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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论文集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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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论文

国际政治论文范文1

【正文】

中图分类号:F1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194(2003)06-0077-04

一、帝国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观点吗?

国际政治经济学伴随着20世纪60年代世界政治经济的变化而兴起,“这次更多的是关心作为整体的世界经济的发展,而不完全是亚当·斯密当年的某个国家的经济进步。”[1]国际政治经济学的这次兴起,克服了国际政治学和国际经济学的分离倾向,也超越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局限于一国之内的研究模式。这些研究见于理查德·库柏的《相互依存的经济学》(1968)、金德尔伯格的《权力与政治:国际政治的经济学和国际经济的政治学》(1970)、苏珊·斯特兰奇的《相互忽视的国际经济学和国际关系》(1970)等著作中。在所有这些研究中,罗伯特·吉尔平是将国际经济学和国际政治学结合起来研究的典型代表和集大成者。

凡是研究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学者,都不能忽视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者也不例外,而且把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在国际政治经济学上的普遍观点。罗伯特·吉尔平(RobertGilpin)先生就是这样分析的。他认为国际政治经济学中存在重商主义(或民族主义)、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三种观点。他对其中马克思主义观点的阐述,主要见于《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1975)和《美国权力和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政治经济学》(1981)中。

在《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中,吉尔平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国际政治经济问题的观点做了综合评述。他指出,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被三条不可抗拒的规律所支配,“第一个规律,即不平衡规律,是对萨伊定律的一个否定。第二条是推动资本主义发展的一条规律。……这是一条资本集中(或积累)规律。”“资本主义的第三条规律是利润率下降规律。”马克思时代的资本主义只限于西欧,是一种封闭经济。然而1870-1914年,“资本主义已逐渐变成一种活跃的技术性的向全球扩展的开放系统。”在尼·布哈林的《世界经济和帝国主义》启发下,马克思主义的重要作家列宁认为,“资本主义通过海外帝国主义扩张,已逃避了其三条基本运动规律的制约。……资本主义国际经济的确在使世界向前发展,但这种发展是不稳定的。每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速度也不一样,各个国家的实力发展不均衡最终将导致帝国主义战争以及国际政治动乱。”作者提出了马克思在这个问题上与列宁的分歧,“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中,资本主义衰落的原因是经济性的;资本主义将由于经济因素而导致灭亡,因为无产阶级会不甘贫困而起来反抗。马克思进而还指出了这出戏的主角是社会各阶级。但是,列宁将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换成了一种政治的批判,实际上的主角已经变成了以经济发展为首要目标的竞争性的重商主义民族国家。”吉尔平认为,“由于布尔什维主义在苏联的胜利,列宁关于资本主义的帝国主义阶段理论尽管受到马克思主义其他继承人的不断挑战,终于成为国际政治经济学中马克思主义的正统理论。”[2]据此,吉尔平把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关于国际政治经济学的一般观点。

在《美国权力与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政治经济学》中,吉尔平认为,“动力学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心;实际上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变革理论。它强调了关于生产方式变化以及其对既定阶级冲突的影响朝向不平衡发展的趋势。当这些趋势不能被容纳时,社会政治体制便通过巨变而打破。战争与革命被作为经济过程的一个构成部分。”“第二种观点——马克思主义者和重商主义者共同持有的——认为每一个相互依赖的国际经济在本质上是一种帝国主义的或等级制的体系。这种帝国或垄断的权力组织商业、货币和投资关系以促进自己的经济和政治利益。”[3]

吉尔平对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经济观点的评述可以概括为:国际关系过程中,经济因素是国际关系的动力源泉,它决定政治发展;这种理论在马克思那里体现为,经济生活中的各个阶级推动了社会变革的实现;这种理论在列宁那里体现为,国际关系中的各个民族国家之间经济利益的斗争导致国际战争,这种战争又成为国内社会变革的导火索和推动力。无论是马克思还是列宁,都把国际关系看作一种“帝国主义的或者等级制的体系”。

显然,吉尔平侧重强调“战争与革命”在经济过程中的作用,这与其对国际经济活动的政治框架的强调是一致的。他是把马克思主义放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垄断资本主义大发展的特定背景中理解,并且侧重分析短期内国际关系的演变及其决定因素,从而把帝国主义理论这一特殊观点作为马克思主义一贯的和主要的观点。吉尔平认为,“随着资本主义性质的演变及其他的历史发展,马克思主义也一直在发展着。”[4]不幸的是,吉尔平背离了自己的这句话。实际上,这种理解广泛存在于西文学者甚至马克思主义学者中。我们不禁要问,帝国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观点吗?

二、帝国主义理论的特殊性和马克思观点的普遍性

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认为,国际经济活动是国内利润率下降的结果,它具体表现为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间争夺殖民地的斗争,这种斗争成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国内阶级斗争的导火索,从而导致这些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同时也造成了殖民地国家的民族独立运动。然而,帝国主义理论只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特例,不可能有力地解释成为世界主流的和平与发展趋势。

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是对二十世纪初国际垄断资本及其代表发达国家政府国际行为进行分析的结果。这个时期的资本及其政治表现具有特殊性。由于世界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规律(必须指出,在任何生产方式下都存在这个规律,而不仅仅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引起了国际秩序的混乱,伴随着发达国家政府的世界扩张,资本开始进行全球掠夺,这样就产生了列宁提到的帝国主义现象。当然,这并非排除了资本对帝国主义行为的责任,资本追逐利润的本性不会改变,但是却会受到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制约和促进。在国际秩序相对稳定的时期,列宁所指出的帝国主义现象相对隐蔽和微弱,而且各发达国家政府会在斗争中学会如何保护共同利益,这就是不要在帝国主义行为中共同灭亡。因此就很难普遍发生列宁所谓的无产阶级利用帝国主义之间的战争进行革命的现象。而且,战后的福利国家实践更是破坏了列宁的假设。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思想是最具普遍意义的马克思主义观点。现在所谓的“不要顽固不化”,所谓的“进行不受原始理论束缚的创新”,所谓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过时了”等等观点,都是在否认回到马克思原始思想的必要性。与此相应,这些观点的鼓吹者们根本不屑于去寻求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始思想;根据这种忽视理论根源的作法,我们称这些鼓吹者为者。可悲之处正在于此,这些者们一方面根本不知道马克思主义的原始思想为何物,另一方面却在极力否认回到马克思和恩格斯原始思想去考察的必要性。正如查尔斯·巴罗奈(CharlesA.Barone)指出的,“20世纪的马克思主义者们并没有充分接触马克思的著作。”[5]无论是否马克思主义者,对于自己根本没有理解的东西极力否认对其进行理解的必要性,这种作法是荒唐的。所以,对马克思主义普遍意义的追寻迫使我们必须从马克思那里寻求起点。

吉尔平在谈到马克思和恩格斯很少论述国际经济问题时,列举了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的观点。显然,吉尔平没有读过马克思和恩格斯合作写成的《共产党宣言》,或者读过但忽略了其中与此相关的内容,所以才导致他仅仅把恩格斯对德国统一市场形成原因的分析作为他们对国际经济问题的看法。即便吉尔平后来提到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并将其与马克思的理论相比较时,也仅仅是指出马克思观点中阶级力量被列宁观点中国家力量代替的事实,并没有提到《共产党宣言》所表达的国际经济发展理论。马克思和恩格斯生活的时代正是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从西欧发展到西欧以外世界的过渡阶段。历史时代这种过渡性质并没有阻碍马克思对未来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然而马克思兴趣的焦点限制了其对这个方面的深入探讨。《共产党宣言》的内容明显体现了这一点。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该书中只是在论述资产阶级问题的时候略带了资本主义全球扩张的趋势。这是马克思对国际经济问题的最早和较为详细的论述,虽然他在《资本论》写作计划中提到了“国际经济”问题,但是由于他的兴趣焦点在工人阶级的地位以及为改变这种地位而进行的斗争方面,加之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他对于国际经济问题的论述就只能成为一个未实现的计划。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写道,“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它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开发,到处建立联系。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6]“资产阶级,由于一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它的商品的低廉价格,是它用来摧毁一切万里长城、征服野蛮人顽强的仇外心理的重炮。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它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的文明,即变成资产者。一句话,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7]此外,马克思还在《资本论》中写道,“问题本身并不在于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规律所引起的社会对抗的发展程度的高低。问题在于这些规律本身,在于这些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并且正在实现的趋势。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8]这些观点与其《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体现的生产力、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以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的唯物主义观点是一致的,前者只不过是后者一般观点在国际范围内的体现。所以,我认为这里的观点代表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国际经济问题的原始观点,这里的观点应该作为具有普遍意义的马克思主义关于国际经济问题观点。

今天看来,虽然不大可能出现考茨基所谓的超帝国主义,然而随着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政府之间协调意识的增强和协调能力的提高,避免列宁提到的帝国主义战争以及利用帝国主义战争进行的国内革命是可能的。欧洲联盟(EU)、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等国际经济区域性经济政治合作组织的兴起证明了这一点。虽然这些组织内部也会出现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也许今后仍会出现由于贸易保护主义而发生的国际经济争端以及由此而来的国际政治争端,但目前国际经济自由化的趋势却是走着一条相反的路。

三、经济全球化中马克思观点的启发

经济全球化作为当代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已经得到大量关注和认可。经济全球化是当代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现象,对此同样存在经济自由主义、经济民族主义和重商主义三种观点,显然经济自由主义占上风。这不仅体现在学术研究领域,而且体现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政府制定政策过程中。“进入90年代以后,国际投资领域中的政策自由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从1991—1994年,在全球所发生的373个与国际直接投资有关的国家法律与规定变化中,有368个即占98.7%的变化朝着更加自由化的方向发展。”[9]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当今的国际经济秩序是由发达国家主宰的,国际经济在贸易、投资和金融等方面的自由化是符合发达国家经济利益的。发达国家的学者为本国政策辩护,这些经济理论通过发展中国家学者的学习和传播在发展中国家扎根成长。

这里一个颇为严肃的问题是,发展中国家学者和政府对崇尚经济自由化的本文主流经济学及其相应政策的盲目崇拜,可能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这在墨西哥1995年、阿根廷2001年金融危机中已有前车之鉴。所以,根据本国利益研究国际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而不盲从发达国家的经济理论,对于发展中国家尤其重要。

马克思关于国际经济问题的观点包括:价值的创造、分配和转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张。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了价值的创造过程以及价值在工人、企业家、资本家、地主等之间的分配过程;这种价值创造和分配都是在一种封闭经济中进行的。至于国际范围的价值创造和转移,马克思没有来得及研究,二十世纪的A.伊曼纽尔、安德烈·冈德·弗兰克、保罗·斯威齐和保罗·巴兰等深入研究了这个问题,结论认为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确存在着价值从发展中国家转移到发达国家的情况,但这些研究并没有否认发展中国家也从国际经济活动中获得一定利益。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张问题,马克思的观点不再赘述。二十世纪出现了一种“进化论马克思主义”,以拉克劳(E.laclau)、J.泰勒(JohnG.taylor)和P.雷(Pierre-PhlippeRay)等为代表,力图回复经典马克思主义,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进化论为依据,认为“任何社会的发展都必须经过资本主义阶段”。应该说,这种分析的某些方面是符合马克思原始思想的。

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琼·罗宾逊认为,“马克思是最勇敢的预言家,他所预见的大部分事情得到证实,但是他肯定没有料到,在《共产党宣言》发表125年以后,资本主义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繁荣,他也不曾料到社会主义革命会在最不发达的国家获得成功。”[10]事实上,这些情况在今天看来正好印证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全球扩张的预言。尤其是东欧巨变和苏联解体带给人们的思考,在生产力没有充分发展以前,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借助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大力发展生产力,为新社会的出现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尤其是通过加入WTO而进一步加入国际经济循环的举措,都体现了借助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生产力的思想。实际上,马克思对国际经济问题的这种观点并没有否认经济自由主义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全球扩张的观点,而是根据技术决定论肯定了这种观点。问题在于,马克思不认为这种状况是人类最完美的经济形式,而仅仅是过渡到共产主义的一个阶段;但是经济自由主义却认为这种经济状况是人类的最完美的经济形式。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历史背景下,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马克思的国际经济问题的观点:第一,全球分工提高劳动生产率,并促进了资源优化配置。第二,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发生了有利于后者的价值转移。第三,发展中国家通过技术、市场等途径可以接受并改造发达国家的生产方式为己所用,从而推进本国现代化进程。

马克思继承了亚当·斯密的分工提高效率的理论,只是侧重于国内一般分析。在国际经济理论方面,赫克歇尔和俄林提出要素禀赋理论,把分工理论推广到国际经济活动中。二战以来,国际贸易、投资和金融的发展对世界经济的推动作用证明了这些论断的正确性。

然而,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经济总量增加的促进作用,不能掩盖其对商品价值在国家之间转移的推动作用。根据马克思创立的劳动价值理论,很容易推出西文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投资生产的原因。这些在发展中国家生产的商品在国际市场上以更高的价格出售,其销售收入除了补偿劳动力价值以外,可以有更多的剩余价值。国际贸易中,发达国家力图压低发展中国家农副产品和矿产品等初级产品的价格,而极力抬高本国工业制成品的价格,以此盘剥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借以在国际市场上实现价值的重新分配和转移。

如果说上述两点都是发达国家从国际经济活动中获利最大的话,那么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的推动则使得发展中国家从中获得了长远利益,虽然也伴随着某种社会痛苦。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为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新的技术和需求,同时也带来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促进了这些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但是,由于发达国家企业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主导地位,这些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有时非常困难。尽管如此,发达国家的学者和政府还是对此抱有一定担心,他们担心跨国公司把本国的先进科技扩散到发展中国家,从而失运河相对于这些国家的技术优势。(RobertGilpin,1975)同时,在这些发展中国家内部,如何分配由于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劳动生产率提高所创造的更多的价值,也成为一个问题。由于这些发展中国家原有的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社会权力结构的存在,价值分配有利于强者和富者,社会贫富悬殊日益严重,特权消费社会和广大贫困阶层并存,或者是政权当局不能有效推进现代化,或者是出现严重的社会动乱。

琼·罗宾逊(J.Robinson)说:“世界情况在开始好转以前肯定还要恶化下去。”[11]我们也可以说,世界情况在恶化下去的时候,就在酝酿着好转的动力。所以,在当代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理解马克思对国际经济问题的观点,必须抱着发展的眼光,与时俱进。

收稿日期:2003-10-11

【参考文献】

[1]刘同舜:罗伯特·吉尔平《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前言”,经济科学出版社1989年第1版,P2.

[2][美]罗伯特·吉尔平:《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杨宇光等译.经济科学出版社1989年10月第一版,P46,P47,P48,P49,P51,P52.

[3]U.S.powerandthemultinationalcorporation:thepoliticaleconomyofforeigndirectinvestment/RobertGilpin.[monograph],NewYork:BasicBooks,[1975],P32,P33.

[4][美]罗伯特·吉尔平:《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杨宇光等译.经济科学出版社1989年10月第一版,P52.

[5]尹保云:《什么是现代化——概念与范式的探讨》[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10月第1版,P208.

[6][7]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人民出版社1997年8月第3版,P31,P31-32.

[8]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第1版,第8页.

国际政治论文范文2

[关键词]:法国、行政法自治、布朗戈案件

在法学界,我们把法国划入大陆法系典型国家。大陆法系国家的两大显著特点便是“法典化的法律渊源”和“判例不创立法律规范”。法国虽然是一个成文法国家,但是在行政法学领域,不论是法国行政法的一般原则还是行政法上的一些具体制度却大都由判例产生,这是法国行政法的一个显著特点。行政法自治是法国的重要行政法观念,该观念的确立与法国的特殊政治历史背景、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及公法与私法严格区分观念等有着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渊源,并由几部重要法律文献予以确定,但其具体的原则及规则制度却是由法国行政审判史上的一系列判例所逐步确立和完善的。19世纪70年代初的布朗戈案件作为法国行政法史上的著名案件,对于法国国家赔偿制度及法国行政法基本观念等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推动意义,对法国行政法自治的理论形成与发展也产生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一、法国行政法自治的一般原理

法国行政法自治是对法国重要的行政法观念、原则及制度安排的理论概括。法国行政法自治具有三层核心含义:(1)普通司法权与行政权及行政审判权相分立并不得干预行政活动的理念;(2)独立的行政法院系统行使对行政案件的专门管辖权制度;(3)行政机关与行政法院在行政活动及行政审判活动中不受私法原则支配而适用独立的行政法规则的原则。法国行政法自治理念的形成,如前所述,与法国特殊的政治历史背景、三权分立学说及公法私法严格区分观念等有着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渊源,并由法国行政审判史上一系列判例所发展和完善,最后具体体现在法国一系列的行政法观念、基本原则、及法律具体规定的制度设计与安排中。

(一)三权分立学说与法国行政法自治。

法国行政法自治的一个重要制度体现是,在法国形成了独立的行政法院系统,所有的行政案件都由行政法院专门管辖,而法国行政法院产生的思想基础则是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孟德斯鸠是法国18世纪启蒙运动的思想家,反对专制政体,鼓吹自由主义,他在《论法的精神》(1748)中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认为国家中存在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种权力,为防止权力滥用与腐败,应使三权相互分立并制衡。孟德斯鸠的学说对法国革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第16条规定,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分权原则应用于法国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关系上,是要求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互相独立,普通法院不能干涉行政。然而,在法国大革命时期,存在着一种将行政和行政诉讼相混淆的特殊观念,认为行政诉讼就是行政本身,这种观念直接导致:在法律规定禁止普通法院干预行政活动时,行政法院也不能受理或审理由于行政事项而发生的诉讼。因此,三权分立学说是法国行政法自治理论产生及制度安排的思想基础。

(二)法国行政法自治的历史背景与现实基础。

但是,从英美法国家的司法审查制度存在的分权理论基础来看,分权学说理论本身并不必然禁止普通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法国行政案件由行政法院专门管辖还有着重要的历史背景。在法国大革命前,资产阶级势力逐渐强大,并反映到行政部门。政府为了增强实力,实施了一些有利于发展工商业的政策。然而,当时的普通法院掌握在封建势力手中,封建势力通过在普通法院拒绝为政府的进步性法令进行登记和执行的形式来反抗资产阶级的进步改革。法国大革命初期,欧洲的封建势力在奥国和俄国皇帝的号召下,组成奥、俄、英、普等国参加的国际联合势力,对法国的资产阶级政权发动侵略战争,法国国内的以普通法院为核心的封建势力和外国的封建势力相互勾结,共同镇压资产阶级政权。普通法院的上述政治立场在资产阶级及法国人民心中形成了反动而保守的印象。而在法国旧制度时,普通法院外已经存在一些专门受理行政案件的行政法庭,如审计法庭、森林法庭、河川法庭、租税法庭等。专门行政法庭的存在既为法国资产阶级对抗封建势力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也为法国人民接受独立的行政法院系统扫除了心理障碍。

但是,如今相关历史因素在法国已经不再存在,当今的普通法院对行政机关没有任何对抗情绪,行政法院继续存在的现实理由如今已经转化为技术上的考虑:其一,法国存在公法和私法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私法适用于地位平等的私人之间,公法适用于调整政府和私人或政府机关相互之间,两种法律体系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追求的目的不同,不可能适用同样的法律原则。其二,行政法官除必须具备公法知识外,还必须具备行政经验。行政法院法官一方面多数来自高级文官,另一方面,法国行政法院在组织方面规定有一些措施,使行政法官同时具有法律知识和行政经验,而普通法院法官则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其三,行政法院的诉讼程序和普通法院不一样。行政诉讼贵在迅速、及时,法官指挥诉讼进行的主动权力较大。其四,行政法院在最初成立时,由于与行政机关的关系过紧而使其判决的公正性受到一定的质疑和批评。但行政法院组织的完善加上行政法官具有的法律知识与行政经验两个方面,使得法国在行政诉讼的判决中,创造的一些法律规则一方面满足了行政上的需要,另一方面能够保障相对人的权利和利益。法国行政法院对法国法律制度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由此受到社会的尊敬,并成为法国法律制度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三)法国行政法自治的法律根据及制度安排。

大革命胜利后,资产阶级在革命时期经历了以普通法院为首的封建势力重重阻碍而最终取得革命胜利后,为了防止普通法院对政府改革造成麻烦,制宪会议于1790年8月16—23日制定了关于司法组织的法律,该法第13条规定:“司法职能和行政职能不同,现在和将来永远分离,法官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行政机关的活动,也不能因其职务上的原因,将行政官员传唤到庭,违者以渎职罪论”。五年后,共和三年果月16日(1796年9月4日)另一项法令重申:“严格禁止法院审理任何行政活动”。上述两项法律规定从根本上确立了法国行政权与司法权之间的关系:司法权不能干预行政机关的活动,不能审理有关行政活动的案件。法律明文禁止普通法院受理行政诉讼,为法国行政审判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可靠的法律基础,是法国行政法自治的法律依据和基本法律原则。

但法国行政机关的活动不受普通法院的管辖,并不意味着行政机关的活动不受法律监督,相反,法国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不仅受到来自议会、行政监督机关及调解专员的控制,而且还受到来自既独立于普通法院又独立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法院的控制。法国行政法院系统组织的建立与完善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先后经历了行政法官时期(1790—1799)、保留审判权时期(1799—1872)、委托审判权时期(1872—1889),1889年12月3日,法国最高行政法院在卡多案件中正式否定了部长法官制,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决定,可以直接向行政法院,无需经过部长的裁决,至此,法国行政审判进入独立审判权时期。卡多案件的判决标志着法国行政审判制度创建的完成。法国独立的行政法院系统是法国行政法自治的制度基础及体现。

(四)法国行政法自治的基本观念演变及独立规则。

法国由于存在着两个法院系统,普通法院不能行使行政审判权力,这就必然涉及确立行政审判与普通司法管辖的范围问题。但法国法律除了规定行政审判和司法审判独立原则以外,并没有规定行政法院与普通法院的管辖权限与区分管辖的标准,而是建立了一个权限争议法庭,在具体案件上划分两个法院系统的权限和解决双方的权限争议。但在1872年以前,法国并没有设立权限争议法庭,行政法院自己决定其管辖范围及权限,关于行政法院的管辖标准是“国家债务人”及“公共权力”两个标准。1873年2月28日,权限争议法庭在布朗戈案件中放弃了“国家债务人”及“公共权力”两个标准,而以公务观念作为确定行政审判权限的标准,并在以后一系列案件中得到推广适用。但公务标准在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受到了来自经济及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的挑战,出现了公务标准危机而进入了多元标准时期,行政法院的判例在公务标准以外,还综合适用公共权力标准、法律关系和法律规则标准、私人活动相似标准等。法国行政法院行使管辖权标准的上述发展演变,充分反映了法国行政法观念的历史演变过程,也体现了法国行政法自治理论的历史发展与演变过程。

法国行政审判不仅是由行政法院专门管辖,而且行政法院在行政案件审判中也适用独立的诉讼程序规则和行政法实体规则。在诉讼程序规则方面,法国行政诉讼有自己独立的诉讼程序。法国行政诉讼的程序主要由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成文法没有规定时,由判例所创造的规则补充。行政法院有时从普通法院中借用(reception)关于程序的一般原则,这些原则能适用于行政诉讼但却不必然支配行政诉讼程序。在行政实体法方面,法国的行政活动原则上适用和私人活动不同的法律,行政法是在私法以外的独立存在的法律体系。但是法国行政法作为独立的法律体系,并不表示在法国行政审判中,行政法院完全不适用私法以及普通法院完全不适用行政法。这种公法与私法交叉适用、互相接近的情况,并没有取消法国行政法作为独立的法律体系。独立存在的行政法律体系是法国行政法自治的基础。

二、布朗戈案件对法国行政法自治的发展

法国行政法自治观念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性演变过程,一方面它是法国公法理论研究,特别是狄骥公法思想影响的结果;另一方面,它也是法国行政审判实践中一系列重要案例所形成的原则和理念的积淀。布朗戈案件是法国行政法史上的重要案件,它对法国行政法自治理论的发展也具有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

19世纪70年代初,法国纪龙德省国营烟草公司雇佣的工人开着运输车,在作业时不慎将布朗戈先生的女儿撞伤。布朗戈先生为此向普通法院,要求国家按照民法上侵权行为的规定负赔偿责任,法院认为该案和国家行政公共权力无关而受理了这个案件。该案被告为纪龙德省的省长。案件受理后,省长认为该案涉及国家作为债务人问题,属于行政审判范围,普通法院无权受理,于是向权限争议法庭提起管辖权争议。权限争议法庭在1873年2月28日的判决中写道:“国家由于公务中所使用的人,对私人所造成的损害的责任,不受民法中对私人相互关系所规定的原则支配:这个责任既非普遍性的,也非绝对性的。它有其本身的特殊规则。这些规则根据公务的需要和平衡国家与个人的利益的需要而变化……。”

布朗戈案件的上述判决对法国国家赔偿制度及行政法基本观念等法国行政法基本原则与具体制度的形成与发展都产生了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推动意义。权限争议法庭对该案的受理与裁判,这一行为及其结果本身就体现了法国行政法院对行政案件享有专属管辖权这一基本法律原则,而这正是法国行政法自治的重要理念之一。此外,布朗戈案件对法国行政法自治理论的深化发展更重要地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布朗戈案件对法国分权理论及行政法基本观念的深化发展。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经过法国大革命的发展和演变,反映到行政法理论上是形成了普通司法权与行政权及行政审判权相分立的观念,反映到制度设计上便是建立了独立的行政审判制度,其目的都在于保障行政机关及行政权力行使的独立,普通法院不能干预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活动。因此,“国家债务人”标准和“公共权力”标准自然地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成为普通法院与行政法院的管辖权的权限划分标准。这两个标准在19世纪上期大致符合当时的情况,当时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主要限于警察和税收事项,都是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受行政法院管辖。行政机关行使的非权力行为主要是私产管理行为,受普通法院管辖。

19世纪下半期以后,行政机关职务扩大,除了传统的行使公共权力职务外,还进行了一系列公务性活动,如文化、教育、交通、卫生等。这类活动的特征是直接以满足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但它既不是公共行政权力的行使,也和私人的活动性质不同。公务活动的上述特征使得,一方面,普通法院适用私法规则来解决公务活动中的法律纠纷存在诸多困难;另一方面,行政法院依据“国家债务人”与“公共权力”两个标准均不能享有对大量涌现的公务案件的管辖权。于是,在1855年12月6日,法国国家参事院在Rothschield一案中便提出公务观念作为划分行政审判权限的标准,但由于是行政法院的单方面的意见而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1873年的布朗戈案件适用的公务标准,由权限争议法庭提出并解决了前述实践中出现的矛盾,由于权限争议法庭的任务是划分行政审判与普通司法审判的权限,所以布朗戈案件具有很大的权威性,公务标准至此得以完全确立。由此可见,在布朗戈案件判决中,法国行政审判权限标准由“国家债务人”和“公共权力”双重标准向“公务标准”的转化,既是对法国行政法基本观念的深化发展,也是对法国传统分权理论的现实发展。

(二)布朗戈案件对行政法院适用独立规则的强调与强化。

国际政治论文范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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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论文范文4

[关键词] 国际政治 分析评价 CSSCI 文献计量学

中图分类号:D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369(2007)4-0096-08

引言

国际政治作为一级学科政治学下属的二级学科,是政治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和方向。国际 政治是国际政治行为主体为实现一定的政治目的而进行的各种活动,是其相互间形成的各种 政治关系的总和。它主要研究的是各国对外政策及其发展演变,国家之间的冲突与合作,国 际政治力量的对比及其变化,国家集团的形成、分化和改组,世界秩序的形成、发展与变革 等[1]。本文借助2001―2005年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2] ,通过大量的数 据对我国国际政治领域的发展概况和期刊影响力研究进行了分析评价,并在很多方面与政治 学进行了相应的比较分析,试图给出中国国际政治研究的总体面貌、特征和趋势。

根据我国2005年公开发行的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目录统计,我国公开发行的政治学期刊700 多种,排除通俗读物、政治读物、二次文献以及非中文文献的期刊,政治学学术期刊大约34 0余种。2001―2005年间,CSSCI收录政治学期刊32~36种[4.7]。每年大约收录政 治学论文4000多篇(这个数据包括其他学科期刊发表的政治学论文,当然也排除掉了政 治学期刊所刊载 的其他学科的论文)。为了对国际政治方面的文章进行研究,在各年的论文中,我们按照文 章所属的学科分类,通过中国图书馆分类号将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各国政治和外交等方面 论文挑选出来;除此之外,我们还通过关键词检索,将那些论文关键词中提及“国际政治” 、地区政治、各国政治等方面但并未分到上述类别中的文章也纳入其中进行 分析。

国际政治论文概述分析

按照上述的原则,我们一共从CSSCI 2001―2005年的数据中,检索出来源文献8553篇和 相应的67362篇引文文献,这些文章分布在283种各类期刊上,本文对国际政治的研究都 是根据这 些文献信息得出的。

1.国际政治论文发文情况

在国家公布的政治学一级学科下包括了8个二级学科: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 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国际 关系和外交学,而本文研究的宽泛概念的国际政治学(包括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论文数量接近政治学论文的1/3。表1给出了2001―2005年这5年来国际政治领域论文的发文 数量以及在政治学中所占比重的情况。

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到,伴随着整个政治学领域论文数量的增加,国际政治学领域的文章也 在这5年中稳步增加,其研究队伍和研究成果不断增加,反映了该学科方兴未艾的发展势头 。此外,国际政治研究论文在政治学的总数中一直占有30%左右的比重,可见国际 政治是政治学领域的一个重要领域和研究方向。

2.国际政治学论文和引文概况

论文的引文数量从一个方面表现出作者的研究广度、学术深度和规范程度,并且能够特别地 反映作者所在的学科的研究广度、学术深度和规范程度。

从表2中我们可以看到,2001―2005年间, CSSCI收录国际政治领域论文8553篇,引用 文献67362篇,篇均引用文献数为7.88篇,要高于整个政治学的平均量(5.81)[3]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平均量(6.06)[3];无引文文章所占的比例也低 于人文社会科学论文的平均数(33.6%)[3 ] ,更低于政治学论文的无引文比例(39.2%);同时篇均引文数在这5年里由2001年 的5. 7篇增长到2005年的10.18篇,增长速度非常的快,这些都说明了这些论文与整个政治学其 他 学科相比,其研究深度和学术规范都表现了明显的优势。从历史角度来看,国际政治领域在 2001―2005年间的发文量基本保持稳定,但是与此同时,篇均引文数和有引文文章的数量则 呈现稳步上升的态势,这说明国际政治领域学者的研究越来越走向规范和成熟,其主要原因 大致有二:一是随着借鉴国外成果的增多,我国学者与国际学术规范接轨的速度加快,学术 研究和规范上的差距相应缩小;二是随着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专业硕士和博士研 究生两个层次的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该专业领域的人才培养逐渐显露出良好成效。

3.国际政治论文引文语种分析

对国际政治领域论文引用文献的语种进行统计分析,可以帮助人们了解该领域学者的阅读范 围和习惯,了解政治学学者对国外国际政治学术成果的接受状况,以及不同语种国家的研究 对中国国际政治研究的影响。表3给出了2001―2005年国际政治领域论文引用文献的语种统计。

2001―2005年间国际政治领域的论文引用文献的语种最多的是英文文献,为27544篇次 ,占全部被引文献的40.9%。中文文献有23710篇次,占全部文献的35.2%;译文文献 有11402篇次之多,占全部文献的16.9%。如果将所有被引用的外文文献和译文文献进 行相加,合计为57500篇次,在国际政治论文引用的外文文献中占64.8%左右。这 一比例远远的超出了整个政 治 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外文文献平均引用率(45%和33%左右)[3]。国际政治学论文 的外文文献引用之多,是和其独特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吻合的。

表3中的数据表明:第一,国际政治由于其本身研究内容和范围具有国际性,所以外文文献 的引用率相对地高于其他学科,说明我国学者高度重视借鉴国外研究成果;第二,国际政治 研 究的开放度较高,中国政治学学者能积极主动地阅读和使用国外国国际政治学的研究成果, 各种外国专业文献成为中国政治学者获取知识的重要来源;第三,大多数该领域的学者使用 的外国语言是英语,而且增长速度之快(5年间增长了245%)表明中国国际政治学界受英语 世界国际政治学研究的影响相对较大;第四,日文、德文、法文的增长速度也很快(分别增 长了248%、206%和186%),说明英语世界以外的国际政治学研究成果对中国国际政治学研究 的影响也在逐步增强。最后,它们说明中国国际政治学仍是一门比较年轻或不太成熟的学科 。

4.国际政治论文引文类型分析

对论文所引用文献类型进行统计分析可以帮助人们了解学者的阅读习惯以及获取知识的主要 来源,可以反映不同类型的文献在国际政治学研究中所起的作用,同时,这些数据还可以让 我们去发现一个学科的发展速度和学科成熟度。表4给出了国际政治学论文引用文献的类型 数据。

在国际政治领域论文引用的各类文献中居于首位的是图书,被引篇次达33101,是期刊 论文 的两倍左右,若加上另一种图书形式(汇编文献)则高达38482篇次,占全部参考文献 的近5 7%,这说明大多数国际政治的学者获取知识的主要来源仍然是图书,而且许多政治学经典著 作至今仍被学者们广泛引用;引用数量处于第二位的是期刊论文,接近引用总数的24%,低 于人文社会科学的平均数,这说明期刊论文对国际政治研究的影响相对小于图书。以下的依 次顺序是汇编文献、报纸文章、网络资源、报告文献、会议论文、法规文献、学位论文、信 函、标准文献等。

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报纸文章在整个引文类型中所占有的比重相对较高,达到8%(政 治学只有6%,整个人文社会科学仅3%),说明国际政治学学者非常注重国际新闻、动态或时 事,其研究和国际热点问题非常紧密;二是学位论文在这些引文类型中比例非常小,说明其 对国际政治研究的学术影响很小,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获取学位论文的渠道不够畅通,国内 各高校和研究机构或相关学科点之间的交流不够密切,另一方面也说明学位论文的整体学术 水平还有待提高。

国际政治期刊发文和被引分析

期刊对某一个学科领域的发文说明该期刊对这一学科领域研究的重视程度,一个期刊的 论文被某学科论文的引用,说明该期刊在这一研究领域的影响度。因此,我们通过所选出的 8553篇国际政治学学科论文,考察这些论文所刊载期刊的分布和引文期刊的分布,从而 分析这些期刊对我国国际政治学研究的影响。

1.期刊发文分析

通常,国际政治学论文主要发表在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或其他国际问题研究期刊上 ,但也有许多该领域的研究论文刊载在综合性期刊上。通过对国际政治学论文所刊载期刊的 统计分析,我们可以考察各期刊对我国国际政治学研究的贡献。表5给出了2001―2005年期 间CSSCI所收录的国际政治学论文最多的50种期刊。

在我们对检索出的国际政治领域的论文进行分析之后发现,这些论文所发表的期刊(共283 种)除分布于政治学之外,还分布于历史学、民族学、法学、经济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 等其他非政治学领域,这说明了国际政治的研究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非常密切。分析表5 数据我们可以看出,与国际政治密切相关的刊物最多,说明我国学者最瞩目的还是本学科专 业的重要和核心期刊;其次是一些与政治密切联系的理论性刊物;再者是一些社会科学综合 性期刊。毫无疑问,这些期刊在我国国际政治学研究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期刊被引分析

期刊对某一学科的学术影响可以通过该学科论文的被引用情况反映出来,影响的大小主要表 现为引用的频次。一般说来,期刊所载论文被某学科引用的次数越多,那么该期刊在这一学 科影响就越大。如表6所示,国际政治学论文引用国内外期刊约3318种,其中国外期刊1 600余种。这里列举了2001―2005年CSSCI中发表的国际政治领域论文被引用数量位于前 60名的中外文期刊。

从表6的数据可以看出:其一,进入前60名的期刊中有21种外文期刊,而且在排名前20名的 期刊中有将近一半都是外文期刊,这再次说明我国国际政治学研究受国际学术界的影响之大 ,也反映了我国国际政治的学者们密切关注着国外国际政治研究的发展和动向。在这20多种 期刊中,16种是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和外交类期刊,4种是综合性期刊,其中,8种为外文期 刊,且均为美国期刊,说明我国国际政治的研究受美国的影响较大。如果再作进一步区分, 这8种外文期刊中有6种为国际政治类专业期刊,2种为政治类专业期刊。其二,这60种期刊 中有相当数量的非政治学类的期刊,涉及到管理学、历史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等学科,涉及面非常广泛,表明了国际政治学研究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密切关系。当然, 在这60名期刊中,最多的还是有关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类杂志,约占1/3;其次是各 种综合性期刊,如《中国社会科学》、《读书》、《国外理论动态》、《国外社会科学》。 其三,表6中的中文期刊中,有相当数量期刊的主办单位都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下属研究所 ,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国际政治学研究中的突出的地位。如果将其他单位 计入统计,那么中国国际政治研究期刊及其影响的两个中心,分别是北京和上海。

结 束 语

本文利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2001―2005年的数据对国际政治这一领域的 发展概况和期刊的影响力进行分析后可以看出,国际政治作为政治学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与 方向,在学术研究方面表现出一些以下重要特征:我国国际政治学是一门年轻的学科,发展 速度快,队伍不断扩大,成果逐渐增多;中国国际政治研究与其他学科专业交叉,无论是研 究对象和内容,还是期刊分布和影响,都是如此;中国国际政治研究大量借鉴了国外的特别 是英语世界的研究成果,其中,以美国国际政治研究界的影响最为显著;中国国际政治研究 的地理中心是北京,上海则是北京以外最重要的研究重镇。总之,中国国际政治研究是一个 与时代联系紧密的领域,其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正不断拓展,正在日益成长和发展。

注释:

[1]黄晓辉.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福建教育出版社,2003

[2]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nju.省略(访问时间2007.03.20)

[3]苏新宁.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影响力研究报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4]2000―2002年CSSCI来源期刊.cssci.nju.省略/cssci.lyqk2000.htm

[5]2003年CSSCI来源期刊.cssci.nju.省略/cssci.lyqk2003.htm

国际政治论文范文5

关键词:外交政策 交叉研究 比较政治 国际政治

中图分类号:d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13)04-0032-38

外交政策研究在西方被称为外交政策分析或外交决策学,研究决策者与所处环境之间在不同层次上的互动过程和互动内容。在传统的外交政策研究中,一些学者通过描述和解释各国的外交政策来分析国家之间的关系变化,研究决定外交政策的国家间实力对比、国际规范,使外交政策学成为国际关系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些学者大量使用比较政治研究方法,关注外交政策本身如何形成,因而外交政策学一度被称为比较外交政策学。在交叉学科兴起的背景下,外交政策学作为国际关系学科和比较政治学科的有机结合点,在研究范畴和研究方法上需要全新的解析和建构。本文旨在梳理外交政策研究的发展脉络,并尝试在比较政治与国际关系的交叉研究方向上对其未来发展作一粗浅说明。

一、外交政策学的发展脉络

外交政策学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形成于二战以后,受当时政治学学科中比较政治学和国际关系理论研究迅速发展的影响,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了三种不同的研究路径,分别为“外交决策论”、“比较外交政策论”和“外交政策环境论”。

1.外交决策论

1954年,施耐德(richard snyder)、布鲁克(henry bruck)和萨宾(burton sapin)发表《决策:国际政治研究的一个路径》一文,文中提出“国家即决策者”,开启了外交政策学的第一条研究路径“外交决策论”,主张在国家层面研究外交政策,将国内政治体系和国际政治体系有机地结合在一起。1970年以后,外交决策论逐渐发展出两大分支,一派认为外交政策是国内各种政治组织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另一派认为外交决策是国内特定决策集团内部相互作用的结果。

前一派的代表人物首推埃里森(grahamallison)。在1971年出版的《决策的本质:解释古巴导弹危机》一书中,埃里森分别用理性决策模型、组织过程模型和政府政治模型对肯尼迪政府在古巴导弹危机中的决策进行了分析,他对组织过程模型和政府政治模型的分析都强调了外交决策过程与国内各种政治组织之间的关系,使外交决策变为一个受政治组织规则支配并被政治组织之间的权力斗争所左右的过程。此后,他进一步将组织过程模型发展为组织行为模型,将政府政治模型发展为官僚政治模型,将外交决策看作是一个各种政府组织和官僚之间讨价还价的过程。此外,纽斯塔特(richard neustadt)和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等学者也对外交决策过程中的政治组织进行了研究,为该学术派别的形成作出了贡献。

后一派的代表人物为詹尼斯(irving janis)。1972年,詹尼斯出版《群体思维造成的牺牲》一书,对美国政府在珍珠港事件、猪湾事件、水门事件、马歇尔计划、古巴导弹危机、越南战争扩大事件和朝鲜战争扩大事件中的决策过程展开了分析,认为外交决策是政府内部小集团的行为,一旦决策集团具有高度凝聚力,就很容易为维护群体内部的团结一致和行动一致而陷入群体思维,从而导致决策惨败。为了说明决策集团在何种情况下会陷入群体思维,詹尼斯提出了一个包括一系列变量在内的单线因果关系模型。此后,外交决策中的小集团现象开始受到学界的关注,赫尔曼(margaret herman)和彼得森(randall peterson)等人都相继采用案例研究和实验研究方法对此进行了后续研究,决策集团中的领导能力变量、权力结构变量、群体发展阶段变量、群体构成原则变量都被看作是影响决策质量的重要因素而加以研究。

2.比较外交政策论

1966年,罗西瑙(james rosenau)发表《预理论与外交政策》一文,认为外交政策理论应运用政策科学和系统的研究方法,开发出适用广泛的一般理论,开启了

外交政策学的第二条研究路径,即“比较外交政策论”。比较外交政策研究试图发掘出适合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外交政策一般理论,强调理论的系统性、跨国性和多层次性。其研究侧重两个方面:外交模型的构建和外交行为数据库的构建。

比较外交政策论的模型构建,是开发外交政策一般理论的第一步,也是建立研究假设的过程。同比较政治学一样,比较外交政策的模型构建也深受阿尔蒙德(gabriel almond)“结构一功能”(structurn-funcfional)模型和伊斯顿(david easton)“投入一产出”(input-output)模型的影响,广泛运用了体系、结构、功能等概念,甚至有一些分析模式直接来自比较政治理论。如罗西瑙的链接政治模型(linkage politics model)就认为影响外交政策有五个投入因素,即外部因素、国内社会因素、政府结构因素、决策者的角色因素和决策者的个人因素,这些投入因素以大小、发达程度和开放性为标准划分为的不同国家类型依次以不同的顺序对外交决策产生影响。继罗西瑙之后,布雷彻、威肯费尔德和莫斯着手研究国际纷争和外交危机的关系,先后整理出《国际危机手册》和《外交政策危机手册》,囊括了1929年到1979年在全球278个国家发生的627件外交危机事件,从危机状况、关联国家、引发危机的势力、危机的程度、纷争的程度、超级大国和国际机构介入的程度等方面收集整理了相关数据,为比较研究的展开提供了资料。 而外交行为数据库的构建则为检验外交政策一般理论提供了依据。除布雷彻、威肯费尔德和莫斯在外交危机数据库和鲁梅尔在国家特征数据库上的贡献外,麦克利兰(charles mcclelland)主导的世界事件相互关系调查数据库、阿扎(edward azar)主导的冲突与和平数据库、赫尔曼(chades hermann)等人主导的各国事件比较研究数据库、泰勒(charles taylor)和乔迪斯(david jodice)主导的世界政治和社会指标数据库都为比较外交政策研究的科学化作出了贡献。数据库的盛行,导致外交政策研究主要运用调查统计方法。然而,各式各样的调查统计方法并没有促进外交政策一般理论的诞生,反而使研究陷入了纷杂的数据之中,原本明晰的问题变得复杂起来,看似复杂的研究却只得出了一些常识性结论,这使比较外交政策的研究在1980年代进入了反省时期,期待在研究方法上得到新的突破。梅斯基塔(b,buenode mesquita)引入的期望效用理论(expected utility theory)和博弈理论在外交决策方面的发展,是比较外交政策研究的新发展。

3.外交政策环境论

1956年,斯普劳特夫妇(harold and margaret sprout)出版了《国际政治语境下的人与环境关系的假设》一书,开启了外交政策学的第三条研究路径,即“外交政策环境论”。外交政策环境论将研究比喻为开启决策的“黑匣子”(black-box),把重心放在对决策者个人心理认知过程的研究上,认为影响外交决策的各种客观环境因素必须通过决策者的主观环境(即认知过程)才能对决策结果产生实际性的作用,不被决策者主观认知的客观决策因素对决策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根据影响决策者主观认知因素的类型,外交环境论可以分为国际、国内和个人三个层面。

从国际层面来研究决策者认知的学者强调国家之间的相互印象对决策者的影响,决策者的认知来自相对国家的行为特征。唐肯(george duncan)和西沃森(randolph siverson)是该领域的拓荒者,贝利(william berry)、约翰(freeman john)和乔布(brian job)利用马尔科夫链(markov chain)开发出了对国家层面认知的测量方法,认为国家之间过去的合作或敌对行为直接影响今后决策者在相关外交决策中的认知,其认知类型包括对冲突敏感的认知、对冲突迟钝的认知、封闭型认知和开放型认知四种。

从国内层面来研究决策者认知的学者,认为国家政治体制、意识形态和历史文化对决策者的认知产生重要影响。如汤普森(kenneth thompson)和麦克迪斯(roy macridis)将政府类型分为民主政权、独裁政权、共产主义政权、民主社会主义政权等类型,认为不同的政府类型有不同的外交选择。奈(joseph nye)的“软实力”概念和古里恩(edmund gullion)的“公共外交”概念,均强调文化、教育机构和媒体等多种主体在外交决策中的参与。

从个人层面来研究决策者认知的学者,主张成长环境、教育背景、价值观等因素影响决策者的认知,特别是在集权政治体系和

机状况下,决策者的个人因素在决策中至关重要。这方面的代表性人物有赫尔曼(margaret hermann),其研究将领导人的个性与外交决策联系在一起。此外,霍尔斯蒂(ole holsfi)还研究了领导人的信念体系与国家印象之间的关系,巴伯(james barber)和乔治(alexander george)等人还对决策者的领导类型进行了分类。

二、外交政策学的研究视角

在外交政策学的研究路径中,既可以看到比较政治学中对国内结构因素的分析,又可以看到国际关系中对国际体系因素的分析,具有明显的交叉性。这种交叉性使外交政策学以国家为界分为两大研究层次:国内结构层次和国际体系层次;三大研究视角:国内政治视角、国际政治视角、国内——国际政治视角。

1.国内政治视角

以权力和利益为基础展开研究的现实主义学派认为,最理想的外交政策是不受国内其他政治因素影响,完全为国家利益最大化服务的外交政策。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国内政治结构就成为了外交政策研究的重要因素。因为,根据国内政治结构的不同,国家利益的定义也不同,国家利益在外交政策中的反映程度也不同。国内政治结构的分析,一方面从政治体制人手,一方面从政治行为体人手。

政治体制是比较政治学中常用的一个概念,由政府组织、政治人、市民团体和一般市民共同构成。在伊斯顿的影响下,政治体制的研究主要围绕“投入”、“产出”、“需要”、“支持”和“反馈”之间的关系展开。在外交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同样的“投入”经过不同的政治体制会“产出”不同的外交政策,不同的政治体制不仅有不同的外交“需要”,而且面临不同的国内“支持”状况。这样,找出政治体制中影响外交决策不同的因素,再以这些因素的变化为标准将政治体制加以分类,就成为研究政治体制与外交政策关系的首要任务。这类研究将注意力放在政府结构、议会结构及政府与议会之间的关系上,关注政府首脑的合法性和权限大小、政府与议会关系、议会中的政党关系、政权交替时的连贯性等具体因素。从政治体制人手来分析外交政策,使外交决策成为了国内政治研究的一部分,虽然可以将国内决策理论成果运用到外交政策分析中,但是却很难找出一般决策和外交决策之间的差异性。

政治行为体的研究是指,将国内政治行为体分类后,选择并研究特定行为体与外交政策之间的关系。前文中提到的群体思维模型就是研究决策小集团与外交政治之间的关系。另外还有以国家元首为中心的首脑与外交研究,以经济组织为中心的利益集团与外交研究,以新闻媒体为中心的媒体与外交研究等等。这些研究,在方法上都超越了传统的政治学研究方法,广泛引入了社会学、法学、新闻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

以上这些研究都把原因变量的范围限制在国内,忽视了国际体系与外交政策之间的相互作用,被国际关系学者认为还没有从政治学中脱离出来,对构建独立的国际关系研究范式意义不大。 2.国际政治视角

新现实主义认为,国家的行动虽然依托国内实力,但这种实力必须放在国际关系体系中加以审视,是相对实力而不是绝对实力决定着国家的行动样式。换句话说,是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位置影响国家行动。根据这样的思路,外交政策研究开始分析国际体系因素的作用,除比较外交政策论的类似倾向外,还有一些国际政治学者开始关注国际体系与外交政策之间的关系。华尔兹(kennethwaltz)、温特(alexanderwendt)、佐兹曼(johnzysman)等人就是其中的代表。

华尔兹将国家看作处于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社会中的单一的、不可分割的行为体。以小到追求本国的生存,大到称霸世界为目标;对内增加自身实力,对外强化本国同盟并弱化他国同盟。在这样的理论假设下,华尔兹预见了战争的不可避免、实力均衡的形成和维持、两极体系的稳定性等等。温特认为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是变化的,存在霍布斯、洛克和康德三种状态,在不同的文化状态下国家会作出不同的对外行动选择。佐兹曼联合善德海尔兹(wayne sandhiltz)、宝儒斯(michael borrus)等人研究经济外交政策,他们认为国际体系已经从无政府状态转变为相互依存状态,传统的军事、政治外交应该让位给经济外交;国家之间的双边和多边经济关系、地区经济合作程度、经济摩擦和冲突的大小影响着国家的外交政策。另外,主张霸权稳定论的学者认为,霸权国家为了维持霸权地位而在全球推行

自由经济体系。研究第三世界国家发展问题的依附理论学者认为,发达国家主导的不公正的国际体系是阻碍第三世界国家发展的根本原因。

单纯从国际体系来研究外交政策的理论,基本都处于框架和假设阶段,在理论发展和证明方面始终踏步不前,被认为仅从国际体系层面无法充分解释和预测外交政策的变化,国内体系和国际体系的统合势在必行。

3.国内——国际政治视角

虽然,外交政策学的发展需要国内结构分析方法和国际体系分析方法的结合,但如何结合学者们并未达成共识。一些学者侧重从国际体系层面研究外交政策,认为国内结构只是国际体系的中介变量,国际体系通过国内结构对外交政策产生影响。基欧汉(robert keohane)认为在综合考虑国内结构和国际体系因素时,国际体系因素应该总是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国际体系因素绝对不仅仅是对国内结构因素的补充。而那些侧重从全球治理的角度来研究外交政策的学者,并不赞同国内结构只是国际体系的中介变量的看法,认为国内结构变量不受国际体系限制单独发生作用的情况时有发生。古勒维奇(peter gourevitch)就认为像侵略、占领这样的国家行为很多时候并不是国际体系在国内结构上的简单反映,需要将国际体系和国内结构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上加以考虑。侧重从相互依存的角度来研究外交政策的学者,认为国内结构和国际体系因素的界线越来越模糊,国际社会的相互依存使国内因素也通过各种国际势力变得相互依存起来,以国家为界线的研究方法已经变得过时。安德森(perry anderson)、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等学者认为,早在400多年前国内因素和国际因素的相互依存在欧洲就早已出现,尤其是在战争和对外贸易中。15、16世纪的国际贸易引发了一些主要都市的兴衰和国家地位的改变,甚至导致资本主义制度的普遍建立和世界格局的变化。

国内结构和国际体系研究的结合克服了外交政策分析层面的单一性,但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最主要的是在结合的过程中应该选择哪些国内结构因素与国际体系因素。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就造成了分析因素选择上的随意性。

三、外交政策学在交叉研究中的未来

正如外交政策分析学者所说:“尽管政治学的任何分支都不是完全独立的,但外交政策学的特殊性却在于它既研究国内也研究国际,从个人到国家,再到(国际)体系层次都进行分析,并努力将所有这些方面结合起来”。因而,外交政策学的发展,有赖于国际关系理论、比较政治学(区域和国别研究)乃至政策科学的结合。这种交叉研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考虑。

第一,就外交决策论来讲,可以将国际协商和国际组织中的多国互动内容纳入研究范围。在全球化时代,许多外交决策都不再仅由国家内部的政治人和组织决定,而是多个行为体跨国讨价还价的过程。普特南(robert putnam)将国际协商中外交决策的产生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国际协商中各国代表之间的谈判过程,第二阶段是使谈判结果得到国内相关机构批准的过程。作为可以在第二阶段得到国内批准的谈判方案的集合,“赢集”的大小在各谈判阶段发挥的作用不同,而决定其大小的因素则包括国内制度、国内政治集团的偏好和国际谈判的战略。这种双层博弈理论对于研究外交政策中的多国互动是个有益的贡献,但国际体系的诸多因素(如谈判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国际体系的权力结构、国际规则和惯例)在国际协商中的作用还有待研究,这些国际体系因素如何与国内决策行为体相连接也有待探索。

第二,就比较外交政策论来讲,在目前还不能建立起囊括各种国内外因素并具有普遍适用性的一般理论的情况下,在国际组织或地区一体化问题上将国内外因素与外交政策结合起来研究不失为一种方法。国际组织是现代国家外交政策的产物,没有国家的主权让渡和相互合作就不会有国际组织。国际组织产生后同时也成为各国外交征战的场所。国家通过讨论、投票、决议等形式进行外交活动,这些外交活动与国内议会政治具有许多相似之处,不同的是国际组织中的外交行动直接受国际组织的体系因素和国内结构因素的共同影响。国家在国际组织中的地位和行为不仅影响其他国家的外交政策,而且影响国际体系。不同的国际组织、地区体系,其地位性质、一体化道路和各国的外交政策各不相同,必须结合国内国际因素加以研究。

第三,就国内因素和国际因素结合研

的方法来看:有的以国内结构为主、国际体系为辅;有的以国际体系为主、国内结构为辅;有的则是国内结构和国际体系并重。这些方法并无真正的优劣之分,因而按照不同的外交政策议题选择不同的研究方法显得就很有必要。外交政策议题可以按照对国际社会的敏感程度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指政治安全等议题;第二类是指经济贸易等议题;第三类是指文化宗教等议题。对国际社会敏感度越高的议题越需要在研究方法中重视国际体系因素。战争是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传统问题,处于国际体系无政府状态下的国家对来自国际体系的危险因素感知并不相同,感知内容直接影响了国家选择战争的可能性。而感知内容又和国内结构相关,只有综合国内外因素对其研究才能解释和预测国家的战争行为。经济问题在20世纪中叶以后地位逐渐凸显,甚至有些学者认为已经超越了政治问题,几乎不存在不考虑国际经济体系而制定外交经济政策的国家。和政治、经济问题相比,文化问题的国内性更强,再加上国际文化体系还处于松散和不完善的状况,研究重心应放在国内结构上。此外,由于文化外交政策对国际体系的影响大于国际体系对文化外交政策的影响,文化外交研究在国内结构和国际体系的结合中,可以以国内结构为原因变量,国际体系为结果变量。

国际政治论文范文6

关键词 女权主义 建构主义 学科发展 国际政治社会学

中图分类号:D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07)01000108

女权主义国际关系理论[1](下文简称女权主义)是研究妇女在国际关系的地位及其相关解放旨趣的学问,它在中国学界的兴起体现了理论借鉴的深入、全面,反映了中国改革开放与融入世界过程中问题生成领域的扩大与理论需求领域的拓展,总体上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我们既需要积极推进与大力支持,也需要以适当的理论引导,保持必要的学术清醒,使之向着理论化、系统化和建设性的方向发展,为国际关系理论的繁荣、和平发展与和谐世界思想体系建设,以及中国的民间外交发展提供理论和思想上的参考。

一、女权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学术地位

女权主义理论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最早出现在有关发展政治、战争与和平等议题的研究中,形成了自由女权主义、社会主义(或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后现代主义女权主义以及立场女权主义等分支,其基本考虑是提高女性在世界政治中的地位与角色,阶级压迫和家庭压迫,实施“去性别化”的社会建构与政治参与,以及从女性的视角重新解读人类知识体系。[2]为此,女权主义运用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后现代主义等理论与方法对于居于主流地位的政治学、国际政治学特别是政治现实主义、结构现实主义等理论进行了猛烈的批评,提出了许多有意义、有启发性的重要命题,对后来的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发挥了独特的推动作用,究竟起来,大概有几个方面的作用值得肯定。

1.以新兴的多元视角批判政治现实主义

女权主义者曾经与批判理论一起对于以现实主义为核心的主流国际关系理论进行了批判。不同的是,后现代主义、新马克思主义、法兰克福学派以及自由制度主义的斗争矛头是新现实主义,而女权主义则重点指向了政治现实主义。女权主义对于现实主义的批判是多方面的。安娜・梯克纳教授对于摩根索所提出的政治现实主义六项原则进行了的女权主义解读,提供了关于国际政治科学基本原则的另一种范本,很有代表性,这里以此对比。

从上表可以看出,女权主义挑战政治现实主义的过程中主要几个方向是:一是反对政治学背后的西方政治文化,尤其是反映了男人统治利益的政治文化,这有点后现代主义的味道;二是强调了道德对于国际关系的本体论意义,这是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基本分歧之一;三是把低级政治、相互依赖、社会再生产以及集体安全等领域的关注纳入国际政治研究的重要议程,而这正是新自由制度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基本分歧;四是强调世界政治的社会建构性,这又是建构主义的基本立场。可见,女权主义综合了各种方法批判政治现实主义,但总的来说是一种理想主义的理论取向,因而女权主义与现实主义的政治斗争,正如新自由制度主义、社会建构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学理论战一样,都属于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古老争执在当代条件下的多种形式的发展。

2.解构“国际关系学”的基本概念

国际关系学(或者国际政治学)是由政治现实主义和新现实主义的基本理论为核心建立起来的社会科学,女权主义批评摩根索的政治现实主义的过程,也就是解构国际关系学及其概念体系的过程。然而,这种解构的努力还有另外的一些方面,包括关于自然状态、国家、、战争与和平等核心概念。自然状态本是18、19世纪欧洲的法学家们为了论证现代国家与现代民主的起源而进行的一种理论假定,实际上成了现代政治学的基础概念,被认为指代国家形成之前的人与人为战的、无政府管理的、前公民社会状态。而女权主义认为,霍布斯的自然状态暗含了男女性别差异及其造成的一切权力归男人的状态,“女性在自然状态下是无踪无影的和微不足道的”(格兰特语),从而被从政治命题中排斥出去。男权思维就是男人对女人的绝对领导与绝对控制,男女之间存在着绝对值的二元对立。要求对内的至高无上权威,对外要求平等权。也就是说,国际政治是男人之间的交往领域,但在国内政治中,像男人对妇女的绝对控制一样,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由于根本上反映了男人的而忽视了女性的权利,因此并不能代表全民的利益,正如它只是代表了剥削阶级的利益而忽视了被剥削阶级的利益而不能代表全民的利益一样,是应该纳入重新界定的范围的。战争与和平是国际关系学的基础问题,涉及理论的终极关怀。女权主义企图修正关于和平(战争)的内涵。一种思路把男性与尚武、暴力、父权、专制联系起来,后者是战争的同义语,暗含了压迫女性的因素,而女人的本性是和平,女权的兴起则是和平的福音;另一种思路则认为女性也是战争的制造者和有力参与者,也是定义战争的基本力量。[4]总之,国际关系学的概念体系是政治学基本理论的某种延伸,而政治学的基本概念则是以男人的视角和男人对女人的压迫为明确或暗含的前提的。要建立更加科学与公正的国际关系学,必须将自然状态、国家、以和平重新赋予女权主义的内涵。

3.为建构主义和国际政治社会学起到了独特的推动作用

女权主义对政治现实主义乃至整个国际关系学科的解构,成为80年代“批判风暴”的一部分,自然对于长期受到现实主义压迫的理论界的自身解放起到了独特的推动作用。[5]具体地讲,它对于建构主义的发端以及更大范围的国际政治社会学发展提出了几个有益的命题。首先,女权主义强调国际政治的社会本体论,认为国际政治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本质是社会建构的结果,男人与女人是一种典型的构成性关系,男人统治为核心内容的世界是以女人的被压迫为前提的,这就是国际政治的又一秘密。其次,女权主义的认同政治取向丰富了国际政治认同研究的内容。性别认同是社会认同的重要方面,它与阶级认同、国家认同以及集体认同都应该成为社会建构主义研究的基本内容,但是,以温特为代表的主流建构主义却未意识到这一点。第三,女权主义者较早地从语言建构主义的角度研究国际政治的社会性。建构主义是差不多从语言哲学开始的,而女权主义者很早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埃尔丝塔在1981年就从语言实践的重要性,认为“我们对语言的使用……是构成人……的基础”,“语言、意义和知识都是社会行为”,因此,她通过分析意识形态、语境或语言游戏来探索语言在政治社会学中的作用,以揭示国际政治及其学科中“可能为其他学者所无视或忽视的潜在的意义、细微差别以及解释性概念”。她的这种学术研究显然是一种社会建构主义的方法,对于国际政治社会学研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6]第四,女权主义在国际关系研究中,以一种批判的、情绪化的语言来追求妇女地位的提高,从性别压迫和国际政治压迫的双重角度提出了在国际关系范畴人类解放的话题,让人们在忙碌于政治操作研究的同时得以喘息,仰望一下道德与理想的星空,关注一番人类解放在国际政治领域的实现方式。其实,这是一个充满了希望的学术处女地,在全球社会不断生成的新时代,国际妇女解放这个伟大任务可能首先在国际民间社会这个由女性较为擅长的国际公共领域得以部分实现,而这正是国际政治社会学的研究方向之一。

二、建构主义研究对于女权主义的两方面启示

上文肯定了女权主义在解构政治现实主义及其主导的国际政治学科过程中,对于社会建构主义(当然也包括了语言建构主义)之发端的积极作用,现在需要反观建构主义发展对于女权主义的启示。从中国的语境下,这种启示至少是两方面的。

1.建构主义与女权主义的元理论联系

由于建构主义有主流建构主义与激进建构主义之分,而女权主义在广义的分类可以算作激进建构主义的内容,这方面,西方学者如温特早有论述。[7]从近些年的发展情况看,多数女权主义者还是从原来的批判社会理论与后现代主义理论的角度来解读国际政治的,这也许是因为国际政治中的性别差异所建构而成的压迫秩序是如此的牢固,理论批判的任务远远没有完成,也许是因为女权主义的概念体系与理论工具中有着太多的后现代主义的遗产,还可能因为女权主义并未充分意识到全球化与全球社会生成过程中女性实现自我解放的新机会。既然,女权主义总体上是激进建构主义的一支,那么,我们比较它与建构主义的元理论联系,不如比较它与主流建构主义的元理论联系。

从本体论上讲,女权主义与主流建构主义如出一辙,承认国际政治的社会建构性质。在埃尔丝塔等女权主义者看来,男人与女人、内与外、公有领域与私有领域、战争与和平都是互为建构的关系,从社会建构主义的本体论出发,可以颠覆现有的知识体系。以和平与战争的关系为例,“问题是这样的:和平是一个从本体论上讲颇为可疑的概念。和平如果没有潜伏在阴影中的暴力对应物(战争)也就不可能存在……战争是不和谐的产物,和平则是和谐的产物。如果我们将和平视为本体论框架的一个支撑点,这一对立统一的复合体可以被几乎无限制地扩展开来。”[8]显然,女权主义与主流建构主义并不存在实质的本体论立场差异。从认识论上讲,女权主义与主流建构主义之间的关系就不像在本体论上那么一致了。多数女权主义坚持国际政治的社会建构本质,却不认为这种本质能够外化为国际关系的客观实在,否定世界政治中存在统一的客观规律性,坚持了一种较为彻底的反实证主义的认识论,而主流建构主义者则在认识论上实现了与主流社会科学的妥协。女权主义的这种反实证主义认识论直接影响了它的方法论态度,它反对运用“价值中立的”科学方法进行研究,倾向于采取批判的、建构的、人类学的、后现代哲学的,特别是伦理学的方法来研究国际关系。尽管以桑德拉・惠特沃斯、凯瑟琳・穆恩、克里斯蒂娜・陈以及雅基・特鲁等人为代表的国外“第二代”女权主义者以社会性别为中心分析范畴,在对国际计划生育等国际组织的作用、美驻韩军事基地问题、马来西亚外国女佣问题、剧变后捷克妇女地位变迁等研究中,进行了有益的个案分析,[9]但只是小量的初步的尝试,对于是否称得上实证主义的转向尚待观察。总之,女权主义在元理论方面坚持了较彻底的社会本体论及其相关的反实证主义认识论与方法论,基本上没有向主流社会科学做出让步,这一点,主流建构主义似乎相去甚远。

2.建构主义发展道路对于女权主义的可能的有益启示

建构主义之所以能够在美国居于重要的学术地位,在中国甚至被认为是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其中一个基本的原因是建构主义实现了结构主义化、国家主义化、科学主义化以及中国化。这四个方面似乎都可以为女权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可能的有益的启示。建构主义实现结构主义化的一个方面,就是把文化定义为结构,文化结构影响身份认同与国家行动,文化成为国际体系的组成部分,实现了建构主义与国际体系理论的对接,也使得建构主义不仅仅是研究国际认同的学问,更是研究文化体系化了的国际论调或者非物质性国际体系的学问。由于新现实主义甚至新自由制度主义都是以接受结构主义起家的,因此,建构主义结构主义化是它融入主流科学的重要方面。女权主义是否可以研究国际结构(包括国际性别结构及其变化,国际社会结构及其变化)对于女权的影响是值得讨论的。建构主义接受了国家中心主义的假定,认为国际关系的基本行为体还是国家,研究国家对外行为是研究国际关系的基本点,定义国家利益仍然有着关键的理论意义,离开国家谈世界是不现实的。

既然曾经有“妇女无祖国”的国际主义,为何就不会有“妇女回归祖国”的爱国主义或民族主义呢?马克思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轨迹是否对于女权主义有所启示呢?[10]奥德勒等主流建构主义学者呼吁进行科学化的建构主义研究,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一个女权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阵营中已有少部分学者正在尝试实证的研究,但是,仅仅简单的、以叙事为主的个案研究是不够的。构主义比较成功地渡过了中国化的初级阶段。这固然与建构主义本身较为宽广的研究视域、中国社会本身的文化道德主义基础有关,也与中国建构主义研究者较早地意识到其中国化的任务有关。从2001年中国研究建构主义的第一部专著出版起,中国学者们就在自己的著作中明确地提出它的中国化任务,也就是说,正是由于中国学者研究国外的建构主义时,一开始就在译介与本土化两个方向同时推进,因而能够迅速地向理论创新、政策研究方面转化,形成了国内学界的建构主义热潮。

3.建构主义中国化的不足应引起女权主义警惕

建构主义在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界取得一席之地有着多方面的原因,除了学界的努力之外,根本的原因是冷战结束以来国际社会问题增多、出现了原有理论范式不能合理解释的重大政治现象,同时大国成长中的理想主义冲动有了国际合法性研究的需求,从国际关系民主化到和平发展、和谐世界,为建构主义研究提供了实践背景。然而,学术研究需要保持清醒的反思精神,在一阵热浪之后,也许是到了理性反思建构主义的时候了。

建构主义中国化或者本土化过程中出现了若干值得认真注意的问题。一个就是自我封闭,建构主义本来像女权主义一样是一个开放的学问,是批判理论、语言哲学、后现代主义等诸种理论合成的结果,到了主流建构主义那里,特别是到了中国之后,逐渐变成了一个封闭的体系,不能以更加开放的胸怀将自身融入到更为宏大的理论中去。虽然不少学者为之做出了很大努力,希望将它与现实主义、自由主义相互借鉴与融合,不断超越自己,但是收效不大。另一个是知识重复。建构主义的基本知识体系发展到温特那里应该说基本系统化了,国内对建构主义的梳理也基本完成了。然而,不少有关建构主义的阐述文章仍然在重复过去,甚至造成了概念的混乱。第三,概念洋化。建构主义是舶来品,受到西学形而上学的影响,比较富有哲理,在国内一段时间内沿用原有的知识体系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假以时日,仍然不能将之与本土语言进行结合,恐怕其影响力不能持久,即使持久也不能深入到纯理论之外的国际问题研究领域。比如,“建构主义”这个用语本身就需要进一步中国化。主流建构主义在中国化的过程中,如果对这些问题有所注意,不去与已经中国化了的学说或理论进一步结合,不去研究一些深入中国外交中的战略性问题,就有可能面临被庸俗化或被历史淡化的危险。

女权主义在中国发展的目前条件可能不及主流建构主义,但是它无疑有着光明的前途。改革开放的发展、社会转型的加快以及国际公共领域在民间外交方面的拓展,都为中国女权主义提供了实践的机遇,但是,女权主义中国化的方向是什么?它在中国土壤能够扎多深的根?它是否愿意不断超越自我?它在概念体系上如何重建?它与中国伟大外交实践如何结合?这都需要认真考虑。

三、女权主义的前途与国际政治社会学

女权主义固然与主流建构主义有着诸多的不同,与其他激进建构主义也不完全一致。其中一个显著的方面是,女权主义与社会性和社会学有着紧密的联系。女权主义之所以令人瞩目,也是与国际社会的变迁有着直接的联系。这种与国际社会的本质联系,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它的广泛的发展前景。

1.女权主义研究领域本质上是社会生成的

无论是女权主义、女性主义,还是社会性别差异研究,本源上是社会问题研究。首先,如上文所言,女权主义坚持一种社会实践本体论,把国际政治认为是社会建构的结果。女权主义的一位代表人物也承认,几乎所有的女权主义国际关系学者都是在社会建构主义的意义上使用社会性别概念的。[11]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女权主义者不可能像现实主义者那样以研究硬实力为突出特征,也不可能像新自由主义那样重视经济学因素与物质交换关系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而不能不把社会结构及其变异作为一种基本的研究对象。其次,女性压迫的最初来源是父权统治以及社会分工。父权统治是家庭生活的中心话题,而家庭正是社会的细胞,在中国研究社会学不能离开对于家族与家庭的研究,它是中国化的传统共同体的主要模式之一;而近代的性别压迫也源于中世纪甚至更早的男女自然分工的异化。女权主义研究社会分工的异化及其路径依赖所造成的后果,就不能不研究阶段压迫以及社会变迁,因而对政治的社会学研究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了。第三,在国际关系领域研究女权主义,不会研究物质力量的对立,而是把国际社会互动作为主要对象,因为正是国际社会互动,才能突破国家主义的控制,才能彰显女权在国际交往领域的优长,才能突出国际道德与规范等文化因素的作用。因此,正如一位男性学者所言,“女权主义者像多数理想主义者一样,更多地是基于社会互动而非获得权力和运用权力来观察世界的。”[12]第四,女权主义理论与实践的未来系于全球民间社会的拓展与强大。全球民间社会,又称全球市民社会,是指相对独立于由国家控制的国际组织之外的、由各国民间社会外溢而形成的国际联合,这属于国际政治中的低级政治领域,与战争、安全、外交等高级政治领域相对。全球民间社会主要涉及卫生、福利、环境保护、教育科学文化等领域,是女权主义能够发挥重要影响的领域。只有全球民间社会的日益强大,才有女权主义者的光明未来。正如18、19世纪欧洲皇家宫廷和贵妇人沙龙中的文学批评形成了最初的公共领域一样,[13]20、21世纪的国际公共批评领域进一步向国际层面上的扩展,也或许会催生国际民间社会的更强劲成长,并随着国际社会相互依赖的发展、全球性危机的增多、世界妇女大会等国际非政府组织对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挑战以及女政治家群体与女批评家群体的相互呼应,而有可能推动国际公共领域的结构性转型和全球民间社会的实质发展,它对于全球化时代的女权主义将具有革命性意义。

2.女权主义的兴盛源于社会理论与社会领域的变化

女权主义本质上是一种社会运动的说法,虽然并不全面,却也抓住了它的本质,即女权主义是世界性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弱势群体追求政治民主与社会公正的全球行动的一部分,其目的是实现长期被压抑了的性别平等要求与自我解放的价值,它在国际关系领域的兴盛,很大程度上源于社会理论与社会领域的变化。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社会理论以及其他的社会主义或马克思主义理论都曾经是,现在也是部分女权主义者挑战政治现实主义和新现实主义的重要理论工具。也就是说,在“批判风暴”的时代,女权主义与批判社会理论有着密切的联系。国际社会领域的变化,也为女权主义的兴起提供了三个方面的基本背景:第一,全球化的发展,推动了国际政治社会化的持续深入全面进行,国际社会基本价值和政治文化从欧洲美洲向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扩展,女权主义最初赖以成长的社会环境也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扩张,这使得女权主义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思潮;第二,全球化对原有政治经济社会结构持续摧毁,要求重估一切价值,世界妇女大会等全球民间社会的生成则是全球化条件下社会性别压迫的基本组织依托。第三,国际社会公有领域与私有领域的分离日益模糊化,政府间国际组织与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方面的功能出现了相互依赖的局面,国际政治中的基本关注点从高级政治向低级政治转化,国际安全的基本关注点从传统安全向非传统安全转化,以平等、公正、合理为基本追求的世界秩序和国际合法性重建,都赋予了女权主义以历史发展的机遇。女权主义正是抓住20世纪70、80年代的国际公共性猛烈增生的历史机遇,利用冷战结束以后国际政治研究的社会学转向对于国际道德、文化、认同与伦理的青睐,在社会沟通、国际公关、民间外交、文化扩展甚至政治参与诸方面,不仅从女权主义理论上,而且从实践上贯彻性别平等的各种政治主张。换言之,批判社会理论是女权主义理论的主要理论源泉,国际社会的变化是女权主义兴盛的主要现实源泉。

3.女权主义与国际政治社会学的理论互动

女权主义的中国化与建构主义的中国化一样,需要逐渐结束其“长袖善舞、飘忽不定”的西学东渐阶段,进而落实到一种相对非西方文本化的理论框架上来。这是一个狭隘学术自主性失落的过程,也是获得新型学术自主性的过程,它无疑是困难和痛苦的,却是有意义的。由于女权主义与社会建构主义总体上都是用社会学方法来研究国际政治的,拥有社会实践本体论的基本立场,其目的都是实现国际政治的合法性与人类的社会解放,因此,国际政治社会学似乎是它们共同的前途。

女权主义实际上一直在推动国际政治社会学的发展,女权主义在发展初期从社会建构主义的意义上对政治现实主义所做的批判丰富了国际政治社会学的本体论知识;女权主义对环境保护、国际公共卫生等领域的关注丰富了国际政治社会学关于全球民间社会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女权主义关注社会分工的歧视性,把性别压迫作为国际社会不公正的基本方面,它至少从两个方面对国际政治社会学研究有较大的启示:一方面,国际政治社会学是研究国际政治与国际社会的互动关系,社会不公正对于世界政治发展不平衡的影响应是其研究的基本点,另一方面,国际范围的政治解放与社会解放的关系也应是国际政治社会学的着眼点,因为从世界历史上讲,人类自身解放运动从神权解放、阶级解放、民族解放,一次转向社会解放,而性别压迫的改变是社会解放的最后的内容。

当然,国际政治社会学研究的发展,同样对于女权主义的发展有推动作用。女权主义的元理论方面有着先天的缺陷(这方面与建构主义特别是激进建构主义的其他学派相类似),国际政治社会学通过对于实证主义的有限肯定来补充其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不足。女权主义提出的社会性别平等的伦理主张也可以纳入国际政治社会学的核心概念――国际政治文化中去,后者则是国际社会化的基本价值主体。国际政治社会学在注重国际社会对于国际政治作用的同时强调国际政治对于国际社会的反作用,主张合法性权力对于国际平等的正面推动意义,这样可以纠正女权主义对于权力或政治过分批判的“单向度”认识。国际政治社会学的研究领域不仅包括社会性别领域的冲突与合作,还涉及国际社会相对平衡发展与不平衡发展及其矛盾运动,国际阶级斗争与合作、民族斗争与融合、种族斗争与发展等矛盾范畴和大国关系、国际政治格局、世界秩序之间的矛盾运动,国际权力型公共领域与国际民间社会型公共领域之间的矛盾运动等等,这些研究领域可能会拓展女权主义研究的视野,为其在今后的知识体系构建与发展定位方面提供有益的理论参考。

目前,中国大国成长进入了关键时期,和谐社会、和平发展、和谐世界等一系列战略方针,追求国内社会的公正与和谐,强调和平与发展的理想主张,把实现国际社会的平等、民主与多样性作为中国融入国际社会的基本环境与战略目标,既体现了中国政府的战略意志、理论自觉与政治自信,也反映了中国领导人对于国际社会变迁与世界政治文明发展大势的正确把握。在古老的东方大国重新崛起的今天,“三和”战略方针的提出及其贯彻为国际政治社会学的学术研究,也给了女权主义和建构主义理论的进一步中国化提供了难得的实践载体。这是机遇,更是挑战。

注释:

[1] 以经典现实主义与科学主义为代表的不少资深学者认为,女权主义不是国际关系理论,只是一种国际关系研究的视角,但李英桃、胡传荣等人认为,女权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正在形成。本文理解前一种分类的严谨性,但从霍克海默的定义出发,采取后一种分类。

[2] 李少军:《国际政治学概论》(第二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81、82页。

[3] J. Ann Tickner, “A Critique of Morgenthau’s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Realism,” in Robert J. Art and Robert Jervis, International Politics: Enduring Concepts and Contemporary Issues, Seventh Edition, Pearson Education, Inc. 2005, pp.17-24.

[4] 王逸舟:《西方国际政治学:历史与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623633页。

[5] 关于20世纪80年代的“批判风暴”,请参见郭树勇:《建构主义与国际政治》,长征出版社,2001年,第5253页。

[6] 关于埃尔丝塔对于国际关系语言研究对社会建构主义的意义,可见[挪威]伊弗・诺伊曼、奥勒・韦弗尔:《未来国际思想大师》,肖锋、石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407442页。

[7] 关于女权主义的学术定位的讨论,请参见郭树勇:《建构主义与国际政治》,第16、87页。

[8] [挪威]伊弗・诺伊曼、奥勒・韦弗尔,前引书,第419页。

[9] 自李英桃:“社会性别理论在中国国际关系研究领域的发展现状与国内同行的评价”,载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外交事务研究院:《“社会性别与国际关系”论文集》,2006年11月19日,第3页。

[10] 关于马克思主义国际主义的发展轨迹与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关系,可参考郭树勇:《从国际主义到新国际主义》,时事出版社,2006年。

[11] J. Ann Tickner, “You Just Don’t Understand: Troubled Engagements between Feminist and IR Theorists,”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 Vol. 41, 1997, p.620. 转引自胡传荣:“冲突、张力与有关合作的期待――女性主义与国际关系学三大主流学说”,载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外交事务研究院:《“社会性别与国际关系”论文集》,2006年11月19日,第29页。

[12] John T. Rourke, International Politics on the World Stage, fourth edition, The Dushkin Publishing Group, Inc., 1993, p.152.

国际政治论文范文7

关键词 国际制度 国内政治 正向参与 反向参与

中图分类号:D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09)02-0057-64

国际制度研究是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核心内容一。当今国际制度研究的问题已由国际制度是否重要转向国际制度如何重要。不同学者从各个角度对国际制度进行了分析,但是,对于国家各种可能做出的国际制度参与选择,并未做出全面地界定和分析,尤其是对于本文所界定的国家反向参与国际制度的问题,更是鲜有涉及。本文试图对国家如何参与国际制度进行一个较为完整地界定,并在归纳国家正向和反向参与国际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一个解释国家参与国际制度的理论模式。

一、国家参与国际制度行为研究综述

国际制度理论研究主要分为理性主义(新自由主义和新现实主义)和建构主义两种路径,前者遵循“结果的逻辑”(Logic ofexpected consequences),后者遵循“合适的逻辑”(Logicof appropriateness)。最初的国际制度理论研究集中在对国际制度的功能性解释上,国家之所以建立并参与国际制度,是因为国际制度有助于缓解国际集体行动的难题,具有提供信息,降低不确定性,提供行动焦点等功能,被预设为理性单一行为体的国家会在获得绝对收益的基础上参与国际制度;另一方面,国家经过计算,如果参与国际制度所获收益小于成本,就会违约,极端的情况下会选择退出国际制度,这是从新自由主义视角出发对于国家参与国际制度的解释。新现实主义国际制度理论怀疑国际制度能够约束无政府状态下自助国家的机会主义行为,国家出于安全考虑,更加重视相对收益,如果别国收益大于本国,自助的理性国家就会选择欺骗。“新新合流”的结果是国际制度研究局限在相对收益、绝对收益之争上,单一理性国家经过成本收益计算决定如何参与国际制度,国际制度可以约束国家行为,但是不会改变国家偏好,这是一种理性主义国际制度理论,“科学”并具有解释力。

建构主义的兴起标志着国际关系理论的社会学转向。遵循“合适的逻辑”,建构主义认为国际制度规范可以改变国家对国家利益的认识,改变国家偏好,使国家对国际规范产生认同,在认同基础上遵守国际规范,参与国际制度。理性主义国际制度理论倾向于从方法论个体主义出发解释国家参与国际制度的微观基础,建构主义国际制度理论则长在从方法论整体主义出发解释国家参与国际制度时所面临的国际制度结构压力。理性主义解释了国家为了获得利益加入国际制度,建构主义则说明国家由于认为符合国际制度规范的行为才是合法的所以遵约。主流的理性主义和建构主义都是宏观的国际关系体系理论,国家在其理论架构中是单一理体,国内政治被必要地忽略,这种理论尽管简洁,但是其解释力注定不完整;同时,它们也未对国家如何参与国际制度这一问题作出全面界定,尤其是没有涉及到国家消极对待国际制度的问题,即下文所界定的国家反向参与国际制度问题。

国际制度中的遵约研究涉及国家如何参与国际制度的问题,这是国际制度和国际法学者共同关注的焦点,是国际制度研究的一个新兴领域,研究主要集中在关于如何使国家遵约的辩论上。遵约研究主要有两个视角,建构主义色彩的“管理”(managerial sch001)观点认为总体上国家遵守国际制度的情况较好,同时认为通过明确国际制度条约规则,增加国家遵约透明度,增强国家遵约能力,利用国际规范、国际组织监督国家遵约情况等“软”性措施能够较好地促使国家遵约。现实主义色彩的“强制”(enforcement sch001)观点认为通过监督、惩罚等“硬”性措施方能改善国家的遵约情况,降低国家的机会主义行为。遵约研究分析了如何使国家更好地遵守国际制度的问题,同本文研究的国家参与国际制度的问题相关,属于本文界定的国家正向和反向参与国际制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试图把国际关系研究的国内层次和国际层次结合起来进行分析,这是一个双向的互动,而非一个层次对另一层次产生影响的单方向地解释。把国内政治同国际制度研究链接是国际制度理论研究的一个前沿方向,既有研究基本上都是一个单向影响的研究,有的研究分析了国家参与国际制度的国内根源,比如关于民主国家是不是比集权国家更好地遵守国际制度的讨论;有的研究分析讨论了国际制度对国际政治的影响、国际制度的国内效果,进而分析了国际制度是否会在各国造成“会聚”(convergence)现象的问题。本文试图把国际和国内制度结合起来,提供一个解释国家正向或反向参与国际制度的理论框架。

二、基本概念界定

在提出理论框架之前,首先对本文所涉及的概念作一个简单界定,主要包括国家、国内制度、国际制度、以及国家正向参与和反向参与国际制度的概念。

首先简单分析一下本文中国家和制度的概念,然后重点对国家正向和反向参与国际制度进行界定。国家在国际关系主流的体系理论界定中被定义为单一行为体,即国家是一个原子个体,不可分解,国际关系就是对各个原子国家间互动行为的解释,如果分解国家作出解释的话,那么得出的结论就不再是国际政治理论,而是外交政策理论。建立在国际体系基础上的理论才是真正的国际关系理论,是整体主义的理论,无论是强调物质的理性主义还是强调观念的建构主义,国家都是理论所能够还原到的最小分析单位。剥离了国内政治的国际关系体系理论无可厚非,这是理论建构的必需,理论总是有边界的,它只能在一定范围内有效,并使其解释逻辑控制在理论边界内;但是,所谓“外交是内政的延续”,脱离了国内政治的国际关系理论注定是无源之水,所谓功能雷同的国家在国际结构中的行为并不一致,停留在体系层次的解释肯定无法完整地把握国家行为,这是一个无需证明的公理。普特南提出的“双层博弈”理论模式对于国际关系中国际一国内政治互动的研究深具启发意义;在两篇涉及国际关系同国内政治的重要文献中,古勒维奇强调了把国际政治同国内政治结合起来分析的重要性,米尔纳则提出要将比较政治学、国际政治与美国政治研究整合,强调国内政治对于国际政治研究的重要意义。在认识到国内政治重要性的基础上,本文试图打开国家这个“黑箱”,摆脱体系理论单一国家的假设。本文认为,国内各类行为体,无论是行政机构、立法机构、司法机构、利益集团以及人民大众,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也无论是政治、市场还是社会诸行为体,都会对国家参与国际制度的选择产生影响,不同国内行为体(可

能还有相关的跨国行为体的参与)都会对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国际制度参与作出权衡,并试图影响国家国际制度参与的政策选择,一致的“国家利益”和国际制度参与偏好是不会存在的。

本文并不认为国际政治、国内政治是可分的,而是接受米尔纳(Helen V.Milner)界定的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很多情况下同属“多头政治”(Polyarchy)状态的观点。米尔纳对国际政治无政府状态和国内政治等级制的两分法进行了批评,她认为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都会表现为一个从等级制到无政府的谱系,国际政治并非完全的无政府,国内政治也非完全的等级制,更多的情况是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都表现为一种多头政治状态,即既有一定的等级性,同时各个行为体之间的权威又是分散的,形成不同行为体之间互相制衡的状态。本文语境中,国内政治尽管基本是等级制的,但是国内各个行为体之间为了追求、符合自身偏好的利益,会进行博弈,国内政治不会表现为纯粹的等级制;当然,米尔纳界定的多头政治强调了不同国内行为体,比如行政和立法机关之间的博弈,本文对此做了进一步简化,但是思路是一致的。

接下来简单界定一下制度,本文中所涉及的制度是两个层面上的,一个是国际结构层面的国际制度,一个是国内政治层面的国内制度。制度的定义取决于研究视角以及研究问题。制度可以分为规定、规范和文化认知等三个不同的分析层次,本文界定的国内制度和国际制度主要是以理性主义为基础的,它们能够约束行为体的行为,并且被大多数行为体遵守,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国内行为体之所以遵守制度的约束是出于成本收益计算,是一种逐利行为。国内制度主要涉及具体问题领域的制度安排,也包括宪法对于国家政治体制、国家结构等的规定,也可能深入到特定国家的政治文化。国际制度指隶属于国际系统、系统内行为体(包括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及其行动)的一组相对稳定的相关的具有规约意义的规范和规则。

以下重点对国家正向和反向参与国际制度进行简单界定。在国家作为一个单一整体出现的前提下,本文把国家参与国际制度的情形界定为正向参与和反向参与两类。其中,正向参与包括加入、遵约以及非自愿违约三种情况,属于国家积极参与国际制度的情况;反向参与表明的是国家同国际制度之间的消极关系,主要包括游离、退出和有意违约三种情况。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把国家的非自愿违约纳入国家参与国际制度的情况,因为在这种情形下,国家有遵守国际制度的意愿(国内政治博弈的政策选择是遵约),但是由于遵约能力的不足,诸如技术、资金或是国内执行能力的缺陷而导致违约。在国家正向和反向参与国际制度的谱系中,游离和退出是最消极的情况,而完全遵约(甚至超额遵约)是最积极的状态。在全球化时代,国家参与国际制度的程度基本上处于在最消极和最积极情况之间摆动的状态。

国家正向参与国际制度主要表现为加入、遵约以及非自愿违约,这些概念在国际制度研究中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探讨,这里简单做一界定。本文把国家签署国际条约加入国际制度和国际制度得到国内法批准的阶段统称为加入,有些国际制度是自执行的,并不需要国内立法批准便能够在国内生效,而大部分的国际制度需要经过国内立法变成国内法才得以在国内发挥效力(国内立法批准后国家可能还需要税收、惩罚等特定机制来保证国际制度在国内的遵守)。国家批准国际制度的过程或长或短,这是一个国内政治运作过程。国家加入国际制度后,国家参与国际制度涉及到了国家对于国际制度的遵守情况,遵约指的是国际制度加入国遵守国际制度规则和规范的情况,这主要是一个程度问题,即,国家在多大程度上遵守了国际制度的规则和规范的规定?这是一个难以判断的问题,虽然难以具体量化,但是我们可以进行一个大致推断。这是一个遵约的谱系,国家超额遵约、完全遵约还是不同程度的违约呢?国家是有意违约还是非自愿违约?国家是遵循了国际制度规定的程序还是进一步遵循了国际制度的精神,也即仅仅是遵守了具体条约还是已经把国际制度规范内化?本文将国家有意违约归为国家反向参与国际制度的类别,而把上文说明过的国家非自愿违约归入国家正向参与国际制度的类别。

接下来依次重点考察国家对于国际制度的反向参与。国家反向参与国际制度主要有三种表现:游离、有意违约和退出。首先,国家游离于国际制度之外是国际关系中一种较常见的现象。当今世界,相互依赖不断加深,全球化的浪潮不可抑止,世界上的各种公共事务,从高政治的军事安全到低政治的环境污染,均有相应的国际机制予以治理,大部分国家选择加入国际制度和国际组织,通过国际合作来解决全球公共问题。但是,一些国家却选择不参与国际制度和国际组织,他们选择留在特定的国际制度之外,如美国游离于《京都议定书》之外,英国游离在欧元区之外,印度游离于世贸组织之外等等。国家游离于国际制度之外的现象、国家不加入特定国际制度及国际组织的选择,本文称之为国家对国际制度的游离。游离包括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下国家对于国际制度采取一种革命态度,即试图以自己的制度需求改变国际制度的规则甚至规范以使国际制度满足其要求;第二种情形下国家则采取一种超然态度,即国家仅仅单纯地游离于国际制度之外,并不寻求同国际制度发生关系;第三种情形是国家虽未正式参与某国际制度,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履行了国际制度的规则和规范,可以称之为“不参与的遵约”。国家反向参与国际制度的第二种情况是虽然国家加入了某国际制度,但是有意地违背了国际制度规则,无论是公开或是隐蔽的:这种违背可能是对制度具体规则的违背;也可能是国家虽然遵守国际规则,但是行为却违反了国际制度的精神和规范,与制度所要实现目标相背离,实质上“不遵约的遵约”。本文把国际制度加入国有意对国际制度规则规范公开地或隐蔽地、表面地或实质地背离称之为国家对国际制度的有意违约。国家反向参与国际制度的第三种表现是国际制度参与国退出国际制度,不再受到国际制度的约束,获得了在特定问题领域的行动自由;国际制度及国际组织一般均有合法的退出条款,国家可以选择退出,但是由于国家一般会选择加入对已有利的国际制度,因而国家退出国际制度的现象较为少见,这是国家反向参与国际制度现象的极端表现,尽管较少发生,但是却有很大的启示意义,这种现象在国际体系的不稳定时期,尤其是国际体系转型期较为常见,美国、英国和新加坡都曾经退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小布什政府退出了一些国际军控协定都是国家退出国际制度的例子;而日本和德国20世纪30年代退出国际联盟则是国际体系转型期国家退出国际制度的典型案例。

三、国际一国内制度互动:国家正向或反向参与国际制度的理论框架

结合前面设定的基本概念,这一部分作者将做出进一步假设,并试图提出解释一个国家正向或反向参与国际制度的国际一国内制度互动理论框架。

首先,本文假设国内利益集团和偏好不同的行为体(可能有跨国行为体的参与)拥有集体行动能力,因为只有拥有了集体行动能力,国内政治中才能分化成对待国际制度态度不同的行为体集合,本文假设存在促使国内行为体集体行动的选择性激励,它们能够在共同的

利益和偏好的前提下组成行为体集合。另外,在国内政治运作中,信息的分布也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变量,直接影响到国内政治行为体的决策权力大小和行动能力,这里同时把国内行为体的信息占有假设为完全信息占有。

其次,国内结构指“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社会结构以及结合政治制度与社会结构的政策网络。国内结构涵盖了政治和社会制度中的组织机构及其运行惯例,结合在法律与惯例中的决策规则与程序,以及深嵌于政治文化中的价值与规范”,不同国内结构对于国内行为体之间的组合以及决策权力分配具有不同规定,本文把国内结构设为常量(domestic context-free);另一方面,尽管不同时代国际相互依赖程度不同,但是国内政治基本上都不能避免国际结构,无论是生产、权力或是文化结构的深刻影响,尤其是在全球化时代。这里为了理论框架简洁,同样把国际结构也设为常量(intemational context-free)。

再次,在上述假设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假设国内(跨国)行为体会形成两类行为体集合,并且它们的利益和偏好相对,一方支持正向参与国际制度,一方支持反向参与国际制度;这两类行为体集合由国内各类行为体所组成,比如行政机构、立法机构和利益集团中利益一致行为体,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中利益一致行为体,政府、市场和社会中利益一致行为体等,甚至跨国行为体也可能加入这两类行为体集合中来。本假设有一定的现实参照,在现实中,国内政治基本上只存在这两类行为体,因为它们的利益直接受到国家参与国际制度的影响,而只有利益受到国际制度影响的行为体才有激励影响国家的国际制度参与选择;当然也可能存在其它偏好的行为体,也可能存在其它的国内行为体的排列组合情况,但是经过利益的妥协和分配等政治过程过滤,基本上会分为互相对应的两派行为体集合。

为什么一类国内行为体集合支持正向参与国际制度,而另外一类国内行为体集合支持反向参与国际制度呢?二者的选择又会对国家参与国际制度产生怎样的影响呢?这是本文解释国家正向和反向参与国际制度的重点。本文认为,把国内行为体(有些情况中可能包含跨国行为体)作为行动主体,把国内制度和国际制度作为行动者的行动结构的话,国内行为体本来是在国内制度中进行政治经济活动的;但是一般情况下,国内政治不是绝缘于国际结构的,因而国际制度介入了国内制度的政治运作过程,那么国内行为体就会选择是否参与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参与国际制度,这个选择是由国际制度在国内政治中造成的收益分配效应决定的,国际制度带来的这种国内的收益分配可能比国家作为单一行为体在国际体系中的制度分配更为深刻,因为国内相关行为体所受影响更为直接。照此逻辑,两类利益和偏好相对的国内行为体集合就会产生,这时,国际制度参与选择就取决于这两类行为体集合究竟哪一方有能力将自己的偏好最终转化为国家国际制度参与的政策结果。接下来具体分析一下这个制度选择过程。国内行为体先前在一套国内制度中展开政治生活,不同国内行为体在国内制度的政治运作中收益不同,如果国际制度介入国内制度的话(假设国际结构中存在已经建立的特定国际制度,这种制度可能由霸权国建立,也可能是国家间国际合作的产物),会使国内制度安排发生或大或小的变迁,带来新的利益分配,是否接受特定国际制度对于不同的国内行为体会有不同的分配性含义,于是国内行为体就开始了关于是否参与国际制度的国内政治运作,它们会形成行为体集合,并力图影响政府的国际制度参与选择,这个运作过程会产生多种政策结果,这个多重均衡在国际结构和国内结构的双重影响下最终框定出一种政策结果。如果支持加入国际制度一方在国内博弈中获胜并将加入国际制度转换成最终政策结果的话(可能需要对支持游离于国际制度的国内行为体进行利益补贴作为交换),本文预计国家将会加入国际制度,反之,国家会选择游离于国际制度之外。国家加入国际制度之后,如果支持正向参与国际制度的一方有能力将偏好转换成政策,那么国家就会遵约(也可能需要补贴支持反向参与国际制度的国内行为体;这里同时假设国家有能力遵约);如果支持反向参与国际制度的一方获胜的话(可能需要补贴支持正向参与国际制度的行为体),国家便会公开或隐蔽地有意违约。另外,国家加入国际制度之后,随着时间演进,如果支持反向参与国际制度的一方逐渐得势,并且国际制度对于其利益有愈加不利的影响,以至于违约也不能满足其利益的话,那么,国家就有可能退出国际制度,这样国家又重新游离于国际制度之外。

在介绍完上述理论框架后,还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首先,国内行为体集合之间的政治博弈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要考察国际制度和国内制度的匹配程度(finess)。如果特定国际制度和相应国内制度匹配程度高的话,那么国际制度国内化的过程对于国内行为体的收益分配相对的影响就会小些,国内制度变迁的幅度也相应较小,国内既得利益行为体集合也比较容易将正向参与国际制度的偏好转换成最终的政策结果,国家就会倾向于加入国际制度;反之,若是国际制度国内制度匹配程度低,那么国内制度变迁压力会较大,进而先前国内制度下的收益分配会有很大的变动,就比较容易受到既得利益国内行为体集合的抵制,国家就比较倾向于反向参与国际制度。当然,并非制度改变了制度,本文强调国内行为体的行动才能使制度发生变迁,国内行为体之间复杂博弈的政治过程决定了国家参与国际制度的选择。

第二,不同问题领域的国际制度在国内政治中的分配性效应是不同的。贸易、环境等低政治领域国际制度显然比军事、安全等高政治领域国际制度更容易影响到国内更多行为体之间的利益分配,而高政治领域的国际制度如果介入国内制度的话,基本只会动员国内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军工企业等行为体行动起来进行政治博弈以影响国家国际制度参与选择;当然,存在有些国内行为体可能将收益转移到自身,而将成本转嫁到国内其它行为体和纳税人身上的情况。因而,从国内政治运作的视角来看,不同问题领域的国际制度对于国内行为体利益的分配性含义区分度较大,并将动员相关行为体影响国家的国际制度参与选择。进一步讲,在更容易动员国内多种行为体参与国内博弈的低政治问题领域的各种国际制度中,在国内造成的分配性影响比较平均的国际制度容易形成正向参与国际制度的政策结果,因为国内诸行为体比较容易一致地支持参与国际制度;那些在国内社会中造成较大收益分配的国际制度如果要最终融入国内制度可能会形成较大的阻力,因为国内行为体会形成比较激烈的利益纷争和妥协。国际制度比较参与的案例分析应该可以更好地解释这一假设。

四、政策启示

本文提出的国家正向和反向参与国际制度问题以及国际一国内制度互动的理论框架对现实政治有何启示呢?这里简单谈两个问题。

第一,关于促使国家更好地遵守国际制度的问题。通过考察国家正向参与、尤其是反向参与国际制度的现象,本文认为国际制度不仅可能由于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博弈失败而在国际层面上失灵,而且会在国内政治层面失灵,所谓国际制度的国内失灵,指的是国际制度在国内利益

国际政治论文范文8

关键词:高中政治;课堂教学;政治教学

中图分类号:G63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1578(2016)06-0024-02

高中阶段的政治教学,主要是对学生已有的世界观和道德观的整体建构和延伸教学,以系统理论化的学科知识,引导学生学习我国以及世界上的政治体制以及政治事件背后的利益纷争和道德约束。高中生正处于世界观和价值观形成确立的阶段,对世界和政治的看法主要依靠社会言论以及教师的课堂引导,由此就会出现思想和言论多样的学习情况。因此,为了明确高中政治学科的教学目标,提升学生的整体政治修养,增强他们的集体荣誉感和国家政治主体的责任感,高中政治教师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需要有意识地引导高中生加强对我国政治生活的关心,教师要改变传统的单一讲授的教学方式和课本教学内容,以全新的教育内容和优秀多样的教学形式,进行政治知识的串讲和政治课堂的互动教学。在对自身的教育经验和教学案例分析的基础上,笔者认为针对高中生的政治教学,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实施。

1.引导学生了解日常政治生活

高中生对我国政治生活的了解,主要是从社会生活和学校教育两处获得,因此,他们对我国政治生活的学习很大程度上是与当下的时事政治类事件相关联的,对政治生活知识的学习一方面会表现出极大的好奇心和兴趣,另一方面也会针对社会上不同的政治态度和做法做出自己价值观的判断,从而加深对我国政治生活的了解。具体来看,对学生政治生活的教学,可以分为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

首先,高中政治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会根据课本教材,对学生集中进行相关理论制度的系统讲授。这种政治性的课堂讲授更偏向于专业性的理论教学,政治教师需要以自身的政治专业眼光合理安排课堂的理论教学,既要保证理论教学中内容的专业性和全面性,同时也要注意课堂教学的互动性和教学氛围的现场调控。例如,政治教师在教授有关公民政治参与的教学内容时,除了要分类讲解我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以及民主监督的理论知识外,还需要注重对上述各类公民的政治参与形式进行比较,以联系和区别的方式引导学生们了解每个政治参与形式的特点以及参与中的各个程序和步骤,从而为今后的政治参与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

其次,高中政治教师在教授政治生活的理论知识的过程中和教学结束之后,往往可以布置相关的课堂活动或课后任务,引导学生根据所学的理论知识及时进行学科实践,从而实现理论知识与课堂实践的巧妙结合。一般来说,政治课堂的实践活动主要是引导学生们根据刚刚获得的理论知识进行实际案例的分析或以课堂演练的形式进行公民政治活动的参与模拟。另一方面,政治教师的课下政治任务,则更多的是鼓励学生们利用生活中的事件和资料等资源,进行政治事件的查阅和思考。政治教师在此基础上再进行评价和引导,提高课堂政治活动的实践完成度。

2.讲授国内政治体制

教师在引导学生学习和了解我国的政治基本生活和参与的政治生活活动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地鼓励学生们学习和了解我国现有的政治体制,明确了解政府部门的职能与责任以及政府的权利。只有认真全面了解我国的政府机制,才能为学生今后明确公民义务和权利提供理论参照。

首先,在课本教材内容的基础上,高中政治教师需要依照教育教学大纲,针对教学中重要的知识点进行归纳和总结,引导学生们在充分认识政府各个部门的职能的基础上,进行现实案例的分析。这是高中生学习政治类知识的主要方法,同时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激励高中生从现实实际案例中运用政治理论进行分析和判断。例如,高中政治教师在为学生们介绍政府监督部门的职能时,可以依据现实的贪污违法类案件进行课堂教学的举例,这既保证了教学内容的时事性,提高了学生课堂学习的兴趣和注意力,同时也推动了学生对政府监督部门的认识。

其次,高中政治教师在课堂政治教学时,还应该向学生们介绍我国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鼓励学生们以主人翁的角色和身份认识和感受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越性、我国的政党制度以及少数民族自治和宗教自治制度。这是在学习我国政府职责之外的政治体制延伸教学,集中表现了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的特色,教师要引导学生明确了解我国选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共产党执政和多党参政的民主协商,自由平等的民族区域自治和自由的原则,从多种政治制度中认识我国国内政治体制的民主性和中国特色性。

3.教授国际政治体制

前文主要侧重的是对学生进行国内政治生活的讲授和国内政治体制的教授,高中生在学习和了解中国政治生活和政策以外,还应该扩展学习思维,在教师的引导下系统了解当代国际社会的各个组织,以及作为国际社会的成员国们共同维护国际社会所要呈现的状态。

首先,对于国际社会各个组织的教学,政治教师一方面需要结合历史向学生们介绍利益相关或相似的国际组织,方便学生的集中学习;另一方面还可以结合社会时事,引导学生对当下国际组织的各类行为作出评价,继而从中挖掘国际组织行为背后所要寻找的利益,透过现象看本质,认清各类国际组织的实质。学生们只有透过历史和时事内容,才能深刻认识各类国际组织,明确国际关系的确定性因素就是国家利益。

国际政治论文范文9

院系所、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拟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第一单元

政治理论

第二单元

外国语

第三单元

业务课1

第四单元

业务课2

001法律学院

234

 

 

 

 

030101法学理论

01法学理论

02法律语言学

2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11法学理论

④801法学综合

030102法律史

01中国法制史

02中国法律文化

03外国法制史

04西方经济法制史

2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德语

③612法律史(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

④801法学综合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1中国宪法

02行政法学

03立法学

04教育法学

2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1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④801法学综合

030104刑法学

 

5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14刑法学

④801法学综合

030105民商法学

7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

240德语

③615民商法学

④801法学综合

030106诉讼法学

01刑事诉讼法

02民事诉讼法

03 法律逻辑

39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16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④801法学综合

002经济法学院

82

 

 

 

 

030107经济法学

01经济法

02商法

03金融法

7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0德语

③617经济法学(经济法、商法、金融法)

④801法学综合

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18环境法学

④801法学综合

003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22

 

 

 

 

0301J1法律与金融

2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0德语或241法语

621 法律与金融(由经济法、商法、金融法、金融财会组成,考生可按模块任选其一)

 

 

 

④801法学综合

004国际法学院

68

 

 

 

 

030109国际法学

01国际公法

02国际私法

03国际经济法

6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19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④801法学综合

030110军事法学

8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20军事法学(国际公法、国际人道法)

④801法学综合

005国际航运法律学院

15

 

 

 

 

030109国际法学

04国际航运法

 

1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19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海商法)

④801法学综合

006刑事司法学院

32

 

 

 

 

0301Z5公安法学

01犯罪学

02侦查学

03治安学

2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22公安法学

④801法学综合

0301Z1司法鉴定

01法医

02物证技术

03司法会计

04计算机与声像资料鉴定

1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23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制度(必答)、法医学、物证技术、司法会计鉴定、计算机与声像资料司法鉴定。考生可按报考方向任选其一)

④802法学综合(司鉴) 

 

007知识产权学院

38

 

 

 

 

0301Z3知识产权

38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624知识产权法学

801法学综合

008商学院

60

 

 

 

 

020202区域经济学

1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日语

③303数学三

④803区域经济学

020204金融学

2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日语

③303数学三

④804金融学

020205产业经济学

1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日语

③303数学三

④805产业经济学

020206国际贸易学

 

1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日语

③303数学三

④806微观经济学

009政治理论部

30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7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25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④807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7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25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④807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7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25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④808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0305Z1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与传播研究

9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25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④809新闻与传播学

010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含政治学研究所)

174(含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030201政治学理论

1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26政治学原理

④810当代中国政治

030202中外政治制度

1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26政治学原理

④811比较政治制度

120401行政管理

3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28公共行政学

④812公共管理学

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

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29高等教育学基础 

④813教育经济与管理综合(公共管理学、教育管理学)

120404社会保障

1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30社会保障

④814社会保障综合(公共管理学、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

 

1204Z2公共安全管理

6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一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31公共危机与应急管理

④812公共管理学 

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100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③无

④无

011研究生教育院

450

 

 

 

 

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22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23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012人文学院

15

 

 

 

 

1204J1文化产业管理

 

1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一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32文化产业管理

 

④812公共管理学

013社会发展学院

25

 

 

 

 

0301Z4社会法学

1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27社会法学

④801法学综合

1204Z1社会管理

1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一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