%和 86.20%。2011年,东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比重仍达到85.93%。 我国东部地区民营企业的发展和崛起与外商投资企业在该地区大规模投资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些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正是通过与外资企业的合作发展起来,并在其业务拓展中仍在寻求与外资合作。在浙江,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已形成共同发展,甚至发展速度超过外资企业的局面。 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民营企业在我国出口贸易中也起到愈来愈重要的作用。据商务部统计,2011年,民营企业年出口额达到1011.6亿美元,同比增长68.6%,增长幅度分别超过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57.2和27.7个百分点。因此,民营企业的出口产品在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浙江省是以民营经济,特别是以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为主的大省 (2011年,该省出口额位居全国第四),同 时也是我国纺织品出口和鞋制品出口的第一大省。浙江民营企业既有资产在200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集团,也有家庭作坊式小型企业,产业趋同状况十分突出。目前,该省共有各类7000余家纺织品企业,在温州集聚着4000多家制鞋企业,年产鞋6亿双以上。2011年,我国出口欧盟的鞋制品中,温州鞋占到总量的60%以上。此外,温州很多小商品几乎垄断了国内市场,并大量出口,如打火机和眼镜等产品。在我国出口产品屡屡引发国外反倾销案例中,浙江省出口的产品占有很大的比重。 从相关统计数据可以看出:自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外资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型企业的建立,带动了我国加工贸易和贴牌生产方式及民营企业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和商品出口,并由此形成了我国目前的大宗出口商品结构。 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影响、后果及建议 1.影响及后果 众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对我国经济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其中包括解决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但与此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包括:造成当地环境和水资源的严重污染;大量聚集的制造业企业导致当地资源紧缺,如土地资源及电力和原材料紧缺;造成资源的浪费。据报道,目前全国600种重要商品中,约有85%的商品供过于求;产业结构趋同或重复建设加剧了国内企业间的竞争和低价出口。 此外,最为显著的后果是,大量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的形成也使我国已成为世界产品加工和出口的中转地。 据海关统计,2011年,我国贸易往来主要集中在欧盟、美国、日本、香港、韩国和台湾省六个国家或地区。保持贸易顺差的是香港、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如荷兰和英国等);而保持逆差的则是台湾、韩国、日本及东盟一些国家。我国原材料和设备的进口主要来自台湾、韩国、日本和东盟一些国家(如印尼和菲律宾),其中不乏在华外资企业的国际采购。而最终产品的出口则转向香港、美国和欧盟一些国家。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进口与出口存在着双向失衡,而目前这种贸易失衡表明:我国实际上起到世界产品的加工和中转作用。据报道,在我国大量出口产品到美国和欧盟之前,亚洲四小龙一直供应发达国家市场,特别是美国和日本市场的大部分家电和日用消费晶。如上世纪80年代,台湾48%的产品出口到美国,而目前该比例已降至15%以下,近年来我国对美国和欧盟的出口实际上取代了亚洲四小龙的出口,并成为台湾、韩国及其他投资国家和地区对外出口的产品加工地及中转站。其结果是, 2011年,大陆与台湾地区的贸易逆差为512.3亿美元,同比增长26.9%;我国对韩国的贸易逆差也达到344.3亿美元,同比增长44.3%;由此可以看出,近两年,台湾和韩国对我国出口大幅度增长,也导致我国出口相应大幅度增长,因而我国出口的高速增长正是由于大量进口原材料和设备,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工组装和再出口的结果。 我国的改革开放和引进外资为亚洲四小龙、日本及东盟一些国家和地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致使其对我国实施了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这使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期,引进了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也使我国与亚洲四小龙一样借助劳动密集型产业在经济上获得飞速发展。但同时,也产生了上述种种负面效应,包括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失衡。目前,我国的大量出口正是建立在大量进口的基础之上,这使我国经济发展在越来越依赖于产品出口的同时,也同样依赖于原材料和设备的大量进口。我国出口产品约60%为外资企业所生产,可以说,我国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出口,特别是对贸易逆差较大的美国及欧盟国家来说,这种贸易逆差在很大程度上是我国合资企业出口产品的结果,其中包括美国等国在华投资企业的国际采购及出口。2.建议及启示 &nbs p; (1)对劳动密集型及重复建设产业的投资应予以设限 据报道,目前国内一些地区招商引资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仍是外资中小型制造业项目居多。由于中外劳动力成本之间的差异等因素,一些海外企业仍计划将其他国家的工厂移师我国。因此,我国在审批外资项目时,有必要严格区分并限制那些国内市场已经饱和、附加值低的制造业项目,及那些在国内大量重复建设的产业,以使我国做到有选择地利用外资,并应制定相关的政策。 此外,鉴于我国已取消有关外销比例的限制,我国除对外资企业产品出口继续实施鼓励政策外,还可考虑对产品返销投资国或地区实施相对优惠的政策,以分流或减少出口到贸易摩擦较大的地区和国家。 (2)鼓励现有企业利用加工贸易和贴牌生产方式出口 在我国众多出口产品中,一些贴牌生产出口的产品却很少或未曾遭遇反倾销调查。如格兰仕集团, 2011年的微波炉外销量实现1300万台,国际市场占有率接近50%,其中,60%的出口产品为贴牌产品。据该集团称,在其微波炉出口过程中,基本未遭遇国际反倾销调查。又如广东东菱凯琴集团,尽管该企业小家电产品外销量很大,且供应欧美小家电市场(2011年,其电热水壶销售突破1000万台,销量居世界第一),但由于产品全部是贴牌生产,因此并未在国外遭遇反倾销。 由此可以看出,以外国品牌生产并出口的产品很少或基本未遭遇任何反倾销调查。目前,我国已形成大规模生产家电、电器、电子及纺织轻工等产品的能力并在大量出口这些产品。因此,如何尽可能规避贸易摩擦应是我国出口企业面对的首要问题。鉴于上述两家企业的出口状况,加工贸易和贴牌生产方式仍是现阶段我国出口企业可选择的有效方式。 综上所述,我国之所以形成目前这种不合理的出口结构,一方面是外资企业将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入我国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我国各省市大量引进、重复建设的结果。这使国内不仅劳动密集型产品过剩,而且一些高科技、电子产品也供大于求。 随着上世纪90年代海外大型跨国公司的进入,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结构也在改变,新设立的外资大型企业大幅度增加。即使如此,短时期内仍很难改变大批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主体结构。 在外商加大对我国制造业项目的投资力度之时,有关数据显示,长三角地区的产业结构趋同率高达 70%,即在现有长三角联盟的15座城市中,有11座城市选择汽车零配件制造、8座城市选择石化、12座城市选择通信作为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这些大型制造业项目的上马是否会使我国未来几年的出口商品结构产生新的不合理呢?这或许是我国所必须再次正视的现实

外商直接投资论文范文4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相对生产率,比较优势,经济发展

    一、现有文献概述与批评

    现有的研究文献绝大多数遵循主流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在不同程度上,它们接受这样的假定,认为外商直接投资的经济意义,是代表了接受体的资金和技术资源的一种“净增加”。这种分析主要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将外商直接投资与经济总量的主要指标的比率简单标示出来,然后“读出”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经济发展的贡献。由此得出判断,按照国际标准,中国的外商直接投资与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和外商直接投资与固定资本形成之比,在1980年代相对较小,进入1990年代以后就开始大幅度上升。这些研究同时发现,在日益扩张的中国外贸出口中,外资企业所占份额也在急剧上升。这两项指标,对于迅猛发展的沿海地区省市表现得尤为显着(Chen et al. 1995; Kaiser et al. 1996; Lardy 1995; Whalley and Xin 2006; Zhang and Song 2000)。

    第二种方法,可以说是第一种方法的补充,主要专注于外商直接投资与经济发展各项指标之间关系的回归分析。这种分析意在检测外商直接投资对可观测的指标,如GDP增长等的间接影响,这种影响在在第一种分析中不能够显示出来。另外也试图想得出外商直接投资对那些不可观测的指标,如全要素生产率等的影响。这些分析发现对于各种不同的回归模型结果各异,但总体结论是,相关性都表现为正,而且在统计上显着。其中最乐观的发现是,在1990年代,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中国经济的全要素生产率平均年增长达2.5%,加上外商直接投资通过资本形成使GDP增长0.4个百分点,那么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经济增长的总贡献在1990年代年平均达3%,也就是占整体经济增长的近1/3(Tseng and Zebregs 2002)。另外,其他同类研究还发现,外商直接投资流量与国内总投资增长也是显着的正相关。他们将这个结果视作是投资“挤入效应”的证据(Kueh 1992;Zhan 1993)。

    在较为近期的研究中,上述第二种方法的应用较为普遍,主要应用于对外商直接投资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分析,即进行个别区域分析或跨区域比较。很明显,吸引较多外商直接投资的区域或省份普遍都表现出较快的经济增长。这些分析的典型结论,都是表现为显着的正相关,说明外商直接投资透过各种直接或间接影响,包括地方资本形成、地方投资的“挤入效应”、地方生产技术或知识使用效益的提高等,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由此得出的推论是,外商直接投资解释了不同地区或省份的不同经济增长表现,对总体中国经济增长有较强的政策含义(Berthélemy and Démurger 2000; Mody and Wang 1997; Wei 1994; Wei et al. 2001; Zhang and Felmingham 2002)。

    现存这些文献研究的局限性是很明显的,在它们的分析中,因果关系和相关关系很难区分开来(Li et al. 2002)。这个问题可以说贯穿所有的现存文献,但在区域和跨区域回归分析中尤其严重,因为所分析的这些区域与其他区域毕竟属于同一国家、同一种体制(即相同的制度和政策环境),使用同一货币。所有这些都意味着,存在着众多的机会,可以透过创造租金来促进地方经济增长,尤其是在各地区间市场化程度差别很大的背景下更是如此。因此,即使外商直接投资与地方经济增长确实存在正相关,也难于判断地方经济增长到底是来自生产率的改进还是来自其他地区的租金转移,抑或两者兼而有之。极端情形是,租金创造效果如果超过生产率的改进,外商直接投资的净效应,对中国总体经济增长的贡献就有可能为负而非正。

    从上文的讨论可以得出一个普遍论断,即,在分析外商直接投资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现有的文献中,有关外资促进地方经济增长的具体机制,究竟主要是透过促进生产率进步抑或是创造租金的问题,往往会在回归分析中被忽略掉。即使那些联立方程模型和格兰杰因果检测也是如此,问题不在于到底是外商直接投资引起了经济增长还是经济增长促成外商直接投资进入,问题是,外商直接投资是通过创造租金还是通过生产率改进来促进地方经济增长。因此,关键是要将有关两者的相关性的分析与中国经济发展的特定路径相联系,在这个特定路径中,外商直接投资对经济影响的机制必须要能够准确地识别和评估。

    要将对外商直接投资影响分析与中国特定发展路径联系起来,逻辑上就必须超越纯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唯一指引的视野,诉诸更宽泛的理论框架。在相关理论文献中,与新古典传统相对,还有结构主义发展经济学和激进政治经济学,它们并不否认外商直接投资可以体现为额外的金融和技术资源,然而它们更加强调外资的其他特性,这包括外商进入国内市场的模式、技术转移的类型、塑造国内市场竞争模式的制度和结构环境,等等,认为这才是外商直接投资影响后进发展的最关键因素,而且其影响往往是负面的(Lo 1995;UNCTAD 1995)。在相关的中国研究文献中,这些因素基本上都被忽略掉,这就使得研究得出的结论不尽全面、合理。

    二、宏观指标的直观判断

    从宏观指标的直接观测结果看,认为外商直接投资已成为中国总体经济发展一个重要因素的观点,并没有得到经验支持。作为固定资本形成的一个因素,外商直接投资在1979-1991年期间的年流入量与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相比还是极其微小的,只有从1992年开始才大幅度增加。从1992年至2006年,中国的外商直接投资与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之比年均约为12%,从国际背景来看,大约是同期所有发展中国家平均值的两倍。尽管如此,由于外商直接投资是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的一个很小的组成部分,而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在GDP中所占的份额同样很有限,因此,外商直接投资对GDP增长的贡献就只能更加有限了。可以断言,从1990年至2006年各年,外商直接投资透过资本形成来促进GDP增长,其贡献每年应该不超过一个百分点。

    概念上,上述指标存在着三方面的局限性,从而有可能低估了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第一,外商直接投资流入量并不反映资本形成中增加的外商直接投资总量,因为对资本形成的贡献除外商直接投资流入量外,还有来自外商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再投资。第二,外商直接投资流入量与资本形成的比率这个指标,本身并没有涵盖外商直接投资所带来的投资“挤入效应”。第三,这个比率并没有显示外商直接投资对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无法观测的影响。

    对第一点来说,要加以确证必须进行企业层面的调查,但这是不可行的,因为这样的数据根本无法获取。直观判断,在1990年代中期以前的外商直接投资流入量规模有限,例如直至1994年外商投资企业在全部企业工业增加值中的比重仅达11%,因而,净利润再投资即使确实是总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只能是近年来的事。同样地,就第二点来说,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直至1990年代中期,改革以来中国的经济体制和各种微观经济主体的一个典型化特征,是表现出过度冲动的投资倾向,因而,由外商直接投资所带来的任何可能的“挤入效应”也仅在近年内才有意义。就第三点而言,即外商直接投资对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贡献,这是现有文献关注的焦点。部分研究是从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能够带来外汇的角度来考虑,而外汇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够为技术进口提供资金来源,这些技术在相当程度上体现在机械设备或工业投入品中。还有部分研究认为外商直接投资是通过改进外商直接投资接受企业、行业或区域的效率来促进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其作用机制包括技术转移、促进经济制度和结构的转变、等等。

外商直接投资论文范文5

【关键词】 四川;外商直接投资;进出口贸易

一、引言

外商直接投资(FDI)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重要的世界经济现象,历来是学者们关注的焦点。吸收外资是中国实行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之一。外商直接投资在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带动产业技术进步、扩大出口和提供就业机会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2008年,四川省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达到30.8842亿美元,与2002年的6.5925亿美元相比,增加了近4.5倍,进出口总额为220.3828亿美元,其中,出口为131.0789亿美元,比2002年的44.6919亿美元和27.1145亿美元提高了近5倍。而对四川的外商直接投资是否在对外贸易中起到了积极作用的实证研究还不多。为此,本文主要采用时间序列分析的方法分析外商直接投资对四川进出口贸易的影响。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综述

Mundell(1957)使用要素比例理论解释商品的国际流动,而用资本边际产量的差异解释资本的国际流动,提出了贸易与投资替代模型。由于贸易障碍会对两个国家之间的资本边际收益产生影响,因此,贸易障碍在一定条件下会导致资本的国际流动或直接投资。由于这种投资的目的是为了绕过关税壁垒以便克服贸易障碍对资本效率的抵销作用,因此,一般被称为关税引致的投资,关税引致投资表现为投资对贸易的替代。Belderbos和Sleuwaegen研究了日本在欧洲FDI的影响因素,其结论也支持FDI和出口的替代效应。

日本学者小岛清结合日本的实践经验,提出了外商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互补效应的模型,他认为资本的流动不是由贸易壁垒引致,而且,外商直接投资可以提高东道国产品出口,并会在投资国与东道国之间创造新的贸易机会。Lipsey和Weiss使用了美国14个产业的截面数据发现存在积极的出口效应,并且发现,如果东道国为发展中国家,那么互补效应更为突出。

(二)国内文献综述

梁瑞以1994-2003年中国省际面板数据为例,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资的出口贸易效应。结果表明FDI对中国东部地区出口贸易的促进效应最大,西部地区次之,中部地区影响不显著。杨小玲和刘用明综合运用了协整理论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等多种方法,利用四川省1990-2007年间的数据,对四川省对外直接投资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外商直接投资对四川省经济增长、对外贸易和产业结构都有正向作用,但作用力度不大,并建议从营造外商投资环境和引导外商投资产业两个方面来吸引优质外资。钱明霞运用协整拘束考察了江苏省外商FDI与出口贸易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外商直接投资有力地推动了出口贸易的发展,并从政府和企业两个方面提出了促进外商直接投资出口贸易效应的对策建议。

三、外商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效应关系的理论分析

外商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的联系极为密切,他们两者之间的关系一直是研究和争论的焦点。从理论上讲,国际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主要有替代和互补两种,即国际直接投资可能减少(替代)贸易,也可能增加(互补)贸易。

Mundell提出了贸易与投资替代模型,Mundell通过研究认为外商直接投资替代国际贸易的直接结果是:外商直接投资将会减少拥有比较优势商品的生产和出口,而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东道国则增加了该种商品的生产,同时,也增加了具有比较劣势商品的生产,使得具有相对劣势商品的进口减少,因此外商直接投资起到了削弱国际贸易的作用。

贸易与投资互补理论认为,一个开放的经济环境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环境,一个经济自由化的国内经济基础是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必要条件,后者被称为“市场规模假说”。因此,国际贸易的大力发展可以创造更为开放的经济环境,有利于增强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吸引力。外商直接投资不仅仅是货币资本的流动,还包括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及知识产权等相关要素的输出,具有“扩散效应”,使得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国家从中获得利益。投资于东道国优势出口产业的外国资本,会促进东道国出口产业的成长,并可利用外商的销售网络迅速进入国际市场,扩大对外贸易量,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增长。因此,外商直接投资直接带动了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发展,并通过技术溢出效应,提高生产率,扩大东道国的对外贸易。

四、外商直接投资与四川省对外贸易之间的实证分析

(一)建立模型

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资本多为生产性资本,当期的外商直接投资不一定能对当期的进出口贸易产生影响,存在一定程度的时滞效应。考虑到滞后效应的存在,建立FDI对进出口贸易影响的计量经济回归模型为:

其中,EX表示出口总额,IM表示进口总额,TT表示进出口总额,FDI表示外商直接投资金额,μt 为服从正态分布的随机干扰项,p表示滞后阶数。

(二)数据来源

四川省1985-2008年的实际利用外资和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新中国统计资料五十五年汇编》、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区域经济数据库》。

(三)平稳性检验

为了避免非平稳时间序列变量可能会产生“伪回归”现象,必须对模型中所使用的每个时间序列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本文采用ADF(Augmented Dickey-Fuller)单位根检验进行平稳性检验,检验结果由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序列lnFDI、lnEX、lnIM、lnTT都是非平稳的,但其1阶差分序列都是平稳的,即序列lnFDI、lnEX、lnIM、lnTT都是1阶单整的。

(四)协整检验

由于序列lnFDI、lnEX、lnIM、lnTT都是非平稳序列,但单整的阶数是同阶的,因此,他们之间可能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本文采用E-G两步法进行协整检验,检验方程(1)、(2)、(3)是否为协整方程,每个方程的滞后期由AIC信息准则以及相应滞后期的显著水平决定。回归方程的估计结果为:

lnEX=7.35 + 0.463lnFDI

(13.10)(8.23)

R2=0.755D.W.=0.359

lnIM=4.90 + 0.487lnFDI

(10.06)(13.34)

R2=0.890D.W.=0.896

lnTT=7.21 + 0.523lnFDI

(14.16)(10.25)

R2=0.827D.W.=0.406

用e1、e2、e3分别表示方程(1)、(2)、(3)的残差,对残差进行平稳性检验,如果残差是平稳的,说明协整关系是成立的,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由表2可知,ADF统计量都大于10%的临界值,说明残差序列都是非平稳的,说明协整关系并不存在,即lnEX与lnFDI、lnIM与lnFDI、lnTT与lnFDI之间不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换句话说,外商直接投资不是影响四川地区出口、进口以及进出口总额的因素。

五、结论与对策

通过本文的计量实证分析可知:外商直接投资对四川省对外贸易并没有显著影响。然而,综述中提及的大部分文献都证明外商直接投资对对外贸易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尤其是具有显著的出口效应。究其原因,这可能是四川地区引入外商直接投资量的缘故。虽然近年来四川地区引入外商直接投资的增长率很高,但从引入规模来看,还显得非常不足。正是因为外商直接投资引入规模过小,其对对外贸易所应有的促进作用就无法表现出来。

因此,本文结论所对应的政策导向非但不是对引入外商直接投资持消极态度,反而是主张大力引进外商直接投资,使其对对外贸易所应有的促进作用表现出来。由此,四川要充分认识到外商直接投资对四川省投资的决定因素,制定能够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通过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四川省的经济发展,推动出口的增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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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梁瑞.外商直接投资的出口贸易效应分析――以1994-2003年的中国省际面板数据为例[J].经济与管理,2008(11):87-91.

外商直接投资论文范文6

[关键词]FDI;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协整分析;产业结构

[中图分类号]F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22-0086-04

引进外商直接投资是中国的经济开放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外商直接投资在广东省经济运行和发展中占据了相当重要的位置,有力地促进了广东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种贡献不仅表现在外商直接投资带来广东省经济建设所急需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创造了就业机会,增加了财政收入,还表现在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对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提升起着重要的作用。综观外商直接投资对广东产业结构调整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新增投资的产业流向及其变化来影响广东产业结构;另一方面通过技术外溢、产业关联等作用改变广东省的存量资本产业结构,间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产业结构必然带来经济增长,外商直接投资是否引起了经济意义上的“产业结构效应”?本文就将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数据同广东经济增长数据联系起来,实证分析外商直接投资结构变动对经济增长的作用。

1 文献综述

国外的研究:钱纳里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了“双缺口模型”,指出利用外资有助于解决储蓄和外汇缺口,进而推动东道国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转换;20世纪70年代以后,赫尔希曼从技术缺口的角度提出了利用FDI对发展中国家调整产业结构和实现经济增长的意义;日本经济学家小岛清提出了边际产业扩张理论,认为投资应从投资国已经处于或即将处于比较劣势的产业即边际产业依次进行,而这些产业是东道国具有明显或潜在比较优势的部门,如果没有外来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东道国的这些优势就不能被利用,而通过边际产业转移双方可以在扩大贸易的同时升级和改善各国的产业结构。国内的一些学者也对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调整方面进行了研究,郭克莎(2000)通过对外商投资结构研究,发现外商投资对我国工业结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而对第三产业发展作用较小;安占然(2007)认为外商直接投资对第二产业的贡献最大,对第一和第三产业的贡献次之,是引起我国产业结构变动的重要因素之一。郭明(2008)利用1985―2007年时间序列数据,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的框架下,应用经济计量检验方法实证研究了外商直接投资对广东经济增长的效应,结果表明,长期来看,在这段时间里外商直接投资对广东经济发展有显著的影响。唐曼兰(2009)指出,对外直接投资是优化广东省产业结构的一条重要和有效的途径。外商直接投资正是通过各产业之间不同的分布比例和不同的贡献度,促进了广东产业结构的转变和升级。

但从FDI产业结构变动角度来研究外商直接投资对广东省经济增长效应的文献还很少,本文从这个角度证明了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效应的存在性和对广东省经济的影响效果。

2 外商直接投资引起产业结构效应的存在性检验

对于外商直接投资是否引起产业结构效应,我们可以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来检验外商直接投资与产业结构之间的相互解释作用。如果外国直接投资是产业结构变动的一个重要原因,则可以认为外国直接投资存在着产业结构效应。

2.1 变量设定

我们用FDI表示每年外商直接投资额,IS表示产业结构效应,其中IS1表示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IS2表示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IS3表示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我们用Eviews5.0对广东省1990―2008年的数据进行Granger因果检验。

2.2 检验步骤

对LNFDI,LNIS1,LNIS2,LNIS3 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见表1:

检验结果得到四个变量都为一阶单整,可以用E-G两步法进行协整检验。建立计量模型为:LNFDI=β1+β2LNISi+μi,对计量方程进行回归,得到残差序列,对残差进行ADF检验,回归后的残差都是平稳的,说明FDI同IS1,IS2,IS3都存在协整关系,即满足进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的条件。检验结果见表2:

2.3 结论

由上面的计量分析我们看到,外商直接投资和产业结构效应存在着长期的协整关系,并且通过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我们从表2看到当滞后期为3时,外商直接投资不是引起广东省第一产业结构变化的原因的概率只有4.75%,说明外商直接投资引起第一产业产业结构的变化,而第一产业结构的变化不是引起外商直接投资变化原因的概率高达99.76%,说明第一产业结构的变化没有带来外商直接投资量的增加或减少,这可能是由于外商直接投资于第一产业的比重比较低的原因造成的。同理,FDI同IS2,IS3存在单向的格兰杰因果关系,即外商直接投资是引起广东省产业结构变化的原因。根据表2,F值都没有10%的显著性水平,说明产业结构的变化没有带来外商直接投资的变化。

通过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我们证明了外商直接投资引起产业结构效应的存在性,说明外商直接投资会引起广东省产业结构的变动,而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变动又会对广东省的经济发展带来怎样的影响?下面我们来分析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效应。

3 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效应:基于增长模型的分析

在结构主义增长理论的框架下,结构变动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可以表现为要素效率的提升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为描述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效应的影响效果,分别考虑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变量对要素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3.1 模型设定

沿用结构主义经济增长理论的一般实证研究思路,我们在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型注入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变量,给出以下模型:Yt=BtSFDIθLαtKγ+ηSFDIt,其中Y、L、K、SFDI分别代表广东省地区生产总值、劳动力投入、资本积累、FDI的投资产业结构变量(SFDIi表示外商直接投资在第i产业的投资额占总投资额的比重,i=1、2、3)。BtSFDIθ 代表t时期的全要素生产率,θ反映外商直接投资的间接产业结构效应的效果,Bt 度量了技术进步、制度变迁等除了产业结构因素之外的其他因素。η为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变量对资本效率的影响系数,经济含义是,如果η为0,表明外商直接投资的资本结构变动特征并没有趋向于向高资本效率的产业调整,但η为0并不代表外商直接投资没有结构效应的可能性:一方面,外资的自身结构变动可能带来自身全要素生产率的变化;另一方面,外资的结构变动可能通过培育新兴产业、促进产业成长、促进产业技术创新等方面,来间接促进经济增长。此时,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效应表现为有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来促进经济增长,即η>0。反之,如果η

由上述理论阐述,我们得到计量模型为:

LNYt=βt+θLNSFDIi+αLNL+γLNK+ηLNK×SFDIi+μi

3.2 协整分析

对Y、SFDIi、L、K等变量1990―2008年的数据进行ADF检验,检验结果见表3:

从表中可以看到,各变量除了SFDI1是平稳的,其他都为二阶单整,可以用E-G两步法进行协整分析。首先对计量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如下:

LNY=-0.8183+1.0068LNK-0.0641LNL-0.0429LNSFDI1+0.2445LNK×SFDI1

(-2.7458)(140.0530) (-1.8888) (-0.8376)( 0.5120)(1)

LNY=-1.5756+0.8705LNK+0.0276LNL-1.2715LNSFDI2+0.1621LNK×SFDI2

(-8.4937)( 36.6034)( 1.2145) (-5.8307)( 5.6353)(2)

LNY=-1.0380+1.0006LNK+0.0255LNL+0.1096LNSFDI3-0.0336LNK×SFDI3

(-5.1981)(185.0733)( 0.7387) ( 3.0851)(-2.5786)(3)

分别对三个回归方程的残差进行ADF检验,由检验结果可知,三个回归方程的残差值都是平稳的,即反映了变量之间对应的长期稳定关系。

3.3 结果分析

从方程式(1)的计量结果看,回归方程的LNSFDI1 和LNK×SFDI1两项都没有通过T检验,其对LNY的相关性不显著。这说明,无论是对资本投资效率还是全要素生产率,外商直接投资在第一产业的结构变动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作用并不明显。这可能是由于外商直接投资在第一产业的比重相对较低决定的。从近20年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到,外商直接投资在第一产业的比重都保持在1%左右,最高只是在1999年的1.5%,且波动幅度不大。

方程式(2)中,LNSFDI2和LNK×SFDI2都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说明外商直接投资的资本产业结构变量不仅通过资本效率影响经济增长,还通过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经济增长。此外,LNSFDI2的系数为负,说明外商直接投资第二产业投资结构的变量与全要素生产率负相关,外商直接投资第二产业投资比重的提高会带来全要素生产率的下降。LNK×SFDI2的系数为正,则说明外商直接投资第二产业投资比重的提高将带来资本产出率的提高。

和方程(2)相同,方程(3)中的LNSFDI3和LNK×SFDI3 也同样通过了T检验,但是相反的是,LNSFDI3的系数为正而LNK×SFDI3系数为负。即表明外商直接投资第三产业投资比重的提高会带来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但会使得资本产出率降低。

从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与全要素生产率来看,外商直接投资结构变动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作用可能存在两种途径:一是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变动带来的自身全要素生产率的改变;二是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变动对国内资本带来结构外溢效应,可以从产业技术水平扩散、产业关联深化等方面加以解释。

对于第二产业,外商直接投资第二产业投资比重的提高造成全要素生产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一部分在于进入广东省的FDI质量不高,另一部分在于FDI进入后对国内厂商产生的挤出效应。具体表现在,第一,从产业技术水平扩散的程度上来看,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会将原来服务于国内企业的优秀人才吸引过去,造成国内企业人力资本减少和积累速度减慢。第二,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抢占原本由本国企业利用的稀缺资源,导致本国企业生产率下降。第三,从产业关联水平来看,广东省外资企业的产业链集成度并不高,原因在于不少FDI的进入是为了利用廉价劳动力,将广东作为其全球战略中的加工基地。广东省的外商直接投资具有加工贸易倾向,外商提供的技术属于装配组装技术和后工序生产技术的比重较大。

从以上研究知,外商直接投资对第二产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弊大于利,加之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中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且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在2008年,外商直接投在制造业的金额占投资在第二产业的总额的96.2%,导致了第二产业过度投资,引起生产率下降。

对于第三产业,由于第三产业开放较晚,且在很多行业中广东省的发展还很不完善,市场不健全。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先进的技术弥补了第三产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外商直接投资会对国内资本产生挤入或挤出效应,不同行业、不同国家的资本形成效应也不同。如果外国公司进入东道国市场使该市场更具有竞争性,将会迫使国内企业增加投资。而作为后期发展起来的广东省第三产业,先进技术和资金的流入会促进广东第三产业的发展。

4 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运用广东省的数据,对外商直接投资引起的产业结构效应进行实证分析,并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变动对广东省经济增长的影响。初步检验了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效应的存在性。

首先,通过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证明了外商直接投资会对广东省的产业结构带来影响,说明外商直接投资和广东省的产业结构变动存在着单向因果关系。

其次,本文还通过协整关系检验了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变动会通过全要素生产率和资本产出率对广东省的经济增长产生影响。由于外商直接投资在第一产业的投资比例比较小,所以外商直接投资在第一产业的产业结构变动对经济增长的相关关系不显著。外商直接投资第二产业投资结构的变量与全要素生产率负相关,外商直接投资第二产业投资比重的提高会带来全要素生产率的下降,而相反,外商直接投资第二产业投资比重的提高将带来资本产出率的提高。对于第三产业,外商直接投资第三产业投资比重的提高会带来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但会使得资本产出率降低。

对于上述计量结果和广东省外商直接投资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的分布不均,以及外商直接投资产业中的分布不均等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进一步改进广东省的引资政策,完善外商直接投资的投资产业结构。积极鼓励外商直接投资于农业新技术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引进好的优良品种和新的种植管理技术,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对于第三产业的投入,发挥外商直接投资对第三产业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效用。

第二,积极引进高产业关联度的项目,积极培育与外资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有效的产业关联和聚集效应,充分发挥外资的产业带动效果,实现产业结构高度化的目标。尤其是一些由跨国公司主宰的主导产业群,如汽车、电子等作为主导产业,这些产业层次上符合一体化国际分工体系已经形成,产业关联度极高,且国际化程度也很高,并正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决定和引导着全球产业结构的变化。即要通过发展本地的配套产业来吸引国际重要主导产业的跨国公司进入广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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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袁. 外商直接投资与广东省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J]. 经济研究导刊,2009.

外商直接投资论文范文7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 出口 稳定增长 误差修正模型

一、引言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出口贸易发展迅速,2009年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商品出口国。出口的快速增长固然能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但出口增长的稳定性对经济的影响更加重要。在现实中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道国出口贸易的影响既存在替代效应也存在互补效应,对东道国一个产业的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会渗透到其他部门,促进东道国各部门的技术进步,进而促进东道国出口贸易的稳定增长。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会影响我国的出口量和出口商品结构,进而影响我国出口稳定增长。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出口贸易的静态影响是蒙代尔指出的替代效应和小岛清指出的互补效应共同作用的结果。

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来自国外的直接投资技术溢出的吸收能力有差异,外商直接投资对不同国家和地区技术进步的影响也必然不同,进而对不同国家和地区出口稳定增长的影响也会有差异。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整体出口稳定增长会带来怎样的长期和短期影响?对我国各地区出口稳定增长的长短期影响有哪些差异? 分析这些问题对于保持我国出口稳定增长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国内外学者采用不同的数据和方法就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道国出口增长的影响进行了分析,但由于不同学者依据不同国家的经验数据进行分析,最终得到的结论有一定的差异。

国内外大多学者认为外商直接投资能促进东道国的出口增长。许和连和赖明勇(2002)采用我国1979 —1999年间的年度数据,采用协整分析技术和误差修正模型(ECM)就外商在华直接投资与我国出口总额、初级产品出口以及工业制成品出口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结果发现,从长期与短期来看,FDI都对我国出口贸易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并且对工业制成品出口的影响要显著大于对初级产品出口的影响,这说明FDI改善了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冼国明和严兵等(2003)采用我国1983—2000年的年度数据,采用协整分析技术及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等方法,对外商在华直接投资与我国出口的相关性进行了分析,发现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出口存在协整关系,我国出口是外商直接投资的granger原因,但外商直接投资不是出口granger的原因。李国荣(2006)利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到加入世贸组织之前的数据, 对外商直接投资与中国的出口规模、出口产品结构、出口产品竞争力等进行相关性分析,发现利用 FDI 规模的扩大促进了对外贸易规模的增加、出口产品竞争力的提升和出口商品结构的改善。戴志敏和罗希晨(2006)采用我国1985—2005年的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外商投资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宏观上属于互补效应,同时,外商直接投资和商品出口额有双向的格兰杰关系,即两者互相影响。胡求光、黄平川(2008)的研究表明,外商直接投资对浙江省进出口贸易总额存在积极的拉动效应,对进出口商品构成产生明显的影响作用,通过提高加工贸易比重改变了浙江省的贸易方式结构,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浙江外贸竞争力的提高。王博(2009)采用我国1983—2006年的年度数据,实证研究了外商直接投资(FDI)与出口增长、出口商品结构以及不同来源国的FDI对出口绩效表现的影响,结果表明外商直接投资不仅促进了我国的出口扩张,而且提升和优化了我国的出口结构,不同来源国的FDI 的出口绩效表现存在明显差异。

然而,也有一些实证分析发现外商直接投资并没用对东道国的出口起到促进作用。如Jun(1996)对1969—1993年吸收外商直接投资较多的发展中国家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只有在新加坡,外国直接投资对该国出口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而在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埃及、马来西亚、墨西哥和尼日利亚,外商直接投资与出口之间没有显著的相关性。

由现有的文献可以看出,国内尚缺乏文献从长期和短期两个方面分析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各地区出口稳定增长影响的差异。我们将采用1986—2010年我国各地区的面板数据,采用误差修正模型对这些问题进行实证分析。

三、实证分析

(一)数据来源

选用的指标包括我国各地区实际利用的外商直接投资额和各地区的出口额。由于外商直接投资的作用有时滞性,我们这里使用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存量来衡量各地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情况。选取1986—2010年我国各地区的出口额反映出口的状况,各地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存量反映外商直接投资状况。相关数据来自国研网数据库。用EXP表示出口的对数值,FDI表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对数值。分别对全国和各地区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由于宁夏和数据的缺失,将全国30个省市和自治区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三个地区注。

(二)单位根检验

在对变量进行协整检验分析之前, 首先对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我们采用LLC、Fisher-ADF和Fisher-PP三种方法对FDI和EXP进行单位根检验。

单位根检验结果显示:LLC、Fisher-ADF和Fisher-PP三种方法都没有拒绝EXP和FDI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需要对EXP和FDI的一阶差分序列继续进行单位根检验,EXP和FDI的一阶差分序列ΔEXP和ΔFDI的统计检验值均小于显著水平下的临界值,拒绝ΔEXP和ΔFDI存在单位根的假设,ΔEXP和ΔFDI都是平稳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出EXP和FDI均为一阶单整变量,符合协整检验和因果关系检验对变量平稳性的要求。

(三)外商直接投资与出口的面板协整检验

为了检验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出口是否存在长期均衡稳ΔFDI定的关系,需要对面板数据进行协整检验,采用Pedroni提出的7个检验统计量和Kao提出的ADF统计量判定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出口是否存在协整关系,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根据表1, 无论是从全部样本数据来看, 还是从东部、中部和西部面板数据来看大多数变量在10%的显著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尽管个别统计量效果不好,但是在小样本中个别统计量不影响外商直接投资与出口之间存在长期协整的结论。

(四)误差修正模型检验

协整检验说明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出口之间存在长期均衡稳定的关系,并不能说明它们之间因果关系的方向。因此我们运用Engle和Granger(1987)提出的EG两步法,建立基于面板数据的误差修正模型来确定因果关系的具体方向。首先要估计出长期均衡模型:

EXPt=α+βFDIt+μt (1)

面板协整分析结果见表2,由协整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对于全国、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外商直接投资均与出口存在长期均衡的关系。

根据协整方程估计出残差项(μt)。然后建立误差修正模型检验Granger因果关系,具体模型见公式(2)。ΔEXPt=αm+■βmiΔEX-

Pt-i+■δmiΔFDIt-i+θmμt-1+ηit (2)

对于模型(2),如果θm显著不为0,说明外商直接投资是出口的长期Granger原因;如果接受原假设H0:δ1=δ2=0,则说明外商直接投资不是出口的短期Granger原因;考虑到t值的显著性以及残差的无自相关性, 通过对不同滞后期的模型进行检验, 将滞后项设为2。估计结果见表2。

由表2可以看出,对于东部地区来说,误差修正项系数为-0.07,且显著不为0,说明误差纠正机制发生,外商直接投资是东部地区出口贸易的长期Granger原因。ΔFDIt-1系数在84%置信度水平上显著,说明短期内外商直接投资是东部地区出口贸易的Granger原因;对于中部地区来说,误差修正项系数显著不为0,说明外商直接投资是出口的长期Granger原因。ΔFDIt-2系数在84%置信度水平上显著,说明外商直接投资在短期内是中部地区出口的Granger原因;对于西部地区来说,误差修正项系数在88%置信度水平上才显著,说明外商直接投资在88%置信度水平上是出口的长期Granger原因δ1=δ2=0。ΔFDIt-1、ΔFDIt-2系数不显著,说明外商直接投资在短期内不是出口的Granger原因。

四、结论和政策建议

由以上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道国出口稳定增长影响的实证分析可以看出,外商直接投资会影响我国出口稳定增长,但由于我国各地区技术水平等各方面条件的差异,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各地区出口稳定增长的影响也有差异。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整体和各地区出口稳定增长的长期影响要比短期影响更加明显。就长期来看,无论是对于全国还是各地区,外商直接投资与出口均存在长期均衡的稳定关系,外商直接投资均是出口贸易的Granger原因,对东部地区出口的长期影响比对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出口影响更明显;就短期来看,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整体出口增长影响不太明显,与西部地区相比,对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出口的影响相对比较明显。这主要是由于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对出口的作用受到东道国内在的经济环境及母国的投资动机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总体来看,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了我国出口的稳定增长,但对各地区的影响有一定差异,这种差异进一步加大了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差距。因此,应增强中西部地区吸引外资的力度,同时根据各地区的优势提高吸引外资的质量,从而实现各地区出口的协调发展和平衡增长,进而缩小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的差距。

注:

①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12个省;中部包括山西、内蒙、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湖北9个省;西部包括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和9个省(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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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论文范文8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区域不平衡,区位因素

Abstract: FDI has been developing in a high speed in China since China’s opening to the world. So far, in FDI inward stock, China is the number one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and only next to the USA in the world. But because of China’s uneven opening policy and other environmental factors, FDI in China appears obviously regional differences. This article will explain the reason why FDI in China is regional lopsided in 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 For the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 in order to increase its ratio of FDI inflow,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is to improve the investment environment. Some policy suggestions will be given for central and west region on how to attract FDI in the last part of this article.

Keywords: FDI, Region Imbalance, Location factors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理论

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决策是一个复杂的多阶段的过程。在大多数情况下,外商首先选择要投资的国家,然后再具体确定国内建厂地区和厂址。因此,外商直接投资区位研究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外商直接投资的国别选择;二是外商直接投资的国内区位选择。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说明后者,即外商在华直接投资时的区位选择。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理论

二战以后,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外商直接投资开始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因此,外商直接投资问题日益成为国际学术界研究的热门话题。近年来,学术界已有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深入地探讨了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问题,但迄今为止,还并未形成统一的外商直接投资区位理论。近期,在国际直接投资区位理论中占主流的仍是邓宁(Dunning)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邓宁在吸收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将国际贸易理论,产业组织理论以及区位理论融合在一起,提出了“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国际生产折衷理论认为,企业要进行国际投资必须具备三个基本要素,即所有权优势 、 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区位优势具体表现为:东道国市场的地理分布状况、生产要素的成本及质量、运输成本、基础设施、政府干预范围与程度、各国的金融制度、国内外市场的差异程度,以及由于历史、文化、风俗偏好、商业惯例而形成的心理距离等。企业从事国际生产必然要受这些因素的影响。它决定着企业从事国际化生产的区位选择。

(二)影响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区位因素

1.东道国生产因素

要素成本永远是投资者首要考虑的因素,只有获得相对低廉的生产要素,才能使企业在没有技术改进或突破的情况下扩大利润回报。无论是采取公司调查还是经济计量的方法,外商投资区位研究都十分强调成本因素的重要性。我国的广东、江苏、山东、辽宁、上海、福建、浙江等省区经济结构相对高级、资本效率较高,投资的回报率高,对FDI的吸引力大。而西部地区的省区技术水平低,劳动效率不高,导致投资回报相对较低,因而投资的风险大。

2.东道国市场因素

市场因素包括市场的潜力及其大小。近年来兴起的外商投资区位研究十分强调市场接近性、市场规模及其增长潜力对外商投资区位的影响。接近市场意味着可以降低运输成本及相关的市场搜寻成本,招聘到合适的熟练工人和运营管理人员,听取和反馈消费者的意见。较大的市场规模和快速增长的市场潜力,对外商直接投资也具有较大吸引力。在中国,接近市场的程度也部分解释了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城际差异。

3.东道国环境因素

东道国环境因素包括软环境和硬环境,硬环境因素主要是集聚经济的程度,软环境因素主要是指政策法规。各项实证研究表明,集聚经济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具有重要的影响。另一方面,为减少投资风险和不确定性,外商投资往往比较看重政府的优惠政策。在我国,自改革开放至90年代中期,外资优惠政策一直向东部倾斜,而且在东部地区率先建立了经济特区、开放城市等,所以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绝大部分都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

4.其他因素

除上述因素之外,地理区位条件、社会文化差异性等诸多因素,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也有着重要的影响。特别是对于像中国这样一个处于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大国来说,在对外开放和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初级阶段,面对外部不确定性和高额的信息成本,为减少投资风险和不确定性,外商比较看重地理区位和文化联系密切的地区。

二、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现状与区域分布

结合我国的实际来看,自1978年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特别是90年代以来,中国实际利用外资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在1979年前,我国几乎没有外商直接投资。 目前,外商直接投资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力量之一。外商直接投资的大规模进入,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的改革开放,加快了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进程,并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

(一)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的发展过程

根据外商直接投资在中国的发展,我们可以将整个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1979-1991年、1992-2000年、2001年至今。

1979 -1991年为起步阶段,这时候的投资区域大都集中于广东、福建两省及沿海城市。1992-2000年进入成长阶段,投资区域分布开始由沿海向广大的中西部地区辐射。从2001年开始外商在华直接投资进入了稳固回升阶段。2001年起,由于入世的影响,外商投资明显增加。2002年,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首次超过美国而跃居世界首位。同时,我们看到,中国入世对于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尤其是跨国公司。目前,中国已经是许多跨国公司的制造中心,而且也正在成为一些跨国公司的研发中心。入世后,由于金融、批发、零售等服务业开放,中国也有可能成为跨国公司的管理营业中心。

(二)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区域特征

中国的外商投资高度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特别是集中在以京津唐地区为中心的环渤海经济圈,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和以东莞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特别是自1992年以来,这种集中化趋势在进一步加强。目前,外资87.84%分布在东部地区,9.09%分布在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只有3.08%。

(三)加入WTO后外商直接投资在中国分布的新趋势

1.外资仍然在向东部沿海地区集中

加入WTO后,尽管外商在华投资出现了由东部沿海向中部某些地区转移的趋势,但主要是由南部沿海地区转移扩散到长江流域地区和北部沿海地区,外商在华直接投资仍高度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西部地区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不但总量规模小,而且增长速度比较缓慢,尽管近年来国家采取多方面措施鼓励外商投向西部地区。

2.在沿海地区内部,长江三角洲的地位日益重要

在沿海地区,加入WTO后,外商在华直接投资出现新一轮的“北上”或“北扩”趋势,即由以珠江三角洲为核心的南部沿海地区逐步向以长江三角洲、环渤海湾地区为核心的中部和北部沿海地区转移扩散,由此带来了沿海地区外商投资的较快增长。在环渤海湾地区,除北京和天津外,其他省市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也呈现较快的增长势头。这表明外商在华投资区位的选择正在逐步发生转移,长江三角洲地区正日益成为外商投资的“热点”地区。

三、影响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因素分析

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地域上的差异,是各种经济与非经济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邓宁曾把影响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因素分为四类:市场因素、贸易壁垒、成本因素以及投资气候,本文根据第一部分有关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理论,把影响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地区选择因素分为成本因素、政策法规因素、市场因素和集聚经济因素。

(一)成本因素

1.劳动力成本

劳动力工资成本是影响外商直接投资区位决策的成本因素中最为主要的成本。作为人口大国,中国具有丰富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这种成本竞争优势对跨国公司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劳动力导向战略是跨国公司对华直接投资重要的区位选择战略。除了成本因素,劳动力素质也直接影响到劳动生产率的高低。特别是在一个东道国内部,低劳动力成本经常意味着低的劳动生产率,只有那些低成本并且具有较高劳动生产率的区位,才能比低成本、低劳动生产率的区位更具有吸引力。

2.交易成本

由于外商对东道国的政策法规及市场等因素不熟悉,外商直接投资会诱发许多交易成本,而这种交易成本在东道国内部空间差异明显。一般来说,经济发展核心区、外资集中区、边界地区以及开放地区的交易成本相对较低。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由于市场开放有限,经济发展水平空间不平衡,信息传输渠道少,因此,交易成本是重要的外商投资区位决定因素。在我国,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区越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

3.信息成本

相对于当地投资者,外国投资者由于缺乏对当地经济和商业环境的知识,从而涉及较高的信息成本。因此,外商的区位选择应该是信息成本的理性反映。在中国,信息成本较低的几类地区主要是:地区经济中心、沿海地区、已经建立大量“三资”企业的区位以及外商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区位。

(二)政策法规因素

政策环境的变化对于跨国公司的区位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在中国,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允许程度和开放时序是不同的,中央政府的渐进性开放政策深刻地影响外商直接投资及与其相关的外向型经济的地区差异格局,领先得到这种政策的地区一旦获得制度上的优势,对其潜在区位优势的发挥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我国政府在制定“七五”计划时,已经明确了对东、中、西三大经济包带的划分,并针对处于不同地带的地区实行不同的经济发展战略,使沿海地区率先走向国际市场。截至目前,外商直接投资经济在地区间的差异格局仍然与东中西三大地带的划分基本上相一致,各地带间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所表现的时间序列上均体现了一种发展政策的差别。

(三)市场因素

市场因素是东道国吸收FDI的最为重要的区位因素之一,市场导向型投资的主要目标是开发利用当地市场。这种类型的外商直接投资通常需要考虑尽量接近市场,因为接近市场一方面可以减少交通运输成本,减少寻找产品市场、要素市场的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及时得到市场反馈信息,从而及时改变经营策略,生产更适合当地市场需要的产品。

1.市场规模与市场增长潜力

投资于一个大的市场将有机会获得范围经济,从而降低边际生产成本。中国市场具有开发程度低和潜力大的特点,在未来能够产生巨大的需求。据统计,中国市场上的消费品种类仅仅是美国市场的1/3左右,而且竞争有限,外商可以比较容易地进入市场。并且这种市场进入成本低,投资回收期短。

2.对外开放水平

与市场有关的另一个指标是对外开放水平,开放水平的提高会增强该地区对外资的吸引力。中国20年来的开放力度不断加大,对外贸易取得了巨大发展,但由于市场结构和政策倾斜,中国的不同地区在开放程度上有明显的差异,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3.市场发育水平

我国东部地区的市场发育程度远远高于中西部地区,与梯度推进的对外开放政策相对应,中国也经历了一个由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时期。从经济体制改革开始,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在空间上就出现了不平衡发展。在转型经济中,外商偏向于经济自由化和市场发育程度高的地区,以便他们能够减少外部不确定性以及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

(四)集聚经济因素

聚集经济效应通常是指由于一些特定的经济活动在空间上集中而产生的正面外部经济效益。集聚经济的存在也意味着节约成本,既包括传统成本的节约,也意味着交易和信息成本的节约。集聚经济的存在可以增强区域的外资吸引力,它与基础设施质量、专业化供应商、劳动力市场以及知识外溢等有关。

1.基础设施质量

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的发展状况决定着社会生产的规模和效益,特别是具备一定投资规模的大型企业,如果生存在一个基础设施薄弱的经济环境中,将会导致投资收益递减。在我国,各地区的投资硬环境差异非常大,例如东部沿海的广东省和江苏省经过十几年的努力,目前的基础设施建设已经相当完善。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1年,东部地区的交通线路综合密度为1597公里/平方公里,同期中部地区为680公里/平方公里,而西部仅为29公里/平方公里,与东中部地区相差甚远,成为外资进入的“瓶颈”。

2.专业化供应商

行业的地区集中可以提供一个足够大的市场使得各种各样的专业化供应商得以生存。在我国,具有说服力的是广东东莞,这里集中了大量的来自海外特别是台湾地区的计算机和电子设备制造商,是公认的全国电子产品配套能力最强的地区,在此设厂,有助于厂商增强其竞争力和建立竞争优势。有了特定产业的聚集,就能吸引相关的FDI进入,而我国西部就非常缺乏这种聚集,是吸引FDI的薄弱环节。

3.劳动力市场

厂商的集中能为拥有高度专业化技术的工人创造出一个完善的劳动力市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条件下,拥有高度熟练的劳动力的地区比其他地区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上更有优势。在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纷纷“孔雀东南飞”,造成了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劳动力市场不仅从数量还是从质量都优于中西部地区。

4.知识外溢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知识至少和其他生产要素如劳动力、资本和原材料一样重要,尤其是在高度创新的行业中,知识的作用更加明显。当一种行业集中分布在一个较小的区域时,知识的非正式扩散经常非常有效。

四、在华FDI区位决定因素的数理实证分析

为了探讨中国吸引FDI的区位因素的演变过程,根据第二部分对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阶段性分析,我们把1992年至今分为两个阶段:1992—2000年和2001年至今,并对两个时期分别建立了统计模型。

在区位解释因素上,由于影响FDI区位选择的因素纷繁复杂,我们仅选取了几个较具代表性的因素进行分析。其中实际外商直接投资额(FDI)为被解释变量,各地区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PGDP)、上一年末外商投资水平(PFDI)、劳动力工资(WAGE)、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SALE)、各地区公路长度(ROAD)、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占总进出口的比重(FTR)六个因素为解释变量。由于政策变量不易度量,且其影响作用正在减弱,便不再引入分析。

有关模型的数据来源,对于前一个阶段,我们选择1994年和1995年的数据,共58个样本;第二个阶段采用2001及2002年的数据,共60个样本。以上各变量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中各省市区的有关数据。

在研究方法上,鉴于外商直接投资与各变量之间不是线性关系,而采用自然对数则可以较好地解释中国外资的空间分布,我们对各变量取对数后进行了回归。

建立的模型如下:

LnFDI = C +a1 LnFTR + a2 LnPFDI+ a3LnPGDP + a4LnWAGE + a5LnSALE

+a6LnROAD + a7LnLAB +ε

其中C是常数,ε是误差,ai是偏回归系数。

通过线性回归,我们发现,模型检验系数及调整后的R2,都在0.9以上,DW值都接近于2,这表明模型能够很好的解释我国外商直接投资在空间上的分布。模型的结果显示:在第一个时期,即90年代中期,决定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变量的重要性依次为PFDI, WAGE, SALE, FTR, ROAD, PGDP,其中PGDP的系数不显著。在第二个阶段,即加入WTO前后,决定区位的各变量的重要性依次为PGDP, WAGE, PFDI, FTR, SALE, ROAD。

回归结果证实了以下结论:

1.发生变化最大的是PGDP,在两个时期的偏回归系数由负变为正。在第一个时期,该变量的统计结果不显著,说明在90年代中期,PGDP并不是影响FDI的主要因素,但是在第二个时期,PGDP的回归结果非常显著,是各解释变量中影响FDI最大的因素,受资省区的PGDP每增加1%,外商直接投资将增加0.8%左右。这一结果说明由于入世的影响,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区位决策中,地区市场规模日益成为主要的因素。

2.PFDI在两个时期的作用都非常显著,表现为在两个时期的系数都较大,这说明外商投资企业有相对集中趋势,即新的外资企业倾向于选择外资企业多的地区。比如,长江三角洲地区吸引外资多主要缘于欧洲一些大型跨国公司的率先进入。不过我们发现两个时期的系数值变化较大——90年代中期,PFDI每增加1%, FDI就会增加1.2%左右,而到了入世前后,PFDI每增加1%, FDI只增加0.7%左右,也就是说,PFDI对FDI的影响正在逐渐减弱。这与我国政府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尤其是近几年来,西部地区积极进行招商引资活动、努力改善投资环境、为外商提供良好的服务、给外资大量的优惠政策是分不开的。

3.在两个时间段里,WAGE对FDI的影响都比较大,而且都为负值,即劳动力成本高的地区不利于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而且这种不利因素的作用正在加剧,WAGE每提高196,在两个时期的FDI分别下降0.4%左右和0.9%左右。

4.SALE的作用比较显著,不过在两个时期没有大的变化,这说明SALE作为市场规模变量,对FDI的解释作用比PGDP更有效,在两个时期,SALE每增加196, FDI就会增长0.4%左右。由此可见,外商直接投资越来越注重对中国国内市场的战略性进入。

5.FTR的作用也很明显,FTR是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占该地区的总进出口的比重,能间接说明一个地区的市场化程度。该弹性系数由90年代中期的0.2左右上升到最近的0.4,说明其在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中的作用得到不断加强。天津的FTR为0.8,居全国之首,而山西、内蒙、青海、新疆四个省区的FTR都在0. 1以下。该数值越大,说明该地区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限制性条款越少,外商的投资积极性越高。在这一过程之中,政府政策仍然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因此,各地要积极发展市场经济、建立完善的要素市场体系和产品市场体系、疏通各种流通渠道、减少市场风险,为外商直接投资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6.在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过程中,基础设施的影响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我们发现ROAD的系数在前后两个时期的变化较大,由负数变为正数,而且在前一时期的统计结果不太显著,这说明在前一个时期交通联系尤其是公路交通联系并不是制约外商直接投资的因素,而到了近几年,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作用已逐渐显现,完善各种基础设施是将外商直接投资引向中西部地区的重要决定因素。

统计模型的分析结果表明,90年代外商在华直接投资重视信息成本的减少和集聚经济的追求,原有外商投资水平是吸引外资的主要因素,而市场规模对外商投资区位选择的影响较小,外商在华投资表现为空间上的自我累积效应,即新的外商直接投资倾向于原来己经吸引了较多外商投资的区位,这是一种绝对的集中化趋势。在2001年以后,外商投资的区位决定因素发生了变化,现有外资水平的重要性已经下降,外资的空间自我累积效应已经开始减弱,外商直接投资战略开始转向对市场的开拓,转向长期的投资,市场规模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市场发育水平和基础设施也逐渐开始影响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这说明外商在中国的投资正逐步走向成熟,外商对中国的市场和投资环境更加有信心。

五、对中西部地区加快吸引FDI的政策建议

(一)促进中西部地区加快吸引外资的政策建议

加快西部开发已经成为中国决策者的强烈共识,将直接影响中国的发展前景,也为世界各国投资者,包括港澳台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极其明确的信号。目前,西部地区既存在发展的动力不足,缺乏新的投资来源和技术来源,又存在改革的动力不足,缺乏竞争机制和淘汰机制。因此,加快西部招商引资,必须在市场准入等方面实行优先开放,建设开放型的经济,包括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对发达国家开放和对发展中国家开放,对国有经济开放和对非国有经济开放,对物质、技术开放和对观念、思想开放。

1.接受并推行投资自由化

加快西部对外开放的基本方向是投资自由化和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主要是指那些有利于促进长期性外国直接投资的自由化政策,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促进市场竞争原则,通过减少或消除特别针对外国投资者所采取的歧视性措施,取消市场准入限制,促进市场竞争。外国直接投资参与西部基础设施建设的潜力也非常巨大,要创造宽松的环境,鼓励外资进入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优先发展领域,允许外资公平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或公共项目的公开竞争招标。二是享受国民待遇的原则,即外国投资者的待遇等同于本国投资者,一方面,应取消对外资企业在税收等方面“超国民待遇”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应取消对外资企业贷款、融资、投资等方面“非国民待遇”的歧视性措施,严禁对各类外资企业乱收费和变相增加非生产性负担。三是提供制度保护原则。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发挥市场经济机制来促进投资自由化和吸引外资,同时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制定相应的竞争性政策,以抑制某些私人投资和贸易的负面影响对市场竞争的破坏效应。

无论是提高企业经济绩效,还是提高西部地区整个经济的效率,关键是增强市场的竞争性。在此意义上,投资自由化就是经济市场化,竞争游戏规则的公平、公开化以及监督机制的透明化、制度化。

2.积极开发人力资源

国际经验表明,享有基本教育和拥有基本技能、文化的人力资源储备,符合私营部门需要的国民教育计划,适应经济全球化需要而调整的劳动大军的教育计划,会增强一国或地区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能力。就西部而言,开发人力资源具有尤其重要的特殊意义。因为西部地区最大的资源是人力资源,也是中国目前就业压力最大的主要地区之一,由于政府投资本身创造不了多少就业,因此政府的作用主要是通过有效的人力资源开发政策,吸引外国投资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这对扩大就业、缓解失业压力具有重要作用。这就要求政府不仅要实行直接影响FDI的投资自由化和贸易自由化的政策,更重要的是要将人力资源开发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上,包括大力发展教育,积极培育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鼓励外资企业对其员工进行人力资源开发以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增加中央对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鼓励少数民族控制人口增长,在逐步解决“收入贫困”的过程中逐步解决“人类贫困”、“知识贫困”和“文化贫困”问题等。

3.实行跨国公司友好型政策,积极吸引跨国公司直接投资

吸引跨国公司是中国和西部获取全球知识与技术的重要来源,也是西部缩小与东部和发达国家知识与技术差距的重要途径。提高西部地区产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善待跨国公司,把吸引跨国公司的技术、资金与西部和中国相对巨大的消费市场等互补性优势结合起来,吸引世界上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国际竞争力最强的跨国公司大规模投资于西部,并发展跨国公司和国内企业的后项联系,鼓励与本地区著名的大企业联盟,提高其市场竞争力。这是西部开发最好的吸引外资策略。

4.打造具有扩散效应的中心城市

鉴于中西部地区地域广阔,区内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水平也大不相同,特别是各省区中心城市与偏远的山区农村经济基础相差甚远,因此,本文认为,中西部地区利用FDI战略应采取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策略,即引进外资应着力在具有扩散效应的中心城市,以点带面,带动中西部地区走向繁荣。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西部地区虽然总体上落后于东部,但在区内已经产生了许多中心城市,其向心作用和扩散作用都是巨大的。因此本文认为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没有必要再沿用国家在区域发展上推行的板块式推移的梯度发展战略,而是通过多层次的发展极在不同点上带动经济增长。而且中西部地区的地域广阔,经济的内向型特征和资源分布不平衡的特征决定了中西部经济发展更适合采用这种战略。

目前,中西部地区共有国务院批准的各类对在开放城市36座,其中的中心开放城市如重庆、西安、武汉、成都、长沙、郑州等地,与其他地区相比经济基础雄厚且发展较快,基础设施日趋完善、资本供给充足、自我累积能力较强、人力资源丰富、技术实力强,产业结构方面以机械、建材、纺织、食品为支柱产业。在未来的利用FDI的战略中,这些中心城市将是重要的发展支点和辐射点,并通过扩散作用带动周边地区吸引外资和经济发展。在优化中西部地区的投资结构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继续加快这些开放城市吸引外资的步伐,提高引资质量,重点吸引技术和资金密集型项目,吸引跨国公司的投资,引导外资流向基础设施、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同时,以主导产业和企业群为聚集点和辐射点,向其他产业或更深、更广的层次延伸,从而带动中西部地区全面繁荣。

(二)西部地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前景展望

如前所述,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的地区分布极不平衡,为了鼓励外商积极投向中西部地区, 1999年以来,中央政府配合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实施,己经制定了一系列的鼓励西部地区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扩大西部地区外商投资的领域,拓宽西部地区外商投资的渠道,放宽西部地区利用外资的条件,制定并了《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等。

我们相信,在国家政策的有力推动下,今后一段时间内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将会逐步由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推进。从长远发展来看,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将会逐步得到改善,外商在西部的投资规模将会出现较大的提高。但西部大开发是一项跨世纪的长期发展战略,西部地区投资环境的改善也需要有一个过程。在近中期内,外商在西部地区的投资将会首先集中在那些条件较好的大中城市地区,如西安、兰州、重庆、成都、昆明等。可以预见,率先大规模进入西部的将主要是两类公司:一是以利用政府优惠政策为主的中小企业,尤其是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另一类是以占领和开拓西部市场,开发当地资源等为主要目标,注重长期发展的欧美国等跨国公司。因此,对各级政府来说,今后应着重鼓励第二种类型的公司“西进”,并在政策上给予相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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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论文范文9

关键词: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动因;决定因素

中图分类号:F71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0594(2009)02-0055-06 收稿日期:2008-09-11

随着经济全球化向纵深发展,技术革命引致全球产业结构向服务业偏移、服务业管制放松、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制度安排以及服务业的特殊性质,使得全球外商直接投资(FDI)的重点已转向服务业(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2004)。然而,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研究却长期滞后于实践发展。目前。国外关于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理论研究主要是以传统的制造业外商直接投资理论和国际贸易理论为分析框架来解释其动因,实证研究则主要考察其决定因素。

一、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动因

(一)基于制造业外商直接投资理论的研究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作为独立的经济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二战后跨国公司的空前发展及其带来的投资浪潮,成为当时国际经济理论界探讨的焦点,各具特色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应运而生。这些理论包括垄断优势理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内部化理论以及国际生产折衷理论等。然而,上述理论大都以制造业FDI为研究对象,其中为数很少的对服务业FDI的研究也是以制造业外商直接投资理论为分析框架的。Boddewyn(1986)就认为,对服务型跨国公司没有必要建立专门的理论,通过简单的限定和详尽的阐述,现有的FDI理论可以很容易地适应服务企业。

Dunning(1981)借鉴了海默以来的产业组织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将俄林的要素禀赋理论、巴克利和卡森的内部化理论结合起来,并引入区位理论,采用折衷的方法和体系加以综合,提出了独特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根据该理论,一个公司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意愿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的综合或者其中之一。第一,公司具有核心竞争力或者能够提高其竞争力的垄断优势;第二,通过将生产转移到一个新的地方所具有的区位优势;第三,公司所具有的内部化优势。Dunning(1989)又进一步讨论了服务业的跨国公司对外投资中三种优势的具体表现形式和特点。首先,在垄断优势方面,信息、管理、组织与营销技术是服务企业成功的关键。比如,对于咨询业和信息服务业的跨国企业来说,其竞争优势的关键在于获得与处理信息的能力。由于新兴服务业的知识化和信息化特征,服务部门跨国公司比制造业跨国公司的资本密集度更高,技术优势更强,也更易形成世界市场的垄断局面,形成其全球范围网络优势。其次,在区位优势方面,主要表现为东道国具有良好的信息和通信设施、健全的制度和受过训练的人力资源,还表现为东道国不可移动的要素禀赋所产生的优势,如地理位置方便、人口众多等。最后,在内部化优势方面,由于服务产品的无形性,信息不对称较为明显。另外,服务技术的复制较为容易,即使有专利保护,滥用和扩散的可能性也比较大。克服此类不确定性是许多服务企业选择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理由。

还有一些学者对服务业中某个具体行业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即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可以用传统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框架来解释。Dunning和Norman(1983)在对商业服务进行研究后指出,如果拥有产品和原材料的生产工艺是制造业所有权优势的一个源泉,那么管理和营销技巧就是商业服务公司的所有权优势。因此,服务业跨国公司具有不同的所有权、区位和内部化优势。Rugman和Verbeke(1992)认为,一个公司如果要进行海外直接投资,那么它必须具有一些区域约束或者非区域约束优势。对于服务业跨国公司,这些优势包括,管理的所有权优势、营销优势、产品创新优势、获得新技术和信息渠道优势等。

(二)基于国际贸易理论的研究 世贸组织在“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将国际服务贸易划分为四种形式:过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其中第三种商业存在即生产者跨境在服务消费国设立企业提供服务,从而将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作为服务贸易的一种形式。西方一些学者试图用传统货物贸易理论如比较优势理论解释服务贸易,得出了不同的结论。

一种观点认为,国际贸易原理完全适用于服务贸易。Sapir(1981,1982,1985,1986)根据国家间要素禀赋和技术的差异,对货运、客运和其它民间服务作了一系列的实证研究,发现传统的贸易理论不仅适用于货物贸易,也适用于服务贸易,要素禀赋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模式的决定上都具有重要作用。Sapir还提出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动态性观点,为发展中国家开展服务贸易的动因提供解释。Hindley和Smith(1984)则指出,将标准的比较成本理论用于服务业贸易和投资的任何潜在的困难都不足以对该理论的适用性产生怀疑,Kumpe同样认为,作为一个简单明了的思想,比较优势普遍有效。

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国际贸易原理并不适用于服务贸易。最早尝试运用国际贸易原理来解释服务贸易模式的学者R.Dick和H.Dicke(1979)以要素禀赋为基础,对各种显示比较优势指标进行回归分析,发现没有证据表明比较优势决定服务贸易模式。Feketekuty(1989)认为,服务同商品相比具有许多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国际贸易原理不适用于服务贸易。Sampson和Snape(1984)则是从大部分服务贸易中生产要素在国际间流动的特性出发,认为这与比较优势的基本假设“两国生产要素不能流动”相悖,H-O理论不足以解释服务贸易。

第三种观点介于前两种观点之间,它既肯定国际贸易的基本原理对于服务贸易的适用性,同时也承认具体理论在解释服务贸易上的缺陷,主张在利用国际贸易理论来解释服务贸易时,必须对传统理论进行若干修正。Deardorf(1984)先是分析了国际贸易理论用于服务贸易的局限性,然后他运用标准的H-O模型,通过改变其中的个别约束条件,解释了国际服务贸易是如何遵循比较优势原则的。

Banga(2005)指出,同货物贸易一样,服务业存在两种不同类型的外商直接投资,一种是“垂直型”或者说是产业内的外商直接投资,指的是发达国家的企业利用其在某个产业所具有的比较优势,向发展中国家进行直接投资。统计证明,发达国家以两类高端产品进入发展中国家服务市场,一是传统的劳动密集性的消费服务中品质特别优秀的产品,二是更具现代意义的技术和人力资本密集的生产者服

务。另一种是“水平型”或者说是产业间的外商直接投资,指的是发达国家之间的企业利用产业间相对的优势进行国际直接投资。像国际贸易一样,世界上多数外商直接投资属于后一种类型。

还有一些学者探讨了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条件下服务贸易模式是如何决定的。Markusen(1989,1996)认为,生产者服务业的两个主要特点是以知识为基础和差异性。以知识为基础意味着需要大量的初始投入以获取知识来生产某一服务,但是当这一服务被生产出来后,它的供给边际成本是相当低的。因此,生产者服务业的规模经济十分重要。差异性意味着生产者服务业是有水平差异和垂直差异的。Jones和Kierzkowski(1988)提出和运用“服务链”的观念来解释规模经济条件下服务贸易。他们认为,在规模经济的作用下,生产过程更加复杂,需要更多的“服务链”。由于比较优势的存在,服务链可以促进生产的国际化,从而服务贸易可以大大促进货物贸易。Francois(1990)强调了服务在协调和连接各专业化中间生产过程中的外部集聚作用,他建立了一个具有张伯伦垄断竞争特征的产品差异模型,讨论了生产者服务与由于专业化而实现的报酬递增之间的关系,以及生产者服务贸易对货物生产的影响。

以上两种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理论在解释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动因有它们的理论意义,也有各自的优点。制造业的外商直接投资理论直接反映了服务业FDI的一些决定因素,更容易做实证检验:贸易理论中关于相对要素禀赋差异、规模经济差异和竞争优势差异。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服务业FDI发生的本质。然而,由于服务区别于货物的一些基本特性,包括无形性、生产与消费同时性、品质差异性等,使得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有其独特之处,有时是制造业外商直接投资理论和贸易理论无法解释的:第一,在制造业中,外商直接投资能够通过把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的生产活动分散在不同的国家,创建出全球的生产价值链,从而将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分割。但是,由于许多服务产品生产与消费同时性,服务产品生产过程的分割就变得十分困难。加上服务产品的高度差异化、难以标准化,服务企业很难形成规模经济,限制了其国际化扩展;第二,同样由于许多服务产品生产与消费同时性,并且由于服务产品的生产更加密集地使用知识和资本要素,如果想有效地在国外市场提供服务,就必须依靠到国外市场进行投资,设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如国际电信、国际金融、咨询等服务许多是在跨国公司范围内运作的。此外,许多服务部门直接关系国家与经济安全,与货物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相比,政府规制在服务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中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Erramilli和Rao(1993)认为应结合服务的特性对传统理论进行修正,才能更好地解释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动因。他们考察了美国多个服务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行为,所涉及行业包括广告和会计服务、计算机服务、工程和建筑服务、管理咨询和研发服务、消费者服务、银行等等,研究结果发现,广告、会计、计算机服务主要投向发达国家,工程和建筑服务则主要投向发展中国家:而且受到不同服务行业特性的影响,如消费者服务,多采用特许经营的方式投资,难以标准化的广告、工程等服务则一般是母公司有相当多的控制权。

二、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决定因素

国外关于外商直接投资决定因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决定因素的实证研究较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东道国的市场规模 在绝大多数研究中,制造业外商直接投资最重要的决定因素就是市场规模。UNCTAD(2004)在服务业跨国公司投资的实证研究中发现,东道国的市场规模及其增长速度与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存在正相关关系。

但是,UNCTC(1993)做了一个关于市场规模对美国、加拿大、日本以及欧洲等发达国家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和拉丁美洲、非洲、亚洲等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影响的研究。结果表明,市场规模并不是服务业内所有行业外商直接投资的最主要决定因素;即使市场规模是服务业内某个行业外商直接投资的重要决定因素,它的重要性也要比对制造业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要小。

(二)母国的经济规模 一些研究表明,母国的经济规模是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最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因为它增加了东道国被告知的消费者数量,这些消费者了解这些服务,因此,更有可能购买这些服务产品,给服务提供者带来规模效益。也就是说,生产者服务公司一般位于具有广大消费者群体的地方(Raft和Ruhr,2001)。滞后一期的制造业FDI存量通常被用来代表母国的经济规模,Kolstad和Villanger(2008)认为,生产业将分工价值链的各个环节串联起来,制造业企业为了整合资源、发挥专长、提高效率,越来越多地出现“服务外包”行为,传统上由企业内部在产前、产中或产后所进行的一些生产、经营甚至管理服务活动(如产品设计、技术研发、物流销售、员工招聘、信息管理等等)均转而由生产业完成,因此,制造业FDI与生产业FDI呈正相关关系。

(三)东道国政府的政策 与制造业的外商直接投资类似,法律规制或者政府干预是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一个主要壁垒。在后GATS时代,许多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开始容许外商直接投资进入一些服务行业,但是,对进入金融、电信以及公共事业等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战略地位的行业。外资的持股比例有严格的限制。服务业跨国公司在进行投资决策时要考虑东道国的政策取向和政策环境的稳定性。根据OECD(1982,1987)、Walter(1985)和UNCTC(1988)的研究,东道国政府的政策与规制是当地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最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Kolstad和Villanger(2008)的研究表明,制度质量和民主对于服务业中的FDI来说比一般的投资风险或政治稳定性更为重要。并且,不同的政治经济变量对不同的国家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制度质量对于高收入国家服务业FDI来说非常重要,而民主程度对于发展中国家服务业FDI来说比较重要。

至于东道国的开放度,UNCTC(1992)设计了一个开放系数来对政府控制与阻止(例如,控制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开业权和所有权)的程度进行主观评价,并且用来估计对流人国内服务业的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结果发现,这一系数对流入国内服务业的外商直接投资有显著的影响。Chanda(1997)的研究表明,当一国的出口行业比进口竞争行业更加密集地使用生产者服务的时候,如果出口产业的规模随着贸易自由化的推进不断扩大,那么就会产生对服务业特殊投入的持续需求。因此,在国内对这一投入供给有限的情况下,最终产品贸易规模的扩大将导致对中间服务投资的增多。因此,由一国政府政策所

决定的开放度是外商直接投资流向服务业的一个重要决定因素。Kolstad和Villanger(2008)则认为,由于许多服务是不可贸易的,东道国的开放度对这些行业FDI的流入影响较小。

(四)竞争优势 服务业跨国公司的竞争优势被Dunning(1989)以所有权优势、区位优势和内部化优势来表示。随着世界各国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服务业领域的竞争亦日趋激烈,竞争优势已经成为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一个越来越重要的决定变量。然而,服务业的竞争优势很难度量且易于转移,尤其是进入文化领域和慈善领域的外商直接投资更是如此。一个国家某一特定产业的竞争优势通常表现为这个产业的高出口或者向外的直接投资。既然服务业的特点是位置的不固定性和可贸易程度的差异性,研究中通常用服务业的FDI来估计竞争优势的影响。UNCTC(1993)综合了显性比较优势(RCA)与产业内FDI,提出了国际竞争力指数(internationalcompetitiveness index,ICI),其计算方法如下:

ICIij=(Qij-Iij)/(Qij+Iij)

式中,Qij代表母公司位于国家j的跨国公司在国家j的产业i中拥有的子公司的数量;Iij代表母公司位于国家j以外的跨国公司在产业i中拥有的子公司的数量。

研究表明,母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对该国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具有积极的影响。然而,当用ICI指数来衡量服务业中不同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时,可以发现,在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业和商业服务业中,竞争优势不是一个主要的决定因素,而在金融服务业中,竞争优势起到一定作用。

(五)服务产品的可贸易性 服务的特点决定了服务产品通常是无形的和无法储存的,这也就意味着服务产品的国际交易只能通过流入一国的外商直接投资或者当地公司在外国跨国公司的特许经营下进行生产来提供。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服务产品的可贸易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Sauvant,1986、1990)。服务产品可贸易性的提高降低了以外商直接投资方式提供服务产品的机会。UNCTC(1993)通过以某一服务业中服务产品的出口值占总出口的比重来度量服务产品的可贸易性,发现服务产品的可贸易性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有消极影响。

(六)全球寡占反应 当几个规模较大的公司相互依赖时,垄断效应就会发生。Knickerbocker(1973)研究发现,从事制造业外商直接投资的跨国公司在面对其国内、国际竞争者的时候,采用跟随战略来决定其在东道国投资的市场份额。Trepstra和Yu(1988)为了证实上面的结论,对美国的广告业外商直接投资进行了考察,发现那样一个跟随竞争者的全球垄断战略确实存在于美国的广告业中。

(七)文化差异 不同的国家具有不同的文化,不同国家的人们也具有不同的生活习惯和需求偏好。服务业的外商直接投资要考虑各国的文化差异,其所生产的服务产品要适当融入当地的文化特色,尽可能多地与当地消费者进行互动和交流,以使企业生产的服务产品适应当地人们的特殊偏好。在这方面,一些研究发现,文化差异是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一个重要决定变量,考虑文化差异因素是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成功进行的重要保障。

(八)公司的规模 国际化扩张是公司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战略。与小公司相比,大公司更倾向于跨国发展,与制造业中的情况一样,公司的规模是服务业(如银行业与广告业)公司国际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决定因素。Ball和Tschoegl(1982)利用20世纪70年代的数据,对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和日本东京的外国银行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进入这两个地区的外国银行都是资金雄厚、具有强大经营能力的跨国银行,这些跨国银行在母国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就有了国际化的动机。

(九)其他决定因素 国外学者还考察了其他影响服务业FDI的因素,包括东道国人力资本、服务业劳动力成本、服务业发展水平、汇率变动等。

UNCTC(1993)的研究结果表明,几乎所有服务行业外商直接投资的重要决定因素是相同的,而这些决定因素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差异也不大。行业竞争结构、政府鼓励开放的政策,被发现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具有重要影响。Banga(2005、在对服务业FDI决定因素实证研究的综述中指出,那些对制造业FDI有重要影响的因素对于服务业FDI同样也是重要的。不过,这些决定因素的重要性有所不同。对于服务业FDI最重要的决定因素是东道国政府的政策、文化差异、服务产品的可贸易性:而对于制造业FDI最重要的决定因素是市场规模,贸易障碍和生产成本差异。然而,进入21世纪,许多条件已经改变。因此,需要对新的政治经济形式下的决定因素作进一步分析。

三、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最早研究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影响的学者是Goldsmith(1969),他强调金融服务业在促进资本投入到一国最具生产力的行业,进而创造更多产出过程中的作用。他后来的多数研究得出类似的结论,即一国经济增长状况和本国服务业的开放程度与发展水平是正相关的。西方经济学家大多倾向于对服务业放松管制,认为政府应当提供一个有效、综合的政策保证,从而促进服务业发展。Dee和Hanslow(2000)把服务看作产品,并且把生产者服务看做中间产品,从而建立了一些理论模型。这些研究显示,服务贸易自由化将提高全球的产出水平和福利水平。Nicoletti和Scarpetta(2003)通过模拟研究和跨国比较指出政府规制对于服务业的影响巨大。特别是对于ICT服务部门如批发、金融、保险和商业服务的规制可能损害新经济的外部性,对生产力的增长造成负的外部性。Brant(2003)认为不合适的限制性规制损害了企业的动力,特别是限制服务部门的增长。而Taylor和Christopbcr(2000)却认为,经济全球化导致的开放程度的加大与外商直接投资的正相关关系仅限于制造业部门,在美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服务业部门中这种关系并不明显。由于发展中国家增加的外商直接投资越来越集中在服务业领域,因此,发展中国家开放程度与外商直接投资流入之间的相关性是下降的。此外,Winters(2002)研究了在WTO下自然人移动的服务提供方式对服务要素流动的影响。还有一些模型对WTO下商业存在的服务提供方式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涉及商业存在的自由化是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主要方式。其他一些模型度量了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全球或者单个国家产出

增长的影响。这些模型中的绝大多数是基于传统产品贸易自由化模型下的一般均衡分析。在这些模型中,贸易壁垒被视为与关税和税收是相同的。

对发展中国家的实证研究(Dee和Hanslow,2000)表明,一些发展中国家从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自由化中获得了巨大的利益;而就全球而言,超过一半的来自开放的收益也是由服务贸易自由化引起的。Mattoo,et al(2001)用CGE模型计算得出,发展中国家通过开放电信和金融服务业使其经济增长了1.5%。Banga和Goldar(2004)对20世纪90年代印度服务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情况以及服务业开放对印度其他产业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他们发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服务业的发展有积极影响,并且促进了工业产出的增长和生产率的提高。然而,Verkios和zhang(2000)指出,马来西亚电信服务业的开放和印度尼西亚金融服务业的开放都是不成功的。Brown,et al(2002)研究表明,全球在多哈回合中每年从服务贸易自由化中获益4130亿美元,但是,其中绝大部分收益为发达国家所取得。

就已有的理论描述和实证检验研究文献来看,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服务贸易自由化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没有一个定论。有许多研究的结果都是互相矛盾的,这给决策者制定政策带来极大的不便。

四、结语

国外学者对于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但是,与迅猛发展的世界服务业FDI的现实相比,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仍显薄弱,还有许多方面有待进一步研究。

首先,一个基本的问题是对服务业范畴界定目前尚无统一标准,这给理论和实证研究带来很大的难度,因此首先需要清楚界定服务业范畴。

其次,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理论分析主要是以传统的制造业外商直接投资理论和国际贸易理论为分析框架的,这两种理论都具有借鉴意义。但由于服务业区别于制造业的特性,有时是制造业外商直接投资理论和贸易理论无法解释的,因此,有必要结合服务业自身特点提出一套新的理论来分析指导服务业的外商直接投资。

再次,在实证研究方面,同样由于服务业区别于制造业的特性,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决定因素与制造业外商直接投资的决定因素是否相同有待进一步研究。特别是服务业涉及部门多,牵涉面广,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