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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工作经验总结集锦9篇

时间:2023-03-01 16:21:06

林业工作经验总结

林业工作经验总结范文1

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市级林改验收工作完成近半之时,经市林改领导小组决定,召开这次阶段性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做好市级检查验收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扎实做好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各项扫尾工作。在听取各县区情况汇报的基础上,我讲二点意见。

一、上半年工作的简要回顾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林业厅等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我们在林改工作中认真落实“省市统一指挥、县区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指导服务”的工作机制,坚持“高位强势推进,重心下移,打牢基础”的主体改革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培训、方案制订、纠纷调处、确权发证、管理创新、后勤保障、督察指导八个方面的工作,强势推进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截止2009年5月31日,全市已完成了141个乡镇、22593个村民小组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外业勘测任务,分别占全市涉及林改任务乡镇、村民小组总数的98.60%、92.65%;确权面积1226.72万亩,占全市集体林地面积1314.47万亩的93.32%;已确权到户65.6888万户,确权宗地154.0445万宗,平均宗地面积7.96亩;已完成输机128.3293万宗,占确权宗地总数的83.31%;受理纠纷3461起,调处3372起,调处率为97.43%;累计投入林改工作经费7966.524万元。完成了对5个县的市级检查验收,占全市总任务的45%。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林改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今年8月底必须完成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同时启动配套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今年上半年,各县区认真落实今年1月水富林改验收工作会议、2月28号林改暨林业局长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了回头看,查缺补漏和县级自查验收等工作,全市基本完成了主体改革工作,整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市林改办积极筹备,精心组织,认真培训,统筹安排,把林改检查验收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一)及时启动了市级验收。

去年林改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提出2008年底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的要求后,各县加大了工作力度,水富县于2008年底率先提出验收申请。市林改办根据市林改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拟定了验收方案,进行了样本抽取,从市林业局机关、各科室站所抽出50余名工程技术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对检查验收中要熟悉和掌握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操作规程、《林权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档案创建与收集等,进行集中学习和培训,针对《检查验收办法》中所设置的考核评分内容进行讨论,明确了检查验收中须把握的重点、要达到的深度,需把握的尺度;并分别从十个县区抽调了一名业务分管领导和一名技术负责人,通过再次培训后,参与水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检查工作,在对水富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进行了市级验收的基础上,市林改领导小组于1月13日在水富召开了“××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工作会议”,标志着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工作正式启动。

(二)以检查验收促整改,主体改革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

继水富验收之后,4至5月,市林改领导小组集中技术力量、集中优势兵力,在市级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对彝良、绥江、巧家、盐津四县进行了验收,除彝良县需进行较大整改后复查之外,其余三县一次通过了验收。通过随机抽样进行的定性定量检查分析,找准了林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和建议。从上午各县的汇报情况看,各县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都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拟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落实了专项经费,组织队伍开展整改,各项整改完善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从对水富县整改情况的复查结果看,各种存在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整改,主体改革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

通过水富的验收工作,对各县的触动很大,一些以前没有引起重视的环节得到了重视。特别是2月28号全市林改暨林业局长会上,明确了验收时间表,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进行倒计时安排,加大了工作力度。一是各县区积极自查和整改。开展了村村见面的自检自查、交叉检查和“回头看”,对一些被平时忽视的细节,进行了查缺补漏。二是市县林改办加大了督查指导的力度。市局挂钩联系各县区的督查组均到县开展了督查指导工作;三是加大了热点难点纠纷的调处力度。在林业、司法、民政、地方政府的共同参与下,密切协作,加大了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力度,一些久拖未决的、涉及县与县、县与林场的林权纠纷(争议)调处有了实质性进展。四是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有了进一步规范。各县区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不断完善和规范林改档案。通过各县区的自查、整改,主体改革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

(三)验收情况的基本估价。

从水富县开始,我们采取大兵团打歼灭战的方式进行市级验收,目的在于统一标准,统一方法,缩短时间。对五个县的检查验收是认真的,是客观公正的,达到了以验收促整改的目的,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检查验收制度体系。

从五个县的验收结果看,各县始终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作为全县的重要工作来抓,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来落实,作为衡量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来检验,形成了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林改的格局。结合实际,层层建立领导分片和部门挂钩联系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考核奖惩、质量评价、责任追究、督促检查、技术指导、资金管理、双向承包等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基本做到了组织领导、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技术服务到位;坚持规范操作,基本做到了“人、地、证”相符,“图、表、册”一致。面积确权率、确权到户率、宗地合格率、档案合格率、群从满意率等指标均达到了《检查验收办法》要求,通过检查,我们认为:各级党委政府是高度重视的,林业部门是全力以赴的,各项准备是基本充分的,工作是基本到位的,成绩是突出的,成效是显著的。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有不到位的地方。对改革范围,改革目的(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提升效益)的理解仍有不到位的地方。在《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力度和稳步推进配套改革的意见》(云办发〔2007〕2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出台后,仍有只对集体人工商品林及宜林荒山进行改革的情况,试点阶段的乡镇也没有及时进行纠偏。对均山、均股、均利三种确权方式适用的条件理解不够,把握不准。图省事,把集体统管山简单地以‘均股’的方式确权到户,没有向群众讲清楚三种确权方式的利弊关系,没有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就以‘均股、均利’的形式落实集体统管山的产权,没有把“均山”作为主要(第一)的确权到户方式进行确权。

2、部分村组《方案》不具针对性。关于方案,历次会上都在强调,采取印发“范本”、领导带头拟《方案》等很多措施来加以规范,但仍然是问题最多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方案过于简单。基本内容不全,村情、组情、林情、民意等基本情况不清;二是改革措施不具体。没有针对不同的林权类型提出具体的改革措施,泛泛而谈,缺乏针对性;三是没有认真审核就批复。在一些方案中,存在数据矛盾、无中生有、逻辑错误、甚至违背政策原则的情况;四是缺少民主决策的重要依据。

3、集体统管山、乡、村、组林场改革不彻底,相关合同、协议不规范。一是确权方式上,本应以“均山到户”为主,结果大多数搞成了以“均股、均利”为主要形式,没有以“均山”的形式实现初始产权分配,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导致确权到户率低。二是缺少重要支撑要件。均股、均利中缺少必要的合同、协议等重要支撑要件,即使有、也不规范完善。

4、外勘技术不规范,新老林改软件对接存在差异。存在部分宗地面积达不到精度要求或出现整移,宗地信息因子填写错误,四至描述颠倒、含糊,林种、树种界定不准确等情况;新老林改软件对接存在差异。通过新老两个系统的对接,也检验出原有基础工作的精细与粗糙,有些就对接不了,出现林权证附图整移的情况,需要补充大量的基础材料,有的需要推倒重来。新的林改软件使用中,也反映出一些林改队员对新的林改软件系统研究不透、请教不够、运用不熟的问题,因此,在输机录入方面,一些县欠帐较大。

5、档案材料内容错漏,归类不清、管理混乱。有的反复涂改、补充,缺乏真实性,形式与内容不统一、不完整,材料之间相互矛盾,档案分类错误,大多数县两套档案未齐全。

6、纠纷调处不彻底。在纠纷调处上,缺乏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总是搞领导说了算,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林权纠纷。在国家与集体之间的林权纠纷问题上,总是一味追求国家应让利于民,不考虑林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尊重历史,不尊重事实,造成国有林地流失。从近期统计报表数据看,全市纠纷排查总数呈下降趋势,减少了一百多起,这些纠纷总数是如何减少的,需进一步查明原因,是原来统计错误、确实没有?是怕麻烦、图省事而隐报瞒报?还是调解了,而当时没有形成相关的记录资料而人为省去了。凡是调解过的林权林界纠纷,必须记录在案,做到有据可查,不能给今后的配套改革工作留下隐患。

上述问题的存在,有其客观上的困难和因素,也有主观上的原因,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二、下半年工作要求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承包经营权交给农民,使农民不仅具有经营的主体地位,而且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这项改革旨在建立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既能够兴林,又能够富民的林业经营体制,形成林业发展的组织机制,从而带动林业的大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大幅度提高。主体改革阶段工作效果的好坏、工作质量的高低,关系到配套改革的推进和林区社会的稳定。因此,各级林业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严谨的作风,精益求精的要求,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

(一)突出主体改革验收重点,力争在7月底全面完成。

按照2月28日林改暨林业局长会提出的7月底前完成市级验收的总体要求,当前的市级验收任务还很重,接下的三个月,仍是以林改验收为重点。要按照2月28日会上明确的时间、顺序,组织开展好剩下的大关、永善等6个县的检查验收工作,力争7月底前全面完成市级检查验收,8月份提请省级检查。还没有验收的6个县区,一是务必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内外业工作进度,做好自检自查;二是按时提交验收申请和自查验收报告,提交的报告必须是以林改领导小组的名义上报,自查验收报告中,必须按要求准确提供能够抽样的基础数据;三是必须做好相关汇报材料、配合人员、车辆等准备,确保能在较快的时间内,完成市级的检查验收。

(二)抓住整改完善这个关键环节,做好省级验收相关准备工作。

按照省里面的安排,将在8月份对我市进行抽查,我们无法控制抽哪几个县区,因此,每一个县区都必须做好迎接省上检查的各项准备,切实抓好整改完善这个关键环节。已经验收了的县和即将验收的县区,要对照前面提到的、市级检查验收中发现的带共性的问题,认真对照梳理,要对检查组在各县、各乡镇指出的,以及检查组没有提到,而自己已经发现了的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拟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完善方案,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此,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继续加强对整改完善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把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完善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进行专题研究,确保队伍不散、力度不减、热度不降,集中精力,限期整改完善;林业部门要把整改完善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力戒盲目自满、自以为好、侥幸过关的心理,克服松劲、厌战情绪,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切实把整改完善工作做得更细、更扎实、更充分一些。

(三)积极稳妥地抓好林权证发证工作。

《林权证》是保护林权所有者产权的法律凭据,是办理林木采伐、林地林木流转、抵押贷款、纠纷调处等的重要依据。发给林农一本经营主体明确、责权利清晰、四权到位、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群众满意、放心的《林权证》,是主体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为发好这样一本证,我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了2年多的基础性工作。打证发证就是将勘测资料转化成为法定成果的过程,必须严肃认真、慎之又慎地把好‘打证、发证’这道关,否则,将前功尽弃。一是必须对内外业输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校对,确保宗地数据、宗地信息准确无误,做到人、地、证一致,图、表、册相符;二是做好登记申请材料的收集整理,确保内容规范齐全;三做好发证前的法定公示。平常我们所讲的“三榜”公示,其公示阶段、公示的内容和时间一般是:“一榜”,是将林改前的林权摸底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二榜”,是按讨论通过的《林改方案》勘界后,对勘测的林权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三榜”,是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林权登记职责后,登记机关对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林权登记申请表”上所列内容,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进行的法定公示,公示期为30天。要求公示的时间,可以是会议形式、可以是张榜的形式、也可以直接到户的形式进行公示,经过群众签字认可,可以缩短时间,在公示期间,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做到有错必纠,并注意原始稿件、痕迹材料的收集、保存;四是做好登记造册,完善申领手续,确保不发错、不发重、不发漏;五是要确保不同类型权利证书的发放。如所有权证、使用权证、流转权证等,要把证书发到该持证的人手中,发证工作要在省级验收前完成95%以上;六是规范建档,建立健全林权信息查询系统,确保有据可查,方便快捷。

(四)抓档案规范收集整理,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现代化管理。

林改档案需要日积月累,做到真实完善,并要高度重视档案的安全,实现档案数字化、现代化管理。一是要严格按照市林业局和市档案局联发的《关于转发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昭林联发〔2007〕15);以及国家林业局、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意见》(林策〔2007〕61号)要求,对林改各阶段、各工作环节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表、声像、数据、记录等各种原始记录材料和载体进行收集和创建。二是要按“三级四类”的原则进行分类归档;三是永久性档案要形成一式两套规范完整的林改档案,一套交地方档案部门保管,一套(复印件)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留存;定期档案(分为30年、10年)不移交档案部门。四是林权类档案要形成电子档案,为将来电子信息化网络管理做好准备。五是规范管理,确保档案安全。整理归档完备后,应按有关规定,在省级验收之后3个月内向当地档案管理主管部门移交,办好交接手续。特别要注意纸质材料的防潮、防蛀、防火、防盗,要加以备份,同时要加强电子档案的集中专人管理,防止相关数据信息的丢失和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五)搞好经验总结,做好成果展示。

两年的林改工作中,全市上下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付出了辛苦的劳动,涌现出许多感人事迹,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林权主体改革结束之际,市级准备以市委、政府的名誉进行总结表彰,各县区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要对过去所做的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和提炼,把最能代表本县、本乡镇林改特色的典型选出来,把最能反映典型的主要做法、经验、人物事迹写出来,努力挖掘林改中的先进典型、先进人物,撰写典型经验、交流汇报材料,做好市级表彰的推荐上报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在各级新闻媒体的支持、配合下,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制作出全面反映主体改革工作的电视专题片,做好成果展示。

(六)积极调研,推进配套改革。

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主体任务,只是整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一步。真正实现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建立起现代林业产权制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配套出台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措施,改革才能取得预期的成效,才能达到既定的目标。在抓好主体改革验收的同时,一是要抓紧收集、整理、学习有关配套改革的方针政策,下大力气抓好配套改革的基础研究,在用好、用活现有林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林权的流转机制和林地经营管理方式,为林农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二是要认真学习贯彻邬副市长5月7号在巧家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会上的讲话精神(政情通报第35期),尽快明确机构和人员编制,加快建立林业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组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搭建集‘政策、科技、融资、交易’于一体的服务平台;三是要组织好考察学习,以县为单位,市里适时组织适当规模考察学习。

(七)建立森林资源监测体系,统一森林资源数据。

在林权权主体改革中,要结合我市天保工程总体规划、两类林区划、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和二类调查等成果把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有机地统一起来,根据地理区位和森林资源分布特征、结构特点,建立森林资源监测体系,使公益林区划界定和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山头地块、林班、小班与林权制度改革的宗地有机地统一,使禁限伐协议、相关管护合同和承包合同、村组改革方案有机统一,使林权所有者与公益林所在的山头地块、林班、小班和宗地一一对应,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协调一致,建立健全公益林补偿机制,完善林权制度改革承包关系,为今后的森林资源管理和生态建设、产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1、在二类调查成果还未正式审定之前,要主动与承担二类调查任务的单位联系,对照林改成果、对二类调查材料进行修正;

2、还没有按标准支付二类调查经费的,要抓紧筹措及时支付,必须在六月底前结清,以确保尽快获得二类调查成果。

(八)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切实开展好“绿盾三号”行动。

为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收滥运木材、乱垦滥占林地等行为,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上升势头,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决定于6月5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绿盾三号行动”,8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摸底排查,深入森林资源破坏严重的地区排查案件线索,摸清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的突出问题。二是打击整治,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专项治理森林资源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总结巩固,认真查摆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立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各县区林业局要高度重视,森林公安、资源林政要密切配合,认真排查清理,加强与公、检、法、司的协作,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林业工作经验总结范文2

近三十年来,吉林省进出口贸易与国民经济飞速发展,但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通过对吉林省进出口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可以发现,吉林省的GDP、出口总额、进口总额之间存在长期平稳关系,结果表明吉林省经济增长对进口总额具有单向影响。因此,吉林省应通过区位优势,发展支柱、特色产业,调整产业结构,扩大产业规模,优化贸易结构,提高产业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与产品附加值,并通过加快长吉图先导区建设,打造新型自由贸易区等途径来提高进出口贸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能力。

[关键词]

吉林省;进出口贸易;经济增长;实证分析

[中图分类号]F7528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007(2017

)01010605

[收稿日期]2016-01-24

[作者简介]

文华,男,朝鲜族,延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区域经济。(延吉133002)

在过去30年中,中国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产业结构,财政收入和实力,外汇储备,外贸进出口规模,城乡居民收入等方面都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其中,进出口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一直是经济学界的一项重要课题。中国应从企业的贸易战略和政府的贸易政策两方面积极主动地进行改革,使进出口贸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和发展。吉林省的进出口贸易问题是吉林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突破口之一,调整进出口贸易结构,深化贸易改革,进而提升吉林省进出口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互利关系,并以出口拉动经济增长,以经济增长带动贸易进口,优化贸易结构促进经济发展进程,是当下吉林省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课题。

一、研究现状综述

经济学家认为,各国参与国际分工、扩大国际贸易, 有助于提高各国的专业化与规模化水平, 提高各国的资源利用效率, 进而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福利水平的提高。相关研究表明,进出口贸易与经济增长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如李春顶(2009)利用1978到2008年的统计数据对出口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和贸易战略对经济发展起推动作用的结论。[1](117~124)

臧旭恒、王立平、张继海(2004)的研究发现,中日贸易不仅促进了中国GDP 总量的增长, 而且还通过加速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对中国经济增长做出了贡献。[2](29~39)杨秀琴、熊启泉、江华(2005)利用多种计量分析工具, 从总量和增长效应的角度研究了广东进出口与GDP 增长间的关系。研究发现:从长期来说, 进口、出口与GDP 存在唯一稳定关系, 出口较进口对经济增长有更大的促进作用;从短期来说, 进口增长、出口增长都是GDP 增长的Granger原因, 出口增长同时也是进口增长的Granger原因, 进口增长、出口增长都带动了经济增长, 而且进口增长比出口增长与经济增长有更稳定、更紧密的联系。[3](71~77)

彭斯达、陈继勇、杨余(2008)的研究结果表明:第一,我国的对外贸易、进口贸易、出口贸易都与经济增长呈正相关关系, 但进口贸易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更大, 而且进口还是推动我国出口的重要原因; 第二, 我国投入品的进口和出口以及消费品的出口都与经济增长呈正相关关系, 但投入品的进口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更大, 而消费品的进口对经济增长有负面影响; 第三, 我国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都与经济增长呈正相关关系, 但一般贸易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比加工贸易要显著得多。[4](3~8)

章安平(2010)运用协整理论与Granger 因果检验方法对浙江、江苏两省贸易方式与经济增长相关性进行实证研究,证实了“浙江模式”与“苏南模式”在外贸领域的存在。说明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是实现江苏省开放型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正视的问题。[5](50~58)因此,一个地区的对外贸易有助于经济增长,并且外贸商品结构和方式会影响到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以上的研究表明,进出口贸易与经济增长有很强的相关性,相互之间有稳定的因果关系。但不同地区的结果也不一样。以上研究虽然深入分析了进出口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但对于吉林省的具体情况涉及甚少,没有能够提出具体而有效的政策措施。因此,本文将利用吉林省30年来的面板数据用计量分析方法深入分析吉林进出口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吉林省经济增长与进出口贸易现状

(一)吉林省经济发展现状

吉林省位于中国东北部地区,自然资源丰富、土壤肥沃,工业基础雄厚,第一、第二产业都具有自己的优势,并且享受东北老工业基地、西部大开发等多项优惠政策,发展潜力巨大。

近30年来,吉林省经济飞速发展,GDP由1982年的121.67亿元上升至2012年的11939.24亿元,上升98.13倍。

1982年至2004年间吉林省GDP发展平稳,自2004年之后,吉林省经济发展速度增快,2011年吉林省GDP突破10000亿元。

在吉林省的三大产业中,第二产业所占GDP比重最大,占吉林省GDP的53%,其次是第三产业,达到GDP总数的35%,第一产业占GDP总量的12%。按照可比价格计算,2012年吉林省第一产业贡献率为5.6%,拉动率为12%;第二产业贡献率为61.9%(其中工业占据54.7%),拉动率为7.4%(其中工业占据6.6%);第三产业贡献率32.5%,拉动率3.9%。由此可见,吉林省GDP增长以第二产业的发展为主要支撑,其中工业发展对GDP的增长起到主要推动作用,第一产业的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并不明显。

(二)吉林省进出口贸易现状

近20年间,吉林省进出口贸易不断发展,贸易出口量不断增加,从1992年的74.4865亿元至2012年的377.6573|元,上升了5倍。

2012年吉林省全部企业贸易出口总值达598269万美元,在全部企业出口贸易方式中,以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为主。其中,2012年吉林省企业一般贸易出口总值达380650万美元,占整个企业出口贸易的63.6%,加工贸易出口总值达135888万美元,占整个企业出口贸易的22.7%,加工贸易中以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为主,分别达到46317万美元和89570万美元。其中,服装及衣着附件类贸易出口额最大,高达60145万美元,占据出口总值的10.05%。胶合板及类似多层板,汽车(包括整套散件),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等亦在出口贸易总值中占据较高比例,分别为5.7%、4.2%和3.8%。

2012年吉林省全部企业贸易进口总值达1858902万美元,在全部企业进口贸易方式中,以一般贸易和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所占比例最大,其中2012年吉林省企业一般贸易进口总值达1713771万美元,占整个企业进口贸易的92.2%,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总值达68423万美元,占整个企业进口贸易的3.7%,加工贸易进口总值达52736万美元,占整个企业进口贸易的2.8%。其中汽车(包括整套散件)进口额最大,高达505492万美元,占进口总额的27.2%,汽车零件进口额亦高达440984万美元,占进口总额的23.8%。

三、吉林省进出口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一)样本数据的选取

本文所选取的样本数据为吉林省1982年―2012年间的国民经济生产总值GDP总额、进出口贸易出口总额EX、进出口贸易进口总额IM。数据均取自《2013吉林统计年鉴》,单位统一为亿元人民币。首先对样本进行消除异方差,从而得到平稳序列,对已有的样本取对数,并且分别表示为LnGDP、LnIM、LnEX。

这三个变量分别从1982年的4801312462,-0133531393,0933929848上升为2012年的9387585733,7067687982,5933987171,且变动方向大致一致,并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因此,必须通过相应的检验方法(协整检验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明确它们之间的关系。

(二)单位根检验

在对时间序列进行计量分析之前,首先要确定所选取的时间序列是否平稳,以避免“伪回归”的出现,但是在现实之中很难提取平稳的经济数据,所以通过对时间序列进行差分的方法将其平稳化,满足对其进行回归的要求。

本文通过协整分析的方法对吉林省近30年的GDP与进出口总值进行相关分析与检验。在此采取恩格尔-格兰杰发对数据进行检验,首先进行单位根检验,在此选用ADF检验。

运用Eviews软件对三组数据进行ADF检验,分别对LnEX、LnGDP、lnIM一阶时间序列和二阶时间序列进行检验:

由于LnEX的ADF Test Statistic=-3.202943,LnGDP的ADF Test Statistic=-3.642314均小于5%Critical Value,大于1%Critical Value,lnim的ADF Test Statistic=-3.927541,小于1%CriticalValue,并且阶数相同,所以表明序列不存在单位根,是平稳序列。

(三)协整检验

由于LnEX、LnGDP、lnIM三组数据在进行ADF检验中均小于临界值,所以为了验证吉林省的进出口总值与GDP是否存在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运用OLS法估计长期均衡模型,在本次试验中将之后阶数选定为1,并且估计出协整方程为:

LNGDP = 0.9456445508*LNIM - 0.4917720984*LNEX + 5.272171197

其中R-squared=0.943986,F-statistic=235.9391, Prob(F-statistic)=0,所以此回归拟合度较好,且模型显著,若两变量存在协整关系,则残差项稳定,通过ADF方法对残差项进行检验:

从检验结果可以看出,由于残差的ADF Test Statistic=-4.621954小于 5%Critical Value=-2.9705,则表明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残差序列不存在单位根,LnGDP与LnEX存在协整关系,即长期均衡关系。

(四) Granger因果检验

在确定了滞后变量为1的基础上,LnEX、LnGDP、lnIM存在长期稳定关系后,为了检验LnEX、LnGDP、lnIM三组数据的因果关系,进行滞变量为1的Granger因果检验,得出结果:

根据检验结果,只有GDP与IM存在单向的因果关系,即经济增长是进口的原因,除此之外,GDP与出口总额相互无因果关系。其中GDP与进口额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进口也不是经济增长的原因。

四、相关结果与政策建议

(一)相关结果

第一,吉林省出口Q易与经济增长之间相互促进关系较小。根据所得出的结果可以看出,吉林省出口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吉林省的经济不属于出口贸易型的增长类型,虽然吉林省的出口贸易额与出口总额在时间序列上看是长期稳定的关系,但是由于出口商品结构与经济增长结构关联度较低的原因,吉林省经济增长与出口贸易之间的相互促进作用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发挥。吉林省以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出口为主,特点为劳动密集型、附加值较低的粗放型产业,虽然在出口总量上拥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由于贸易结构的不合理,无法为吉林省经济的可持续化发展做出健康、持续的贡献。2012年吉林省企业一般贸易出口总值达380650万美元,占整个企业出口贸易的63.6%,加工贸易出口总值达135888万美元,占整个企业出口贸易的22.7%,服装及衣着附件类贸易出口额在出口项目中所占比重最大。吉林省的支柱产业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优势也并没有得到发挥,整体上吉林省出口贸易与主导产业增长关联性不大,区域优势并未得到足够的开发。

第二,吉林省进口贸易对经济增长促进作用不足。根据检验结果发现,吉林省进口贸易对经济增长不存在双向的促进作用,出口贸易并不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吉林省经济发展中核心技术与创新能力的缺失导致经济发展中的自主性不足,对外技术的依赖性较大,其中在2012年吉林省的进口项目中,汽车(包括整套散件)进口额最大,高达505492万美元,占进口总额的27.2%,汽车零件进口额亦高达440984万美元,占进口总额的23.8%。而在相同项目的出口中,汽车(包括整套散件)出口总额仅为25297万美元,汽车零件出口额仅为14123万美元。所以,吉林省的支柱产业在进出口贸易中并未展现出优势,还停留在加工贸易的低附加值阶段。

第三,吉林省经济增长对进口贸易具有一定的拉动作用。根据检验结果能够发现,吉林省经济增长是进口贸易的原因。吉林省的经济增长为进口贸易提供了资本,同时吉林省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经济结构为进口贸易提供了需求市场,但是吉林省进口结构与经济增长结构关联性不大。

(二)政策建议

第一,利用区位优势,发展支柱产业,调整贸易结构。支柱产业是在区域内具有先导性特征的、对整个地区经济发展具有明显推动作用的产业,在区域内能够起到增长极的辐射作用,对整个地区进行横向与纵向多层次诱导与促进。吉林省传统的支柱产业为汽车产业、石油化工产业、农产品加工、现代中药和生物制药产业以及光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对于这些产业,吉林省应立足于区位优势,在原有的技术、劳动力的基础上,加大对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未来成长产业的扶持力度,打造自主品牌,为提供生产资料的各个部门提供更为广泛的需求市场,并且通过对支柱产业的改革,以辐射的方式对全省范围内各地区、行业的经济结构、生产方式进行影响,适当控制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使生产方式由粗放型转移到资源集约型、环境友好型的轨道上来。

第二,深化经济结构改革,以规模化生产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与附加值。我省出口产品多为附加值较低的初级产品,或是缺少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的低附加值制成品,所以只能通过加工贸易提高进出口贸易额。这不仅导致我省出口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缺乏竞争力,还限制了区域内产业与贸易的发展前景。所以,吉林省唯有从政府层面构建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建立企业技术进步机制,进行企业的规模化生产,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合作创新能力,进而掌握核心技术,提高产品附加值,吉林省进出口贸易才能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中生存与发展。此外,还应鼓励企业建立技术创新机制,进行结构升级,提高生产能力、战略规划能力、市场营销能力,吸引高新技术型人才和高级经济管理人才,从比较优势出发逐步向技术密集型与资本密集型生产方式发展,依托我们的优势逐步发展能够走向世界的重量级跨国企业。同时,还需要持续发展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打造自由度更高的竞争市场,淘汰粗放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使市场内资本向新型科技企业集中,形成规模化生产和专业化分工,提高产业竞争力和贸易竞争力。

第三,加速长吉图先导区建设,打造新型自由贸易区。吉林省地处于东北亚地区的中心,图们江地区是我国距离日本海最近的水上通道,加速长吉图先导区建设进程,对吉林省进出口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发展至关重要。吉林省具有五大支柱产业,是长吉图先导区的有力的腹地支撑,但是由于市场自由程度与运输通道的限制,吉林省的进出口贸易发展并没有对区域经济增长起到应有的推动作用,进出口贸易与净增长的协调性亦是欠缺。因此,吉林省应积极推动对本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和绿色经济发展有利的进出口贸易,积极建设长吉图国际大通道,积极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应对新型低碳贸易壁垒,以技术创新推进低碳贸易的健康发展。在未来长吉图先导区的建设中,不仅应着力打开吉林省进出口贸易和物流通道,还应将其作为深化贸易政策改革的契机,进而构建更高层次的综合保税区、跨经济合作区、自由贸易区、次经济合作区、出口加工区、物流园区,以此加速新型自由贸易市场的形成和进出口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春:《出口与增长:中国三十年经实证(1978-2008)》,《财经科学》,2009年第5期。

[2] 臧旭恒,王立平,张继海:《中日贸易对中国经济增长作用的实证分析》,《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期。

[3] 杨秀琴,熊启泉,江华:《广东进出口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协整分析》,《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

林业工作经验总结范文3

关键词:洛南县;退耕还林;工作纪实;成效;经验

中图分类号 S7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07-89-04

洛南县地处华山之阳,洛河源头,横跨黄河、长江2大流域,素有华山夏都、汉字故里、华夏摇篮之美誉。1998年南方特大洪灾后,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及时提出了“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个体承包、以粮代赈”的政策措施。1999年作为西部大开发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在洛南县正式启动实施,工程区涉及全县16个镇办,243个行政村,34 133户农户,132 532人,占全县农村人口总数的56.1%。到2014年已经走过了15个年头。15a来,国家投入了巨资,换来了实实在在的效益,成效极为显著。

1 退耕15a,建设成果丰硕

退耕还林工程在洛南县实施15a来,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改善了生态环境 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全县有林地面积增加1.79万hm2,宜林荒山面积减少0.96万hm2,主干河流雨季泥沙量明显减少,灾害性气候的发生次数逐渐减少,多年不见的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增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1.2 促进了农民增收 按照工程预算,洛南县上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项目总投资5.172 8亿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3.572 8亿元,成果巩固专项资金1.60亿元。工程实施至今已累计向群众兑付资金3.59亿元。

1.3 普及了科学技术 政府向农民大力推广先进的种植和管理技术,科学饲养等科技兴农措施和方法,激发了广大农民对科学知识的接受,促进了这些地方农民的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许多农民从单一的粮食种植中解放出来,着力发展养殖业和技术含量更高的种植业,增强了发展经济的后劲和能力。

1.4 优化了农村产业结构 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促进了全县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全县新增以核桃为主的经济林面积0.72万hm2,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同时,解放了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了劳务输出业和其他产业的快速发展。

1.5 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增强 1999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随着退耕还林工程的深入开展,广大干群不断回顾与总结过去掠夺式经营破坏生态环境的教训,认识到了国家以粮食换生态的重要性,参与退耕还林和其他生态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1.6 工程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为了指导工程建设,在积极探索、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县林业局根据国、省、市退耕还林管理的政策规定,制定出台了《洛南县退耕还林工程政策兑现流程图》、《洛南县林业局关于加强退耕还林地征占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洛南县林业局关于规范我县退耕还林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洛南县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与此同时,组织编辑了《洛南县退耕还林工程管理资料汇编》、《洛南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15周年宣传手册》2本小册子,印发到全县退耕还林管理工作者手中,用政策和规定指导工程管理者的工作行为。

1.7 培养造就了一支专业的工程管理队伍 退耕还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参与部门多,管理环节复杂,工程区大多自然条件恶劣、操作难度大、建设主体是农民,需要走遍千山万水,走进千家万户。工程建设15a来,洛南县培养造就了一支业务素质高、能吃苦耐劳、敢打硬仗的工程管理队伍。这支队伍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地努力工作,经受住了考验。在工程建设方面,这支队伍以对党和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持不懈地扎实工作,使退耕还林工程真正成为实实在在的德政工程,成为善始善终的典范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必将彪炳史册,历史也将记住为退耕还林事业做出贡献的每一个人。

1.8 退耕农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沿袭多年的以粮为主、烧荒种地、广种薄收的传统生产方式逐步被多种经营、少种高产、精耕细作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所代替。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不断改善,目前全县已实现了行政村村村通路、通电、通电话,电视入户率达到了95%以上,群众生活质量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

2 强化工程实施,巩固退耕还林基础

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成型的模式,是边干边摸索,边干边总结。15a来,洛南县在工程建设方面积累了一整套工程建设经验。

2.1 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退耕还林工程的健康实施,县成立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解决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镇也相应成立协调组织,确保工程有人抓、有人管、有问题能及时解决。

2.2 规范工程建设管理 制定出台了《洛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退耕还林政策落实兑现中相关部门职责的通知》、《洛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退耕还林后续政策措施的意见》及《洛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南县退耕还林问责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等10余项规范性文件,促进了退耕还林工作的顺利开展。

2.3 夯实工程建设责任 根据《退耕还林条例》规定,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工程建设实行各级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退耕还林工程负总责,并把工程建设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行政、技术“两条线两负责两追究”制度。

2.4 科学规划设计 为了规范全县退耕还林作业设计,保证退耕还林目标、任务及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根据《陕西省退耕还林(草)作业设计试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全县土壤、气候特点,及时制定了《洛南县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办法》,以“四个坚持”为基本原则,从准备、区划、外业调查、树种选择、整地方式、造林密度、面积求算等方面进行规范细化,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按照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将退耕还林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农户。

2.5 强化苗木调运 为了确保退耕还林种苗质量,县林业局始终坚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统一质量,统一价格,两证一签,公开采购”的原则要求调拨造林用苗。制定出台了《洛南县退耕还林工程苗木生产供应办法》,从工程的苗木生产、供应、规格标准、价格及调拨结算环节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规定,使苗木调拨公开透明,用苗质量有保证。

2.6 严格检查验收 为了确保检查验收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县政府明确要求,镇林业站长为技术负责人,负责辖区项目实施中的技术指导、科技推广、检查验收工作。对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地块,进行“拉网式”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兑现依据;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再行检查,直至合格。

2.7 严格政策兑现程序 退耕还林工程涉及面广,农户多,政策性强。对此,洛南县始终严格执行国家兑现政策,实行兑现“公开、公平、透明”,严格执行“六不兑现”,即未达到合格面积的不予兑现,退耕不还林的不予兑现,地类界定不明确的不予兑现,未完成荒山造林任务的不予兑现,退耕地块未承包到户的不予兑现,未签订管护合同的不予兑现。

2.8 强化社会监督 退耕还林工程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稳定大局。为了保证检查验收公正合理、政策兑现准确无误,在退耕还林检查验收中,严格按照“张榜公布,三榜定案”的要求,分别在镇、村、组逐级公布合格面积,兑现钱款数量,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9 全面广泛宣传政策 退耕还林工程先后经历了广泛动员建设、全面落实兑现、有效巩固成果、培训提高素质技能、促进增产增收等不同阶段的工作步骤和重点,全县各级林业部门始终把宣传政策、引导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培训群众作为己任,在努力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的同时,坚持把宣传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多种形式宣传。为了总结经验,全面提升退耕还林工程的管理水平,县退耕还林办公室适时总结并组织编辑了《洛南县退耕还林工程管理资料汇编》、《洛南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15周年宣传手册》2本小册子,印发到全县从事退耕还林工程管理的工作人员手中,以规范和指导工程管理者的工作行为,助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2.10 加大查处 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强化监督管理;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和整改落实工作,积极促进工程规范运行。在严格执行中省群众举报办理规定的基础上,县林业局及时制订了《洛南县退耕还林工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为及时有效化解纠纷,查处问题提供了支撑。

3 重视工程管理,彰显林业特色

退耕还林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能否实施好并取得预期效果,规范管理是关键。从工程管理的角度出发,洛南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办法和制度,使工程建设有章可循,保证了全县退耕还林的顺利实施。特别是洛南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印发的洛南县退耕还林地征占用管理、规范化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先后经中国林业网、陕西林业网、商洛市党建网等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极大地提升了洛南县在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方面的知名度,有力地推进了工程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宣传了洛南林业建设的新形象。

3.1 规范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 为了扎实推进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县退耕办很抓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无档则乱”意识,将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工程管理范畴,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在具体做法上,对退耕还林档案实行分类管理,明确责任,专人管理,做到资料齐全,有据可查;管理规范,科学实用;分门别类,分级归档;建章立制,健全设备;从而使档案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受到工级退耕还林管理部门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

3.2 规范退耕还林地征占用管理 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退耕还林地征占用管理,县林业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退耕还林地征占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就进一步规范退耕还林地征占用行为作出明确规定:一是明确退耕地征占用申请内容和程序。二是及时完成变更设计工作。依据核查结果,按照“占一还一”的 原则,重新落实新的造林地块,作好退耕还林变更作业设计事宜。三是及时完成造林更新。按照市林业局批复的变更设计,由镇林业站组织人员及时完成造林施工,作业结束后,在镇自查合格的基础上,由县林业局组织人员依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办法》及相关造林技术标准对新的造林地块进行验收,直至达到造林合格标准。四是落实好政策兑现工作。五是强化档案管理。由县退耕办负责对变更后的相关文件及作业设计、林权证、兑现表等资料进行归卷建档。

3.3 规范变更作业设计管理 根据《商洛市林业局关于加强征占用退耕还林地设计变更工作的通知》精神,凡因林地征占用或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异地重造的退耕地还林小班,必须由当地镇人民政府向县林业局上报退耕还林地作业设计变更报告,经县林业局审核后上报市林业局请求审批,待市林业局对变更的作业设计批复后,方能列入退耕还林工程计划。

3.4 规范核查不合格面积管理 根据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修订稿)》的标准,以及退耕还林政策兑现的有关规定,各镇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本省退耕还林阶段验收复核检查结果,暂停不合格地块政策兑现,及时督促退耕户开展整改,确保符合工程建设要求。凡未达到保存标准面积在一个生长季内仍整改不合格的,必须及时终止退耕还林合同,停止兑现退耕还林补助,及时开展易地造林,确保退耕还林面积不减少;因火灾造成的未达到保存标准面积必须采取更新造林措施,恢复植被。不核实面积必须由原退耕户补足面积,重新造林,并完善相关资料。损失面积须由原退耕户实施易地重造,原退耕户无力继续实施的由镇人民政府核准面积后在本村(组)内进行调整,安排其它农户重建,重建及易地重造的地块必须符合退耕地还林的地类条件,且不能改变原实施林种,调整实施到位后由当地镇人民政府向县林业局上报易地造林作业设计变更报告,待县林业局审核上报市林业局审批后方能列入退耕还林工程计划,政策兑现前必须组织专人进行现地验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列入政策兑现。

3.5 规范退耕还林地抚育管理 退耕户在享受退耕还林补助期间,应当定期对 退耕还林地块进行抚育管护,完成扩盘、施肥等抚育管护措施,确保林木健康生长。退耕还林者需要采挖树木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树木采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办理。运输采挖林木的,要依法办理木材运输证,实行凭证运输。未经批准擅自采挖者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依法规范树木采挖行为,保护退耕还林成果。

3.6 全面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质量监理 退耕还林工程是洛南县实施的首个国家重点生态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实施的主体是农民,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的成效。为此,县政府、县林业局适时作出决定,在试点期满后的2002年,为全县25个镇各选派一名退耕还林工程监理员,具体负责所包镇退耕还林工程管理,这一举措既解决了基层林业站技术力量不足的难题,又培养锻炼了队伍,工程监理制度的实行为洛南县退耕还林工程的健康开展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功不可没。同时,也为各级林业部门培养了人才,对后期实施的天保工程、长防工程等林业重点项目建设积累了经验,提供了示范,其示范带动作用效果明显。

3.7 及时定期开展调查研究 退耕还林工程启动实施以来,县政府、县林业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年都要组织1~2次退耕还林专题调研。为了巩固来之不易的成果,县林业局及时开展了退耕还林“回头望”、“大户承包”、“成果巩固”、“大调研、大检查、大促进”、“困难退耕地区和困难退耕农户”等专项调研活动。在此基础上,先后制定出台了退耕还林地征占用管理、规范化管理、规范政策兑现工作行为等多项管理办法,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使还不稳固的退耕还林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3.8 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县林业局、退耕办专门设置了举报电话,认真开展日常监督。纪检监察、检察院、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督。审计部门坚持每年进行一次退耕还林专项审计。市、县人大、政协经常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视察。

4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退耕农民之忧

洛南县自2008年开始,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的实施工作,止目前已完成基本口粮田建设面积0.67万hm2,弥补了粮食生产不足;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完成户用沼气2 948口、节柴灶2 423台、太阳灶4 750台、太阳能热水器2 000台,解决了群众的生活烧柴问题; 生态移民建设项目完成搬迁226户932人,修复了生态环境;后续产业特色小区建设项目建成9个畜牧养殖场,其中生猪养殖场8个,肉鸡养殖场1个;巩固成果涉林建设项目后续产业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完成0.46万hm2,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完成0.46万hm2,退耕农民技能培训完成1.23万人次。通过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了退耕农户的吃饭、烧柴、增收等当前和长远生活问题。

5 努力与展望

退耕还林工程在洛南县实施以来,历经试点期、实施期、成果巩固期3个阶段,每个阶段都饱含着退耕人的心血和汗水。试点期没有经验,全靠摸着石头过河,边干边研究,边干边总结,2001年为了补充完善1999-2000年的作业设计,退耕办一班人硬是克服一切困难,加班加点56d,一举完成了2个年度的设计方案,他们无怨无悔,乐于奉献。2002-2006年实施期,随着《退耕还林条例》的正式颁布实施,工程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严,作业设计、检查验收、阶段验收、确权发证、政策兑现,档案管理等也越来越规范,在人员不足、经费困难、办公条件有限的环境下,大家默默无闻,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在历年退耕还林检查中保持了无一差错的良好成绩,先后3次受到了国家退耕中心领导的肯定和赞扬。2007年后国家暂停了退耕地造林计划,先期实施的退耕地面临成果巩固的艰巨困难,为了巩固来之不易的成果,洛南县自2008年起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巩固成果专项规划的实施工作。退耕还林工程区大多自然条件恶劣、操作难度大,管理环节复杂,政策性极强,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极为关注,工程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党和政府、林业部门在群众中的威信。在工程建设方面,参与工程建设的这支队伍以对工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坚持不懈地努力工作,经受住了考验,创造了一个又一个骄人的成绩。成绩的取得归功于广大退耕农户的辛勤劳动,归功于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正确领导,归功于县林业局的艰辛努力,归功于参与工程建设的每一个人。由于退耕区大多交通不便、条件艰苦,要完成一个小班的设计、验收有时需要3~4h的时间,吃不上饭、喝不上水是常有的事,遇到下雨天,淋湿衣服是家常便饭,炎热的夏季是退耕还林检查验收的主要时节,每天野外工作的时间多达10h以上,超强度的工作量让人感到吃不消;可这是工作的需要,人民的需要,大家无怨无悔,饿了啃一口干粮,渴了喝一口山泉水,累了在路边地头歇一会。15a的奉献,15a的付出,15a的考验,铸就了退耕人“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退耕人精神;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个山青、水绿、村富、人美的新洛南一定能够早日实现!历史也将铭记为退耕还林事业做出成绩和奉献的每一个人。

15a的默默耕耘,15a的奋战,15a的努力,15a的退耕还林,如今收获了丰厚的硕果。当你行走在秦蟒两岭,洛河两岸,还是公路两旁,所到之处,如今已绿树成荫,山青水秀,空气清新,一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呈现在人们眼前,人们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农村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要被子,群众要票子”的目标初步实现,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如今山绿了,水清了,天蓝了,路宽了,空气清新了,人们安居乐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相对稳定,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步伐明显加快;野生动物种群数量逐年增加,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带动和促进了县域特色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随着工程建设的纵深开展,工程建设的效益将越来越明显,生态洛南、幸福洛南、和谐洛南、美丽洛南的目标正逐步实现。

林业工作经验总结范文4

第一条为加强造林质量管理,提高造林成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国有集体合作、集体的造林,必须执行本办法;对国际合作、外资、私营企业和个人的造林管理,可参照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实行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的三环节管理,健全组织机构,规范管理制度,建立简便易行、科学有效的造林质量、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提高造林管理水平,确保造林质量与成效。

第四条实行造林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将人工造林、更新造林全过程分解为规划、总体设计、年度计划、作业设计、种子准备、整地栽植、抚育管护等主要工序,并对各工序进行检查验收。

第五条造林工序及检查验收,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造林技术规定、办法执行;凡前述标准、规定和办法未涉及的,或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特殊规定的造林项目,参照项目或地方标准、规定和办法执行。

第六条实行技术培训分级负责和持证上岗制度。造林主要工序及检查验收的相关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凡列为林业行业关键岗位的,必须在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关键岗位培训单位接受专门培训,持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林业行业《关键岗位上岗资格证》上岗。

第七条自然保护区的造林工程,暂由自然保护区按其总体规划及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检查验收。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八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行政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建设需要及森林资源状况提出林业长远规划。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县的林业长远规划,组织编制植树造林规划,确定各造林责任部门和单位的造林绿化责任,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下达责任通知书。

第九条年度造林计划编制实行“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编制方法。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植树造林规划及有关工程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年度造林建议计划并逐级上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省年度造林建议计划汇总审核后报国家计委,申请下达年度造林计划。

第十条年度造林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变更,需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并完成辖区内植树造林规划和年度造林计划确定的任务;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国有森工企业,下同)对本行政区域(施业区,下同)内当年造林情况应当组织检查验收。

第三章设计管理

第十二条造林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按批准的建设项目组织设计,按设计组织施工,按标准组织验收。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造林项目实施方案、总体设计、作业设计等编制的组织指导,保证设计与施工的质量。

要实行造林项目设计质量负责制,依法对各类设计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人工造林作业设计必须在施工作业上一年度、人工更新造林作业设计应在整地前3个月内,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调查设计单位或专业技术队伍编制完成,报地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报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为检查验收依据。

作业设计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委托设计单位作出相应修改后,报原批准部门重新审批。没有作业设计或作业设计未经批准的,不得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造林作业设计以批准的造林总体设计、工程实施方案和上级下达的年度造林计划为依据,以县为单位分项目编制,以造林小班为作业设计单元。造林作业设计文件包括作业设计说明书、作业设计表和作业设计图:

(一)作业设计说明书。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设计原则与依据、范围与布局、造林技术设计、种苗设计、森林保护及配套基础设施施工设计、工作量与投资预算、效益评价、管理措施等;

(二)作业设计表。包括基本情况表、造林作业设计一览表及汇总表、分树种种苗需求量表、森林保护及配套基础设施年度作业设计表、投资预算表等;

(三)作业设计图。包括以地形图为底图的造林小班设计图(1/5000或1/10000)和位置图(1/25000或1/50000)、造林模式示意图、森林保护及配套基础设施施工设计图等。

第十五条加强森林保护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认真搞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森林病虫鼠害的预测、预报、防治、监测、检疫工作,积极采取生物措施,降低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的发生率和成灾率,减少森林灾害损失。

第十六条生态公益林建设禁止大面积纯林设计,提倡混交林设计。新造林原则上单个无性系集中片营造面积不得超过20公顷,单块纯林面积不得超过200公顷,与纯林相邻小班必须更换树种或营造混交林。

第十七条严格实行造林作业设计检查验收与审查批复制度。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外业调查、内业设计予以详尽的检查与验收,确保设计成果质量。

第四章种子管理

第十八条认真贯彻落实《种子法》,建立健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严格种子检验、检疫,保证种子质量。

本办法所称林木种子(简称种子,下同),是指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第十九条坚持适地适树适种源、良种壮苗的原则。推行种子质量负责制,加强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管理,把好种子质量关。提倡就地造林就近育苗,实行定点育苗、合同育苗、定向供应;必须在树种(品系)适生区内调运种子。

第二十条严格实行种子分级制度。生产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对种子进行分级;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要对种子进行检验,确定种子质量等级,核发种子质量检验证;达不到国家、行业或地方规定种用标准的,不得用于造林;经检疫和验收合格方可用于造林。

第二十一条要确保种子生产数量和质量。国家重点生态建设的造林项目,要优先使用经国家或省级审定的林木良种或种子生产基地生产的种子,要根据工程设计所要求的等级使用种子;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购买、使用无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良种使用证、种子质量检验证、植物检疫证(简称“五证”,下同)的单位或个人生产的种子。

第二十二条新品种(含品系等)的引进必须按林木引种程序,经过一个轮伐期以上引种试验成功,并通过国家或省级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或认定)的林木良种方能大面积应用生产。

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需要实施人工造林的,不得引进非本地物种及新品种(含品系等)。

第五章施工管理

第二十三条坚持分类经营、定向培育、科学栽植、精心管护的原则。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提倡营造混交林(包括人工天然混交林)。

第二十四条强化造林作业工序管理。清林整地、栽植覆土、补植抚育等每项作业都要在监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现场员)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对作业质量不合格的,要责令立即返工,做到造林作业全过程质量管理与控制。

第二十五条采用穴状、鱼鳞坑、带状等整地方式,保留原生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坡度25度以上禁止全垦整地。因特殊情况确需炼山整地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授权单位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在森林特别防火期内禁止炼山整地作业。

第二十六条要认真做好起苗、分级、运输、假植、栽植等各生产工序的管理,按有关规程、标准、细则所规定的生产程序实施作业,保证苗木的形态、生理、活力指标,努力避免苗根暴露时间过长、苗木失水、栽植不规范等严重影响成活的现象发生。

第二十七条要认真做好造林后的补植补播工作。凡当年造林成活率达不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的需补植补播地块,要在下一年度内进行补植补播,使其尽快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

第六章抚育管护

第二十八条要全面加强新造林地的抚育管护工作,严格执行造林作业设计文件要求的生产作业内容和规格标准,及时实施扩穴培土、割灌除草、浇水施肥、清沙等抚育作业。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护林组织,负责护林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在大面积林区增加护林设施,加强新造林地保护;督促有林的和林区的基层单位,划定护林责任区,配备专职或兼职护林员,建立护林公约,组织群众护林。

第三十条全面推行新造林地管护责任制,做到管护措施到位、管护人员到位、管护经费到位、管护责任到位。积极推行个体承包经营管护责任制。管护责任制以合同的方式与管护单位或承包者的利益挂钩,实行奖励与惩罚结合。

第七章工程项目管理

第三十一条国家投资的林业重点工程的造林项目实行工程项目管理;地方投资造林工程项目参照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第三十二条推行造林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或技术承包责任制度。国家单项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种子或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推行有资质的造林专业队(工程队或公司,下同)承包造林;其它造林项目可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组织、指导、监督和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实行技术承包。

第三十三条造林专业队的资质条件根据承担工程量的大小分别由省、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以下条件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查认定,并实行年审制度。造林专业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从事营造林工作3年以上经历,且具有林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当学历的人员2名以上;

(二)取得林木种苗工、造林更新工等林业行业职业资格鉴定证书的技术工人3名以上;

(三)持有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十四条实行造林目标管理责任制。国家、省、地、县四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逐级签订造林目标管理责任状,每年考核一次,兑现奖惩。项目负责人是造林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把造林质量作为考核负责人业绩的主要内容。

第三十五条实行造林合同制管理。造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或个人签订造林合同,合同文本由各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一作出规定,但合同内容必须明确造林面积、作业方式、造林时间、技术要求、质量标准、验收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及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三十六条造林合同一经签订,不允许擅自转包或分包。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所发现的擅自转包或分包行为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不调查、不处理的,其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追究该主管部门及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造林合同执行过程发生合同纠纷时,由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或个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讼。

第三十八条推行造林工程项目监理制。国家单项投资50万元以上的造林工程项目,逐步实现聘请有造林监理资质的单位,对承建单位的造林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理,确保按作业设计进行施工和每个造林环节的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未实行造林监理的,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委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监督,实行技术承包责任制。

第三十九条从事造林监理人员必须持有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第四十条造林监理单位应按委托监理合同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旬报、月报、季报、年报和工程质量、投资方面的统计报表、情况报告等。造林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造林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总结报告。

第四十一条推行造林报帐制管理。要把造林资金使用与实际完成造林工作数量和质量挂钩。可采取预拨造林资金或由实施单位全额垫付,以县为单位,依据造林检查验收结果分期分批报帐。

(一)造林结束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签发《施工合格证》(附件1),依据《施工合格证》支付造林总费用的50%;

(二)造林当年,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签发《造林质量合格证》(附件2),依据《造林质量合格证》支付造林总费用的30%;

(三)第2年,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签发《抚育管护作业质量合格证》(附件3),依据《抚育管护作业质量合格证》支付造林总费用的10%;

(四)第3年,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签发《造林验收合格证》(附件4),依据《造林验收合格证》支付造林总费用的10%。

第八章检查验收管理

第四十二条实行造林质量指导监督、检查验收制度。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标准、规定对造林作业数量和质量,实行严格的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

第四十三条实行造林项目检查验收制度。造林检查验收包括年度检查、阶段验收、竣工验收。

(一)年度检查:分别由国家、省、地、县,定期对所管造林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或按比例检查;

(二)阶段验收:每3—5年为一个阶段,由县、地、省、国家自下而上逐级进行验收;

(三)竣工验收:造林工程项目全面完成后,在县、地、省逐级完成验收的基础上,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竣工验收。

第四十四条检查验收主要内容:作业设计、苗木标准、造林面积、建档情况、混交类型以及“五证”等。具体考核指标为作业设计率、苗木合格率、面积核实率、成活率、面积合格率;抚育率、管护率、混交率;保存率;建档率、检查验收率以及生长情况、病虫危害情况、森林保护和配套设施施工情况等。

第四十五条检查验收程序:

(一)县级自查。造林当年,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造林计划和造林作业设计作为检查验收依据,县级负责组织全面自查,提出验收报告报地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地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省级(地级)抽查。在县级上报验收报告的基础上,地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造林检查验收的有关规定组织抽样复查,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抽样复查或组织工程专项检查,汇总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部级核查。根据省级上报的验收报告、统计上报的年度造林完成面积,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造林进行核(检)查,纳入全国人工造林、更新实绩核查体系中,并将核(检)查结果通报全国。

第四十六条检查验收方法。采取随机、机械、分层抽样等方法进行抽样,被抽中的小班,以作业设计文件、验收卡等技术档案为依据,按照造林质量标准,实地检查核对,统计评价。

部级核查比例实行县、省两级指标控制的办法,即以县为基本单元,核查县数量比例不低于10%,所抽中的县抽查面积不低于上报面积的5%;以省为单位计算,抽查面积不低于上报面积的1%。省级(地级)检查,在保证检查精度的原则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第四十七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认真受理举报电话和信件,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根据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或新闻单位反映的问题,按照事权划分原则,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牵头组成检查组进行直接检查。

第九章信息档案管理

第四十八条国家、省、地、县要建立科技支撑和实用技术应用保障体系,加强技术培训,积极应用最新的实用科技成果,完善效益监测和评价体系,完成年度监测工作。

第四十九条要逐步建立国家、省、地、县四级造林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要积极推广应用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RS)技术(简称“3S”技术),提高造林管理水平。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全面逐级上报当年造林执行情况。

第五十条实行造林档案管理制度。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造林各环节的文件及图面资料,建立健全造林技术档案。国际合作、外资、民营、私营等投资的造林项目也要建立档案,报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章奖惩管理

第五十一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造林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造林质量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入造林绿化工作,提高造林质量。

第五十二条实行造林质量检查验收通报制度。凡因人为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给予通报,并视情节轻重,对造林工程项目进行缓建、停建或调减。

(一)未经批准随意变更造林任务和建设内容的;

(二)使用无“五证”或使用假、冒、伪、劣种子造林的;

(三)不按国家标准、规程进行造林设计或不按技术规程组织施工的;

(四)欺上瞒下、虚报造林数量和质量,未按计划完成造林任务的;

(五)挤占、截留、挪用造林投资的;

(六)地方配套资金不能按时足额到位,严重影响造林进度和质量的;

(七)在检查验收中弄虚作假的;

林业工作经验总结范文5

一年来,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局里的部署安排,我办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有序开展退耕还林业务工作,经过全县林业干部、职工和项目建设区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全县退耕还林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林地管护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现将我县今年退耕还林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专项规划

根据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等六部门(云发改农经〔20__〕1811号)文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退耕还林实际情况,积极配合县发展与改革计划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等五部门,完成__县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专项规划方案编制。

2、退耕还林农民补贴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录入、校对与资金核发

根据市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__县的农民补贴管理信息系统,要求于20__年完成录入工作并开始使用。我县的退耕还林补贴涉及面积大、退耕农户多、补贴资金大,加之,我县是多民族县,同名同姓的农户很多,大部分农户没办理过身份证,这些原因给“一折通”录入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为完成此项工作,全县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经过各乡镇林业站、财政所、派出所的全体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这项工作于20__年4月完成数据的录入、校对和资金核发。

3、抢抓雨季造林时节,组织做好补植补造

由于历年来造林树种选择不当,退耕户后期管护不到位,立地条件不符等原因,我县退耕还林仍然有部分面积的保存率达不到国家验收标准,新造林地内的部分林木长势差,需要补植补造,经规划,具体数量和地块已经落实到退耕农户。目前,已完成补植补造预整地工作,按计划,7月低完成补植补造工作。

4、加强造林地抚育管护

当前我县的大部分退耕还林地还处于幼林阶段,工程区大多自然条件差,许多地区常年干旱。同时,随着工程区植被的迅速恢复,病虫害问题随之加剧,森林防火任务也加重,按照“谁退耕、谁管护、谁受益”的要求,将政策补助与管护成效挂钩。认真抓好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防治工作。把退耕还林的防火和病虫害防治纳入当地森林“三防”体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在全县退耕还林工程范围内,建造完成38块退耕还林工程封育碑。

5、荒山造林资金发放

按《云南省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操作细则》的要求,认真搞好退耕还林工程检查(县级自查)工作。对我县退耕还林工程(荒山造林)遗留的部分种苗费和封山育林管护费,进行全面的核实并把资金发放到位。

6、根据国家、省下发的《关于开展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阶段验收工作通知》精神和20__年7月30日全市退耕还林工程阶段验收启动暨培训会议要求,结合我县退耕地还林经济林部分第一轮补助到期实际情况,县林业局积极组织开展了阶段性验收工作,于8月12日完成图、表、卡汇总和自查验收成果报告。

7、积极配合国家林业局对我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重点核查验收工作。于9月26日完成了我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面积保存情况、还林质量情况及工程管理情况等方面的核查验收工作。为规范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工作,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并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拨付提供可靠的依据。

8、按时完成上级下达我县20__年度1.5万亩退耕还林工程封山育林项目,在酒井乡实施了1.5万亩封山育林(半封),并于10月底完成了项目施工作业设计。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由于退耕户的对造后抚育管护意识较差,树种选择不当,致使部分乡镇的退耕地是年年补植年年死,或者成为小老头树,达不到预期效果。退耕地还经济林的小班中,部分地块存在管护不到位,以致林木生长缓慢,影响经济效益的现象;另外存在套种高杆作物现象;存在杂草丛生的现象。

2、农民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核实问题较多,名字、身份证重复,还有部分退耕户无法领取国家的政策补助。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完善此项工作。

3、由于今年各乡镇林业站人员调整较多,给退耕还林县级自查工作带来了不少困难,好些乡镇至今还没开展自查工作,这将直接影响到今年退耕还林补助的兑现工作无法如期进行。

三、20__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核实农民补贴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确保“一折通”准确无误的发放到退耕户手中。

2、于20__年2月底全面完成退耕还林政策的兑现工作,把退耕还林补贴如期发放到退耕户手中。

3、按时完成各项退耕还林业务工作,同时积极争取退耕还林任务,让我县老百姓受惠于退耕还林。

林业工作经验总结范文6

关键词:森工企业 木材检验 材质

原木检验是衡量木材产品材质的关键,提高检验技术和方法已成为森林企业发展的必然,也是随着社会环境发展而不断改进的环节。在过去的社会发展中,由于森林资源的缩减使得整个生态系统出现了严重问题,也造成严峻的环境污染,这种社会问题的存在不仅使得我国森林资源锐减,同时也造成了林业产品材质不高的隐患。在目前社会发展中,木材检验工作已成为森工企业经济发展的主要衡量依据,在工作中强化木材检验工作的充分合理利用对于森林资源效益的充分发挥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是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提高企业效益的关键。

一、木材检验

木材检验是当前林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提高森工企业工作效率和社会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木材检验工作是森工企业生存与良好发展的主要基础,也是强化木材应用能力的主要途径。在森林资源的应用中,提高木材检验标准和制度是减少木材资源消费的主要途径和方法,也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基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森工企业不断增多,其资金的流通与管理各环节也逐步完善。木材检验作为企业各项工作良好开展的主要基础,在工作中应当给予高度重视。在当前的市场经济基础上,森工企业在发展中逐步实现了以企业生产、流通和管理各环节为基础的综合性发展趋势,也在工作中形成了统一的管理模式和分层次管理方法。一般在当前的企业工作中,通常都是从组织体系入手,对管理目标和管理规范进行合理完善,从而确保管理的质量,进而促进森工企业的高速发展。

在当前的森工企业工作中,各项生产和经营活动都是以木材产品为主的工作流程,因此在工作中必须对木材数量和质量进行鉴定和区分检验,由此可以得知,森工企业的木材检验过程中存在着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同时是对于木材产品的尺寸大小、体积多少和材质好坏等多个方面进行严格总结与深入分析的过程。这一些系列的木材检验工作中通常也被称之为原木检验,是以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基准进行的分析和总结过程。

二、木材检验的重要性

木材检验在当前的森工企业发展中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其主要表现在技术性和重要性两个方面:

1、技术性

木材检验工作本身就是一项技术性学科,其在管理工作中并不是一项简单的量长、体积大小的比较工作模式,而是森林企业在工作中生产、销售各环节都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模式。在工作中检验员必须深刻的学习《标准化法》和《森林法》,并使得这些法律能够全面落实和应用。

2、重要性

由于木材检验工作进行的过程中需要贯彻和落实《标准化法》和《森林法》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因此在工作中对于落实国家和政府的相关政策是一项十分有力的保护措施和保护方法,就目前的社会发展现状分析而言,木材检验工作是依靠国家标准在国有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加强合理造材的主要手段和方式,这也充分的说明了木材检验工作和木材检验中存在的难题与重要性。木材检验工作是森林行业的关键窗口和岗位之一,在工作中直接面向社会,是树立林业形象的重要窗口,所以在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木材检验质量已成为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企业经济效益水平的当务之急。

三、木材检验中需要注意要点

1、进一步加强对木材标准的制订、修订、宣传贯彻以及监督工作的力度,加强制订和修订国家木材标准工作的力度,同时加强对执行国家标准的监管工作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木材标准也是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一种有效的方式和促进林业企业经济良性发展的有力手段。

2、进一步加强对木材检验工作的领导和加强对木材检验工作的管理力度,注重对木材检验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各种形式,不断提高木材检验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还要对他们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都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量,坚决杜绝以木谋私行为。

3、进一步加强对木材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木材检验检查活动,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违法乱纪行为严肃处理,严厉打击木材生产及销售领域内的各种不正之风,达到防微杜渐、教育他人的目的。

4、通过对与木材检验工作紧密联系的林学基础理论主要有测树学造材理论、测树学树干解析理论、森林计测学计测方法、森林经理学木材标准理论以及林分生长模型理论这几大方面进行分析。就可以提高基层木材检验人员的林学基础理论水平,进而通过林学基础理论在木材检验中的应用来提高自身的木材检验水平。木材检验工作贯穿于木材生产经营从原条的合理量材设计开始,一直到木材产品的最后售出的全过程。

森林经营工作中,对于木材检验标准和森林基础理论学科进行严格分析,并在工作中对于国家的其他相关标准都进行全面总结,以完善工作人员管理理念。在木材检验工作中其主要的检验标准化和及量化方法进行分析,认真学习木材标准已成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主要途径,也是提高检验工作效率的主要手段和方法。作为木材检验人员,一定要熟悉木材检验标准的各项细则,遵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性标准和有关法规文件,练就过硬的检验技能和综合能力,保证木材检验工作顺利进行,实现低消耗、高质量、高产出的目标,为国家节约宝贵的森林资源,为森工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5、林分生长模型理论是林学理论当中理论性比较强的内容,其中,关于节子生长的部分和木材检验工作联系非常紧密,因此林分生长模型理论也是一名合格木材检验人员所必须掌握的林学基础理论。节子是最重要的木材缺陷之一,也是现代术材检验技术中的重中之重。节子破坏木材构造的均匀性和完整性,不仅影响木材表面的美观和加工性质,更重要的是降低木材的某些强度,不利于木材的有效利用。

林业工作经验总结范文7

关键词:森林;抚育;经营管理;分析

【分类号】:TF762.3

1.引言

据统计,世界森林蓄积量平均每公顷为110立方米,有14个国家和地区超过200立方米,部分甚至达到350立方米左右。而我国,森林蓄积量每公顷仅为85.88立方米。我省的森林质量则更低,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 全省现有有林地以纯林为主,混交林比例偏低,结构简单,特别是平原绿化树种单调,密度过大,结构单一,病虫危害频发。山区还有大量残次林分,防护效能低下。由于缺乏抚育管理,分化严重,生长缓慢,林分龄组结构不合理。森林抚育经营滞后,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林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成为我国林业生产力低下的最大症结。只种不管,导致森林生长不良,质量低下,单位面积蓄积量低,严重影响了森林经济、生态以及碳汇等功能的发挥。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大幅度提高林地生产力,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稳定健康,已经成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的迫切需要。

2.森林抚育经营管理的方案

2.1加强组织领导

为顺利推进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的实施,市里专门成立了森林抚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由林业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营林、规划、资源、林政、财务、纪检等多个部门领导为成员,在工作分工上,明确营林部门为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实施方案,规划队负责作业设计编制,资源、林政部门负责采伐管理和审批,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监督,基层林业站负责具体方案的实施、指导,通过各部门的密切合作,有力地推动了试点工作任务的完成。

2.2强化质量监管

一是认真开展作业设计。设计均由具有乙级林业调查设计资质的公司承担。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中幼龄林抚育补贴试点作业设计规定》要求,在符合条件的中幼龄林中,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全面踏查,合理选择作业区,确定抚育方式和抚育强度。作业设计书经林业局审核后,报送市林业局审批,通过层层把关,确保作业设计质量。二是及时签订施工作业合同。各单位能够根据作业设计书内容,及时与施工作业单位或个人签订施工作业合同,明确作业地点、面积、方式、时间、质量要求、验收程序、合同金额、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三是广泛开展技术培训。为提高森林抚育工作业务管理以及施工人员技术水平,林业局采取会议、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及时开展各级、各类森林抚育业务培训。四是加强指导和监督。各单位普遍实行任务、质量分片包干制度,由有关股室一对一挂包施工单位,强化技术指导和任务落实;林业站和施工单位指定专人进行施工管理,跟班作业。

2.3开展监测验收

为规范开展森林抚育成效监测工作,林业局严格按照《森林抚育试点项目成效监测方案》,各单位根据不同森林类型、抚育措施、区域分布等情况,认真选择确定森林抚育监测点开展成效监测与评估工作,总结森林经营技术和管理模式。施工作业完成后,林业局及时组织由相关部门参加的验收队伍,依据国家林业局《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对照省里下达的试点任务、批准的作业设计文件、有关施工合同等开展全面的自查验收,各国有林单位实行小班施工作业结束后,先由跟班作业施工的业务人员预验收后,向国有林单位提出验收意见,再由试点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完工的作业小班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开具验收单和工资结算单到财务结算。

2.4资金使用管理

严格按照《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资金。一是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按项目支出范围使用资金,专款专用;二是规范资金拨付,分两次拨付资金,试点方案批复后,先拨付40%,其余60%待检查验收后再拨付;三是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防止截留、挤占和挪用。

3.促进森林抚育经营管理的对策

3.1确保抚育作业质量

要求各林业局、林场要严把各工序质量关,确保抚育质量达标。采取技术人员包片蹲点、派专项督导工作组、开展产中检查等形式,对森林抚育生产进行全方位的督查指导。对存在问题的场地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进行整改。严格“三级”验收制度,逐级验收、逐级把关、逐级上报,认真落实终身追究制度,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抚育作业质量。

3.2强化专业技术培训

林业局逐级落实培训责任,特别是林场对一线作业人员培训的主体责任。强化对营林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专业技能培训,尤其对新转岗转产人员进行营林专业技能的特殊强化培训,有效提高生产作业人员的技能和效率。同时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研究落实国家林业局《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和《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

3.3促进职工转岗就业

抚育补贴工程既是生态工程,又是民生工程。林业局建立健全促进职工就业增收的长效机制,构建透明、公正合理的劳动秩序。切实做好计划分配公示制、生产作业合同制、作业人员实名制“三制”的落实。认真组织好本局职工,尤其是木材生产等行业转岗转产职工就业安置,强化任务分配、人员组织、质量监管等工作管理。做好营林生产作业人员的身份登记、统计工作,让“想干活”的职工能参与到营林生产中“有活干”,切实保证职工就业增收,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外委与转包行为。

3.4稳定营林专业队伍

林业局、林场继续给营林生产一线职工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稳定营林专业化队伍。按照《营林生产规范化作业点建设标准(试行)》,做好规范化作业点建设。规范化作业点建设与营林小队建设要同步推进,成建制营林小队作业点必须全部达到规范化。做到 “让山上职工安心,让山下家人放心”。

3.5扩大森林抚育补贴

一是将森林抚育补贴的对象由国有推广到集体或个人。二是扩大森林抚育的内容,将补植、施肥等抚育手段列入抚育补贴内容。三是将未成林造林地的抚育纳入森林抚育补贴范围。未成林造林地抚育是确保幼树成林的关键措施,是森林抚育经营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早期的抚育经营对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林分质量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森林抚育的作业设计、施工培训、检查验收、成效监测等管理费用按5%的比例安排明显不够,建议按总投资的10%另行安排间接费

参考文献:

林业工作经验总结范文8

[关键词] 木材 检验 人员

[中图分类号] S7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4-0126-01

木材检验员是指从事木材检验工作的具体人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森工系统取得等级证书的木材检验员有数千人,这是全省森工系统各类产品检验人员中为数最多,分布最广的一支队伍。

一、加强木材检验队伍建设

强化人的因素,提高木材检验人员的业务素质。木材检验是森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工作,是贯彻标准法和计量法,正确决定木材产品数量、质量和品种的一项工作,是森工企业管理和木材产、贮、运、销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要做好木材检验工作,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木材检验队伍。木材检验人员首先必须认真学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树立起良好的职业道德。通过边学边干、开展岗位培训等渠道,使木材检验队伍专业化、管理集中化、责任明确化,使之具有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疑难问题的能力。保证木材检验工作顺利进行,实现木材低消耗、高质量和高产出的目标。木材检验队伍既是生产过程中的技术保障队伍,又是产品销售过程中的科学管理队伍。

二、木材检验工作的特点

木材检验工作是一门综合性的工作,综合法律、林业、运输、财会和管理等学科和行业知识,是论述性、实践性和运用性有机的工作、均比较强的专业。,木材检验工作贯穿于林业产业链全,林业企业生产、存储、流通、加工和销售各都里不卡木材检验工作。其三,木材检验工作是指标性工作,林业企业经营和管理木材检验工作做到真实。

三、木材检验工作的作用

木材检验工作提高林业资源的效率,科学的木材检验划分木材的等级和数量,木材资源的。,木材检验工作提高林业企业的经济效益,木材检验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林业企业木材产品的经济利益,林业企业增效和林业企业职工的增收。,木材检验工作于林业资源的保护,木材检验工作正确区分可开发和待开发林业资源,养护林业资源。

四、木材生产阶段检验工作的要点

1.做好木材开采的准备工作

木材检验员要认真、省颁发的木材检验标准及企业规定,对应造材的采伐原条量材,做好显著标记,以便做好开采作业准备。

2.做好数据的处理工作

木材检验的原始数据应及时与设计上的数据比对,数据的保存工作,这数据硕士论文是财务部门支付生产者劳动酬劳的原始。

3.做好原始数据的采集工作

对经机械或畜力运抵山楞、中楞或装车场流水作业的原条或原木,木材检验人员要认真细致地予以检尺并好数据,统计汇总林场、林班、小班采伐量及集材量的原始数据。

五、木材存储阶段检验工作的要点

在林业企业木材存储阶段检验,为保证木材产品质量的提高,贮木场木材检验人员依照木材标准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对原木逐根检尺、评定等级,确保木材的商品化集约管理。

六、林业企业木材加工阶段检验工作的要点

木材加工业阶段要求木材检验人员要严格把好检验关,依照木材检验技术手册的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对木材产品质量等级评定,以提高企业经济利益。

七、木材销售阶段检验工作的要点

林业企业木材销售阶段木材检验工作是林业企业经济效益的,考核企业经营管理的项目。木材产品装车时,对所装的木材产品应做到逐项检验、评等,并按车填报检验野帐,并把检验野账附在货物运单上,以便用户单位按时验收和办理结算。在对木材产品外销检验核算要严谨准确,认真科学的统计浅析,为企业领导层的正确决策,并经常对木材产品商品化管理和木材产品保管工作技术指导。

八、总结

林业企业木材检验工作对于企业的可持续进展和经济效益的作用重大,在木材检验工作中贯彻森林法、木材标准化法、计量法,推动林业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开发和森林资源,确保林业产品质量和、保证木材商品流通有序的。为此,企业主管领导要木材检验工作,切实加强对木材检验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不断强化木材检验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增强的法律意识,使远离金钱的腐蚀;要时刻木材检验员的思想变化,关心检验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及时解决的实际困难,培养的工作热情、发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科学的管理,推动林业企业凝聚力和企业文化的形成,为林业企业的长远进展,林区内经济又好又快提高、环境逐步改善奠定坚实的。

参考文献

[1]许传武. 浅谈木材检验人员素质能力提升的对策[J]. 黑龙江科学,2013,10:162.

林业工作经验总结范文9

一年以来,在管护区领导支持下,在同志们的密切配合下,本人做到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作风务实,思想坚定,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现将个人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一年来的思想及工作表现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我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关键措施。积极参加管护区党总支及营林支部组织的集体学习活动,认真学习规定的学习内容和篇目,并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使自身思想政治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为自己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重点加强了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为完成做好本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形象,提高自身素质。为做好营林验收工作,我坚持严格要求,注重以身作则,以诚待人,一是爱岗敬业讲奉献。营林验收工作的规律就是“无规律”,我能正确认识自身的工作和价值,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坚持甘于奉献、诚实敬业,二是锤炼业务讲提高。经过多年的学习和锻炼,我在工作上取得一定的进步,细心学习他人长处,改掉自己不足,并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在不断学习和探索中使自身在营林工作上有所提高。

(三)严于律已,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一年来我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在工作中,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营林验收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做到不利于管护区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管护区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管护区的良好形象。

(四)强化职能,做好验收工作。在业务方面,本人所负责营林验收工作各项工作有条不紊,都达到验收标准,在这期间,本人本着格尽职守,严格把关的原则,始终坚守在现地一线,发现问题,就地解决问题,严把质量验收关。在验收工作中,始终把营林验收质量放在第一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负责的进行工作。工作中,我注重把握根本,努力提高营林工作水平。虽然营林部门人手少,工作量大,这就需要我们全体营林工作人员团结协作。在这一年里,不管遇到上的困难,我都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心都能往一处想,劲都往一处使,不会计较干得多,干得少,只希望把工作圆满完成。

二、工作中的不足与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够,学习上还不够,和有经验的同事比较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一)发扬吃苦耐劳精神。面对营林工作事务杂、任务重的工作性质,不怕吃苦,主动找事干,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积极适应各种艰苦环境,在繁重的工作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

(二)发扬孜孜不倦的进取精神。加强学习,勇于实践,博览群书,在向书本学习的同时注意收集各类信息,广泛吸取各种“营养”;同时,讲究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效率,努力培养自己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辩证的思维方法、正确的思想观点、踏实的工作作风。力求把工作做得更好,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