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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方案集锦9篇

时间:2022-10-19 10:27:00

监测方案

监测方案范文1

一、总体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为核心,根据市关于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上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的工作要求,整合全市食品监督管理、检验检测、食源性疾病监测等技术资源和力量,严格遵循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及上级工作方案,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和重点疾病,通过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估抽检和疾病监测相结合,全面掌握并深入分析评估全市食品安全质量状况,及时监测预警信息,指导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调整监管重心,严厉打击伪劣食品,引导市民理性消费,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提升全市食品安全质量水平。

二、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上级条线部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任务和本市食品安全工作整体安排,按每年每千常住人口4批次的抽检水平,全年安排不少于6}}}批次食品监测的总量,由市食安办按照各环节监管部门和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拟定年度监测计划,下达各部门加以落实。

三、监测的范围及品种监督抽测要以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堂等为重点区域,以市场主销、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以及针对消费量大和特定人群的产品为重点品种,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开展全过程监测工作,确保抽检样品在时间安排与食品供应相一致,实现品种类别、区域、业态上的分布合理,力争做到全覆盖(见附表)。

风险及评估监测的品种应重点选择在我市产量大、流通范围广、消费量高、社会关注的热点产品;以及高风险食品及历年抽检合格率较低的产品。

四、监测工作程序

1.监测计划的制定。各环节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依据食安办的年度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计划,结合上级条线要求,认真制定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方案(如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也应制定相应的计划),并及时上报市食安办备案。

在国内或我省近期发生的某些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时,由市政府或市食安委指定相应的监管部门或监测机构及时制订相应的专项风险监测计划,积极开展相应的监测工作。

z.样品的采集。各部门按照本部门制定的抽样检测(风险监测)计划,依据法定程序和工作规范,在本市的种养殖基地、生产加工企业、流通环节和餐饮消费环节等组织采样工作。

3.检测机构的确定。各部门在抽样检测前,要根据检测样品和项目的特点,在本市有资质单位中选择并确定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对本市检测机构不能开展的项目,可送上级部门或周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

本市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相应的检测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方便和优惠,按时出具检测报告;对在检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通报监管部门。

4.检测项目和检测。各部门应选择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指标为抽样检测的项目;检测机构根据监管部门的委托,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质量、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和评价。

风险监测的检测项目宜采用已有国家、地方等卫生标准,按相应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对非法添加物质或食品添加剂等检测项目确无相应标准或检测方法的,各部门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5.信息上报。各部门在收到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书和评价分析结果等相关材料后,应在次月15日前将上月食品检测报告及检测结果汇总分析报告报市食安办。同时,各部门应将各自系统或部门的日常监测结果一并上报,有特殊情况随时上报。

承担风险监测的检测机构应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食品风险检测报告及检测结果汇总分析报告报市食安办;如在监测中发现区域性、普遍性及社会关注的、需及时处置的监测结果,应立即向市食安办报告,以便组织开展风险评估。

市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成后,按其规定要求,由各责任部门做好数据上传、维护工作。

6.监测结果使用各部门按职责对检测评价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营者应依法组织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市食安办。同时根据《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定期将抽样检测和查处情况予以公布;市食安办将汇总各环节食品安全监测结果及处理情况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和食安委成员单位。

五、职责分工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要求,各环节监管部门分别对各自监管范围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和风险监测工作。食安办负责制定全市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测工作;农委负责初级农产品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质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食药监局负责餐饮业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卫生局负责开展常规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必要的应急风险监测工作,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财政局负责项目的资金安排和使用监管,保证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工作的顺利实施;商务局、粮食局、国检局、盐务局等部门和各镇(街道)做好相应的监测或配合工作。

食品安全的日常监测,由各环节监管部门和各镇(街道)根据相关的工作要求和日常工作需要,自行安排和实施。

七、费用支付和控制全市食品安全监测的费用(包括购买样品费用)采取包干形式。市食安委根据市财政安排预算经费情况,核定各环节监管部门抽样检测批次和经费,并根据各环节监管部门抽样检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市食安办与各环节监管部门定期结算检测费用。

八、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和风险监测,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我市食品安全开展的综合性评价工作,也是市政府制定食品安全工作政策和控制性措施的依据,抽样代表性和检测准确性将影响政府对本市食品安全现状的评价和决策。为此各环节监管部门和开展风险监测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抽样检测工作当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食品抽样检测工作做好做实;各镇(街道)特别是有大型种养殖基地、食品批发市场、供配送企业等的镇(街道)要根据本地区食品安全现状,安排必要经费,积极开展抽样检测和风险监测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市食安办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每年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计划。各环节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根据要根据省、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和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计划,将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责任到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抽检工作,及时报送监测数据,确保全面完成食品安全监测任务。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和风险监测工作纳入各环节监管部门的工作考核内容;不替代各系统、各条线及按工作职能开展的日常监测任务3,加强相互配合。各镇(街道)应加强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并积极配合各环节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重点品种的抽样检测工作和风险监测。

检测机构要努力提高检测能力并沟通相关信息,形成食品检验检测合力,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相应的检测工作。

监测方案范文2

关键词:基坑,变形监测,水平位移监测,沉降观测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地下工程和超高层建筑物越来越多,各种深基坑开挖的深度和规模也越来越大。国内因地下工程或挖掘深基坑而造成的塌陷事件屡见不鲜。为加强对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实现地下工程和深基坑监测工作的动态管理,保障工程施工安全,降低工程的造价,在深基坑施工中的变形监测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一)基坑变形监测的内容:

基坑开挖施工的基本特点是先变形,后支撑。在进行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过程中,每个分步开挖的空间几何尺寸和开挖部分的无支撑暴露时间,都与围护结构、土移等存在较强的相关性。这就是基坑开挖中经常运用的时空效应规律,做好监测工作可以可靠而合理地利用土体自身在基坑开挖过程中控制土移的潜力,从而达到保护环境、最大限度保护相关方面利益的目的。

根据本工程的要求、周围环境、基坑本身的特点及相关工程的经验,按照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测点布置主要选择在3倍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布点,拟设置的监测项目如下:

1、基坑顶部水平、垂直位移监测

2、支护结构水平、垂直位移监测

3、深层水平位移

4、管网变形监测

5、道路变形监测

6、建筑物沉降监测

7、锚杆拉力监测

(二)基坑变形监测方法:

1.监测点的布设

(1)基坑顶部水平和垂直位移监测点

基坑顶部竖向位移监测点和水平位移监测点可共用一个标志,也可分别布设。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超过20m。测点利用长8公分带帽钢钉直接布置在新浇筑的围护墙顶部,并测得稳定的初始值。本项目拟布设垂直和水平位移监测点各16个,编号PD1~PD16。

(2)支护结构水平、竖向位移监测点

支护结构竖向位移监测点和水平位移监测点可共用一个标志,也可分别布设。监测点应沿布设在支护结构中部、阳角处;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超过20m。测点利用长8公分带帽钢钉直接布置在新浇筑的支护结构上,并测得稳定的初始值。本项目拟布设垂直和水平位移监测点各8个,编号Z1~Z8。

(3)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

根据《基坑支护方案》的要求,本工程共布设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6点,编号S1-S6。

(4) 周边建筑物沉降监测点

周边建筑物沉降监测点埋设于周边建筑物上,采用植入铸铁标志方式。本项目拟布设监测点40点,编号CJ1~CJ40。

2.监测初始值测定

测量基准点在施工前埋设,经观测确定其已稳定时方才投入使用。稳定标准为间隔一周的两次观测值不超过2倍观测点精度。基准点布设3个,并设在施工影响范围外。监测期间定期联测以检验其稳定性。并采用有效保护措施,保证其在整个监测期间的正常使用。

为取得基准数据,各观测点在施工前,随施工进度及时设置,并及时测得初始值,观测监测初始值测定次数不少于2次,直至稳定后作为动态观测的初始测值。

3.监测点垂直位移测量

按建筑变形测量规范二级水准测量规范要求,历次沉降变形监测是通过工作基点间联测一条水准闭合或附合线路,由线路的工作点来测量各监测点的高程,某监测点本次高程减前次高程的差值为本次垂直位移,本次高程减初始高程的差值为累计垂直位移。

4.监测点水平位移测量

水平位移监测方法原理如图所示。在受施工影响较小的场地处埋设工作基点A、B、O,并使OA和OB分别大致平行于基坑的两边(对于基坑外形不规则的情况,使OA和OB分别与基坑主要边长大致平行/垂直即可)。设O点自由坐标为(1000,1000),并设OA为X轴反向。在O点设工作基点,并摆设全站仪,测量B点坐标作为检核。在待测点上安装反射棱镜,使用OA作为基线,使用全站仪的坐标测量模式直接测定各变形监测点位的坐标,并与初始值对比,作为该变形监测点的水平位移量,精度为1mm。

5.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三)基坑变形监测周期:

1.监测周期

本方案基坑监测从围护结构施工开始,至基坑侧壁回填土完工结束,预计监测工期约为4个月。

2.监测频率

本工程基坑监测等级为一级,根据《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并结合本地区其他类似工程的经验,监测频率拟遵从如下规定:

(1)开挖深度小于5m时,1次/2d;

(2)开挖深度在5-10m时,1次/1d;

(3)开挖深度大于10m时,2次/d;

(4)当垫层、底板防水施工完成后7天内,所有测量项目均为1次/2d;

(5)当垫层、底板防水施工完成后7-14天,所有测量项目均为1次/3d;

(6)当垫层、底板防水施工完成后14-28天内,所有测量项目均为1次/5d;

(7)当垫层、底板防水施工完成28天后,所有测量项目均为1次/10d;

(8)监测值相对稳定时,可适当降低监测频率;

(9)监测数据有突变时,应增加监测频率,甚至连续观测;

(10)各监测项目的开展、监测范围的扩展,随基坑施工进度不断推进;

(11)基坑侧壁回填土完工,监测工作结束。

(四)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加强监测,提高监测频率,并及时向委托方及相关单位报告监测结果:

1、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

2、监测数据连续3天超过报警值的一半;

3、监测数据变化量较大或者速率加快;

4、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道出现泄漏;

5、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6、周边地面出现突然较大沉降或严重开裂;

7、基坑底部、坡体或支护结构出现管涌、渗漏或流砂等现象;

8、基坑工程发生事故后重新组织施工;

9、出现其他影响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

10、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实时跟踪监测。

(四)监测数据处理及信息反馈

在现场设立微机数据处理系统,进行实时处理。每次观察数据经检查无误后送入微机,经过专用软件处理,自动生成报表。监测成果当天提交给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及其它有关方面。

现场监测工程师分析当天监测数据及累计数据的变化规律,并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当天提交。如果监测结果超过设计的警戒值应立即向建设方、总包方、监理方发出警报,提请有关部门关注,以便及时决策并采取措施。同时根据相关单位要求提供监测阶段报告,并附带变化曲线汇总图;监测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供监测总结报告。

参考文献:

[1]吴志连 浅谈对基坑变形监测 科技信息 2010(22)

[2]岳建平,田林亚等 变形监测技术与应用 国防工业出版社; (2010年6月1日)

监测方案范文3

具体目标: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哨点医院(区一医院)全年收集报送病例信息不少于50份;食源性疾病病原学监测不少于100份样本;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必须100%上报。

二、监测内容

1.食源性疾病监测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包括食源性疾病及异常病例监测、特定病原体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2部分内容(监测责任单位:区一医院和疾控中心)。

(2)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对所有发现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进行报告(报告单位:区一医院和疾控中心)。

2.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卫生监督:包括对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进行监督,由区卫生监督所对区疾控中心和区一医院履行监测职责、开展监测工作、报送监测信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区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落实监测和报告责任。

三、监测工作相关要求

(一)监测点设置

我区哨点医院为区一医院,区疾控中心为哨点疾控。

(二)检测样品数量及采样要求

食源性疾病病原学监测不少于100份样本;为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可靠,样品采集后到实验室检测不得超过15天。

(三)检测机构资质

区疾控中心已取得相关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资质,能够承担依法出证法律责任。

(四)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衔接与配合

区一医院负责食源性疾病个案信息和标本采集、信息与标本(或菌株)报送。区疾控中心负责监测信息的收集分析、标本实验室检测和信息网络报告,以及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溯源分析,并承担监测工作的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

(五)监测方法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监测工作手册采用统一的国家标准方法或指定方法进行监测。

(六)监测结果报告

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监测计划的要求报告。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由区一医院向区疾控中心报送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信息和待测标本。

(2)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由医疗机构和区疾控中心负责报告。

四、监测工作管理职责分工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重点协调、督促做好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的核实报告;负责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病原学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

成立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本单位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工作相关组织机构。

监测方案范文4

一、监测范围及地点

(一)蔬菜基地

区辖区内所有蔬菜生产基地,重点监测对象为连片成规模蔬菜生产企业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基地产品。监测涵盖全区32个规模高效蔬菜设施基地,具体名单如下:

南蔡:百利农业、天河蔬菜、宇春蔬菜、南苑蔬菜、源卉蔬菜、鲁鑫蔬菜、润华泰蔬菜、泓润农牧、秀农葡萄、德维高新蔬菜、绿蔬园蔬菜、佩源蔬菜、金弘蔬菜、学斌蔬菜等14个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罗圩:三鼎蔬菜、蓬勃农业、利华农业、润佳果蔬等4个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埠子:开心农园、富极产业、天润蔬菜、新欣蔬菜等4个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屠园:阳光蔬菜、植雨果蔬等2个规模蔬菜基地。

陈集:大学生创业园、益民蔬菜等2个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中扬:毛集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仓集:六里棚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郑楼:瑞鲜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洋北:辣椒、西瓜2个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双庄:连云山庄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以上各蔬菜基地列为2011年开展产地定点抽检单位,其产品由区检测站负责监测。全区其他小规模分散蔬菜基地(包括农村菜园地)由乡镇(街道)农服中心负责抽样监测,结果定期报送区农委。

(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

南菜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二、监测种类及数量

(一)监测蔬菜种类

绿叶类、甘蓝类、白菜类、豆类为每月必检种类,所抽样品属于以上蔬菜种类不少于60%,每类蔬菜保证2个样品。如何所抽生产基地没有以上品种,或者数量不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可以在瓜类、茄果类、根菜类、葱蒜类等种类中蔬菜进行选择性抽检以补足监测数量。

(二)监测样品数量

质检站每月抽检30个样品,即生产基地15个样品,南菜市15个样品,如因为季节原因当地生产基地蔬菜数量少,可适当减少抽样数量,但应增加其他抽样类型的数量。监测的样品尽可能具有连续性与代表性,使监测结果具有可比性与现实性。各乡镇(街道)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买月抽检10个样品,即生产基地5个样品,菜场5个样品

三、监测项目与方法

(一)监测项目

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

(二)检测方法及结果判定

统一选用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PR-3或WT-51开展检测,每个蔬菜样品抽取3份,以3次检测结果都超标判定此类蔬菜产品超标。检测结果仅供参考,不作为处罚及仲裁依据。

四、监测时间安排

每月上旬10日前深入基地、市场开展现场抽样检测,当月下旬公布检测结果,监测实行月检月报制,各有关单位将监测结果于每月27日前报区农委。

五、承担单位及责任

区检测站负责全区31个规模蔬菜基地、市南菜市蔬菜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汇总分析监测结果,及时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各乡镇(街道)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协助区质检站做好32个规模蔬菜基地监测工作,负责辖区内已明确为区质检站监测对象之外的蔬菜生产基地产品例行监测工作与定期报送监测结果信息。

六、有关工作要求

监测方案范文5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平安建设,实现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总体目标,根据兰平安【2009】2号文件精神,结合粮食系统实际,特制订兰溪市粮食局2009年平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按照“平安兰溪”建设的总体部署,以维护基层稳定、提高基层治安防控能力为主要目标,以落实目标责任制为保障,规范平安创建基础工作,把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创建活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创新平安创建参与机制,提升平安创建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为确保成功创建“平安兰溪”,推进社会和谐发展夯实基础。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订单粮食”工作机制,确保粮食供求平衡。积极宣传今年订单粮食政策,落实签订市内外订单粮食计划,保证粮源供应。

(二)强化市场监测机制,确保粮油鲜肉市场平稳有序。根据市场布局情况,建立市场监测点,保证信息畅通,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三)强化粮油储备管理,确保储备粮油安全。根据市政府要求落实储备粮油规模,完善粮油管理责任制,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并在有条件的仓库配备微机管理、积极探索环流熏蒸、机械通风等科学保粮技术,保证储备粮油环保安全。

(四)建立制度,加强食品市场监管。督促从事流通领域食品的企业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如购销台帐、索证索票等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控职责,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大超市和食品市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采取措施进行整治。

(五)完善粮食安全应急措施,确保应急供应。从粮食购、销、调、存、加五个方面,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完善,确保应急措施更具操作性。

(六)加强领导,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稳定。按照与市委、市政府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加强排查调处和接待,积极化解商贸、粮食企业改制遗留的矛盾和问题,重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每月、每季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全系统安全无事故,基本保证全系统的生产生活环境稳定。

(七)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系统和谐稳定。根据机构职能调整,及时调整和接收下属党支部。组织党员积极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凝聚力;坚持以人为本,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生活,尽一切可能保持全系统职工队伍的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平安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局成立以局长洪在龙同志任组长,徐华庆为副组长的平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下属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本单位在基层平安建设中的职责任务,结合各自特点,齐抓共管,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三)强化指导,严格考核。

把平安创建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内容,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下属单位的检查指导和帮助,及时发现和改进存在的问题,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监测方案范文6

关键词:广西钦州湾 海洋监测 方案研究

中图分类号:X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2)006-001-02

1 概述

海洋环境监测是人类获取海洋环境信息、分析和掌握海洋环境状况的基本手段,是政府进行科学海洋环境管理与执法的重要基础。在海洋环境保护的实践中,海洋环境监测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工具,海洋环境监测不仅为制定海洋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满足广大公众环境知情权提供了依据。从某种意义上讲,海洋环境监测的能力直接影响着海洋资源开发和海洋环境保护的程度和效果。随着北部湾经济飞速发展,有针对性的监测方案对钦州湾海域的环境保护显得格外重要。本文结合钦州市临海工业发展规划特点、海域开发利用现状以及海域环境保护目标探讨海洋监测方案。

2 海洋环境监测方案

2.1 钦州市临海发展概况及保护目标

钦州市把石化、林浆纸、能源作为龙头支柱产业,延长产业链,打造临港产业集群。目前钦州临海工业以石化园区为核心,以中石油1000万吨炼油厂为龙头,积极引进下游配套产业项目;园内已投产石油化工、磷化工等企业。将来钦州市政府着力于加快产业集群,先后引进了国内外知名的石化企业进入园区,而且形成了一条低碳而又相互处于价值链高端的产业链。

钦州湾开发利用现状主要包括港口资源、海水养殖及滨海旅游开发等。

海洋环境保护目标主要包括茅尾海东岸度假旅游区、七十二泾风景旅游区、茅尾海西南部滩涂养殖区、茅尾海北部滩涂养殖区、茅尾海采砂区,茅尾海大蚝增殖区、沙井港航道、茅尾海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红林湾休闲居住区、茅尾海东岸辣椒槌片区、虾塘等,主要保护水质、生物质量、海洋生态环境、渔业资源和旅游资源等。

2.2 监测方案设计思路

本次海洋监测方案的监测站位设计主要结合目前已有的国家常规站位并综合考虑钦州湾海洋环境功能区划、钦州湾目前海域资源开发特点和单独进行废水排污的大型企业排污海域;监测项目的设计综合考虑海域水质常规监测项目、单独设置排污口工业企业废水的排放方式和特征污染物;样品的分析均按照《海洋调查规范》(GB/T 12763-2007)、《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 442-2008)和《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各项目拟采用的分析方法进行;监测频率主要考虑海域三个特征水期枯水期、丰水期和平水期和生态系统特点等;全程质量控制。

2.3 海洋水质

(1)监测站位布设:本方案监测站位布,如图1所示。

(2)监测项目:气温、水温、水深、透明度、pH值、盐度、悬浮物、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无机氮(包括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非离子氨、活性磷酸盐、挥发酚、铜、铅、锌、镉、汞、砷、六价铬、总铬、硒、镍、石油类、氰化物、硫化物,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对二甲苯、苯乙烯等。

(3)采样方法:用观测船只进入预定站位,使用GPS 进行定位,测量水深。根据水深,进行水温、溶解氧、pH值 等现场观测,并采集水样,根据《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3-1998),水深10米以内只采表层(海面以下0.1~1米);水深为10~25米,采表层和底层(离海底1~2米);水深为25~50米,采表层、10米层和底层;样品进行分装、预处理、编号记录、保存。

(4)监测频率:本方案建议按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三次)。

2.4 海洋沉积物

(1)监测站位布设:同海洋水质监测站位,如图1所示。

(2)监测项目:水份、石油类、硫化物、总有机碳、总汞(Hg)、铜(Cu)、铅(Pb)、锌(Zn)、镉(Cd)、总铬(Cr)、砷(As)、镍等。

(3)采样方法:取表层沉积物样品进行分析。

(4)监测频率:沉积物每两年一次。

2.5 海洋生物质量

(1)监测站位布设:本方案监测站位布,如图2所示。

(2)监测项目:根据当地海洋生物资源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双壳类、甲壳类和鱼类分析其体内可食用部份的铜、铅、锌、镉、总铬、砷、汞、镍和石油烃含量。

(3)采样方法:现场捕获

(4)采样频次:生物每年一次(成熟期)。

2.6 海洋生物生态调查

(1)站位布设:同海洋水质监测站位,如图1所示。

(2)调查项目:微生物(细菌总数、粪大肠菌群);叶绿素a和初级生产力估算;浮游植物种类组成,细胞丰度(cells/L),优势种分析,多样性指数;浮游动物种类组成(各类浮游动物的种数),生物量(mg/m3),密度分布(个/m3),多样性指数。

(3)采样方法:微生物采集水样;叶绿素a及初级生产力采水器采集,固定剂固定;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垂直拖网采集。

(4)采样频次:每年一次。

2.7 质量保证措施

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本方案监测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监测分析仪器经有资质的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野外采样监测仪器在使用前进行校准,确定监测采样处于正常状态才投入使用;承担监测任务的人员持有合格上岗证,监测数据经三级审核。

3 海洋监测方案设计考虑的关键因素

海洋监测方案设计考虑的关键因素建议考虑以下五个方面:(1)应该了解各个环境监测单位的工作概况,这其中包括工作范围、能力和服务性质等。这样能够让管理部门合理的配置、协调监测资源,减少重复工作浪费监测资源,充分发挥其作用。(2)从政府的海洋环境功能区划和临海发展总体规划出发,结合现有的海域资源利用开发强度和特点,合理的布设监测站位,选择特征污染物作为监测项目,使监测数据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便于政府对环境质量的掌控和对企业的监管。(3)充分调查环境保护目标。包括其分布、范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保护主要对象的级别以及相应执行的标准等。(4)考虑受纳污染物的环境载体自身的变化特点。表现在水期不同的海域变化,生物的成熟时期等。(5)方案调整。方案形成是在不断变化的,随着北部湾的发展,海域使用功、污染物排放的变化需要不断的对监测方案进行调整。

4 综述

总而言之,随着钦州湾海域资源利用强度不断增加,工业发展迅速发展,公众对海洋环境关注日益增强,海洋环境监测显得越发重要。笔者认为合理全面的监测方案能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监测,更好地发挥海洋环境监测在海洋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有利于行政管理部门及时、系统的掌握钦州湾海域的环境质量状况,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海洋调查规范(GB/T 12763-2007)[S].

[2]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 442-2008)[S].

[3] 海洋监测规范(B17378-2007)[S].

监测方案范文7

一、目标任务

2013年区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要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全面完成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及验收工作;二是全面完成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三是全面完成企业自测及自测结果的工作。同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要完成5项指标: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达到75%以上;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80%以上;监督性监测完成率达到95%以上;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以上;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100%。

二、重点工作

(一)继续做好国控污染源和污染减排重点项目以及区域内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工作

1、环境监测站配合市环保局组织完成环保部确定的《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名单》中所列企业的监督性监测;

2、环境监测站要配合污控股完成减排项目的监测工作;

3、环境监测站根据我区确定的一类、二类、三类污染源分别制定监测计划,并按照这三类污染源监测频次,开展日常监测,确保及时高效地服务于环境执法及环境管理。(以上工作由监测站、污控股配合)

(二)不断完善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1、进一步规范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一是监察大队要严督促企业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的要求和程序,及时接受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大队对国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二是监察大队每季度要配合市局对通过验收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进行一次有效性审核,对未通过有效性审核的企业限期整改,确保已通过有效性审核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三是监察大队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督促企业及时传送在线监测数据。

2、完成国控源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污染控制股要根据国务院下达的《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名单》,督促我区汇能生物等国控企业于今年8月完成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10月底完成比对监测及联网验收工作。

(三)充分发挥企业在节能减排中的主导作用,督促国控重点污染源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工作

企业自行监测工作是今年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重点。各国控企业采用手工监测的,每日至少开展一次自行监测;采用自动监测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企业要高度重视自测工作。

1、各国控企业要制定内容全面的自行监测方案,并报经市环保局认定;

2、各相关股室要督促各国控企业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在生产时段内每天开展自行监测,没有自测能力的企业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监测;

3、各国控企业要建立自行监测原始记录台账制度,并认真执行。

4、监察大队和监测站要依据市环保局批复认定的企业自测方案,对企业的日常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核查,确保企业自测工作落到实处。

(四)保障公众知情权,完成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工作

监察大队和监测站要配合市环保局将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在市环保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布。

1、按月公布生产期间内每日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的数据应包括企业名称、排放口及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结果、执行标准及排放限值是否超标及超标倍数等;

2、按季度公布生产期间内的各次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的数据包括企业名称、排放口及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结果、执行标准及排放限值、是否达标及超标倍数。

三、保障措施

监测方案范文8

关键字:水平位移、基点布设、监测方法、安全

中图分类号: [TU97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建设处于一个历史少有的高潮期,城市中高层建筑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密,与此相配套高层建筑基坑也挖得越来越深,挖掘规模越来越大,其中武汉“绿地中心”工程入岩地连墙垂直度要求1/500、最深逾55米,单幅钢筋笼最重85吨,桩基入岩最深13米,总土方开挖量约100万立方米,为亚洲最深、最大的建筑基坑。目前高层建筑主要位于大中型城市之中,因此其基坑水平位移监测方案设计也主要以城市为设计基础,由于深基坑水平位移会打破土体平衡而导致土壤应力发生改变,土体支护结构及基坑本身出现一定的变形,易诱发周围土地发生不均匀沉降,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周围楼房、道路以及各种交错的管线等的安全。因此基坑水平位移在挖掘、测绘、监测方法等方面都要充分考虑对自身和周边建筑安全的影响。在设计一个实用且经济的监测方法时要考虑到工作基点布设、监测方法选择、数据分析等问题,这里我们论述这三点在设计监测方案时应注意的情况。

工作基点布设

布设基点场地条件

基坑的水平位移难以避免地会对周围的地址条件和建筑物地基产生影响,因此为确保工作基点的固定性,监测工作基点应选在离基坑较远的并且地层条件相对稳定的地点,以稳定或相对稳定的点作为测定变形的参考点,基点还应处于便于监测的位置并对监测基点进行保护,必要时应设置监测点的保护装置或保护人员。监测点设置包括对周围建筑物设置沉降监测基点,基坑向开挖边掘线外设置沉降位移监测基点和水平位移监测基点,在附近的道路位置设沉降位移监测基,周围管线设置沉降位移监测基点。有条件的话尽量设置两条基线,便于在实际施工监测中进行相互参考与检查,监测基点设置数量视情况而定,以满足对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的监测需要而定,同时尽量减少对周围生产生活顺利进行的干扰,减少附带损失。监测仪器对中、整平和棱镜对中、整平误差必须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保证监测精度。

监测方法选择

目前建筑基坑水平位移监测方法常用的有视准线法、小角度法、前方交会法等。

视准线法

视准线法是在两固定点间设置经纬仪的视线作为基准线,定期测量监测点到基准线间的距离,求定监测点水平位移量的技术方法。这种方法要先选取视准线间的两个基准点(设为A、B点),在视准线间选取三点作为水平位移监测点。监测时经纬仪置于A点,仪器标向B点,使水平制动装置制动。沿垂直方向转动经纬仪望远镜,分别转向中间三点附近,并分别量取水平位移监测点到A—B视准线的距离从而得出这段时间内水平位移量。这种方法的显著优点是简单实用同时成本较低,因此其在水平位移监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但当遇到较长的视准线会因为视准线太长而目标模糊使精度下降,不易实现自动监测,受外界自然条件条件影响较大,而且变形值受系统的最大偏距值制约,超出最大偏距值时就无法进行监测。

小角度法

小角度法是在测站上测量位移间的夹角及距离,以求得位移量大小的一种测量方法。它在进行监测时要在基坑一定距离外建立监测基点并确定一条监测基线,监测点尽量在监测基线上,然后在一个基准点上架设精密经纬仪精确测定基线与测站点到监测点的视线之间微小角度变化,得到数据后利用公式计算基坑水平位移的变化。小角度法监测和计算也比较简便,很便于实地操作,精度也相对较高,但对场地平整度、场地面积和形制等有较大要求。

前方交会法

前方交会法利用两个基准点和一个变形监测点,构成一个三角形,监测三角形的边角数据以求出变形监测点的位移变化量。这种方法适用于拱坝、曲线桥梁等非直线性建筑物位移监测,在基坑水平位移监测中,能够解决非直线性形状的基坑监测问题。前方交会法具有以下诸多优点:

(1)监测基点布置位置选择较灵活,工作基点多位于面向测点并可以适当远离监测目标,因此在监测基点的选择更具灵活性。尤其当监测目标附近难以找到合适的监测基点时,前方交会法更能发挥其优势;

(2)前方交会法可以同时监测2个方向的水平位移;

(3)当监测基点较多且分布在多条直线上时前方交会法的耗时较少。

但前方交会法在遇到监测误差、监测数据条件、外界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时精度较低。而且其监测工作量较大,计算复杂,因此常作为备用手段或配合其他方法使用。

从上面对每种方法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每一种水平位移监测方法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因此在选用水平位监测方法时既要考虑到精度,还要考虑到经济性、可行性等因素。应在尽量满足精度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使用经济实用的方法。

安全保障

高层建筑基坑水平位移时应注意到安全性的问题,目前中国建筑安全事故呈高发态势,建筑安全事故层出,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中国建筑工人的工作安全条件较差,经常处于安全威胁之下,因此在方案设计时要特别注意安全性的问题,避免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

土体环境安全

在进行水平位移时应加强对周围环境的保护,具体包括进行基坑内外的地基加固以提高基坑土体的抗变形能力、对基坑周围建筑物和管线进行加固或建设隔断墙以减少变形扩展,尽以减少土体变形对基坑的影响、提高基坑抗变形能力。

减少水对基坑的威胁

为减少水对周围建筑物和基坑本身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可采用下列措施:

(1)建设封闭的墙体或其它的密封措施;适当地设置并调整井点管的埋置深度以使基坑降水不仅使坑内水位下降,也使坑外水位下降保持安全水位。并随着降水时间的长度适当地进行抽水保持基坑水位与周边建筑物的水位情况;

(2)进行水平位移施工时应注意避开地下水层,并注意地下输水管线的安全,尽量不破坏地下水体正常的循环轨道,保证基坑土体与水体的的整体安全。

结论

在设计高层建筑基坑水平位移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既包括对环境的监测、对监测基点布设方案的确定、还有监测方案的选择、施工安全以及位移对环境的影响,综合各方面因素得出一个优化的设计方案。以便用最小的消耗、最短的时间、最简单的方法得出最经济的设计方案。

参考文献:

[1]黄声享,尹晖.变形监测数据处理[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

[2]高淑照.灰色系统理论及在混凝土桥梁施工挠度变形监测中的应用[D].硕士学位论文,西南交通大学,20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4]滕军林.某深基坑开挖变形监测与分析[J].西部探矿工程,2004,7.

[5]袁定伟,郑加柱.建筑基坑变形监测方法分析[J].山西建筑,2007,3.

[6]周西振,赵仲荣.坐标法监测基坑水平位移的精度分析及数据处理[J].2005,1.

监测方案范文9

1、例行监测

2014年我市例行监测任务量为,快速检测法监测蔬菜样品23076个(其中市本级每月监测104个、县区级每个监测单位每月监测107个)、色谱检测法监测650个样品(其中市本级检测中心监测600个、全州县检测站监测50个)。

2、乡镇监测

我市每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每年监测样品总数500个(每月监测不少于40个,月平均41.67个)。135个乡镇共计监测67500个,详见附件1。

3、农贸市场检测

全年农贸市场检测室检测蔬菜样品1053100个,详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各检测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对检测任务计划要认真研究,落实专门人员和工作经费,明确责任,做好工作安排,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确保我市检测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办发〔2014〕5号)”,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县(区)的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实施方案,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我局安监科和检测中心,电子文档发送到。

3、加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资料整理。各县(区)各检测单位要注意收集、保存反映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影像资料,做好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样品数据的原始记录并妥善归档保存。

4、及时反馈检测结果,严格报送程序。桂农业办发〔2014〕5号要求,承担例行检测任务的市、县(区)各检测机构要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给受检单位。发现有违规用药问题的,应在8小时内反馈结受检单位,并通知当地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同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查处情况书面报告自治区农业厅(书面报告格式见桂农业办发〔2014〕5号附件5)。乡镇监管服务站要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至县级农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