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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合同集锦9篇

时间:2022-12-02 08:22:50

代办合同

代办合同范文1

办证委托书合同范本一

委 托 人 姓 名 :

委托人姓名 :

委托权限:

1、同意 不同意 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 不同意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同意 不同意 领取各类通知书;

4、同意 不同意 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委托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须知: 1. 委托人的委托事项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

和注销登记等。

2. 委托人应当指定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在选择 同意 或 不同

意 后的 中打√。

办证委托书合同范本二

本文是由委托书频道为大家提供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买受人):

乙方(出卖人):

甲方向乙方购买了车架号码为:,发动机号码为: 的车辆,双方已办理交接手续,现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该车辆的上牌及领取证照的相关事项:

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要求的打 √ ,不需要的打 ):

1、代办银行按揭

2、代办上牌的相关手续

3、代办保险

4、代办购置税

5、代办车船税

6、代办养路费

7、代办年票

8、代办其他项目:

委托报酬:

乙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代办劳务报酬(简称代办费),合计:¥元,大写:

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银行按揭。费用概算如下:

代办费: 元。20xx办证委托书范本精选3篇20xx办证委托书范本精选3篇。

2、代办检测、上牌的费用(已含行驶证等证件费用)概算如下:

代办费:元。

3、代办保险费元(请注明险种:保险公司:);保险生效时间自年 月日时分起生效。

4、养路费:元。

5、车船税:元。

6、购置税:元。

7、注册费:元。

8、其他: 元,合计约 元。

9、代办其他项目。费用概算如下:

以上费用按支出凭证向甲方结帐。

10、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甲方预付元。

2、乙方垫付。

委托完成期限:年月日前。20xx办证委托书范本精选3篇合同范本。

报到证办理个人委托书精选3篇

本人因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报到证》的相关手续。

代办合同范文2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第30号)、

为了规范对专利行业的管理和监督,制定《专利管理办法》,现予以,自2003年7月15日起施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二十三号公布的《设立专利机构审批办法(暂行)、》同日废止。

局长

二三年六月六日

专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专利制度,维护专利行业的正常秩序,保障专利机构和专利人依法执业,根据《专利法》和《专利条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依照《专利法》、《专利条例》和本办法对专利机构、专利人进行管理和监督。

中华全国专利人协会应组织、引导专利机构和专利人模范执行《专利法》、《专利条例》和本办法,规范执业行为、严格行业自律、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第二章、专利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的设立、变更、停业和撤销

第三条、专利机构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制专利机构或者有限责任制专利机构。

合伙制专利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有限责任制专利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

合伙制专利机构的合伙人对该专利机构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制专利机构以该机构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设立专利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机构名称;

(二)、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三)、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四)、具有必要的资金。设立合伙制专利机构的,应当具有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的资金;设立有限责任制专利机构的,应当具有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施。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业务的,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中应当有3名以上具有专利人资格。

第五条、专利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专利人资格;

(二)、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机构执业的经历;

(三)、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业务;

(四)、申请设立专利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品行良好。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专利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尚未正式办理辞职、解聘或离休、退休手续的;

(三)、作为另一专利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不满2年的;

(四)、受到《专利惩戒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通报批评或者收回专利人执业证的惩戒不满3年的;

(五)、受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

第七条、专利机构只能享有和使用一个名称。

专利机构的名称应当由该机构所在城市名称、字号、“专利事务所”、“专利有限公司”或者“知识产权事务所”、“知识产权有限公司”组成。其字号不得在全国范围内与正在使用或者已经使用过的专利机构的字号相同或者相近似。

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业务的,可以使用该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第八条、设立专利机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设立专利机构申请表;

(二)、专利机构的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专利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人员简历及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和离退休证件复印件;

(六)、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的证明;

(七)、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业务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开办专利业务申请表;

(二)、主管该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同意其开办专利业务的函件;

(三)、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资金证明;

(五)、专利人的律师执业证、专利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六)、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的证明;

(七)、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应当是在申请设立专利机构或开办专利业务之前的6个月内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设立专利机构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请设立专利机构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经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认为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认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决定,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并向新设立的机构颁发专利机构注册证和机构代码;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重新进行审查。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业务的,参照上述规定进行审批。

第十条、专利机构变更名称、地址、章程、合伙人或者股东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同时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变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后生效。

第十一条、专利机构停业或者撤销的,应当在妥善处理各种尚未办结的事项后,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知识产权局申请。经审查同意的,应当将专利机构注册证及标识牌交回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停业或撤销手续。

第十二条、专利机构在本省内设立办事机构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申请。经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专利机构跨省设立办事机构的,应当在获得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同意后,向办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申请。经批准的,由办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第十三条、申请设立办事机构的专利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设立时间满2年以上;

(二)、具有10名以上专利人;

(三)、通过上一年度年检。

第十四条、专利机构的办事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2名以上由专利机构派驻或者聘用的专职专利人;

(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资金;

(三)、办事机构的名称由专利机构全名称、办事机构所在城市名称和“办事处”组成。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可以附加规定专利机构在其行政区域内设立办事机构的其他条件和程序,并将有关规定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第十六条、专利机构的办事机构不得以其单独名义办理专利业务,其人事、财务、业务等由其所属专利机构统一管理。专利机构应当对其办事机构的业务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专利机构跨省设立办事机构的,其办事机构应当接受办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七条、办事机构停业或者撤销的,应当在妥善处理各种尚未办结的事项后,向办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申请。经批准的,由该知识产权局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同时抄报专利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专利机构停业或者撤销的,其办事机构应当同时终止。

第三章、专利人的执业

第十八条、专利人执业应当接受批准设立的专利机构的聘请任用,并持有专利人执业证。

第十九条、专利机构聘用专利人应当按照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受聘的专利人订立聘用协议。订立聘用协议的双方应当遵守并履行协议。

第二十条、颁发专利人执业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专利人资格;

(二)、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业务;

(三)、不具有专利或专利审查经历的人员在专利机构中连续实习满1年,并参加上岗培训;

(四)、由专利机构聘用;

(五)、颁发时的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六)、品行良好。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专利人执业证: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前在另一专利机构执业,尚未被该专利机构解聘并未办理专利人执业证注销手续的;

(三)、领取专利执业证后不满1年又转换专利机构的;

(四)、受到《专利惩戒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收回专利人执业证的惩戒不满3年的;

(五)、受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

第二十二条、申请颁发专利人执业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专利人执业证申请表;

(二)、专利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三)、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或者离、退休证件复印件;

(四)、专利机构出具的聘用协议;

(五)、申请前在另一专利机构执业的,应提交该专利机构的解聘证明;

(六)、首次申请颁发专利执业证的,应提交其实习所在专利机构出具的实习证明和参加上岗培训的证明。

第二十三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中华全国专利人协会负责颁发、变更以及注销专利人执业证的具体事宜。

第二十四条、经审核,中华全国专利人协会认为专利人执业证的颁发申请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15日内颁发专利人执业证;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1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五条、专利机构辞退专利人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该专利人;专利人辞职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所在的专利机构。

专利机构与专利人解除聘用关系的,应当由专利机构收回其专利人执业证,出具解聘证明,并在出具解聘证明之日起的10日内向中华全国专利人协会办理专利人执业证注销手续。

第二十六条、专利机构停业或者撤销的,应当在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审查同意之日起的10日内,收回其全部专利人执业证并向中华全国专利人协会办理专利人执业证注销手续。

第二十七条、中华全国专利人协会应当在颁发、变更或者注销专利人执业证之日起的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并上报有关材料,同时抄送专利机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第二十八条、未持有专利人执业证的人员不得以专利人的名义,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专利业务。

第二十九条、专利人承办专利业务应当以所在专利机构的名义接受委托,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帐。专利人不得私自接受委托,办理专利业务并收取费用。

第四章、专利机构及专利人的年检

第三十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指导专利机构和专利人的年检,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以及国防专利局具体实施专利机构和专利人的年检。

凡经批准设立的专利机构以及开办专利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均应当参加年检。专利机构的办事机构应当随其专利机构参加年检,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办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中华全国专利人协会配合参与专利机构和专利人的年检。

第三十一条、专利机构和专利人的年检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

第三十二条、专利机构和专利人的年检内容包括:

(一)、专利机构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

(二)、专利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三)、在专利机构中执业的专利人是否持有专利人执业证,是否按照要求参加执业培训;

(四)、专利机构和专利人是否有《专利惩戒规则(试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列出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专利机构自前次年检完毕以来的专利业务数量;

(六)、专利机构的财务情况;

(七)、应当予以年检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三条、专利机构应当提交下列年检材料:

(一)、专利机构和专利人年检登记表;

(二)、专利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专利机构注册证副本;

(四)、专利人执业证;

(五)、财务报表;

(六)、其它需要提交的文件。

专利机构的工作报告应当全面反映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各项内容。

第三十四条、经年检发现专利机构和专利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当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予以改正;逾期不予改正的,给予年检不合格的结论。

经年检发现专利机构或者专利人有《专利惩戒规则(试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列出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提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惩戒委员会给予惩戒。

第三十五条、年检合格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在专利机构的注册证以及该机构中执业的专利人执业证上加盖该年度年检合格的印章;年检不合格的,加盖年检不合格的印章。

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专利机构,在下次年检合格之前不得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地知识产权局办理新的专利业务。

第三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当在完成专利机构和专利人的年检之日起的10日内将年检情况总结和年检登记表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并将专利人执业证的年检结果送中华全国专利人协会备案。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向社会公布专利机构和专利人的年检结果。

第三十七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和中华全国专利人协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专利机构年检中不予公开的内容保密。

第五章、附则

代办合同范文3

关于房屋委托书范本一:委托人

1、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1、姓名 身份证号码

2、

我们 拥有 房产的产权,现委托以上受托人为我们的人,在本人所有权份额内,并以我们的名义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享有上述房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各项权利。并代为办理上述房产相关的以下所列明的事项:

1. 办理转让上述房产的过户、转移登记手续,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存量房交易税款计征申明、房地产交易环节个人所得税免征申报表、转移登记申请表及询问笔录等办理房产转让所需签署的相关文件、领取房地产证、办理买卖公证等手续。

2. 办理转让上述房产的拆迁、征地、置换等手续,如签订拆迁、征地、置换合同,领取拆迁征地补偿金等

3. 办理上述房产资料变更、资料撤件、抵押登记手续、签署变更申请表、抵押物价值确认书等相关文件及领取办妥变更、撤件、抵押登记的房地产证等相关事宜。

4. 办理上述房产注销抵押登记手续、签署注销抵押申请表及询问笔录、领取办妥注销抵押登记的房地产证等相关事宜。

5. 到银行办理还清贷款手续、签署银行罚息、违约金等相关费用确认书并代为支付,终止授信额度并签署相关文件,领取房地产证、注销房产抵押资料、房地产买卖合同、保险单、还款凭证及付清楼款证明书等相关文件资料。

6. 到银行办理提前还款申请、打印贷款还款历史记录及贷款余额清单、查询扣款账号及账户余额、开立账户及更改密码,办理关闭账户网银、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及取消托收功能的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文件,领取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 到国土部门或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或档案部门打印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复印房地产证、借款抵押合同等房产相关资料。

8. 到银行申请赎楼贷款、按揭贷款,签署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划款委托书、贷款合同等相关文件,到银行或其他相关机构查询打印个人征信系统信息及信用报告,收取或指定账户收取上述房产的售楼款、赎楼贷款以及买方按揭贷款。

9. 到担保公司签署担保(垫资)赎楼业务申请审批表/报备表、赎楼担保委托合同、垫资服务合同、借据、确认书、承诺书、授权书等办理赎楼所需签署的相关文件。

10. 代为管理房产、收取房屋租金,办理上述房产的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数字/有线电视、网络等过户以及变更的相关手续,到保险公司办理上述房产的退保手续,代为收取保险金及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11. 到国税局或地方税务局办理减、免税申请手续签署并领取相关文件。到地产中介签署买卖协议及相关一切文件并代收定金。

12. 到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查询复印并领取上述房产所涉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文件资料。

上述受托人有转委托权,所有受托人均可独立办理受托事项,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我(们)均予承认。上述房产是指法律规定本人份额内房产。

委托人:

年 月 日

关于房屋委托书范本二:委托人: ,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 。

受托人: ,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父子关系,兹委托受托人 为我的合法人,全权代表我办理以下列事项:

(房地产权证: 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建筑结构:混合,设计用途:住宅 )的房屋他权解除。

1、并以上述房产向金融机构抵押办理借款签订经纪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

2、到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领取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及注销他项权手续、签订注销抵押登记,办理借款的各项借款手续上签字、在金融部门的借款借据上签字、领取金融部门担保借款;

3、代表委托人出售上述房地产、签订买卖合同、缴纳相关税费、调阅档案、更正登记、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等各项相关事宜;

二、委托人保证所提供材料、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其他欺诈行为,委托人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委托期限:自委托成立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委托人在委托期间,委托权限范围内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五、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关于房屋委托书范本三:委托人: 证件号码:

住址:

受托人: 证件号码:

住址:

座落于吉木莎尔县大有镇韭菜园子下木塔寺村房屋(四至界限: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下称“该房屋”)属于本人(即上述委托人)所有,房屋房产证号码为 产权证开字第 号,土地使用权证书号码为 。现就出售该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事宜,本人(即上述委托人)在此委托及授权上述受托人代表本人办理以下事项:

一、代为查询调取并复印房地产和土地所有权的档案材料。

二、代为签署有关本人出售该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代为签订定金协议;代办转让过户相关手续。

三、代办资金监管或放弃资金监管手续,确认资金监管数额,代收全部房款。

四、代办网上挂牌,网上签约的手续。

五、代办上述房地产和土地所有权转让合同的公证手续。

六、代办房屋地址变更证明。

七、协助买方办理银行二手房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手续提取贷款或公积金,将贷款打入受托人的账户 。

八、代办上述房屋的交接事宜(代为办理水、电、煤、电话、有线电视等更名手续;)

九、代为办理领取相关抵押注销资料、注销银行贷款、交易中心房屋抵押登记注销等相关手续;

十、代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交纳相关税费、交易手续费等;

十一、代为与物业管理处办理更名以及维修基金等更名手续;

十二、代为办理该房屋买卖和土地所有权其它事宜。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所从事的一切法律行为及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所造成的法律结果,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转委托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上述文件签署、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此委托签署后,之前与之后签署的相关委托他人的文件均以此委托为准(最先解释)。且本人不得随意撤销上述委托。

代办合同范文4

    1、房产买卖合同公证:

    当事人应携带房产买卖合同,填写房产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

    出售方(房地产经营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可一次性报公证处备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许可证》、《建设许可证》、投资项目计划表、《开工许可证》、《房地产证》或《土地使用合同》或用地红线图、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人的身份证件、签订合同的公章式样及签字人的签名式样、代收房价款的银行名称及帐号等。

    购买方应提供下列材料:购买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购买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购买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人须提供有权资格的证明;支付房价款的有关凭据等。

    当事人如申请办理房产预售合同公证,应另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预售的文件;如申请办理房户转让合同公证,转让方必须领有房地产证。

    2、房屋租赁合同公证:

    当事人应携带房屋租赁合同,填写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申请表,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

    出租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公民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人须提供有权资格的证明;房地产证。

    承租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公民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人须提供有权资格的证明等。

    3、房产赠与合同公证:

    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申请。当事人应携带房产赠与合同,填写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

    赠与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赠与人的身份证件;房地产证等。

    受赠人应当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等。

    4、合作建房合同公证:

    合作建房是指一方出地,一方出资或一方出地,双方或多方出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合作各方对建成的房产进行产权分成,或以土地入股,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后进行利润分成的行为。为明确合作建房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当事人应签订合作建房合同,报政府有关机关审批。

    当事人申请办理合作建房合同公证,应携带合作建房合同,填写合作建房合同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

    出地方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出地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出地方为企业法人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人须提供有权资格的证明;《房地产证》或用地红线图等。

    出资方应提供下列材料:出资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出资方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载有房地产开发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人须提供有权资格的证明;出资方为设有董事会的企业法人,须提供同意合作建房的有效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等。

代办合同范文5

委托人:_____,男/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男/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我们(委托人_____和受托人_____)系_____关系。我们欲以_____的名义购买坐落在__________房产一套,因我事物繁忙,不能亲自前往办理,特委托_____作为我的合法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签订购房合同;

2、交纳购房款,缴纳税费及相关费用;

3、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4、办理并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

5、办理验房、入住等房屋交接手续;

6、办理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供暖设备等物业手续;

7、办理与购买上述房产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内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委托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证处房产委托书

委托人:

姓名: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受托人:

姓名: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我拥有位于_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的房产,现委托__________为我的人,并以我的名义在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内,办理如下事项:

1、全权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银行按揭贷款(即赎楼)手续,代为签署融资担保协议,代办抵押登记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房产证等产权证明。

2、全权办理转让、出售上述房产的有关手续,打印房产买卖合同,代为签署房产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受托人代为收取上述房产转让的全部楼款或银行按揭楼款。

3、委托人办理签署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全部楼款。

4、受托人办理公证、到国土、房产等有关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及签署、递交有关文件,办理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物业管理费、缴税或免税等一切相关手续。

5、到有关部门办理与房产转让一切有关手续。

6、受托人办理上述房产解除国土局买卖合同公证书以及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7、办理出租管理房产及签署租赁合同、收取租金,人有权选择承租方并确定租赁价格。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上述房产是指法律规定的本人份额的房产。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证处股权转让委托书

委托人:某某,男(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受托人:某某,男(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本人系_____公司的股东,本人占有该公司_____%的股权,因拟以人民币_____元转让上述公司的股权给_____,兹委托_____为本人的人,代表本人处理如下事项:

一、代表本人出席_____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二、与_____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办理公证手续;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委托期限:从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代办合同范文6

【贷款委托书一】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及地址: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及地址: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及地址:

我欲以按揭方式购买位于XX市XXXX的一套房屋。我因故,不能亲自与提供按揭的贷款方办理购买上述房屋的相关事宜,特委托(受托人姓名)为我的人,全权代为办理如下事宜:

一代为与提供按揭购买上述房屋的贷款方签定《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及签署相关文本。

二代为办理相关合同文本的公证事项。

三代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办上述房屋抵押登记的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本。

四代为查询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及签署授权书。

五代为办理相关银行开户手续。

受托人在权限范围内所签署的一切合法文件和交纳的费用,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时止。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贷款委托书二】委托人: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

委托人: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

受托人: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

上述委托人因购买彭州市 朋城远界 X栋X单元X楼X号住房并向银行申请贷款,现就以下事项授权受托人代为办理:

以委托人的名义与上述房屋的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附件、交付房款等、交付住房等手续,与指定的按揭银行签订贷款申请、扣款协议、提前还款及相关事宜;授权按揭贷款银行查询委托人的相关资信;同意将上述房屋抵押给该房屋的按揭贷款银行;

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与成都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相关担保与抵押登记等文件或合同;与相关公证部门办理上述房屋贷款所需的一切公证事宜;

根据 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备案信息变更申请表 的内容到房管局修改、变更上述房屋的备案登记信息;

根据 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注销备案申请表 的内容到房管局注销上述房屋的备案登记信息;

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等有关事宜,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件;

办理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及其相关的一切事宜;

办理并领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共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他项权证书》,并办理相关的抵押登记的一切事宜;

办理抵押登记的变更、注销、设立新的抵押登记及与其相关的一切事宜;

办理抵押权人的设立、变更及与其相关的一切事宜,并领取已登记了抵押事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共有权证书》及《房屋他项权证书》;

将《房屋他项权证》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交付抵押权人收执;

以及与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及抵押登记相关的全部事宜;

上述房屋相关的还贷催收通知书、交房通知书等相关文件送达至受托人,视为委托人收到;

签署、签收因办理上述各类事项所需的全部文件;受托人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所签署的文件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同意承担;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为止。

【贷款委托书三】委托人:_____ 性别:_____出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身份证号:_____身份证住址:___

受托人:______ 性别:_____出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身份证号:____ 身份证住址:_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兄妹关系。

委托事项: 委托人____欲在_____购买住房一套。因工作原因,委托人无法亲自前往办理,因此全权委托受托人 办理各项手续:

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据等法律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

代为办理及领取房产证他项权证及其他产权证明;

办理上述房屋购房、按揭贷款相关的一切手续;

代为办理银行还款卡或存折的挂失、补办、消磁补办的相关事宜,代为前往银行调取、打印对账单;

代为缴纳上述房产的契税,房屋买卖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代为办理及领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一切相关事宜;

代为办理及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请表。

委托权限:全权

委托人的责任:受托人在全权过程中办理的委托事项,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承担认可 。

代办合同范文7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3 定义 3.1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3.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4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 4.1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 -2- 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 4.1.1 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由集团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 4.1.1.1 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 4.1.1.2 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 4.1.1.3 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 4.1.1.4 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 4.1.1.5 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 4.1.1.6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或备案的其它合同。 4.1.2 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4.1.1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按本办法关于单位内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1.3 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对4.1.1规定事项,按《公司法》 -3-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及程序办理。 4.2 管理规定 4.2.1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2.2 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所在的综合管理部门,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 4.2.3 需要以集团公司或者所属单位名义订立各种具有履约性质的协议、文件的部门,为合同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根据合同项目需要指定承办人,借调、借用人员不得被指定为承办人。 4.2.4审计、监察部门依其职责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全过程进行审计、监察。 4.2.5合同签订之前应当经财务、审计、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合同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审查会签。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范围,由承办部门根据项目所涉及的计划、归口管理、综合事务、劳动、人事、安全、技术、生产、建设、股权、市场、国际合作等问题确定。 4.2.6 合同管理实行承办部门负责制与审查会签责任制相结合的责任制度。 4.2.6.1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订立、履行和执行的全过程全面负责,合同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 4.2.6.2 审查会签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及本办法的规定,对合同项目中应当提出相关意见而未提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 4.2.7 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的部(处、科、室)等职能部门一律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者其它具有履约性质的任何书面文件;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应当具有集团公司的授权委托。 4.2.8 法定代表人不亲自签署而授权人签署合同,应当按《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授权委托书。 4.2.9合同承办部门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分别建立合同台帐,实行履约跟踪统计报告责任制。 4.2.10 在合同的订立、履行中,对有下列行为之一,且产生较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会同人事部门追究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2.10.1 不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履行合同的。 4.2.10.2 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的。 4.2.10.3 审查人员延误审查时间或未审出合同缺陷的。 4.2.10.4 不按法律或本办法规定履行变更或解除合同职责的。 4.2.10.5 应当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的。 4.2.10.6 提供虚假资料的。 4.2.10.7 不履行内部管理程序、超越授权或滥用授权签约的。 4.2.10.8 未按规定进行授权或擅自转委托的。 4.2.10.9 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收受贿赂的。 -5- 4.2.10.10 泄露合同意向、商业秘密或有关机密的。 4.2.10.11 延误纠纷处理法定时效期间的。 4.2.10.12 在合同管理、签订、审核、履行过程中有其他失职行为的。 5 职责 5.1 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5.1.1 贯彻执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合同承办部门提供法律服务。 5.1.2 建立健全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各部门及所属、所管单位合同管理情况。 5.1.3 参与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及合同纠纷的处理。 5.1.4 统一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公证、鉴证事宜,管理合同专用章。 5.1.5 负责合同备案文本的管理,执行合同登记、统计及报告制度。 5.1.6 组织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负责合同承办人员资格审查。 5.1.7 在会签或参与重大合同谈判过程中,负责审查合同主体、内容、形式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 5.1.8 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5.2 合同承办部门职责 -6- 5.2.1 负责合同立项,指定合同承办人,进行可行性论证,意向接触,资信调查,报请主管领导审批。 5.2.2 组织合同的谈判。 5.2.3 起草合同文本,并组织审查会签。 5.2.4 组织合同的签订,办理所需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2.5 负责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 5.2.6 负责合同档案的管理。 5.2.7 负责所属单位报送集团公司审核合同事项的办理。 5.2.8 收集本办法的执行情况信息,并按集团公司年度制度建设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5.3 合同审查会签部门职责 5.3.1 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的合理性、可行性,资金预算及来源的可靠性,财务手续的合法性、合规性,担保财产合法、安全性进行审查;对合同变更或解除的经济性进行评估,出具书面意见。 5.3.2 审计部门负责对合同涉及的资金来源、使用及资产所有权、动用审批手续的合法性以及合同价款、酬金和结算的合理、合法性进行审查。 5.3.3 相关业务部门按本部门职责,负责对合同所涉及本部门业务范围的相关条款的合法性、可靠性、可行性、安全性,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及政府文件规定等问题提出审查意见。 -7- 5.3.4 归口管理部门审查会签职责,按本办法5.1.7的规定执行。 5.4 合同承办人职责 承办人应对合同自商约时起至履行完毕止的全过程负责,对期间出现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须及时与本部门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协商,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处理。 5.5 监察部门职责 负责对合同办理的程序及相关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提出监察建议或做出监察决定,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专项效能监察。 6 程序 6.1 合同送审及备案程序 6.1.1 按4.1.1规定,责任单位将合同草案、立项依据、事项所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并附相关情况说明,办理报批或备案。 6.1.2 合同送审,按合同所涉及业务的性质,向相应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由该业务主管部门承办。 6.1.2.1 承办部门审核立项依据、签署承办意见、确定承办人。 6.1.2.2 按6.2规定的会签、审核、审批程序办理。 6.1.2.3 通过审批后,由承办部门通知送审单位签署。 -8- 6.1.2.4 涉及变更、解除、纠纷处理问题时,按本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6.1.3 合同备案,应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报送,由归口管理部门办理。 6.1.3.1 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合同审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6.1.3.2 对存在相关问题的合同,协商报备单位处理。 6.1.3.3 备案材料归档。 6.2 合同签订程序 6.2.1 立项 6.2.1.1 合同立项应当由承办部门填写立项登记审批表,注明立项依据及资金来源(预算内与预算外)。 6.2.1.2 意向接触,确定合作主要条件及运作方式,开展相关合作条件或价格方面的咨询,或者按招投标管理规定组织招标。 6.2.1.3 资信调查, 确定合作主体是否符合签约要求、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范围包括: 1)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及其他权利能力证明文件,且真实有效。涉及专营许可的,具备相应的许可证明文件;涉及资质要求的,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2)经营范围能够充分满足合同项目的需要。 3)具有履约能力,必要时应索取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 -9- 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4)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严重违约事实;在签署本合同时,未涉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在签署本合同时,不存在任何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作出的任何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或其他法律程序。 6)其他与合同签订、履行相关的事项。 6.2.1.4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如果必须与其签订合同时,应由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 6.2.2 草拟合同文本 凡国家、行业或集团公司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结合实际需要予以适用或借鉴。 6.2.2.1 合同必备条款包括标的(规格、型号、数量或具体事项)、质量标准或要求、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价款与支付方式或合作条件、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6.2.2.2 具有支付条件的合同,首期预付款原则上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如数额较大或必须超过30%,合同他方应当提供相应担保。 6.2.2.3 合同有效期限应至合同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0- 6.2.2.4 合同文本份数按实际需要确定,但我方至少保证承办部门存档、附财务付款手续留存、归口管理部门备案各一份。 6.2.3 谈判 重大合同应组成谈判小组进行谈判,一般应有财务、技术、法律、监察审计及与合同内容相关的其他部门人员参加,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和确定具体人员范围。 6.2.3.1召开准备会议,明确谈判事项,确定谈判原则、策略、重点及主谈人员,统一部署。 6.2.3.2 承办人对谈判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时向本部门分管领导请示。 6.2.3.3 谈判结束后,承办人制作谈判备忘录,并经我方全体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备忘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1)准备会议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形成的一致意见、声明保留意见、法律意见、需要请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的事项等。 2)谈判情况,包括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双方存在的主要分歧,以及下一步我方谈判人员提出的应对意见。 6.2.4 审查会签 6.2.4.1 承办人填制审查会签单,附合同草案,连同合同立项依据、他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证明材料,送会签部门审查。 6.2.4.2 审查部门应提出具体的审查意见,如有必要,可附书 -11- 面审查意见返回承办部门。如没有具体意见,应按职责在会签单上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确定性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字。 1) 审查意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合同名称、承办部门、送审日期、审查意见、审查人、部门负责人签字。 2) 合同签审部门对合同的审核期限,一般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对特别重大、复杂合同的审查,一般不超过八个工作日。 6.2.4.3 审查会签意见处理 1) 根据合同所涉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经承办人与审查人沟通,由承办人按双方取得共识的意见,修改合同草案。 2) 出于项目本身需要及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对于承办人认为无法采纳的意见,应向本部门领导汇报,由本部门领导决定是否采纳。 3) 承办人应将审查会签意见处理情况如实填入《立项登记审批表》,对未予采纳的意见,应注明原因。 6.2.6 审核 6.2.6.1 承办人将承办部门承办意见填入《立项登记审批表》,由部门审核盖章、领导签字。承办意见包括: 1)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2)合同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12- 3)合同技术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规程、规范。 4)合同项目是否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5)合同条款是否是缔约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6) 合作条件、方式是否符合公平、效益原则,主体之间的平等地位是否得到体现。 7)合同价款是否合理,价款的确定是否符合公司有关程序。 8)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9) 是否具备签署条件。 6.2.6.2 承办人将《立项登记审批表》连同合同草案、会签单、会签部门审查意见书、或有的谈判备忘录,以及承办部门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说明材料,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6.2.6.3 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1) 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所附资料齐全的合同,由归口管理部门经办人在会签单上签字、统一编号。 2)对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应程序、所附资料不全的合同,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补正意见,承办部门整改。 6.2.7 审批 6.2.7.1 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编号后,由承办人将合同草案及相关资料送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审批。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认为必要的,在签署意见后送法定代表人审批。 -13- 6.2.7.2 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或法定代表人,根据《立项登记审批表》记载的事项、部门意见及相关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6.2.8 签署 6.2.8.1 承办人对合同逐页签字后,送法定代表人签署。 6.2.8.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署的,应由承办人会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办理授权委托书。 6.2.8.3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署后,送归口管理部门加盖合同专用章。承办人应将合同副本、授权委托书(各1份)留存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6.2.8.4 合同他方由人承办、代签合同的,应索取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人身份证明。 6.2.8.5 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办理合同鉴证、公证或审批、备案手续。 6.2.9 简易程序 对于标的数额及风险较小的采购、服务类合同,以及特殊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事项合同,可按6.2.

代办合同范文8

委托人: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系_______关系,受托人与委托人系_______关系,准备以______________的名义购买位于_______区_______路(街)_______号_______幢_______单元_______楼_______号房屋。我(们)因故不能亲自办理上述房屋的相关手续,特委托作为我的人,办理以下事项:

一、代为购买上述房屋并与开发商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及相关的附件,协议,代交首付款及相关费用。

二、作为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办理借款合同,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性文件的公证事宜(如果合同中附有强制执行条款,我(们)愿意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并向银行及公证处提供我(们)的相关材料。

三、作为与担保公司签订与个人贷款有关的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并办理费用缴纳等相关事宜。

四、作为在银行开立我(们)名下的储蓄卡,作为此笔贷款的委托扣款账户。

五、代为签署委托银行查询我(们)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征信记录的申请。

六、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抵押预告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的证明材料。

七、代为办理并领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八、代为到相关管理部门查询住房登记记录信息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件。

九、签署因为办理上述各项事项需要的全部文件。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范围内所签署的文件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同意承担。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为止。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范文二:房屋购买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性别:_______国籍:_______电话: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职业:_______现住址:_______

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性别:_______国籍:_______电话: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职业:_______现住址:_______

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性别:_______国籍:_______电话: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职业:_______现住址:_______

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

_______和欲购买房产一套,位于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_号。因不便回国,特委托为人,以我们的名义办理购买该处房产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如下: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签订银行抵押贷款合同;

3、代缴购房款及相关税费;

4、申办、领取房产权证、相关权属证书及办理相关手续;

5、办理该房产的入住手续及物业管理相关事宜;

6、办理该房产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相关事宜;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时,依规定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与我们亲自签署的同样有效。

受托人在代表我们办理上述事宜时,转委托权(填有或无)。

委托期限:上述事项办理完毕后,该委托自动终止。

代办合同范文9

截至6月底,全国代办电信实现业务收入5.67亿元,月均增幅超过57,业务收入占邮政总收入的2.14,占比较年初提高了0.47个百分点;1到6月份,全国共完成代放号448.06万户,代售卡3862.13万张,两项业务月均增幅分别为55.22和57.5。今年上半年全国代办电信业务发展迅猛,业务量、收都实现了较大的增长幅度。

与全国代办电信业务发展形势相比,我省代办电信业务虽然起步较慢(元月份仅有111万的收入,与去年水平相当),但发展状况总体良好,业务量、收都保持了快速、平稳的增长。

国家局6月份业务统计数据显示,陕西代办电信业务收入实绩排名全国第15位,收入增幅排名第9位,比年初(元月份)分别提高了4个位次和8个位次。在国家局代办电信业务奖励考核的同组8个省(区、市)当中,陕西代办电信业务平稳发展的特点十分明显,收入实绩和综合指标排名都能基本稳定在第4位;6月份上升至第三位,位列重庆、贵州之后。

截至6月底,全省代办电信实现业务收入(财务数字)1408万元,同比去年增长32.33,完成年度收入计划46.93,基本达到了“双过半”要求。1至6月份,我省代办电信业务收入月均增幅为66.21,高于全国增幅水平16.62个百分点。

从收入构成情况看,移动和联通是我省代办电信的主要合作运营商;截至6月底,与移动、联通、电信、网通等主要通信运营商的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43.51、46、10.16和0.33,与年初相比联通、移动的收入占比分别提高了1.5和7,电信的收入占比下降了9。代售缴费卡依然是我省代办电信收入的主要来源,收入占比达到65,其次是代放号业务,占比23.64,代收费及公话/话吧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6.4和4.9,这四类主要业务的收入占比情况与年初相比变化不大。县局代办电信业务收入继续保持超过多半的份额,6月底为61.42,与年初相比县局收入占比下降了2.54个百分点。

在我省邮政各专业当中,代办业务发展增幅从二季度开始遥遥领先,其收入对全省邮政收入增长的贡献也在逐月增大。从年初(元月份)排位各专业第七,贡献率仅有0.76,到6月底排位储蓄专业之后位居第二,贡献率提高到6.88,贡献率翻了三番。代办电信业务收入占全省邮政总收入之比由年初的1.04,提升到6月底的1.94,增幅超过86。

截至6月底我省代放号和代售卡业务实绩完成5.59万户和245.83万张(数据来源国家局代办电信业务量统计),分别占到全国业务总量的1.23和6.37,两项指标较年初分别提升了0.48和2.59个百分点。其中代销联通缴费卡9.08万张,占比12.01,位居全国第二位;代销移动缴费卡138.28万张,占比5.9,位居全国第五位;代销电信缴费卡16.65万张,占比4.1,位居全国第六位。今年前6个月,代放号、代售卡业务量月均增幅分别达到63.71和60.44,高于全国平均增幅15.71和10.98个百分点。

二、上半年经营特点

1、建机构、理关系,专业管理逐步加强。

*、*、*先后成立了代办电信专业局,专业化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延安、咸阳、渭南、铜川、商洛成立了代办电信部,代办电信业务的经营管理工作有了具体的落实部门;宝鸡、汉中局代办电信业务实行统一归口相关专业局的经营管理模式。省局也抽调了人员进一步充实代办电信经营管理队伍。今年上半年,各局结合当地实际在明确职能、理顺关系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目前在市局这一层面较为完善的代办电信业务专业化管理体系。

*市代办电信局是我省成立最早的代办电信专业局,也是全省代办电信专业化管理成效最为显著的代表。上半年,*局累计完成代办电信业务收入385.19万元,位列全省收入第二位;代办电信收入在*邮政总收入中的占比为10,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近8个百分点,名列全省第一位;在县局代办电信业务收入前十位的排行榜上*的县局就占了4位,*县局以累计收入67.34万元名列榜首,靖边、清涧、绥德也位居其上。*局在全省代办电信业务发展中的带动和借鉴作用越来越明显。

2、强合作、推竞赛,合作双赢显现实效。

一季度“开门红”劳动竞赛普遍增强了各市局对代办电信业务的重视程度和发展力度;二季度各局围绕冲刺“双过半”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各专业竞赛活动。在共同推动竞赛过程中,合作双方进一步加强了联系、加深了了解,合作双赢的良性互动局面逐步显现。

渭南局二季度在全地区开展了旨在实现“增量前移创收入、时间任务双过半”的代办电信业务劳动竞赛。由市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市局经营管理骨干组成竞赛领导小组,市局梁局长亲任领导小组组

长,并以市局和市局工会联合下文,提出了明确的竞赛目标、考核奖励办法、要求以及具体的工作措施。

延安局与延安移动公司在年初即共同开展了2004年劳动竞赛,实行按月考核,邮政完成计划进度,移动公司给予分档奖励的灵活政策;延安局则通过广泛利用社会销售渠道,大力发展放号业务,业务量、收稳居全省首位。截至6月底,延安共代办移动公司放号1.5万户,占全省移动放号量的55,实现收入54.03万元,占全省代办移动放号收入的57。安塞县局则充分利用“社会营销员”力量,借助全地区开展劳动竞赛的有利时机重点发展放号业务。到6月底,安塞代办放号累计6212户,实现收入32.39万元,分别占全地区代放号总量和收入的26和30。

渭南局和延安局的劳动竞赛是全省上半年竞赛活动的一个缩影。在竞赛推动下,各局代办电信业务量、收都取得了较好的经营实绩,特别是6月创出当月收入420万的历史新高。

3、找重点、抓显效,业务发展层次分明。

根据年初省局制定的《代办电信业务发展指导意见》和经营服务工作会议上的相关要求,各局身体力行“长短结合”的发展思路,逐渐形成了我省以缴费卡销售为主、代放号、代收费为重要补充的业务发展模式。上半年,在经营水平、基础条件还不理想的情况下,以缴费卡销售带动收入的业务发展模式有利于发挥现有资源优势、发挥重点业务的量收带动效应、提高全省代办电信业务收入水平。

*局为加快代收费业务发展,在全省率先提出了代收费与缴费卡销售等量互抵考核的新思路,在配合代收费网点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一线职工积极性,为推动代收费业务发展积累了积极的经验。截至6月底,*局代售缴费卡接近1.4亿元,占全省缴费卡销量的55.37,缴费卡销售收入256.40万元;代收费业务在二季度发展速度也明显见快,到6月末,代收费总额为1544万元,实现收入12万元。

安塞县局大力实施积分营销,促进代办电信业务的快速发展。6月末,其代办电信完成收入41.03万元,超过延安市局本身,成为安塞县局仅次于储蓄业务的第二大业务;同时,安塞县局也占据着当地发展用户市场份额第一的位置,成为了当地运营商业务发展不可缺少的合作伙伴。

宝鸡局接收了本地电信公司的12个营业网点,由邮政全面代办业务;同时在所有的邮政储蓄和电子汇兑窗口都开通了代收移动、联通话费业务,积极发挥窗口代收话费的主渠道作用。截至6月底,宝鸡代收话费业务量达到3563万元,占全省话费代收总量一半还多,实现代收话费收入近22万元。

4、调结构、强能力,持续发展得到保障。

上半年,以调整业务结构、推动代收费业务发展为主要目标的网点能力建设工作也已经在包括*、*、渭南等局在内的大部分市局广泛开展起来。据统计,截至6月底我省开办了代办电信业务的邮政局所(含营销网点)共有1252处,占全部邮政局所数量的67.60;开办了代办电信业务的邮政储蓄网点有884处,占全部储蓄网点的82.31;代办电信业务专厅(含专区)41处,代办电信业务专柜88处。我省代办电信业务能力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局于今年3月成立代办电信专业局后,业务发展气象焕然一新,基础能力建设、业务结构调整的步伐进一步加速。从4月份开始,*市代办电信局即把专厅、专柜、代收费专区的建设作为业务可持续发展的首要工作做得有声有色。首先是从挖掘自身资源做起,自行调配、整合了硬件设备,在市内建起37处代收话费专柜;其次积极探索专厅建设可行之路,在市内规划、并建成了电信营业专厅5处。通过拓宽发展思路、合理布置资源、调整人员配置、提高服务质量等一系列措施,*市局已经为下半年代办电信业务持续、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大局优势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三、存在问题

目前存在于我省代办电信业务发展中的问题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不到位。

1、认识不到位,地区间发展不均衡,制约了业务的整体发展水平。

部分局在发展代办电信业务中仍然存在认识不清、理解不透、重视不够等问题,没有把代办电信按照省局要求作为邮政的一项重点业务给于足够的关注和支持。领导的漠视,势必会造成这些地区代办电信业务发展滞后的不利局面。

由此带来的地区间业务发展不均衡性问题依然明显存在,*、*、延安三局代办电信业务收入合计973.88万元,占到全省代办电信业务总收入的69。截至6月底,全省除*局提前完成全年收入计划、延安局实现了收入“硬过半”之外,其余各局收入计划的完成情况都不十分乐观。关中四市还有280多万元的收入欠产要在下半年弥补;商洛、*、铜川上半年累计业务收入还都不足50万元,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全省代办电信业务的整体发展水平。

2、措施不到位,缺乏有效的导向政策,影响到经营效果的充分体现。

对于那些还未形成规模效应,尚处在业务拓展期的市(县)局,没有适宜本地区特点的业务发展政策、缺乏开拓市场的有效营销手段可能是导致业务发展不力的最直接原因。在这方面*县局给了大家一些有益的启示。

*县局首先能够从清楚认识自身所处的业务发展阶段出发,提出“在任务落实方面,领导重视是根本;在提升管理方面,机构保障是关键;与运营商合作方方面,主动沟通是正道;在业务发展方面,突出重点是方向”等一整套切合实际的经营发展思路;其次,根据不同的代办电信业务种类分别制定营销积分奖励政策,以“放水养鱼、培育市场”的战略眼光,真正让实惠于广大职工,充分调动职工发展业务和拓展市场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业务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3、协调不到位,没有运营商的支持,坐失市场发展先机。

在与运营商配合方面,全省有很多市(县)局都有一些很好的经验和典型事例。前面刚刚提到的*市局、安塞县局、*县局还有宝鸡市局等,当地代办电信业务开展的轰轰烈烈,业务量、收实绩名列前茅,他们都是与运营商协作配合的典范。他们共同的特点,都在于注重经常性的主动与运营商进行沟通。沟通可以增进彼此间的了解,提高邮政代办电信业务的认知度;沟通也可以及时掌握运营商的经营动态和通信市场的变化趋势,这些都是对邮政代办电信经营有益的信息。还有*的岚皋、白河局和渭南的华县局,他们在农村电信市场上的“买断包收”工作试点很成功,这也是与电信运营商加强合作,共同开拓市场的结果。

今年“五一”和“五一七”代办电信“双节”营销活动是对“协作能力”的一次很好的检验。我们有些局“双节”期间营销活动、竞赛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与通信市场打成一片,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但有些局在此期间无所作为,与节日期间热闹的通信市场形成鲜明的对比,经营没有新举措、发展没有新局面,坐失了业务发展的有利时机。

总的来讲,今年上半年在省局的正确指引下,在全省各级领导对代办电信业务的普遍重视下,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取得了代办电信业务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可喜可贺。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下半年通过继续加快发展,逐步予以改善和解决。

第二部分:下半年代办电信业务发展展望

一、下半年经营环境分析

影响代办电信业务发展的外部环境主要有:一是通信市场经营重点向以用户服务为中心转变,运营商发展策略从扩市场向保存量转变;二是运营商盈利空间随通信市场供求稳定在逐步缩减;三是通信市场的激烈竞争导致各运营商转向全面竞合,相互间的关系将更加微妙和复杂;四是电信公司全面上市进程加快,农村电信市场格局将会重新洗牌。

就目前而言,外部形势对邮政代办电信业务发展产生的影响主要有三方面:一是邮政代办电信收益率会普遍下降;二是邮政代办电信经营发展要拓展服务内容;三是邮政全面进入农村电信市场的机会大大增加。

就我省代办电信内部发展形势而言,一是随着统一版本切换、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将在8月底完成,技术对邮政代办电信业务的支撑水平将达到一个新的层次,这将是下半年代办电信业务发展最大的利好;二是进入下半年后,部分局收入计划完成压力明显增加,冲刺收入的短效举措和非正常经营行为会更为突出;三是网点能力建设在经历了上半年自由发展阶段并取得初步成效后,下半年无论是市局层面还是省局层面都会对代办电信网点建设和基础能力建设投入更大的关注和热情。四是服务“三农”与农村电信市场的结合,将催生出新的邮政代办电信的业务发展形式。

二、下半年工作目标

下半年我省代办电信业务发展首要目标还是继续紧盯年度收入计划的完成,确保3000万元计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其次要通过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加强能力建设、规范基础管理等举措力争04年业务发展既定目标的全面完成。

三、发展思路和工作措施

下半年业务发展的思路是“推重点,拉新型、带全盘”。落实这一思路的措施可以概括为:一是紧盯大户不放松,进一步发挥大户明显带动收入大盘的作用;二是狠抓(市局收入)优势业务不手软,加快市局代办电信业务发展步伐;三是依靠榜样带动,充分挖掘各局各类业务的发展潜力。思路的核心是在确保重点业务、重点市(县)局加快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树立市(县)局发展中的榜样,形成业务发展中的经验,拉动其他业务、其他市(县)局全面发展。

四、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加快发展、扩大规模,确保业务量、收计划的如期完成。

前面的形势分析告诉我们,下半年将是加快代办电信业务发展的有利时机;各局的代办电信专业管理机构也陆续建立起来,通过上半年的实际运营我们也积累了很多发展当地代办电信业务的宝贵经验;“双过半”目标的实现极大的鼓舞了士气、振奋了人心,提高了全省代办电信业务快速发展的人气;应该说我们已经掌握了“天时、地利、人和”,“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我省代办电信业务在下半年要实现大发展就看各局的实际行动了!

在上半年实现“双过半”的过程中,全省涌现出许多优秀的榜样,也产生了许多典型的经验。我省代办电信业务发展中的“陕北现象”和“*经验”在下半年全省业务大发展中值得我们很好地总结、分析和推广,要通过榜样的力量推动我省代办电信业务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经营、树立品牌,逐步形成邮政代办整体优势。

下半年,要通过进一步强化机构职能,提高我们各级代办电信业务管理人员科学、客观认识代办电信业务发展市场和熟练运用各种营销手段的能力;要通过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力度、规范经营服务工作,提升全省代办电信机构之间的协作能力和与运营商之间的合作能力;要通过进一步的细分市场、优化业务结构,落实“双重”发展思路,在社会上和运营商中树立邮政代办电信的强势品牌,建立并逐步形成邮政代办的整体经营优势。

(三)加强合作、创新业务,以点带面拓展农村电信市场。

*的岚皋、白河两局在农村话费“买断包收”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在下半年将会有更大的作为;渭南华县局同样也是在农村电信市场当中找到了发展空间,并为邮政服务“三农”提供新了新的手段。

下半年,在稳步推进核心业务的同时,要通过加强与运营商的合作、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寻找业务发展新的增长点。特别是要在农村电信市场发展上多做一些工作,多争取一些空间,为邮政全面进入农村电信市场,发挥邮政服务于“三农”更大的作用奠定坚实的基础。省局在下半年将协同省电信公司逐县联合推动此项工作,力争尽早抓出实效。

(四)有效整合邮政资源,加大能力建设力度。

下半年在综合服务平台投入运行后,网点建设将成为我省代办电信能力建设的首要问题。网点建设将结合各局实际资源优势,在营业专厅、代办专柜、代收专席上分层分步进行实施,并力促下半年代收费业务发展能有更大的突破。省局在下半年将出台一些举措和政策,提供强大的后盾支持,加快全省代办电信网点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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