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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理学教案集锦9篇

时间:2022-07-31 23:20:40

宋明理学教案

宋明理学教案范文1

史学界惯常以“唐宋变革”来描述中国封建社会的剧烈变动,然而,真正发生变革与转型的应是宋代。比如钱穆就认为:“中国古今社会之变,最要在宋代。宋以前,大体可称为古代中国。宋以后,乃为后代社会。就宋代而言之,政治经济、社会人生,较之前代莫不有变。”实际上,唐宋相连仅具有统绪相承之意义,恰如傅斯年所言:“就统绪相承以为言,则唐宋为一贯,就风气同异而立论,则唐宋有殊别。”日本汉学家内藤湖南亦认识到唐宋差异之处在于:“唐代是中世纪的结束,而宋代则是近代的开始。”。具体而言,与汉唐相较,两宋时期的封建私有商品经济得到充分发展。北宋首都东京“每一交易,动即千万,骇人闻见”。两宋政府采取“田制不立”、“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替代了魏晋隋唐以来的均田制,致使作为商品的土地交易频繁并由此引发大量田讼,史称南宋“人户交易田地,投买契书,交争讼界至,无日无之”。漆侠认为:“宋代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继续衰落,而土地私有制则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并居于绝对的优势地位。”与私有商品经济发展相适应,宋代功利主义思想极度勃兴,宋人一反重义轻利的传统,不再讳言财利,而是争财竞产、争言财利,反对空谈义理。如南宋陈傅良概括功利主义者陈亮的事功思想为:“功到成处便是有德,事到济处便是有理。”卷三十六答陈同甫’南宋叶适则说:‘‘后世儒者行仲舒之论,既无功利,则道义者乃无用之虚语尔。”在上述变革与转型的宏观历史背景下,与汉唐相较,宋代家庭中个体拥有私有财产成分明显增多。如北宋仁宗景占四年春正月乙未颁布诏令明确规定:“应祖父母、父母服阕后,不以同居、异居,非因祖父母(父母)财及因官自置财产,不在论分之限。”蛇。这条诏令可堪称宋代家庭成员拥有私有财产权的革命性宣言。宋代家庭成员在实际生活中的私有财产权利意识大为提升。史载,北宋有处女“蒙首执牒,自讦于府庭,以争嫁资”卷。实际上,随着财产私有权意识的增强,宋代妇女拥有了奁产所有权,宋代“别籍异财”成为社会时尚,而家庭、家族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则变得十分淡薄,儒家宗法伦理在现实家产利益纷争面前变得苍白无力而难以收拾人心,亲属间财产争讼如火如荼。北宋天台县令郑至道曾言及宗族内部弱肉强食与剥削压迫:“凌犯宗族,五服之亲,问以服纪,全然不知。我富而族贫,则耕田佃地,荷车负担之役,皆其族人,岂择尊长也?财足以养之,斯役之矣。此皆风俗薄恶,人伦之深害。”"南宋刘宰在谈到当时宗族内部的关系淡薄与财产兼并问题时亦说:“近世礼教不明,民俗日坏,固有幸宗族之衰而启兼并之心,羞宗族之贫且贱,厌恶鄙薄而斥远之,不啻若路人者;有区分丘垄,人自为守,非己分所及,虽耕锄不顾者。’’卷二十三‘洮湖陈氏义庄记’南宋法官吴恕斋在“宗族欺孤占产”判词中痛斥族人、家人全无恩义:“死者之肉未寒,为兄弟、为女婿、为亲戚者,其于丧葬之事,一不暇问,但知欺陵孤寡,或偷搬其财物,或收藏其契书,或盗卖其田地,或强割其禾稻,或以无分为有分,或以有子为无子,贪图继立,为利忘义,全无人心,此风最为薄恶。非特小人,如梁万三、阿曹等之讼而已,甚至儒衣儒冠,亦有此讼,太守甚窃愧之。””实际上,宋代宗亲、姻亲成员间围绕着墓祭族田、私有田宅交易中的亲邻权、家庭财产继承权、妇女奁产权等引发的各种共财、私财之争多如牛毛,令人怵目惊心!宋代家族亲戚、父子兄弟姊妹之间血缘亲情淡薄的一面彰显无疑。对此,宋代文献多有记载。如《琴堂谕俗编》称:“每阅讼牒,见有讼其父族者焉,有讼其母族者焉,又有讼其妻族者焉。”卷上睦宗族《宋会要辑稿》称:“兄弟启交争之患,父子有相怨之家。”。《名公书判清明集》亦称:“近世浇薄,兄弟姊妹相视如路人。”北宋理学家程颐对宋代亲属间的财产争讼根源曾一语道破玄机:“后世骨肉之间,多至仇怨、忿争,其实为争财。”。笔者曾对《名公书判清明集•户婚门》卷四至卷九统计,查明州县自理的户婚田土债负等民事讼案共计185个,其中涉及亲属间财产争讼的案件就高达109个”。换言之,亲属间财产争讼案件的比例占到所有户婚田土债负案件的近59%。那么,面对亲属间的财产争讼,“文学法理,咸精其能”9的宋代士大夫法官们,在亲属间财产诉讼实践中,是如何展现其司法艺术风格与精神呢?

二、宋代亲属间财产争讼的司法艺术风格与精神

面对因亲属问财产争讼而导致的家庭、家族脱序、失序局面,以正名分、厚风俗为己任的宋代法官们,首先采取的是促使财产争讼的当事人接受调处以息讼的办法;其次注重证据定谳事实而依法判决。

(一)宋代法官以儒家人伦情理来调处亲属间的财产争讼

宋代法官饱受儒家礼义经典的长期熏陶,故而主张调解优先,并特别重视儒家血缘人伦道德在调处亲属争讼中的重要作用。实际上,宋代法官常常把法庭作为教谕子民、宣布德化、启迪人心的场所,力图构建一个“家家孝友,人人雍和,息事省争,安分循理”20的和谐无讼社会。如南宋建康府上元县县令冷世修对于民有互讼者谕日:“骨肉争斗,非美事也。今以律绳汝,汝终身不可复聚,委曲化以恩义,民感泣,愿息争。””㈣再如,南宋理学大师朱熹在知潭州时宣称:亲属间财产争讼,“亏廉耻之节,甚则忘骨肉之恩,又甚则犯尊卑之分”,因此劝谕:“族姻所宜亲睦,或有小忿,宜各深思,更且委曲调和。”卷一百劝谕榜再如,南宋法官胡石壁亦擅长寓儒家人伦道德于亲属问财产争讼的调处之中,并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厚人伦,美教化”的社会效果。他说:“当职承乏于兹,唯以厚人伦,美教化为第一义。每遇听讼,于父子之间,则劝以孝慈,于兄弟之间,则劝以爱友,于亲戚、邻里之间,则劝以睦姻任恤。委曲开辟,至再至三,不敢少有一毫忿嫉于顽之意。剽闻道路之论,咸谓士民颇知感悟,隐然有迁善远罪之风,虽素来狠傲无知,不孝不友者,亦复为改心易虑。”具体而言,宋代法官利用儒家血缘情理来调处亲属间财产争讼的司法艺术风格与精神,可概括为如下两个层面。

1.宋代法官通过唤起财产争讼者的宗族认同感和让卑幼拜谢尊长等人伦方法、策略与技术来调处亲属间财产争讼由于作为争讼主体的亲属之间往往具有血缘或姻缘关系,故对于此类亲情案件,宋代法官往往以宗族之恩、血脉之情来感化当事人,激发其宗族认同感,从而达到调处息讼的目的。如南宋李焘在知双•流县时曾处理过一件“仕族张氏子居丧而争产”讼案,李焘以其祖宗的“先训”劝谕张氏的儿子们,并让他们回家反思:“若忍坠先训乎?盍归思之。”结果双方冷静了三天后便要求和解息讼:“三日复来,迄悔艾无讼。”“本案中的祖宗“先训”无疑激起了财产争讼者根源于同宗同祖之感情共鸣与心理认同,使讼案得以顺利调处。再如南宋法官胡石壁在处理奉璇、奉琮两族兄弟之间侵夺财产讼案时,在长达1200多字的判词里引经据典,大讲天理人伦、兄弟之爱与宗族和睦之道,宣称“难得者兄弟,易得者田宅”,“所谓爱者如何?出入相友,有无相资,患难相救,疾病相扶持,锥刀小利,务相推逊,唇吻细故,务为涵容,此之为爱”;开晓两位族兄弟“皆是祖先之孙,血气骨脉,自呼一源”,应以祖先为念,摒弃利欲,以共保家业、共立门户;劝谕两兄弟“在前如果有侵夺,私下各相偿还,自今以后,辑睦如初,不宜再又纷争,以伤风教”,在经过一番兄弟之爱的人伦阐l58释和同出一源的宗族教谕之后,最终调处结案,使这两位族兄弟“感悟息争,同居如初”。对于涉及尊卑亲属间的财产争讼,法官则往往通过让晚辈向长辈“伏辜谢过”、“拜谢”、“悔过”等赔礼道歉方式,以挽回长辈的颜面,从而达到调处息讼、以全人伦之目的。如南宋法官胡石壁在处理一叔母讼其侄的财产讼案中,首先“面谕”争讼双方,谆谆教诲以人伦,为全“叔侄兄弟之谊”,让侄子奉秋十一“伏辜谢过”其叔母阿刘,“以平息叔母之忿”如虬;在“因争财而悖其母与兄姑从恕如不悛即追断”判词中,胡石壁让悖其母与兄的李三“拜谢外婆与母及李三十二夫妇,仍仰邻里相与劝和”。再如,在“命继子”阳梦龙、阳攀鳞与叔叔阳锐的立继争产讼案中,法官在依法作出保护命继子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同时,又考虑到争讼者双方毕竟为叔侄关系,为日后家族的长久和睦计,法官又劝谕胜诉的两“命继子”阳梦龙、阳攀鳞在回家之后,“仰请集宗族、亲戚,卑词尽礼,拜谢祖母、祖父,遵依教训,以坚悔过自新之意”刮。该案法官欲通过晚辈向长辈“悔过”的方式,来取得尊长的心理平衡和谅解,从而固化已经作出的判决。可见,宋代法官主持的调解贯穿于整个诉讼始终,体现了宋代法官推崇并执著于以儒家人伦礼义来调处亲属间财产争讼的司法理念。

2.宋代法官通过躬行儒家人伦情理来感化财产争讼的亲属接受调处以息讼两宋时期,皇帝与士大夫深知士风的好坏最关庶民风化,北宋仁宗嘉袼三年(1058)五月乙酉颁布诏书,希冀为政的父母官们能够率先垂范于小民,其诏日:“朕常患民之好争,而风俗渐靡于薄也,思有以革正之。非吾士大夫躬率以义,而导之于善,则何以哉?使吾细民,何所视效?”。。m“南宋名公真德秀亦认为:若法官“正己之道未至,爱人之意不孚,则虽有教告而民未必从。’’卷十谭州谕同官咨所以,在宋代史料中,常常可以看到这样一种极为有趣但绝非装腔作势的司法策略与方法:即当职司法官员常因自己治下有太多亲属争讼而自责、懊悔与愧疚,展现了宋代法官以儒家人伦“亲和力”来化解亲属间财产争讼的司法艺术风格与精神。南宋法官胡石壁在“叔侄争业令禀听学职教诲”的判词中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当职德薄望浅,不足以宣明德化,表率士风,而使乖争陵犯之习见于吾党,有愧于古人多矣!”南宋赵与欢知安吉州时曾调处一寡妇诉其子不孝的争财讼案,赵与欢“留之郡听,给馔,俾亲馈,晨昏以礼,未周月,母子如初”。。赵与欢以自己亲身对儒家“孝”道品行的践行,使不孝子心灵顿悟而息讼。南宋孝宗淳熙二年(1175),法官刘公珙在建康审理一起叔侄争财案:“民有与犹子讼至庭者,公占辞自责剖析天理,民至感以泣,争心两绝,由是家传户诵,闾阎兴辑睦之风。”由此可见,刘公珙之所以能够化讼于衅隙之后,重复血脉骨肉之情,靠的就是常常自责以砥砺自己,以儒家人伦礼义化解骨肉亲戚之争。由上可见,宋代法官将儒家的礼义人伦融会贯通于亲属间财产争讼的调处之中,修复了断裂的亲情关系,最终取得了不菲的社会效果。正所谓:“郡守职在宣化,每欲以道理开导人心,间阎小人,无不翻然悔悟,近来亲戚骨肉之讼,十减七八。”

(二)宋代法官注重证据定谳事实,注重以法说理、以法促调与依法判决

国内外学界通常认为:在中国古代亲属间的财产争讼解纷中,法官无证据意识和法律规则精神,往往不注重查清事实、不辨是非曲直,全以儒家宗法人伦情理来调处,法律则无存在的空间。如在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的眼里,中国古代亲属间财产司法传统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依身份或个案而定的“卡迪司法”,完全“依赖于一种实在的个体化与恣意专断”,故而毫无确定性、客观性和可预测性可言,认为:“中国法官——典型的家产制法官——以彻底家长制的方式判案,也就是说,只要是在神圣传统所允许的活动范围内,他绝对不会根据形式的律令和‘一视同仁’来进行审判。情况恰恰根本相反,他会根据被审者的实际身份以及实际的情况,或根据实际结果的公正与适当来判决。”心。日本滋贺秀三将中国古代民事诉讼,特别是将古代亲属间发生的财产诉讼解读为“父母官诉讼”。易言之,就是中国古代法官只是情理教谕的调停者,完全依靠儒家人伦血缘情理来解决纠纷,亲属间的财产诉讼毫无确定性、预期性。如他所言:“如果同欧洲诉讼这种内在的性质相对照而探索中国诉讼的原型,也许可以从父母申斥子女的不良行为,调停兄弟姐妹间的争执这种家庭的作为中来寻求。为政者如父母,人民是赤子,这样的譬喻从古以来就存在于中国的传统中。想给个名称的话可称之为‘父母官诉讼’。法律史学家瞿同祖亦认为,中国古代“家族成员之间的纠纷,是根据当事人在家族中的身份而裁决的。古代的法律可说全为儒家的伦理思想和礼教所支配”。具体到宋代亲属间的财产争讼而言,学界同样存在着无视宋代亲属间财产解纷传统中礼法并重的时代变革特色,以至于忽略了宋代亲属间财产争讼解纷中的事实与法律之维,过分夸大了人伦情理的功效。如郭东旭认为,在宋代亲属问的财产司法中,法官是以“封建伦理道德作为区分是非,判决曲直的标准”。高楠亦认为,宋代的官方调解不是建立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其调解依据的是“人情天理”,“更接近于儒家的理想制度”。王志强同样认为,宋代书判是“以情理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宋代司法“官员们常常绕开法律,直接以情理大义剖判是非”。笔者认为上述学人的观点过于偏激与偏颇,存在着对中国古代亲属间财产司法的误读、误解之处,难以切中古代亲属问财产争讼解纷的丰富而真实的面相;究其原因在于把中国古代社会看成了千年不变的一潭死水,未能注意到宋代社会巨变对亲属间财产诉讼场域的深刻改铸与影响。实际上,法律必须来源于社会现实且须随社会变动而变动,乃是亘古不变的法律哲理。北宋苏轼就已认识到:“风俗之变,法制随之,譬如江河之徙移,强而复之,则难为力。”n∞Et本宫崎市定亦剀切指出:“到宋代,近代的个人主义开始兴起。在形式上表现为中世纪法律的古代之礼,无论如何也不能适应这种新的时代了。””。职是之故,在亲属间财产司法中,当人伦情理不能化解财产争讼时,宋代法官能够高扬证据定谳事实和依法解纷的司法理念大旗,以“母子兄弟之讼当平心处断”之心态,“推究情实,断之以法”,对尊卑长幼的财产权利一体保护。

1.宋代亲属间财产诉讼中的事实之维实际上,大量宋代史料显示:宋代亲属问财产争讼中的诉讼,无论调解还是判决,都主要建立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之上,并非以往学界所谓的葫芦僧判葫芦案。实际上,在宋代讼学昌盛、讼师活跃的社会变动情势下,即使宋代普通老百姓亦有很高的证据收集、保存意识。如北宋欧阳修曾谈到歙州民:“习律令,性喜讼,家家自为簿书。凡闻人之隐私毫发、坐起、语言、日时,皆记之。””为避免析产之后发生财产争讼,南宋士大夫袁采建议宋人保存分家阄书作为证据:“凡析户之家宜即印阄书,以杜后患。’’卷一析宜早印阐书实际上,宋代民户保存分家支书的意识非常强烈。如南宋庆元二年(1196),湘潭昌山一民户“家藏建隆二年(961)上世祖关分析田产”H。屈指算来,该分家文书已经保存了236年之久。反过来,庶民若无保存、收集证据的意识,一旦诉之于法庭,将因不能提供证据而败诉。如南宋吴汝求诉继母王氏改嫁时所携带的四十七种妆奁田,实系其父吴贡士生前所置,但因提供不出证据而被法官天水判决败诉:“然官凭文书,索出契照,既作王氏名成契,尚复何说。”。职是之故,面对家庭、家族成员个体高涨的证据意识、财产权利意识以及频繁激烈的亲属间财产争讼风潮,宋代法官已认识到要依法以证据定谳事实,方可息讼,若“不以条法以剖判曲直矣。然则何以息讼哉如北宋贵池主簿沈君在调解亲属问财产争讼时能够“辨其曲直”,查清事实。史称沈君:“尝摄铜陵县事,县人有兄弟争财者,先君能为辨其曲直,而卒使之感寤让财,相与同居。”。南宋《名公书判清明集》则真实地记录了宋代法官利用契约等书面证据来定谳亲属间财产讼案事实的大量判词,如“大凡田婚之讼,惟以干照为主”,“交易有争,官司定夺,止凭契约”,“官司岂可视契照关约为文具”纠”’,“察推谓予夺田地之讼,所据在契照,所供在众证,此说极是””等。其中,南宋法官吴恕斋的判词还特别强调辨别契书证据真伪的重要性,称:“切惟官司理断典卖田地之讼,法当以契书为主,而所执契书又当明辨其真伪,则无遁情。惟本县但以契书为可凭,而不知契之真伪尤当辨。”在涉及宋代家族中墓祭族田争讼时,南宋法官吴恕斋亦强调法官应做到:“是非别白,予夺分明,乡村小人,各安其分,不致嚣讼,重伤亲谊。”实际上,宋代官府审理有关墓祭田的争讼案件,通常的处理办法是:“未免亲行定验,然后照两家于照。”因此往往派遣官员亲到墓地考察,然后仔细比对书证:“当职亲到地头,唤集邻保、两词,同登山究实。””在比对、鉴定书证真伪时,有时还要借助宋代官府承认的民间公正机构书铺作出专业鉴定。如南宋法官翁浩堂在审理的“揩擦关书包占山地”家族墓田讼案中,就将徐应辰涂改的关书送交当地书铺鉴别:“当厅令书铺辨验,揩擦改写,字迹晓然,又且外段园山四字,与薄上土名全不相应。’’。实际上,宋代法官在处理亲属问财产的司法实践中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检验、辨析和运用言词证据、实物证据与勘验证据的方法、策略与技巧。就亲属间财产司法中所辨验与运用的书面书证形式与名称而言,宋代文献中至少有如下称呼:户帖、朱钞、户抄、税籍、招税凭由、契书、契约、契照、契券、契要、文书、砧基簿、砧基白契、上手契、上手赤契、上手干照、上手、断由、断凭、干照、婚书、定亲帖子、订婚私约、关书、分书、支书、阄书、赡茔关约、墓域图、墓志铭、族谱、丁籍、地图、家书、遗嘱等等,不一而足。余英时曾指出中国乾嘉以来缜密细致的考据之法,就是受到宋代司法传统中法官重视证据定谳事实之司法判决风格的深刻影响。他说:“中国的考证法系l2世纪以来从法律体系中发展起来的。‘证据’、‘断案’、‘佐证’这类术语借自听讼折狱。文人出任地方父母官时必须料理民间诉讼。”此处的12世纪显然是指宋代。

2.宋代亲属问财产诉讼中的法律之维在证据定谳亲属问财产讼案事实基础上,与汉唐相较,宋代法官还意识到疏阔的宗法人伦情理在界定亲属间利益纷争时的空洞性与有限性,故而非常重视法律在化解亲属间财产争讼时的重要作用。如南宋法官范应玲就指出官府若不依据条令,就会导致户婚田土等亲属问财产讼案的长期积压以及争讼者的不服与嚣讼:“乡民持讼,或至更历年深,屡断不从,故多顽嚣,意图终讼,亦有失在官府,适以起争。如事涉户昏,不照田令,不合人情,偏经诸司,乃情不获已,未可以一概论。””。故而,宋代法官在重视儒家情理解纷的同时,加强了以法说理、以法调解或以法判决。南宋官箴《州县提纲》卷二《示无理者以法》中总结了州县法官向财产争讼当事人以法说理、以法辨析曲直、以法教育疏导,从而寻求官民双方视域上的融合,最终达到调处息讼、化干戈为玉帛的司法过程。称:“亲揭法帙以示之,且析句为之解说,又从而告之日:‘法既若是,汝虽诉于朝廷,俱不出是耳!使今日曲法庇汝,异时终于受罪,汝果知悔,当从宽贷;不知悔则禁勘汝矣。’稍有知者,往往翻然自悔,或顿首感泣以诉日:‘某之所争,盖人谓某有理耳,今法果如是,某复何言?’故有誓愿退逊而不复竞者,前后用此策以弭讼者颇多。如顽然不知悔,始真之囹圊,尽法而行,自后往往不从劝谏者盖寡。如不先委曲示之以法而骤刑之,彼犹以为无辜而被罪,宜其争愈力而不知止。”宋代还有一些法官善于以法律作为成功调解亲属间财产争讼的后盾和底线。如南宋刘后村所审理的“建昌县刘氏诉立嗣事”这一亲属间争财讼案中,便以在室女应继财产的法律条文警告田通仕:若不接受官府正当性、合理性的诉讼调解方案,即不照“前日合议”而“更纷挈,止得引用尽给在室女之文,全给与二女矣”。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与汉唐法官不同,当儒家人伦道德在调处亲属间财产争讼显得苍白无力甚或无效时,宋代法官会转而依法判决。实际上,相当多的宋代法官已经意识到伦理教谕在化解亲属间财产争讼时的局限性。如南宋法官蔡久轩说:“官司按法而行,若要如此委屈劝谕,几时是了?”还有法官慨叹日:“诲之非不谆谆,听者终于藐藐,教之不从,继之以怨。”宋代法官莆阳在审理曾氏兄弟争产案中亦说:“劝之以理,则彼有所不从。”叫职是之故,宋代法官在处理亲属间的财产讼案时,有调解和判决的明确区分意识,认识到调解并非是解决亲属间财产争讼的唯一途径,若调解不成,就会依法而断。换言之,宋代法官一般不会反复纠缠于劝谕、调解的漩涡之中而不能自拔。对此,南宋法官胡石壁说:“户婚之法,不断则词不绝。”南宋法官刘后村在“已嫁妻欲据前夫物业”的亲属间财产争讼判词中亦说:“昨来官司未欲遽行定断,谕令对定,亦欲顾全两家情好耳。而词说日见支蔓,祗已烦紊。今据下笔,唯知有理法耳。””南宋法官真德秀在处理“卑幼诉分产不平”讼案时,“常以正名分,厚风俗为先”,故而往往“先谕尊长,自行从公均分”,即劝谕尊长公正调处,但若尊长“坚持不从,然后当官监析”,“当以法断”引。南宋理学家陆九渊在知荆门军时,对于涉及父子兄弟争财之讼,常常晓之以儒家的“纲常伦理”,使其“自毁其状,以厚风俗”,但不可训者必“置之法”。南宋法官蔡杭在审理黄居易兄弟三人分家析产讼案时,“欲俾息讼,以全人伦”,劝谕他们“当思同气连枝之意”,试图调处息讼,但由于兄弟三人“嗜利,顽不可化”,蔡杭毅然“从条断遣”。南宋法官韩似斋在审理阿郑夺取其亲女良子“嫁资田业而自为嫁资”一案中说:“当此之事,为官司者,便当据条任理而行之。”实际上,面对纷繁复杂的亲属间财产争讼现实,宋代法官已经从传统纯粹的伦理说教式的无讼理想,逐渐走向了依法息讼的社会现实。宋代法官认为:“事至有司,敬之以法,是盖挽回颓俗之一端也。””。南宋法官吴恕斋说:“宗族有争,所合审处。”宋代的户绝争讼与亲邻田讼,多为依法而断。正如南宋法官范西堂所言:“户绝之家,自有专条,官司处置,一从条令,非谓绝讼,死者可慰舐犊之念,生者可远兼并之嫌,纵有健讼,奚所容喙。”。“且如田讼,自有专条,引条定断,一言可决。”由上述判词中不难看出,宋代法官对依法化解亲属问财产争讼充满了信心。他们不再顽固地坚持以儒家伦理教谕作为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和调处息讼的唯一依据,而是认为通过依法审断、界定利益纷争,争讼财产的亲属亦能服判。这充分地说明了在宋代亲属间财产讼案的司法判决中,在法理与伦理的博弈中,法律的作用渐凸显;法律作为一种理性规则知识的观念,逐渐融入到宋代法官的司法理念及司法实践中。正如一位宋代法官在立继争产的判词中所言:“法令昭然,有如日星,此州县之所当奉行者。”宋代法官在亲属间财产争讼的司法过程中重视调处,甚或调处优先,但又能够兼顾法律、崇尚法律、依法而断的司法风格与精神,无疑契合了宋代近世化转型、变迁的时代特点,昭示了在宋代亲属间财产争讼中司法渐趋确定性、预测性的时代风貌。

三、宋代亲属财产争讼司法艺术风格与精神之意义

宋明理学教案范文2

【关键词】宋代司法;措施;抑讼;矛盾;秩序

宋代官方对于民间日益兴起的诉讼是持否定态度的,为此统治者不遗余力地采取种种措施来达到他们的目的,这尤其体现在宋代官方的司法审判活动中。法官在诉讼中居于主导性的地位,在审理案件时,往往采取压制性态度,迫使当事人屈从于官府的意志,从而使当事人放弃诉讼,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民事诉讼的数量,从而达到限制诉讼的目的。

一、拒绝受理

依法拒绝是指法律规定可不予处理而对兴讼方的请求不予支持或者在诉讼时效外进行诉讼以及根据具体情况拒绝原告的请求。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法律规定可由当事人自行处理的可不予处理。其次,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不予处理。官府对于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的案件是不予处理的。再次,根据具体情况拒绝原告请求。

以上三个方面是官方拒绝受理诉讼时的主要缘由,当然除此之外也有部分官吏在拒绝民众诉讼时却并非是因为诸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无明文之类的法律原因,而是在于当事人的行为,他们或被视为败坏伦理、干犯名教;或被讥为锱珠以较、睚眦必报,这都足以让司法官们引以为借口,然后轻易地将呈诉兴讼者逐出公堂之外。因此,拒绝受理民间词讼,将“有讼”变为“息讼”,对古代的司法官吏而言,便成为了一种常用的息讼手段。

二、教育感化

教化是名公们对当事人的诉讼案件先不做处理而是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道德伦理教育从而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之前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的矛盾纠纷。教育感化首先是一般性的劝告,官员要么向当事人剖明利害关系,要么说明事实真相,消除误解,但都以使百姓撤诉为目的。其次就是感化,感化通常以儒家伦理道德、民间习俗来教育感化当事人,使其为自己因一己私利而争讼的行为感到自责,进而做出让步恢复原有的“和谐”。官方的教化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达到了他们的目的地,使社会矛盾消灭在了萌芽状态,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的稳定。

三、调解止讼

调解在古代被称为“调处”是指在居中人的斡旋下,双方均作出让步,达成和解协议,不再争讼。宋代的调解主要包括官方调解,民间调解,官批民调等方式。

(一)官府调解。

官府调解是指在行政长官的主持下对民事案件或轻微刑事案件进行的调解。官府调处带有一定强制性,如当堂调解不成,则调动国法族规令亲族乡邻堂下调解,而后再到堂上具结定案。我国古代司法与行政合二为一,大量的民事案件集中于州县衙门,于是调解便成为息讼结案的主要方式。

(二)民间调处。

民间调处包括自行调处与官批民调两种。民间自行调处,是指当事人并未诉讼至官,而由乡邻、亲友中德高望重之人出面调处,从而消除纠纷,宋代民间发生的争讼,主要是田土户婚之争,在封建统治者看来,这只不过是鸡虫小事,虽然失礼入刑是一个传统法律原则,但并非每一失礼的行为都必然受到刑事制裁。所以宋代的民事案件和一些轻微的刑事案件,常由民间调处解决。

(三)官批民调。

它是一种半官方性质的调解,指官府接到诉状后,认为情节轻微或事关亲族伦理关系及当地风俗习惯,不便公开传讯,便将诉状交与族长、乡保进行解决的调解制度。族长、乡保接到诉状后,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如调解成功,则须上呈说明案件事实及处理意见,请求官府销案;调解不成,则需说明理由,然后交与官府处理。

四、打击唆讼之人

本着无讼的追求,古人将鼓励他人兴讼或代为拟写诉状者称为“讼师”甚至“讼棍”,其饱含着轻蔑之意。不仅社会舆论对之大张讨伐之旗,法律上更是设立专条予以打击。宋朝将“教唆词讼”的健讼之人作为法律着重打击的对象,所谓“健讼之人”主要包括两类人,讼师和豪横恶棍。由于讼师的角色特定,因而常常为以“无讼”为施政目标的地方官僚所不喜;而豪横恶棍更是地方官员深恶痛绝。另外,宋代书铺中的代书之人以及民间的士人也被官方认为是健讼之人。

但是,中国古代的调解息讼制度也并非不存在弊端,中国古代官吏对息讼追求的极端表现是将息讼作为对待民事讼案的最高原则,对当事人积极参与讼案进行一味地排斥,而不是根据具体案情权衡考虑是否受理与裁决,并且很少考虑到这种做法可能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后果,因此其抑讼效果收效是不会理想的。

注释:

①李文军.古代息讼漫谈.寻根.2007(6).41.

②于卫平.论中国古代的息讼制度.黑龙江大学.2008.50.

【参考文献】

[1]薛梅卿,赵晓耕.两宋法制通论[M].法制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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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吕志兴.宋代法律体系与中华法系[M].四川大学出版社,2009.

[5]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宋辽金元史研究室点校.名公书判清明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7.

[6]张晋藩,郭成伟.中国法制通史[M].法律出版社,1999.

[7]窦仪等.宋刑统[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8]徐松.宋会要辑稿[M].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57.

[9]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90.

[10]袁采.袁氏世范[M].上海:知不足斋丛书本,1921.

宋明理学教案范文3

一、抓好新学期的教学常规检查工作,组织好常规教学活动。

从新学期开始,教务处坚持每天检查上课情况三--四次,做好检查记录。全学期检查教师教案、听课笔记、学生作业、教学进度等各二次。学校领导亲自参与常规检查工作,发挥教研组长在学科教学检查中的主动性,让教研组长参与到教学各环节中来,发现问题及时与老师沟通,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改革常规检查方法,期中期末召开班长和学习委员会议,了解任课教师的作业批改情况,作业检查让学生干部参与进来,定期由学习委员上交记录,教务处全面检查作业二次,抽查二次。

第一次检查教案情况:体育组书写好的是韩金亮。高二年级物理备课组较认真,其中吴丽华、宋满鑫、崔晓哲的教案体现出电教手段和板书设计。数学组白素良、、丁宝霞书写认真。化学组葛梅教案在理科中最好。书写较好的教师有李桂兰、张殿林、姜悦、刘崇娟、陈欣、辛本玉、刘宝凤、蔡玲、陈杰、李波、崔恩英、赫英辉、宋万利等。高一年级物理组高艳、赵珊教案写得认真、环节较全,写详案。教案书写好的教师有张守慧、王延芹、王旭东、何俊玲、张安梅、李晓鹰、刘婧、宋清华、尤正舒、赵淑芬、孙海霞等。

第二次检查教案情况:高二教师书写规范字迹工整的教师有崔晓哲、吴丽华、葛梅、徐莉、张丽萍、王淑丽、王岩、丁宝霞、韩冬梅、白素良、、李波、陈杰、李桂兰、宋万利、刘玉霞、刘崇娟、刘宝凤、姜悦、陈欣、辛本玉等。高一有王秀辉、刘启强、、刘丽娟、刘婧、闫青春、宫艳霞、赵珊、高艳、张守慧、何俊玲、张安梅、王旭东、尤正舒、赵淑芬、郭英、宋清华、张丽明、陈广志、赫英辉、孙海霞等。

第一次检查教师听课笔记,听课次数较多的教师有姜悦15节,宋万利15节,白素良17节,王秀辉15节,刘启强19节,闫青春33节,宫艳霞29节,王延芹18节,高艳33节,张玉成20节,陈永艳17节,张福娟26节,郭英21节,孙海霞22节。

第二次检查教师听课笔记,听课次数较多教师有张玉成33节、张玉祥27节、孙海霞27节、郭瑛38节、张福娟39节、高艳42节、阎青春46节、刘启强29节。听徒弟课比较多的教师有宋学平、段晓霞。高二听课较多的教师有白素良25节、陈欣27节、吴丽华20节、姜悦20节、葛梅22节、张国良20节。

检查高一记分册,记载小考、提问次数多,记分册运用的比较好的教师是宋清华、尤正舒、孙海霞、赵淑芬、张义祥、郭瑛、陈永艳、张福娟、张玉成、宋新华、孟宪杰、赵珊、闫青春、高艳、张守慧、王延芹、何俊玲。高二教师是丁宝霞、王淑丽、王岩、韩冬梅、、白素良、宋满鑫、韩玉芳、吴丽华、崔晓哲、陈碧艳、葛梅、蔡玲、李波、陈杰、肖杰、宋立国、陈欣。

教师上课情况:教师能以教学为中心,扎实开展工作,教学稳定有序进行,总的情况很好。存在的问题有:A关注教学反馈,根据反馈情况调整好教学做的不够。B听课发现启发式教学原则贯彻不深入,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转变力度不够,师生互动过程比较差,有的班级学生有睡觉、看书画、下棋等现象。C教具使用不规范。D听力课、体育课、实验课、信息技术课铃响前应到位,体育课离教学楼远些。E早自习听力情况有所好转,但未达到100%。F有个别教师仍在办公室辅导学生,影响老师备课。针对以上情况学校加强教学检查力度,确定四月份和六月份为教学质量检查月。工作重点抓常规教学的规范性。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针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严要求并及时反馈给年级,予以纠正。

第一次检查高一高二学生作业。作业检查情况:1、同一学科同一层次班级间不同班级作业量不同。高一数学:5班数学作业16次,6班作业5次,小考次数基本上相同。高一化学:8班作业4次,试卷3份,小考5次,练习册20次。6班作业8次,试卷2份,小考2次,练习册1次。高二物理:6班作业22次,试卷12份,小考2次。9班作业6次,试卷15份,小考1次。2、普通班作业批改次数比非普通班批改次数少。3、作文批改:学期过半批改没过半的班级有:1年2班、1年6班、1年10班、2年6班。4、总体上比较好的备课组有:高一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高二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

第二次检查高一高二学生作业批改,检查作业批改、小考、练习等。高一:语文作文各班5-6次,其他还有随堂作文等。数学4班最好40次,物理1-4班最好30-32次。年级作业批改完成规定要求。高二:语文作文各班8次以上。代数、几何11班最好39次。物理4、5、6、7、8、10班较好有25-30次。年级作业批改完成规定要求。

进入四月份学校加强教学检查力度,四月份为教学质量检查月。工作重点抓常规教学的规范性。规范教学行为,突出教学质量,从严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对期中到期末阶段的教学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1)搞好集体备课、搞好以老带新活动,新教师要听老教师的课,做到先听后讲。(2)课堂教学要有互动性。课堂纪律不能不闻不问,要改革陈旧的教学方法。提倡讲练结合,不满堂灌,不一讲到底。(3)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进行不断的督促,对学生的激励手段要加强。(4)加强批改和小考。(5)探索启发式教学,探索具有我校特点的创新课。设疑不要超越学生本身的特点,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为前提,以学生的知识结构为基础,以对学生的思惟训练为中心,以多种教学方法相互结合为原则,以多项信息反馈为调节。(6)加强高一高二的学科竞赛辅导,发挥尖子生的辐射作用。(7)加强办公室的纪律和教学纪律,不许把学生撵出课堂。

进入六月中旬以后,由于高一高二会考和高三年级报考志愿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各年级的教学秩序一度出现反弹,学校领导十分重视这一现象,马上召开中层干部和全校教职工大会,针对近日教学秩序混乱现象,姜书记、王校长向全体教师提出了严格要求,要求教务、政教两个部门和三个年级通力合作,迅速扭转教学秩序乱的现象。教务处加强了检查力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年级。每天反馈二-三次,使年级教学纪律迅速好转,恢复到了正常状态。

组织好高一、高二的期中、期末考试,指导好高三月考。老师准时参加考前会,已经形成制度。对期中考试(1)监考情况:各考场学生人数是空前的,已经达到了最大限额,各考场的老师监考比较认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完成了任务。(2)取收试卷情况:取试卷大家按顺序,收卷未发现一张漏收试卷和答题卡现象,表现较好。(3)考题情况:考题勘误较少,现场勘误也较少。(4)流动监考情况:比较认真负责,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各年级及时开好考试质量分析会,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促进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全学期教务处组织高一高二市全能竞赛,全国数、理、化、生学科竞赛初赛、盟校通讯赛、高一高二期中期末联考、协助高三组织月考5次等多种考试,做到了组织到位无差错。

二、抓好教研、教改和岗位培训工作。

1、公开课教学情况:开展各种形式的公开课教学50余节。

3月25日魏勋丽老师参加市级地理评优课,教育学院孙主任一行三人来我校听课并进行评选。对魏老师的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盟校优质课校内选拔赛4月9日---10日在七楼举行,数学学科做课教师王淑丽、丁宝霞、、王延芹、何俊玲,评委钱玉山、刘玉霞、姚洪峡、白素良。经评委打分评选出何俊玲老师代表学校参加盟校优质课竞赛。政治学科做课教师刘宝凤、、王秀辉,评委李哉、宋乐勇、张晓丽、梁启坤、刘丽霞、段晓霞。评选出老师代表学校参加盟校优质课竞赛。.4月21日刘校长、宋主任等一行13人前往长春151中学参加八校优质课竞赛,最后何俊玲、老师分别获得盟校二等奖和三等奖。

4月15—18日教务处组织了本学期青年教师第一次汇报课。闫青春、刘启强、宋立国、陈杰、赵珊、宋万利、陈广志、高艳、孟宪杰、王平林、姜悦、张丽明、张丽萍、张玉成、李波等15名教师作了汇报。大家一致认为,在学校领导及老教师的亲切关怀下,经过几学期的教学实践,通过导师带徒活动,新老教师结对子活动,青年教师已迅速成长起来,课堂教学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4月22日王旭东老师九台参加吉林省中学数学课研讨会并作课,受到与会者的好评。5月10日、29日宋乐勇、陈永艳老师分别在学校七楼会议室作语文研究性学习的公开课。希望通过此举带动我校研究性学习活动进一步走向深入。

6月3—7日教务处组织了本学期青年教师第二次汇报课。闫青春、陈杰、赵珊、姜悦、宋万利、、李波、宋满鑫、宋立国、丁宝霞、张丽萍、张丽明、孟宪杰、陈广志、张玉成、王平林、王秀辉、高艳、刘启强等19名教师参加了汇报。第一次汇报课中出现的问题有所克服,启发式教学原则得到贯彻,德育目标明确,电教手段普遍应用。

2.各研究性学习小组本学期开展活动两次,表现突出的是陈广志、张丽明指导的《集安古墓与环境》小组,活动开展的最好,在“五?一”放假期间率学生赴集安考察,并作了成果汇报。

3.导师带徒活动情况,开展好的有:高一物理:宋学平-赵珊、高艳、闫青春;高一政治:段晓霞-王秀辉、;高一语文:陈永艳—张玉成;高二数学:王岩—丁宝霞。

4.各教研组积极开展教学教研活动。化学、物理、语文、数学教研组最为突出,尤其是化学教研组活动有创意、收效好。刘婧老师还作了观摩课。本学期共录制《教学杂谈》节目四期,由地理、化学、物理、历史教研组完成。

5.岗位培训和外出学习情况:假期参加研究生学习的教师有刘校长、崔恩英、李觅、张福娟、张玉成、宋新华等。微机培训内容办公系统,全校教师踊跃学习,电教室内坐满求知的老师们,非常令人感动。大家按照电教主任的要求做,积极提交教案,提交课件,如期完成了任务。

3月17日东北师范大学牛广田教授来我校作教育理论报告,全体教师牺牲休息时间,聆听专家讲座,感到很受启迪、颇有收获。3月18日牛教授在集团二中为我校高一五班、高一八班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语文课,没有课的教师踊跃听课,课后牛教授与听课的教师在多方面进行了广泛交流。

3月29日学校组织高三各科教师在梁启坤教师带队下去长春参加高考信息交流会。

4月23日尤正舒、赵淑芬老师去泰安学习英语24字教学法。

4月27日刘校长率宋乐勇、陈欣老师去露林高中听赵谦翔关于语文教学改革的做课、王鹏伟关于研究性学习的报告。

5月30—31日刘校长率白素良、王旭东、何俊玲等教师去东北师大附中学习听课。

6月11日宋主任去市内参加市教科所组织的省“十?五期间重大课题开题会。我校有两个省级课题、一个市级课题入选,并被市教科所授予“实验学校”铜牌。

6月12日姜书记、钱主任、梁主任一行去长春二中参加省里组织的高考报考指导会。

6月13日宋主任率陈欣、陈永艳老师去通化市一中观摩“研究性学习延伸与研讨课”,感到很受启发,收获颇丰,决心在我校广泛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

7月2日我校被省里确定为“青少年责任教育与培养实验学校”并挂牌。

积极组织排头兵竞赛,我校有宋学平、宋满鑫、赫英辉、宋万利、王春艳、潘春梅、张筱密、李兆兰八名选手参加九月份集团公司组织的中学物理、历史、生物、信息技术教育排头兵竞赛。

加强体音美教学的检查力度,

按大纲要求开足课,不许无故占用上课时间。由于学校重视,体音美教学好于上学期,全面完成了学校教学计划。

三、搞好学生竞赛的辅导工作。

学生竞赛辅导纳入常规检查中来。任课教师认真备课,精选习题,认真辅导,学生的学习兴致高昂,班级常常座无虚席,经过辅导教师的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本学期竞赛主要有:

1、3月27日通化市中学生学科全能竞赛揭晓。我校高一年级在12支参赛队伍中以7862分、6464分分获团体总分第二名(甲队)、第八名(乙队)。高二年级在11支参赛队伍中以6352分、4754分分获团体第七名(甲队)、第十名(乙队)。

2、通化市中学生学科全能竞赛中高一年级数学李秋实、徐静、张利超分获第四名、第六名、第六名,辅导教师张安梅;物理杨晓鹏、宋俊玲、陶鑫分获第三名、第六名、第六名,辅导教师宋学萍;化学关愉、叶睿博、张巍、宋俊玲、李秋实分获第一、第二、第四、第八、第十名,辅导教师刘婧;英语陶鑫、关愉、徐静分获前三名,辅导教师赵淑芬、尤正舒。高二年级物理江志勇获第六名,辅导教师崔晓哲;化学王威、谭瑛鹏获并列第二名,辅导教师张国良;英语谭瑛鹏获第三名,辅导教师蔡玲。

3、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吉林赛区初赛有三名同学被初赛录取,林涛、曲博研、那振芳。获得参加复赛资格。林涛、曲博研、那振芳获得吉林赛区复赛三等奖。辅导教师刘玉霞。

4、全国中学生化学联赛吉林赛区初赛有六名同学被初赛录取,那振芳、李一、杨宇婷、窦圣博、宋宏珊、张婷婷参加夏令营。。辅导教师张国良。

5、全国中学生数学联赛吉林赛区初赛有二名同学被初赛录取,关愉、王威参加夏令营。

6、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吉林赛区初赛有三名同学被初赛录取,王威、李亮、李福玉参加夏令营。辅导教师崔晓哲。

7、八盟校通讯赛成绩:

高二化学团体第二名。辅导教师张国良。个人名次前十名:第一名王威、第三名李健、第九名李福钰。

高二物理团体第一名。辅导教师崔晓哲。个人名次前十名:第三名李亮、第四名李福玉、第五名那振芳、第七名李健、第七名谭瑛鹏、第十名王德志。

高一化学团体第三名。辅导教师刘婧。人名次前十名:第一名徐静。

高一物理团体第二名。辅导教师宋学平。个人名次前十名:第一名宋俊玲、第二名陶鑫、第五名叶睿博。

8、关于同学在2002年吉林省高二年级数学夏令营邀请赛中荣获一等奖。指导教师张安梅。

9、教育处英语口语大赛:一等奖徐静,二等奖李秋实、刘泽婷、刘曦、陶三等奖李博宇、刘璐。指导教师尤正舒、宋清华、赵淑芬。

10、吉林省英语口语大赛:

高二年级:二等奖刘泽婷、徐静、陶鑫。指导教师尤正舒、宋清华。

高三年级:杨帆。指导教师肖杰。

四、八校联考期末考试成绩及高一高二会考成绩情况。

八校联考成绩见成绩册。

高二物理、化学、历史、生物,高一历史、地理会考成绩见成绩单。高二高一各科会考通过率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课堂教学中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有待进一步加强,启发式教学力度不大。我校的新型课教学目前还处在探索阶段,少有成果。

2、电化教学手段的应用还没有成为老师们的自觉行动,教师之间水平差异较大。

3、教研组、备课组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集体备课活动还要落到实处。

4、竞赛成绩各学科之间不平衡,有的学科成绩出现了滑坡,尖子生培养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学科的联考成绩与盟校相比差距大。

5、有的教师对教研教改不热心,只满足教好课,缺乏上进心和参与意识。

6、一些教师对当前高中的办学认识不足,缺乏危机感和主人翁意识。

宋明理学教案范文4

在教育处和学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教务处全体同仁共同努力下,在学校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教务处圆满完成了本学期的教学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 抓好新学期的教学常规检查工作,组织好常规教学活动。从新学期开始,教务处坚持每天检查上课情况三--四次,做好检查记录。全学期检查教师教案、听课笔记、学生作业、教学进度等各二次。学校领导亲自参与常规检查工作,发挥教研组长在学科教学检查中的主动性,让教研组长参与到教学各环节中来,发现问题及时与老师沟通,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改革常规检查方法,期中期末召开班长和学习委员会议,了解任课教师的作业批改情况,作业检查让学生干部参与进来,定期由学习委员上交记录,教务处全面检查作业二次,抽查二次。  第一次检查教案情况:体育组书写好的是韩金亮。高二年级物理备课组较认真,其中吴丽华、宋满鑫、崔晓哲的教案体现出电教手段和板书设计。数学组白素良、、丁宝霞书写认真。化学组葛梅教案在理科中最好。书写较好的教师有李桂兰、张殿林、姜悦、刘崇娟、陈欣、辛本玉、刘宝凤、蔡玲、陈杰、李波、崔恩英、赫英辉、宋万利等。高一年级物理组高艳、赵珊教案写得认真、环节较全,写详案。教案书写好的教师有张守慧、王延芹、王旭东、何俊玲、张安梅、李晓鹰、刘婧、宋清华、尤正舒、赵淑芬、孙海霞等。  第二次检查教案情况:高二教师书写规范字迹工整的教师有崔晓哲、吴丽华、葛梅、徐莉、张丽萍、王淑丽、王岩、丁宝霞、韩冬梅、白素良、、李波、陈杰、李桂兰、宋万利、刘玉霞、刘崇娟、刘宝凤、姜悦、陈欣、辛本玉等。高一有王秀辉、刘启强、、刘丽娟、刘婧、闫青春、宫艳霞、赵珊、高艳、张守慧、何俊玲、张安梅、王旭东、尤正舒、赵淑芬、郭英、宋清华、张丽明、陈广志、赫英辉、孙海霞等。  第一次检查教师听课笔记,听课次数较多的教师有姜悦15节,宋万利15节,白素良17节,王秀辉15节,刘启强19节,闫青春33节,宫艳霞29节,王延芹18节,高艳33节,张玉成20节,陈永艳17节,张福娟26节,郭英21节,孙海霞22节。 第二次检查教师听课笔记,听课次数较多教师有张玉成33节、张玉祥27节、孙海霞27节、郭瑛38节、张福娟39节、高艳42节、阎青春46节、刘启强29节。听徒弟课比较多的教师有宋学平、段晓霞。高二听课较多的教师有白素良25节、陈欣27节、吴丽华20节、姜悦20节、葛梅22节、张国良20节。  检查高一记分册,记载小考、提问次数多,记分册运用的比较好的教师是宋清华、尤正舒、孙海霞、赵淑芬、张义祥、郭瑛、陈永艳、张福娟、张玉成、宋新华、孟宪杰、赵珊、闫青春、高艳、张守慧、王延芹、何俊玲。高二教师是丁宝霞、王淑丽、王岩、韩冬梅、、白素良、宋满鑫、韩玉芳、吴丽华、崔晓哲、陈碧艳、葛梅、蔡玲、李波、陈杰、肖杰、宋立国、陈欣。  教师上课情况:教师能以教学为中心,扎实开展工作,教学稳定有序进行,总的情况很好。存在的问题有:A关注教学反馈,根据反馈情况调整好教学做的不够。B听课发现启发式教学原则贯彻不深入,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转变力度不够,师生互动过程比较差,有的班级学生有睡觉、看书画、下棋等现象。C教具使用不规范。D听力课、体育课、实验课、信息技术课铃响前应到位,体育课离教学楼远些。E早自习听力情况有所好转,但未达到100%。F有个别教师仍在办公室辅导学生,影响老师备课。针对以上情况学校加强教学检查力度,确定四月份和六月份为教学质量检查月。工作重点抓常规教学的规范性。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针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严要求并及时反馈给年级,予以纠正。  第一次检查高一高二学生作业。作业检查情况:1、同一学科同一层次班级间不同班级作业量不同。高一数学:5班数学作业16次,6班作业5次,小考次数基本上相同。高一化学:8班作业4次,试卷3份,小考5次,练习册20次。6班作业8次,试卷2份,小考2次,练习册1次。高二物理:6班作业22次,试卷12份,小考2次。9班作业6次,试卷15份,小考1次。2、普通班作业批改次数比非普通班批改次数少。3、作文批改:学期过半批改没过半的班级有:1年2班、1年6班、1年10班、2年6班。4、总体上比较好的备课组有:高一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高二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  第二次检查高一高二学生作业批改,检查作业批改、小考、练习等。高一:语文作文各班5-6次,其他还有随堂作文等。数学4班最好40次,物理1-4班最好30-32次。年级作业批改完成规定要求。高二:语文作文各班8次以上。代数、几何11班最好39次。物理4、5、6、7、8、10班较好有25-30次。年级作业批改完成规定要求。 进入四月份学校加强教学检查力度,四月份为教学质量检查月。工作重点抓常规教学的规范性。规范教学行为,突出教学质量,从严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对期中到期末阶段的教学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1)搞好集体备课、搞好以老带新活动,新教师要听老教师的课,做到先听后讲。(2)课堂教学要有互动性。课堂纪律不能不闻不问,要改革陈旧的教学方法。提倡讲练结合,不满堂灌,不一讲到底。(3)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进行不断的督促,对学生的激 励手段要加强。(4)加强批改和小考。(5)探索启发式教学,探索具有我校特点的创新课。设疑不要超越学生本身的特点,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为前提,以学生的知识结构为基础,以对学生的思惟训练为中心,以多种教学方法相互结合为原则,以多项信息反馈为调节。(6)加强高一高二的学科竞赛辅导,发挥尖子生的辐射作用。(7)加强办公室的纪律和教学纪律,不许把学生撵出课堂。 进入六月中旬以后,由于高一高二会考和高三年级报考志愿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各年级的教学秩序一度出现反弹,学校领导十分重视这一现象,马上召开中层干部和全校教职工大会,针对近日教学秩序混乱现象,姜书记、王校长向全体教师提出了严格要求,要求教务、政教两个部门和三个年级通力合作,迅速扭转教学秩序乱的现象。教务处加强了检查力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年级。每天反馈二-三次,使年级教学纪律迅速好转,恢复到了正常状态。  组织好高一、高二的期中、期末考试,指导好高三月考。老师准时参加考前会,已经形成制度。对期中考试(1)监考情况:各考场学生人数是空前的,已经达到了最大限额,各考场的老师监考比较认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完成了任务。(2)取收试卷情况:取试卷大家按顺序,收卷未发现一张漏收试卷和答题卡现象,表现较好。(3)考题情况:考题勘误较少,现场勘误也较少。(4)流动监考情况:比较认真负责,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各年级及时开好考试质量分析会,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促进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全学期教务处组织高一高二市全能竞赛,全国数、理、化、生学科竞赛初赛、盟校通讯赛、高一高二期中期末联考、协助高三组织月考5次等多种考试,做到了组织到位无差错。  二、抓好教研、教改和岗位培训工作。  1、 公开课教学情况:开展各种形式的公开课教学50余节。 3月25日魏勋丽老师参加市级地理评优课,教育学院孙主任一行三人来我校听课并进行评选。对魏老师的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盟校优质课校内选拔赛4月9日---10日在七楼举行,数学学科做课教师王淑丽、丁宝霞、、王延芹、何俊玲,评委钱玉山、刘玉霞、姚洪峡、白素良。经评委打分评选出何俊玲老师代表学校参加盟校优质课竞赛。政治学科做课教师刘宝凤、、王秀辉,评委李哉、宋乐勇、张晓丽、梁启坤、刘丽霞、段晓霞。评选出老师代表学校参加盟校优质课竞赛。.4月21日刘校长、宋主任等一行13人前往长春151中学参加八校优质课竞赛,最后何俊玲、老师分别获得盟校二等奖和三等奖。  4月15—18日教务处组织了本学期青年教师第一次汇报课。闫青春、刘启强、宋立国、陈 杰、赵珊、宋万利、陈广志、高艳、孟宪杰、王平林、姜 悦、张丽明、张丽萍、张玉成、李 波等15名教师作了汇报。大家一致认为,在学校领导及老教师的亲切关怀下,经过几学期的教学实践,通过导师带徒活动,新老教师结对子活动,青年教师已迅速成长起来,课堂教学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4月22日王旭东老师去九台参加吉林省中学数学课研讨会并作课,受到与会者的好评。5月10日、29日宋乐勇、陈永艳老师分别在学校七楼会议室作语文研究性学习的公开课。希望通过此举带动我校研究性学习活动进一步走向深入。  6月3—7日教务处组织了本学期青年教师第二次汇报课。闫青春、陈 杰、赵珊、姜悦、宋万利、李 鹏、李 波、宋满鑫、宋立国、丁宝霞、张丽萍、张丽明、孟宪杰、陈广志、张玉成、王平林、王秀辉、高艳、刘启强等19名教师参加了汇报。第一次汇报课中出现的问题有所克服,启发式教学原则得到贯彻,德育目标明确,电教手段普遍应用。  2.各研究性学习小组本学期开展活动两次,表现突出的是陈广志、张丽明指导的《集安古墓与环境》小组,活动开展的最好,在“五?一”放假期间率学生赴集安考察,并作了成果汇报。  3.导师带徒活动情况,开展好的有:高一物理:宋学平-赵珊、高艳、闫青春;高一政治:段晓霞-王秀辉、;高一语文:陈永艳—张玉成;高二数学:王岩—丁宝霞。  4.各教研组积极开展教学教研活动。化学、物理、语文、数学教研组最为突出,尤其是化学教研组活动有创意、收效好。刘婧老师还作了观摩课。本学期共录制《教学杂谈》节目四期,由地理、化学、物理、历史教研组完成。  5.岗位培训和外出学习情况:假期参加研究生学习的教师有刘校长、崔恩英、李觅、张福娟、张玉成、宋新华等。微机培训内容办公系统,全校教师踊跃学习,电教室内坐满求知的老师们,非常令人感动。大家按照电教主任的要求做,积极提交教案,提交课件,如期完成了任务。 3月17日东北师范大学牛广田教授来我校作教育理论报告,全体教师牺牲休息时间,聆听专家讲座,感到很受启迪、颇有收获。3月18日牛教授在集团二中为我校高一五班、高一八班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语文课,没有课的教师踊跃听课,课后牛教授与听课的教师在多方面进行了广泛交流。  3月29日学校组织高三各科教师在梁启坤教师带队下去长春参加高考信息交流会。 4月23日尤正舒、赵淑芬老师去泰安学习英语24字教学法。 4月27日刘校长率宋乐勇、陈欣老师去露林高中听赵谦翔关于语文教学改革的做课、王鹏伟关于研究性学习的报告。 5月30—31日刘校长率白素良、王旭东、何俊玲等教师去东北师大附中学习听课。 6月11日宋主任去市内参加市教科所组织的省“十?五”期间重大课题开题会。我校有两个省级课题、一个市级课题入选,并被市教科所授予“实验学校”铜牌。6月12日姜书记、钱主任、梁主任一行去长春二中参加省里组织的高考报考指导会。 6月13日宋主任率陈欣、陈永艳老师去通化市一中观摩“研究性学习延伸与研讨课”,感到很受启发,收获颇丰,决心在我校广泛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 7月2日我校被省里确定为“青少年责任教育与培养实验学校”并挂牌。  积极组织排头兵竞赛,我校有宋学平、宋满鑫、赫英辉、宋万利、王春艳、潘春梅、张筱密、李兆兰八名选手参加九月份集团公司组织的中学物理、历史、生物、信息技术教育排头兵竞赛。 加强体音美教学的检查力度,按大纲要求开足课,不许无故占用上课时间。由于学校重视,体音美教学好于上学期,全面完成了学校教学计划。  三、搞好学生竞赛的辅导工作。 学生竞赛辅导纳入常规检查中来。任课教师认真备课,精选习题,认真辅导,学生的学习兴致高昂,班级常常座无虚席,经过辅导教师的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本学期竞赛主要有: 1、3月27日通化市中学生学科全能竞赛揭晓。我校高一年级在12支参赛队伍中以7862分、6464分分获团体总分第二名(甲队)、第八名(乙队)。高二年级在11支参赛队伍中以6352分、4754分分获团体第七名(甲队)、第十名(乙队)。 2、通化市中学生学科全能竞赛中高一年级数学李秋实、徐静、张利超分获第四名、第六名、第六名,辅导教师张安梅;物理杨晓鹏、宋俊玲、陶鑫分获第三名、第六名、第六名,辅导教师宋学萍;化学关愉、叶睿博、张巍、宋俊玲、李秋实分获第一、第二、第四、第八、第十名,辅导教师刘婧;英语陶鑫、关愉、徐静分获前三名,辅导教师赵淑芬、尤正舒。高二年级物理江志勇获第六名,辅导教师崔晓哲;化学王威、谭瑛鹏获并列第二名,辅导教师张国良;英语谭瑛鹏获第三名,辅导教师蔡玲。 3、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吉林赛区初赛有三名同学被初赛录取,林涛、曲博研、那振芳。获得参加复赛资格。林涛、曲博研、那振芳获得吉林赛区复赛三等奖。辅导教师刘玉霞。 4、全国中学生化学联赛吉林赛区初赛有六名同学被初赛录取,那振芳、李一、杨宇婷、窦圣博、宋宏珊、张婷婷参加夏令营。。辅导教师张国良。 5、全国中学生数学联赛吉林赛区初赛有二名同学被初赛录取,关愉、王威参加夏令营。 6、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吉林赛区初赛有三名同学被初赛录取,王威、李亮、李福玉参加夏令营。辅导教师崔晓哲。 7、八盟校通讯赛成绩: 高二化学团体第二名。辅导教师张国良。个人名次前十名:第一名王威、第三名李健、第九名李福钰。 高二物理团体第一名。辅导教师崔晓哲。个人名次前十名:第三名李亮、第四名李福玉、第五名那振芳、第七名李健、第七名谭瑛鹏、第十名王德志。 高一化学团体第三名。辅导教师刘婧。个人名次前十名:第一名徐静。 高一物理团体第二名。辅导教师宋学平。个人名次前十名:第一名宋俊玲、第二名陶鑫、第五名叶睿博。 8、关于同学在2002年吉林省高二年级数学夏令营邀请赛中荣获一等奖。指导教师张安梅。 9、教育处英语口语大赛:一等奖徐静,二等奖李秋实、刘泽婷、刘曦、陶三等奖李博宇、刘璐。指导教师尤正舒、宋清华、赵淑芬。 10、吉林省英语口语大赛: 高二年级:二等奖刘泽婷、徐静、陶鑫。指导教师尤正舒、宋清华。 高三年级:杨帆。指导教师肖杰。 四、八校联考期末考试成绩及高一高二会考成绩情况。 八校联考成绩见成绩册。 高二物理、化学、历史、生物,高一历史、地理会考成绩见成绩单。高二高一各科会考通过率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课堂教学中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有待进一步加强,启发式教学力度不大。我校的新型课教学目前还处在探索阶段,少有成果。 2、电化教学手段的应用还没有成为老师们的自觉行动,教师之间水平差异较大。 3、教研组、备课组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集体备课活动还要落到实处。 4、竞赛成绩各学科之间不平衡,有的学科成绩出现了滑坡,尖子生培养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学科的联考成绩与盟校相比差距大。 5、有的教师对教研教改不热心,只满足教好课,缺乏上进心和参与意识。 6、一些教师对当前高中的办学认识不足,缺乏危机感和主人翁意识。 7、高一实行的研究性学习力度不大,参与的人数少,活动次数不多,活动内容仍在探索中。 8、高中双语教学的课堂形式、预定达到的目标还未明确。应制定培训计划,让教师自主学习。

宋明理学教案范文5

黄镇磐从小既聪慧,又好学;既博览群书,善于应对,又深钻细研,有真知灼见。他在武昌参加科举考试,为备取秀才。随后以优异的成绩获公费日本留学,入著名的东京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科学习。

异国参加同盟会 他乡结识

19世纪后半期,日本明治维新的成功和中日甲午战争中国的失败,震惊了大清朝野,学习日本革新除旧的经验,走日本发展之路,成为了中国许多志士仁人的共识,越来越多的留学生负笈扶桑,寻求救世良方。黄镇磐目睹晚清时代腐朽黑暗的社会现状,产生了救国济民的强烈愿望。20世纪初,黄镇磐从武昌加入到留日的大队行列中。在早稻田大学学习期间,他不满足于课堂上学习的知识,经常利用课余时间走出学校到书市浏览、选购书籍。他饶有兴致地阅读了《世界文明史》、《世界文学史》、《世界教育史》、《世界宗教史》、《宗教进化史》、《世界历史谈》、《奇杰》等大量的书籍。他阅读这些史书时,还紧密地联系自己的祖国和民族,探索关于国家、民族兴衰的道理。

1905年,孙中山在日本联合各革命团体成立了同盟会。同盟会的建立是孙中山与留日学界中来自国内各地的革命分子相结合的结果;在孙中山的旗帜下,同盟会聚集了全国各地革命积极分子的精粹,这实际上是当时中国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大联合。大批留日学生加入这个革命组织,黄镇磐成为同盟会早期成员。

黄镇磐还参与了中国回族历史上首批留学生结社团、办刊物的创举。1906年前后,14个省的36名回族学生相继来到日本,分别就读于早稻田大学、东洋大学、法政大学、同文书院等,学习法律、经济、军事、医学等专业。他们人在海外,却心系国家的安危和民族的兴衰;他们来自四面八方,虽素不相识,一旦会合,亲密无间。为了共谋强国兴教之大计,他们先后5次会晤,创办了留东清真教育会并出版了刊物《醒回篇》。

1908年12月,《醒回篇》第一号由日本东京秀光社正式出版发行。黄镇磐是《醒回篇》的主笔,他写的发刊序和论说文,抨击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清廷的黑暗,指明回族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休戚相关,号召回族穆斯林在国家处于列强瓜分、危急存亡之时,应与各民族风雨同舟,担负起救国兴教的责任,着重提出回教要振兴必须普及教育和改良宗教。这种呼唤开创了穆斯林新文化运动的先河,为辛亥革命做了舆论准备。由于时局动荡,留学生陆续回国,《醒回篇》只出版了一期就停刊了。尽管如此,它仍以犀利的文笔、积极进步的主张、响亮的时代强音,成为中国回族史上光辉的一页。

在日留学期间,黄镇磐经常与同盟会的人来往。有一天,黄镇磐应约去找廖仲恺,黄廖是早稻田大学的同学,又同是同盟会的会员。当时廖仲恺刚刚被选为中国留日学生会会长,他有很多事情须与黄镇磐交谈,听取黄镇磐的意见。黄镇磐应约来到廖仲恺的住所,也在廖宅。他们正在交谈时,宋教仁走了进来,一见黄镇磐就高兴地说:“啊!黄兄也在这儿,正好,我与程家桎等人创办了一个杂志《二十世纪之支那》,请您过过目,也好指教指教。另外,我听说黄兄办的那个《醒回篇》,也很出色,何时拜读一下?”黄镇磐与宋教仁、廖仲恺、等人说文论武,关心时政。他们都在同盟会的大旗下,开展活动,交往与日俱增。

登门告密 黄镇磐秉公办案

1913年3月20日夜,理事长宋教仁在上海北站遇刺身亡,全国一片哗然。黄镇磐以上海地方检察厅检察官的身份承办此案。鉴于案情重大,且凶手在逃,真相难明,案情莫白,难以破案,黄镇磐甚感棘手。一天黄昏,一个人影一晃,闪进了位居上海南市的黄宅。黄镇磐定睛一看,正是。来者顾不上寒暄,直奔主题说道:“今日登门,实乃有要事相告。我知道,你当前的燃眉之急,就是尽快捉到刺杀宋教仁的凶手,我来就是给你提供一个非常准确的凶手的信息。”

原来,与黄镇磐虽说是在日本相识,又同属孙先生领导的同盟会,一向素有来往,但如今两个人的境遇却大相径庭:黄镇磐从早稻田大学毕业回国后,奉孙中山之命,与廖仲恺到吉林做巡抚陈昭常的幕僚,廖夫人何香凝亦随同到吉林,为陈昭常之家庭女教习。他们实际上是奉命进行民主革命工作,策动反清起义。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1912年元旦,孙中山就任南京临时政府临时大总统,宣告中华民国成立。黄镇磐任上海地方检察厅检察官,为孙中山法律顾问之一。

而从日本归国后,曾充任浙江光复会革命党人陶成章部下的团长,后因上海都督陈其美与陶成章争夺江南苏杭各地的领导权,蒋附陈并受陈的命令,暗杀陶成章于上海法国医院。蒋叛陶归陈后,在陈部下任团长很久。袁世凯派人刺杀陈其美后,此时是个垮了台的团长,流落上海,入了青红帮,以走私包赌为业,每天与租界的侦探、流氓为伍。宋教仁案发生后,蒋见此案关系重大,如能协缉破案,将凶手捕获,不仅有巨额赏金可领,还可扭转自己眼下的处境。因而善于政治投机的认定这是一个好机会,便颇为动心。于是,他千方百计串通租界侦探们在烟馆、妓院暗查行踪可疑之人。很快有了发现:凶手武士英是个日挥千金、狂嫖滥赌,且日输巨款毫不在意的人。租界侦探便与留意侦查凶手武士英行迹,后由法租界捕房秘密搜查武士英的住宅,搜出汇款单一张,系北京汇来,交武士英亲收,又寄电一封,亦北京发来,内容有“毁宋酬勋”等暗语。蒋断定“毁宋”二字,当与宋案不无关联。于是,马不停蹄地跑到黄宅,告诉了黄镇磐这一个惊天的秘密,为侦破宋教仁案打开了一个缺口。

黄镇磐获讯,请示陈兴检察长后,很快将凶手武士英捕获。经过审讯,凶手武士英供认,本人是北京失业军人,迫于生计,遵北京国务院秘书洪述祖以及应夔丞所嘱,到上海刺杀宋教仁。密电内所称“毁宋”即暗杀宋教仁,“酬勋”即履行诺言,给杀手武士英、应夔丞以升官之机会。黄镇磐审查此案,认定袁世凯授意国务总理赵秉钧指使其秘书洪述祖收买应夔丞、武士英暗杀宋教仁,已构成总统杀人,拟依法。

北京的袁世凯闻讯,慌了手脚,急忙密令司法部长许士英赴沪。1914年7月,许士英以司法总长的身份,亲自登门拜访黄镇磐于南市的家中。许一见面即送给黄一张1万元的银行支票,并开门见山地对黄说:“关于宋案,袁大总统非常关注,闻凶手今已捕获,为了慎重起见,北京司法部准备重组高级法庭,指派大员会审,宋案卷宗和人证物证交由司法部派员接受,移交北京办理。1万元的支票是补助黄检察官的生活费用。”并许诺,3个月后由司法部提升黄镇磐为高等检察官,半年后再升黄为司法次长。接着许又说:“照袁大总统的意旨办事,黄检察官可谓前途无量;否则,不但司法部无法下台,就是黄检察官的前程和生命也实可堪虑。”

为了稳住对方,黄镇磐不动生色地收下了支票,对许士英说:此事非我能决定,须请示陈兴检察长。容明晨答复。许即辞出,见黄已将支票收下,并无拒绝之意,因而自以为得计,即电告袁世凯说“收买成功”。黄镇磐立即面见陈兴,将许利诱、恐吓及1万元支票等情况如实禀告,陈兴明确表态:宋案真相,全国人都疑心是袁世凯干的卑鄙行为,卷宗案证绝不能移京,必须依法秉公袁世凯杀人,由审判方面依法判决,以彰正义。黄镇磐第二天清晨将1万元支票送还许士英,并明确表示:“案件经请示陈检察长,不能照办。”许士英听后茫然失色,知奸计难售,遂悄然离沪返京。

黄镇磐拒绝袁世凯收买,次日,上海地方检察厅将宋案,认定袁世凯是暗杀宋教仁的主谋,并将书全文译成八国文字,送交上海各报发表,公之于世。于是国人大哗,海外震惊,纷纷发出函电,严正声讨袁世凯。孙中山非常气愤,主张二次革命,坚决主张出兵讨袁;各省都督相继宣告独立,第二次革命爆发。

黄镇磐于袁世凯杀人案之后,即离职避居上海租界,为了维持生活,与沪商黄楚九合办五洲药房。直到袁称帝失败身死之后,才开始在上海露面,执行律师业务。上海各界人士认为黄镇磐不畏,刚正不阿,全沪律师界公推黄镇磐为上海律师公会会长,沈钧儒为副会长。

1919年,孙中山令粤军总司令陈炯明从福建南部率军讨伐旧桂系军阀陆荣廷,陆部被逐出粤境,广东光复。国会议员云集广州,选举孙中山为广东方面的革命政府大总统。孙中山于是年5月5日正式就职于广州,亲自下令任廖仲恺为广东省长兼省财政厅长,黄镇磐为广东省高等检察厅厅长。黄镇磐在广东整顿司法,扫除积弊,卓著成绩,深为孙中山先生所倚重。后因陈炯明叛变,炮轰总统府,黄镇磐当时在孙中山左右,不幸右臂中弹。经警卫团邓演达派兵护送到广州沙面法国医院治疗,月余伤愈,乃乘孙中山指挥靖难之兵舰,转驶香港返沪。回沪后仍操律师故业,并与徐谦、沈钧儒合办上海法学院,徐谦任院长,黄镇磐任副院长,沈钧儒为教导主任。

1927年,黄镇磬参加了南京国民政府,任最高法院民一庭长,后为刑厅厅长。

装腔作势 黄镇磐义正词严

1929年,廖承志被特务逮捕于龙华上海警备司令部。廖母何香凝拜请宋庆龄、蔡元培营救其子出狱。宋庆龄、蔡元培诸先生多方面向求情,但是狡诈百出的大耍流氓手段,竟复电宋庆龄先生说:“遍查档案,并无拘捕廖承志案件,恐被绑匪架走,亦未可知。”何香凝女士见宋庆龄营救无望,廖承志的下落不明,就转请黄镇磬设法探听。黄镇磐时任最高法院刑一庭庭长,因与廖仲恺、何香凝素有深交,患难与共,对廖承志无端被捕一事,甚为忧伤、同情。黄镇磐很快查知廖承志为军统特务拘捕,拘押在龙华上海警备司令部内。于是何凝女士又请镇磬到江西面见已去庐山的,要求将廖承志保外就医。黄镇磐念在廖仲恺、何香凝早年同在东北革命,患难与共,后又一同服务于广州,公谊私情,岂能漠视?于是慨然应允。

由于黄镇磐与不论在日本还是在辛亥革命时期,都有交往,在侦破宋教仁被刺案时期,蒋更是经常出入黄镇磐之门。于是黄镇磐不畏劳累,不惧权势,为营救廖承志决定去面见。但此时的已今非昔比,俨然以领袖自居。黄镇磐要想见他已非易事,见蒋之前,先由军委会侍从室主任先予接见,约定在3日后见蒋面谈。黄镇磐只好依约于3日后跋涉十余里又到侍从室,静候半日,始派其秘书长杨永泰代见,黄镇磐已感觉不愉快。后杨永泰慢吞吞地说:“委座希望黄先生多避嫌疑,少管闲事。”黄镇磐很是气愤,肝火大发,大声疾呼地说:“我从前见孙总理,孙总理在午食时放下筷子接见我。蒋先生以今天的地位,并不见得高过孙总理,我非面见蒋先生不可。况且先烈遗孤的生死存亡问题,也不能说是多管闲事,廖承志被捕已半年之久,尚未移交司法机关办理,这成什么法治国家?我这个刑庭庭长成了助纣为虐的工具。我今天是以最高法院院长的身份,来看看三省‘剿匪’总司令蒋先生这位老朋友,请阁下代我转达。”杨不得已将黄镇磐的意见入室传达。

半小时后才出来,亲为接见,并装腔作势地说:“最高法院林院长年长生病,偏劳先生多日。林子超主席希望由黄先生担任最高法院院长,为党国多负一点责任。至于廖承志的案件,我在前方作战,实在不知原委,后来接到各方面的来电,才知道他(指廖承志)年轻,被人利用,已被军事机关逮捕。究竟案关军法还是司法,你是法学家,研究清楚后,再来商量吧。”黄镇磐当时要求看在廖仲恺份上,保证廖承志之生命安全。蒋当时承诺移送司法机关审理,黄始辞出,返回南京。不料过了几天,立法院长胡汉民传达的电话,说:“蒋先生希望黄庭长休息,可以返上海享福了。五洲药房已经获利不少,不必再管这些闲事吧。”黄镇磐懂得这是迫令他辞职,于是拂抽而去。

黄退职后,一心经营上海五洲药房。

枉费心机 黄镇磐宁折不弯

1942年3月,汪伪政府侦知黄镇磬蛰居上海,便打起了他的主意。一天亲自来到黄宅,一进门就摆出一副礼贤下士的姿态,先是对黄镇磐的才干大加赞赏,接着就说,是金子就该在明处闪光,不能老是埋在土里。最后,他话锋一转,说出专程前来的目的:邀请黄镇磐出任南京汪伪政府司法院院长兼司法行政部部长。黄镇磐听完的一番话,微微笑了一下说:“承蒙抬举,不胜感激。不过,本人年老体弱,且又多病缠身,实难胜任,恳望海涵。”没想到一个闲赋在野之人,竟然一口回绝了自己送上门来的官位。他登时站了起来说道:“你再好好想想,咱们后会有期。”说罢,拂袖而去。

宋明理学教案范文6

运用讲授教学法,系统传递核心知识

由于中国法制史这门学科是以中国法制发生、发展为基本线索,以大量史料为理论来源,具有时间跨度长、涵盖内容广泛且零散、文字艰深晦涩、专有名词难以理解等特点,因此教师在采用讲授教学法时,要注意两方面的问题。

(一)优化教学内容,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宋明理学教案范文7

今年以来,在县政法委和信访局的有力领导下,宋店乡党委政府积极加强信访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通过对不同群体的信访人员采取分管领导负责、综治办全程参与的方式,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具体情况如下:

(1)强化组织,分工负责

宋店乡党委在方志刚书记的亲自参加下,明确了各分工负责人的责任,从周一书记接访到周五乡长接访,做到每天都有班子成员参与接访,对来信来访群众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做到能够解释的进行相关政策解释、能解决的现场通过沟通进行解决,对复杂的问题,报乡主要领导阅批,具体分管的领导限期给予化解。

(2)夯实责任,强化监督及管理

宋店乡党委政府在抓信访维稳工作中,明确了乡、村干部的职责,要求干部对群众的信访做到信访有人接、处理有结果,村一级由村支部书记负责,村长和民兵营长对群众的信访问题通过每月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表的方式,乡综治办督查村对信访的处理情况,作为对村信访维稳工作的考核依据。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做到实事求是的处理化解。我乡圈行村团结组群众汤道珍等反映其村民组长及一小部分群众侵占集体土地、非法卖地等问题,最长时间可以追溯到1991年左右,时间跨度长、牵涉人员多,问题的处理长时间没有得到群众认可。我乡为把群众合理的诉求解决好,党委书记方志刚亲自抓,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通过调取大量的人证、物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项对接核实,有依据的问题逐项处理到位,对查无依据的问题,通过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和群众交流,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认可,于2020年10月30日将此信访积案成功化解。

(3)心系群众,为百姓分忧解难

宋店乡在信访工作中,将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利益放在第一位,对群众的诉求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帮助予以解决。对不合理的信访诉求,通过宣传相关法律政策,耐心解释沟通进行化解,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二、反邪教工作

为更好地加强反邪教教育警示及转化工作,宋店乡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的方式进行反邪教工作,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1)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反邪教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复杂工作,为更好的转化邪教人员,宋店乡政府成立了由方志刚书记任组长,成员由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学校及各村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队伍,发放宣传单10000多份,制作横幅110条,加强宣传邪教的危害性,同时在校园开展宣传及签名活动,广泛宣传,做到人人皆知。并对在册的邪教人员进行一对一的帮扶,转化他们,帮助解决个人及家庭的实际困难,用真情辅以政策进行感化,目前我乡已成功转化两人。

(2)加强监督机制,工作开展常态化

宋店乡为转化邪教人员,为他们建立了个人档案,对每名邪教人员进行包保,对他们进行一对一的教育转化,帮助他们早日回归正常健康的生活。

三、中心建设工作

宋店乡综治中心建设工作,作为提升工作硬件的标准,在乡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完善了相关制度,办公室配备电脑二台、打印机一台,办公用品进行了更新升级,办公场所也进行了装修,目前各项硬件设施已达标。

四、禁毒工作

(1)健全组织,将禁毒工作常态化

宋店乡成立了由乡长王祥磊为组长的禁毒队伍,乡派出所、司法所和各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通过召开会议、检查督导等形式多举措抓禁毒工作。到目前为止,全乡共召开禁毒工作会议6次,张贴禁毒宣传标语150条,发放宣传单近5000份,并走进学校、教堂,及在党员点评日(每月一次)活动中进行宣传,形成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将毒品预防宣传工作常态化。

(2)全员动员开展禁毒工作

2020年上半年,在霍邱县禁毒大队的统一安排下,我乡积极开展禁毒工作,在全乡范围内共铲除种植的罂粟600多棵。乡长王祥磊亲自带队,做到不留死角,彻底清除。同时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多日的努力,效果显著。

(3)加强对社戒人员的管理工作

宋店乡派出所在抓社戒人员的管理工作中,采取了一对一包保联系的方式,做到及时了解社区戒毒人员的身体和生活状况,并定期按照县公安局要求进行毛发和尿检工作,最大程度保障社戒人员的戒毒成效。

五、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

宋店乡为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重视下,把握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全覆盖宣传,重点在学校、村、街道等地宣传,扎扎实实的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1)建立联动机制,开展夜巡夜查

宋店乡为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成立了夜巡组,由党委副书记刘联任组长,乡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制定了夜巡夜查方案,每周巡查二次。夜巡夜查时乡、村联动,各村党员干部对本辖区进行巡查。2020年10月以来,我乡共夜巡夜查10次,出动车辆25台/次,巡查人员数950人。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使群众明显感到了安全感的提升。

(2)加大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宣传无死角

在群众满意度宣传上,宋店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做到全年度工作不间断,通过利用村组的广播进行宣传,同时将宣传台走进学校、集市、村组等地,乡通过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共设宣传台116台次进行宣传,到目前为止发放了安全感满意度宣传单6000份、制作条幅90条。通过积极的宣传,有力的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六、扫黑除恶工作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宋店乡紧密结合乡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科学统筹安排,采取得力措施,迅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工作总结如下:

(1)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

宋店乡分阶段召开扫黑除恶动员会、推进会,研究部署宋店乡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汇总梳理扫黑除恶线索案件,推进扫黑除恶全领域覆盖,对上级交办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查办,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态势,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久有序开展。

(2)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扫黑除恶积极性

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200条,利用广播、微信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氛围。

宋店乡联合乡派出所、司法所,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摸排方案,对“黑恶势力”线索全面摸排,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见底”。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监督黑恶势力,切实把扫黑除恶工作做到标本兼治。在开展专项斗争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建设,提高对村支两委班子的学习培训教育力度,乡纪委加强对各行政村的村政事务监督,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宋明理学教案范文8

[关键词]书院;程朱理学;教育

宋代教育传播与理学有着密切的联系。理学家们反复宣传的“天理”等重要理学思想,以扩大理学教育传播范围的目的,对南宋后期程朱理学“官学”地位的确立也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理学学术思想在宋展的整体历程看“理学”学者所进行持久的、规模庞大的教育学术传播活动,不仅是为了教书育人,满足士人求学、应举的需要,更重要的是为了发挥教育的学术传播功能,使理学在北宋后期至南宋中期长期被禁锢的情况下得到传播,扩大理学在社会各阶层中的影响。

一、程朱理学教育的承载地――书院

宋学以儒家经典为基础,兼收佛、道思想形成的新儒学,基本上分成两派:一派是以程颢、程颐及朱熹为代表的客观唯心主义学派,称为“程朱理学”;一派是以南宋陆九渊为首的主观唯心主义学派,即“心学”。其中朱熹以白鹿洞书院作为研讨、传布理学的中心。书院与州县官学,称为南宋地方的主要教育机构,书院大多又是理学的传布中心,理学因而日益兴盛。

1、书院教育

书院是中国古代私学发展的一种重要的教育组织,于唐末五代时形成,两宋时兴盛并有所发展,明清时期延续并最终走向衰落,前后存在了一千多年。书院在中国古代,特别是在两宋教育上占有重要位置,并且在普及文化知识上,提高当时社会整体教育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书院教育逐渐成为一种有别于官学和私学的独特教育制度。简单的来说,就是宋元明清高于蒙学程度,但又不列入国家学制的一种教育机构。宋代学校除官立的国学、府学、县学而外,私人设立的书院异常发达为当时宋代教育界的特殊状况。宋初闻名全国的四大书院在全国的学术界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其中又以白鹿洞书院成立最早,规模最大,他所具有的教育精神直接影响于后世。朱熹建立白鹿洞书院,订立《学规》,讲学授徒,宣扬道学。书院原来是朱熹等理学家宣传自己学说的地方,由于理宗接受了朱熹的思想,使得国子监、太学和州县学的教学内容向书院进一步的靠近,但这是书院的课程仍比一般学校有更多的理学成分,经学教学的比重大而诗赋教学的比重小,从理宗朝起,几乎全国所有官办和私立的书院都以朱熹的《白鹿洞书院揭示》为教学纲领。理宗朝以后,全国的教育便可以说是程朱理学一统天下。也可以说,白鹿洞书院确立后世的教育宗旨。

书院由于它特殊的学术价值和政治地位的影响,有许多的学者趋之若鹜,正是在这种繁荣的书院教育的形势之下,开始逐步形成了宋代的理学思想。这种思想伴随着书院教育,历经元明直至满清,甚至到了民国。我们还可以从现代作家郁达夫的《书塾与学堂》中能够找到它的痕迹。他们使书院在讲学、藏书、祭祀、课程设置、教学管理等方面更加制度化、正规化,从而脱离传统私学,确定了其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上的特殊地位。但在宋代,只是在南宋不太长的一段时期里,书院教育表现了比较独特的风格。

2、书院与程朱理学的关系

宋代书院与理学,有着天然的不解之缘。理学在书院的传播,始于孙复、石介、周敦颐。孙复、石介创泰山书院和徂徕书院,招徒授业、讲习儒学,开创了书院教育理学的先河。宋代著名的书院中,白鹿洞书院是朱熹主持恢复的。岳麓书院的发展也有朱熹等理学家的贡献。同时,其所创的濂溪书堂既是他终老之地,也是他讲学会友之所,朱熹《江州濂溪书堂记》一文在阐述理学道统的同时对周氏借书院传播理学给予高度评价书院与理学的一体化,是在南宋完成的。从周敦颐、二程到朱熹,宋学家们经历了一个半世纪的努力,不停地通过著述和讲学传播理学,直到南宋理宗朝将其定位正统。与北宋理学家不太关注书院的情形不同,南宋理学家们大多有着很深的书院情结,深切地认识到了书院与理学的内在联系。

书院教育与理学传播的结合,对后世儒学和教育事业的发展也产生深远影响。宋代书院与理学一体化的互动关系,是宋代教育史上一大特点,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一种特殊的教育机构。宋代书院教育强调自由讲学,重视学术研究,主张门户开放,提倡尊师爱生,确非官学和科举所能望其项背的,而书院的产生和发展壮大与宋代河南教育的发展密不可分。同时,书院也是中国古代学术研究与学术传播的重要阵地,两宋时期理学勃兴并成为宋以降思想界之主流,弥漫士林民间,与其学派充分利用、发挥书院的学术传播功能,讲学传道密切相关,书院与理学的结合为后世理学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二、程朱理学中的教学主张与思想

1、程朱理学中教育思想的源流

理学形成于北宋时期,它揉合了儒、佛、道三家的哲学之间。胡瑗、孙复、石介开其端,邵雍、司马光衍其流,而周敦颐、张载则是实际上广大而成就的。其后经二程之扩充为程朱理学,而后衍为南宋朱陆二大派。程朱理学,为重建孔孟之道服务的宇宙观出发,进而论证封建教育,是通过“人性论”为中介的。理学“人性论”是联络、沟通理学宇宙论与教育论的桥梁。

2、程朱理学中的教育主张及思想

“宋初三先生”为宋初理学的先驱,除了人性和道德多所强调外,三人基本上还是属于儒学的思想,相比较张程颇有差距。《宋元学案・安定学案序录》云:“宋世学术之盛,安定、泰山为之先河,程、朱二先生皆以为然”。

(1)程颢、程颐

程颢、程颐共同受业于宋明理学的开创者周敦颐。二程主张的学习内容就是孔孟等儒家经典,就是圣人“天理”。程颢、程颐兄弟明确提出了“天理”等重要概念,把理学从萌芽状态发展到成熟阶段。二程通过教育的力量来改变人的气质之性。用教育来培养圣人以行“天理”,教学“孔孟之道”、“四书”、“六经”以“穷天理”,学习和修养也是为了“穷天理”、守“天理”和行“天理”。二程的私人学生在学期间一般也是每人主攻一种经典。哲宗朝,谯定在洛阳和涪州两度受业于程颐,都是学习《周易》。徽宗崇宁(1102--1106)间,马伸拜程颐为师,专攻《中庸》。(《宋史》卷459《谯定传》)。

在学术上,二程致毕生精力研倡理学,成为宋明理学的奠基人,为宋代四大学派之――洛学的开山祖师。在教育上,二程一生以聚徒讲学为己任,伊洛河流域洒遍了他们的足迹。在洛阳、履道坊、龙门山胜地庵上方寺、龙门香山寺、伊皋书院等处讲学传道,声望很高。据《宋元学案》记载,程氏门人中知名的就有吕大临、贾易、朱光庭、游酢、杨时、谢良佐、侯代圣、尹等人。吕大临、杨时、谢良佐、游酢世称“程门四先生”。

(2)朱熹

宋学的集大成者朱熹也是程颐的“四传弟子”,他们把二程的学说(主要是伊川之学)发展到了最高峰,故史称“程朱理学”。

朱熹继承张载、二程的思想,他的教育作用就是从他的理学思想体系出发的。朱熹认为,教育的目的就是要造就封建社会的所谓“圣人”,他引荀子的话告诫学生说:“古之学者,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在《白鹿洞书院学规》中“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为“五教之目”。他认为为学的目的就是要讲明这个封建“义理”,应用于自己的道德修养与日常生活中,以便巩固封建制度和封建社会秩序。他把《中庸》的话,纳入他的理学教育思想体系,即“学、问、思、辨,四者所以穷理也”。

朱熹还指导学生学习写作课程。按照理学的标准,他选编了《昌黎文粹》和《欧曾文粹》做为教材。他的大批学生或者当地方官,或者任州县学教师,或者自己办学,都积极地通过教育工作传播理学观点。朱熹每到一处都先要了解当地士人的情况,寻找可以讲学、传播学术的对象。在教育传播过程中,对那些专心学术的士子重点培养,作为后来理学发扬光大的希望。

朱熹把理学教育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二程理学的教学计划只是一些分散的不完整的想法,而且实践上也缺乏系统。朱熹发展了二程的主张,全面论述了理学的教学计划且应用于他的教学实践当中。朱熹把“四书”当作基本教材,而其他经典作为“四书”的补充,要求学生先读完“四书”,“见其根源体用之大略,然后徐考诸经,以极其趣”。理学教学安排的系统化和明确提出,是朱熹的重要贡献,也是理学教育的重要发展。朱熹在指导学生读“四书”时,把二程一派的著作当为注疏教材。他要求魏之学习《论语》时使用二程及门人的注疏,但不要看苏轼兄弟和宋咸等其他派别的注解,以免搞乱思想。(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九《答魏元履》)

三、程朱理学地位的确立以及对后世的影响

1、南宋后期理学教育地位的最终确立

南宋后期的三个重要事件(“开禧北伐”的失败、史弥远和杨后矫诏立理宗、湖州平民潘壬等起兵拥立被废黜的太子赵)促使南宋朝一步一步的提高理学的地位,以争取人心。而第三个事件标志着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正式成为政府的统治思想。南宋后期(宁宗嘉定时期至宋末)是宋代学校教育内容发展的第四阶段。这个时期的政治形势导致了理学的最后成功。理宗朝将程朱理学定为正统思想,确立了它在文教领域的统治地位。淳元年(1241)正月,理宗下诏,给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和朱熹以极高的评价,把他们当做孔孟的正统继承人,命令全国学校以他们从祀孔子,在孔庙中陪同孔子接受人们的崇拜和祭祀。并且理宗还亲自写朱熹的《白鹿洞书院揭示》,把这一理学的教学纲领最为国家的教育方针。

2、对后世的影响

程朱理学的影响巨大,主要是通过二程的弟子对二程思想的阐发传播和二程思想自身的影响力而实现的。二程对理欲问题的看法,后为胡宏、朱熹发展为“理欲同行异情”论,最终为王夫之所完善。南宋后期,朝廷认识到了书院的作用,将学校和书院两大教育部门都牢牢掌控在手中,树立起新的正统思想,建立了以具有较强影响力和思辨性的理学来束缚人的思想,同时学校教育在宋代的转折本身就是文化专制的主义的基本进一步加强。从元代到鸦片战争,中国的学校教育就基本按照南宋后建立的格局向前发展。在以宋朝为开端的中国古代社会后期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文化专制主义越来越严重。

理学历来把维护儒家伦理,整顿和落实廷典章制度作为治国的根本措施。南宋初,尹等理学家反对跟金朝议和,同时指出只有将国内政治整顿好才能同金人决战。孝宗时期,朱熹、张、吕祖谦等理学家也持这种态度。朱熹是对于思想和教育都有强烈的责任感。他认为只有靠着理学来知道,才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南宋面临的各种问题,让国家富强起来,因而他不顾朝廷和社会上的各种压力,顽强地发展和传播自己的学说。他努力写作,不但为“四书”、《诗》、《易》、《仪礼》等经典作了注解,而且编校了二程、谢良佐等前辈理学家的著作和语录,注释了周敦颐、张载等理学大师的作品,编写了记载北宋以来几学家思想和生平的《伊洛渊源录》和《近思录》,汇集一百多年理学研究的成果,将理学发展为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

南宋以后,程朱理学的教育思想,不仅成为封建社会后期占统治地位的教育理论,而且是封建地主阶级统治人民的理论工具,被提到儒学的正统地位。

四、结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对经典的注解却不断反战,中国儒学在宋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即义理之学阶段。由于理宗搭理推崇理学,各地纷纷建立书院,并且书院与理学传播的结合,为理学各阶层的认可,超越其他学派上升为南宋后期乃至明清的官方统治思想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元]脱脱等撰《宋史》中华书局,1985年.

宋明理学教案范文9

我们知道,联想是指由一种事物通过一定的关系联系到另一事物的一种表现手法,按其分类可分为相关联想、相似联想、相对联想和因果联想。联想无处不在,生活因联想而丰富多彩,工作因联想而精彩迭出,艺术因联想而焕发光彩。许多艺术,因联想而诞生、成熟,也因联想而气象万千、摇曳多姿。它既是构建艺术不可或缺的心理历程,也是欣赏艺术必备的思维境界。教学是一门艺术,同样需要运用联想。运用联想式思维进行教学,正好体现了新课程个性化课堂教学要求。它最大的优势在于有效整合知识、利于理解记忆。

一、整合知识

教学以知识为基点,而任何一个知识点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在一定的范畴内,他都与其他知识点有着这样和那样的联系。教学当中,运用联想可以将分散的、凌乱的知识进行有机的整理与组合,使其系统化、条理化。下面我就以《赤壁赋》为例,谈谈运用联想整合知识的优点。《赤壁赋》作者苏轼,历史上作为一位重要的且很有影响的文人,我们必须讲解。

首先,讲解姓氏与称谓。作者姓“苏”,我们能过相关联想,自然会想到苏洵、苏辙,想到“苏门四学士”。因其与苏洵是父子关系,与其弟苏辙是兄弟关系,他们三人在文坛上并称“三苏”;而与秦观、黄庭坚、晃补之、张末是师生关系。苏轼号“东坡”,人们称其为“东坡居士”,我们由“居士”通过相似联想会想到青莲居士李白、香山居士白居易、六一居士欧阳修、淮海居士秦观、清真居士周邦彦、石油居士范成大、幽栖居士朱淑真、易安居士李清照、后村居士刘克庄、柳泉居士蒲松龄等。东坡死后谥号“文忠”,我们又会联想到欧阳修和元代的散曲家张养浩,因他二人溢号都为“文忠”。

其次,讲解对他的评价。“北宋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在诗词、散文、书法方面皆有卓越成就。”(《诗歌词典》)既然是“唐宋八大家”之一,通过相似联想我们立刻会想到其他七位——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通过“唐宋八大家”又会联想到归有光,因归有光与王慎中是明朝“唐宋 ’派”的代表,是“唐宋八大家”与清朝“桐城派”之间的桥梁:苏轼又是北宋四大书法家之一,我们又会联想到其他三位——黄庭坚、米芾、蔡襄。

这样,我们运用了多种联想,将一些分散的知识点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使这些知识点在一定的范围内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二、利于理解记忆

通过联想我们整合了知识。整合后的知识不是以点的形式散乱的存在,而是以“块”与“链”的形式耀眼地出现。这样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讲授就会举一反三,学生学习就会触类旁通。从而有助于理解加深记忆。我们以《赤壁赋》的背景及文体知识为例来看。

《赤壁赋》写于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年),是苏轼被贬黄州夜游赤壁所作。要想深刻的理解文章内容,就必须讲解“乌台诗案”,因“乌台诗案”与作者被贬黄州夜游灵壁表达一种乐观、豁达的人生见解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乌台诗案”是理解课文哲理与抒情高度融合的不可或缺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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