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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监管风险集锦9篇

时间:2023-10-07 15:57:27

外部监管风险

外部监管风险范文1

【关键词】公司绩效风险;内部管理;外部监管;审计收费

一、引言

美国会计学会(AAA)审计基本概念委员会于1973年的《基本审计概念说明》中定义:审计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即通过客观的获取和评价有关经济活动与经济事项认定的证据,以证实这些认定与既定标准的符合程度,并将结果传达给有关使用者。

审计收费分为三部分:一是审计成本费用,二是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常利润,三是风险溢价,是指由于各种风险的存在,会计师事务所可能发生的预期损失费用。这里的风险包括很多,比如财务风险、经营风险,治理风险等等企业中存在的,有可能导致企业的经营失败,而使利害关系人向会计师事务所索取赔偿,由此导致的会计师事务所经济、声誉等的损失。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的主要因素就在于审计的业务量及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审计的业务量不但在于被审计单位的规模,很大部分也在于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高。根据企业存在的风险确定审计计划,执行审计业务,这是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决定审计收费时,主要考虑被审计单位中存在的各种潜在的风险。

在实务中,审计风险是否受到会计师事务所的关注,在审计收费中是否体现出对于审计风险的价格补偿是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

二、研究样本与数据说明

(一)样本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09~2011年沪深两市所有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但是本文剔除了以下公司:①未披露当年财务报告的公司;②当年新上市以及年报中数据不完整的公司;③金融保险行业公司。经过筛选,最终得到总样本数为2035个样本。样本公司的所有财务数据均来自中国股票市场研究数据库和中国证券网—数据频道。对于公司违规处罚数据来源于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文使用SPSS17.0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

(二)模型选择与变量说明

1.模型选择

根据本文理论分析,构建如下回归模型对研究假设进行检验。

2.变量说明

模型中各变量的含义如表1所示。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样本数据的描述性统计见表1。从表2可以看出,不同公司的公司综合绩效指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差别较大,综合绩效指数最高值约为69,而最低值不足1;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少则持有4.49%,多则持有85%的股份前十大股东关联度均值为2.56,即在前十大股东中存有关联关系的股东约为3。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比重的均值为0.6,最小值为0,说明仍然有上市公司没有遵守证监会关于独立董事要占到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的规定。两职合一的均值为0.14,表明总样本中有367家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两个职位由同一人担任。公司违规的的比例较低,均值仅为0.02。另外,资产规模的均值为21,18%的公司所处行业为高风险行业,29%的公司地处发达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有33%的公司的审计结果为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以有限公司之居多。审计费用相差较大,审计费用的对数区间为11到17。

(二)多变量回归分析

多元回归结果见表3。方程的R2为0.541,可见该模型具有较强的解释能力,F统计量为238.497,整个回归方程有显著统计意义。共线性诊断结果表明,除了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其平方项的方差膨胀因子VIF较大外,其余均接近于1,因此认为模型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对相关假设的检验结果如下:

1.内部风险

(1)公司绩效风险。从表3中可以看出,综合绩效指数与审计收费在5%的水平上正相关。这就验证了审计师在对公司进行审计业务时,会考虑被审计单位内部存在的绩效风险,因为绩效风险中不但包括企业的财务风险、经营风险、债务风险,还有发展能力风险,可以说是企业重要风险的集合。采用综合绩效指数能够全面的衡量这些风险,避免了采用单个独立的指标造成的片面性。

(2)股权集中度。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及其平方项分别在1%水平上负相关和正相关与审计收费,表明股权集中度与审计收费呈U型关系。这与郭梦岚等的结论一致[7]。这说明了审计师在确定审计

2.外部监管风险

公司违规风险与审计收费的相关性不显著。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中国市场的监管制度仍然不完善,处罚力度过低,处罚率较低,对于公司经营运行的影响力不够。事务所在考虑此种情况下,没有过多考虑外部监管风险所引起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另外,资产规模、被审计单位所处的地域、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为“十大”及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是否为合伙制均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与审计收费。被审计单位所处的行业、审计意见与审计收费没有显著相关关系,这可能是由于在划分行业的标准不同带来的差异。

四、结论

本研究采用2008~2011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的截面数据,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对公司内部管理风险和外部监管风险,包括公司的综合绩效风险、股东集中度风险、董事会特征风险与外部监管风险,与审计收费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研究发现,审计收费与公司绩效风险、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存在显著相关关系,即事务所对于综合绩效高、股权集中度适中、两职合一的公司收取了较低的审计费用;独立董事比例、前十大股东的关联度等其他治理变量和审计收费不具有显著性关系;外部监管风险和审计收费的相关性也没有通过验证。这一结果表明,会计师事务所在决定审计收费时,高度重视公司内部绩效风险与内部治理风险,对于审计风险收取相应的价格补偿,而对于外部风险没有给予过多关注。另外,除了考虑审计风险因素外,确定审计收费的其他依据是被审计单位的规模、公司所在地、事务所的性质、并且“十大”会收取声誉溢价。说明在中国审计市场上,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已在审计市场被分运用。对于被审计单位存在的审计风险,事务所确定的审计收费包含了对于这些审计风险的价格补偿(见表3)。

收费时,充分考虑了被审计单位的股权集中度,认为只有适中的股权集中度,才有利于降低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治理风险。

本研究在对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时采取的是财务指标评价,没有考虑非财务指标,可能对企业综合绩效的评价造成一定的误差;虽然力求尽可能的考虑企业的各种风险,但是不可避免设计的相关因素并不能涵盖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研究的深度,有待于日后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张洁琳.关联方交易及其审计风险防范[J].财会月刊,2010(10):35.

[2]刘小年,郑仁满.公司业绩、资本结构与对外信用担保[J].金融研究,2010(4):65-68.

[3]郭梦岚,李明辉.公司治理、控制权性质与审计定价[J].管理科学,2010(12):50-56.

[4]赵立三.风险因素对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收费影响的实证研究[J].河北大学学报,2007(6):80.

[5]蔡吉甫.公司治理、审计风险与审计费用关系研究[J].审计研究,2007(3):26-30.

外部监管风险范文2

一、风险性监管的基本框架

风险性监管(Risk-based Supervision)是指监管当局根据对银行风险评估的结果,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确保银行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系统来鉴别、衡量、监测及控制风险的监管方法。一个监管周期一般由四步组成:1.全面评估银行的风险全貌。(1)评估银行经营活动固有风险的大小。如信用、市场、操作、、信誉风险等。(2)评估银行鉴别、衡量、监测及控制这些风险能力的大小。主要是通过对银行制定的相关政策、程序及审计等控制措施的检查,评估银行风险管理系统是否健全。(3)综合以上两种评估结果得出银行的风险全貌。包括:目前整体风险的大小、每种风险的未来发展方向及高风险领域。2.根据风险全貌制订相应的监管计划。集中监管资源于高风险领域。3.执行监管计划。主要手段有分析、监控、检查及一定程度的交易测试等。4.得出监管结论并就监管关注与银行进行交流,要求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银行内部审计杠杆作用表现

以较小的力量获得较大效果的现象被称为杠杆作用,其实质就是省力、高效。在风险性监管中监管人员一般可以采取利用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聘请注册师对一些关键领域实行周期性审计、自己直接检查三种手段。利用银行内部审计相对于后两者具有省力、高效的杠杆作用。主要表现为:银行内部审计的可信赖度越大,监管人员利用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就能在合理控制监管成本的同时,提高监管有效性。以美国为例,监管当局认为银行内部审计可信赖度大一般是指对其评价的结果是强有力或令人满意,不可信赖则是其评价结果为无效。评估银行内部审计是否可信赖是监管人员评估银行鉴别、衡量、监测及控制风险能力大小的重要,也是整个风险性监管的基础性工作。监管人员可以从以下两个途径利用内部审计的杠杆作用:1.在确定银行整体风险大小时,可信赖的内部审计确保了银行风险管理系统的健全性,使银行整体风险维持在较低的水平,从而降低监管关注程度,实施宽松的监管政策,从而降低检查的频率、广度与深度。2.可以其审计结果确定每种风险的未来发展方向及高风险领域,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与执行计划,减少重复性工作,集中有限监管资源于高风险领域。

三、银行内部审计能发挥杠杆作用的原因分析

(一)在提高风险性监管有效性方面

1.银行内部审计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为其杠杆作用的发挥提供了内在条件

首先,内部审计自身的发展日益重视参与银行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除了关注传统的内部控制之外,更关注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和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把评价和改善银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作为内部审计的主要任务。所有的风险管理活动都是内部审计对象。

其次,内在需求与外来压力促使银行管理层日益重视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从内在需求看,随着银行业务的迅速发展,尤其是受巴林银行及安然等事件的银行管理层日益重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系统。他们需要有一个部门能够不断地对风险管理系统进行评价,并能适时提出有益的建议。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使其最适合充当这种角色。从外来压力看,在各国监管规定中,银行管理层始终对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系统负有最终责任。如美国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相关规定。银行管理层是否勤勉地履行了责任是风险性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面对来自监管部门的压力,银行管理层积极在银行内部寻求分散自身风险与责任的方法与对象,能在风险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内部审计成为首选。管理层积极为内部审计参与风险管理创造条件从而有效转移自身风险。

2.风险性监管的特点为银行内部审计杠杆作用的发挥提供了外在需求

一方面,风险性监管具有全面性、持续性及事前防范等特点。合规性监管是对银行业务的某一方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检查,主要是事后监管,着眼于“点”上,除非是在危机时期,否则不实行全面、持续性监管,监管工作量相对不大,多采用监管人员直接检查的方法。而风险性监管具有以下特点:(1)监管的对象是银行的风险管理。要求监管人员必须充分把握银行的风险状况。(2)是在对银行风险全面评估、持续监控的基础上突出对高风险领域的监管。新业务、新变化是其关注的重点。强调事前和事中监管。(3)主要是通过的风险评估模型来评价银行风险管理系统的健全性。掌握充分而可靠的银行数据是其评价的前提。

另一方面,相对于合规性监管来说,风险性监管的特点决定了其对银行内部审计作用的依赖性。主要表现在:(1)由于银行业务的不透明性及其风险的特殊性,银

行外部人员不可能完全、及时地掌握其风险,而在银行风险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银行内部审计却能渗透到风险管理的各个方面。(2)在银行经营与管理新形势下,要实现在全面评估、持续监控的基础上突出对银行高风险领域的事前或事中监管就必须依赖于可信赖的银行内部审计。近年来银行经营与管理出现了化、国际化、金融创新与规模扩张等新形势。信息技术风险主要存在于决策与运用过程中,控制风险需要持续的事前事中监控;跨国分支行的风险管理普遍薄弱,但由于至少涉及两个国家,其监管存在法律、地理、语言等障碍;在银行金融创新、机构合并与规模扩张中,风险随之发生变化,而且各家银行的风险变化也不尽相同。内部审计熟知本行情况,在各国监管资源普遍不足的情况下,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为捷径。(3)由于银行分支机构多、业务复杂多变,相对于外部审计来说,监管者主要是信赖银行内部审计来获得充分而可靠的银行数据。如果内部审计不可信赖,银行提供的资料、数据贫乏且不可靠,则监管人员将检查重点放在测试账务记录、风险资产价值等的准确性与真实性上,监管方法就不是风险性监管而是合规性监管了。

(二)在合理控制监管成本方面

监管成本可以分为直接资源成本和间接效率损失。

1.直接资源成本

直接资源成本可分为行政成本和守法成本。由监管部门负担的直接资源成本称为行政成本。如监管部门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守法成本是指银行因遵守监管规定付出的成本。如为配合监管提供检查场地、人员的支出等。长期以来,监管与被监管者都面临着如何降低高额监管成本问题。由于风险性监管的全面性、持续性特点,如果不能利用可信赖的银行内部审计,监管部门就要进行全面而深入的检查、评估,导致直接资源成本大幅上升。反之,内部审计工作可信赖,审计成果可以同时被银行、监管者利用,则能大大降低银行与监管当局成本:对监管者来说避免了对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重复,减少了不必要的行政成本支出。对银行来说,就不会出现频繁的外部审计、检查增加银行支出、干扰银行正常工作的情况。

2.间接效率损失

间接效率损失主要表现为因监管的实施导致银行竞争力的下降与道德风险的产生。

一方面,可信赖的银行内部审计通过控制风险保持银行的竞争力。银行面临的风险小,来自监管方面的限制少银行有实力与空间来提高竞争力。银行只有在充分利用内部审计的检查、鉴证、评价及建设职能,才能在降低风险的同时提高其竞争力。

另一方面,可信赖的银行内审可以减少银行道德风险的发生。如果监管者不能有效地利用、监督银行内部审计,而大量采用直接检查或外部审计,这种单方面的行为会导致董事会及高级管理者无意自律,使银行面临道德风险。银行的董事会和高层管理者会认为只要监管者评定的风险等级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就是安全的,有意去冒险,或者虽无意冒险但却疏于防范,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更大。反之,如果监管者在监管中抓住银行内部审计,可以有效地监督银行经营管理行为,同时银行董事及高级管理者在保证内部审计有效性上负有最终责任,这就使其在监管中承担压力,无法袖手旁观,减少了道德风险发生的可能。

四、发挥银行内部审计的杠杆作用,当前我国银监会与银行应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证银行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及许多国家的监管部门及银行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风险性监管正在我国逐步实行,当前银监会与银行应采取积极措施发展银行内部审计,为风险性监管的有效实行创造条件。

(一)银监会

1.出台针对银行内部审计的指引。目前监管部门对银行内部审计的规定只是在有关银行内部控制等文件中简单涉及,操作性不强。各家商业银行都是根据自己的情况制订内部审计的具体办法。银监会需要结合银行业特点,参照审计署及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制订针对银行内部审计的指引。其主要内容应包括两部分:第一,关于银行内部审计的有关要求。如内部审计的目标、方法、独立性、人员素质、银行管理层在内部审计建设中的责任、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及监管检查人员间的合作与交流、信息技术等特殊领域的审计等。第二,监管当局如何对银行内部审计实施监管。如检查的原则、方法、评估的标准与等级等。指引既能作为检查人员评估银行内部审计的依据与指导,也能作为银行管理层及审计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及进行自我评估的重要参照物。

2.建立对银行内部审计的监督与评估。银监会尚未开展专门针对银行内部审计的检查及评估。只有在出台前面所提指引的基础上加强对银行内部审计的监督与评估才能真正提高银行内部审计的水平。可采用的方式主要有:举行周期性的会议、现场评估、制订银行内部审计人员向监管者报告制度、利用注册师审计获得有关内部审计的信息等。将对银行内部审计的检查及评估作为风险性监管的每个监管周期的基础性工作。同时要保证监管人员能充分而及时地接触到银行内部审计资源,如审计人员、工作底稿、工作计划、方法、报告及预算等。检查及评估的有:内部审计的质量及范围、审计人员及其管理部门的能力等。如果评估结果为不可信赖,监管人员应调整检查范围,并就相关同银行有关部门进行交流,同时向监管部门汇报以确定采取适当的措施,并将对内部审计的评估结果直接反映在银行风险评级体系的管理成分等级及综合等级中。检查报告中应包含对内部审计充足性的评论、存在的重要问题及推荐的改进办法等。

3.建立与银行内部审计、外部审计部门间的交流与合作。监管部门与银行内部、外部审计人员间的合作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多年来一直提倡的,已在很多国家收到了成效。同国外相比,目前我国在这方面差距很大。所以银监会在推行风险性监管时应建立与三方审计部门间的交流与合作,充分调动各方的力量。监管者应定期同内部审计管理者讨论共同关心的问题。如监管政策对银行风险管理系统的、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等。理想状态是监管者并不需要检查所有的银行内部审计报告,但必须建立同银行内部审计部门的经常性会晤,以体现服务为主,监督为辅的监管理念。外部审计需要评价并利用内部审计工作。以银行为主的审计是国家审计的重要内容,同时国家审计依法对国有银行的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随着我国银行上市步伐的加快,会计师事务所在银行审计领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监管部门可利用这两种外部审计力量从另一个角度对银行内部审计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银行

近年来,我国很多银行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有了很大加强,但如发挥其在风险性监管中的杠杆作用,银行内部审计还急需。

1.确立内部审计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重要地位。风险管理已经被国内银行提上了重要位置,很多银行都设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但内部审计尚没有在风险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国外银行内部审计的职能不仅是监督,更重在评价与建设。但我国银行内部审计缺乏评价与建设职能。以一项制度的建立与执行为例,国外银行内部审计在其建立时就可以评价该制度的合理性,而我国银行内部审计只能在该项制度建立后,评价其执行是否合规。审计的层次低,因而在风险管理中作用小。所以当务之急是要通过提高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乃至整个银行中的地位,提高内部审计的目标定位,促进其作用的发挥。

2.拓展审计领域,充分发挥银行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内部审计可以评估银行风险识别的充分性、风险衡量的恰当性及风险防范的有效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从而发挥自己在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在当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市场需求日益复杂的情况下,银行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风险管理的关键在于防范。事前、事中的风险评估已成为国外银行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及早确认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但目前我国银行内部审计尚处在查错防弊、开展合规性审计阶段,局限于对经营部门及营业机构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各项业务情况的事后审计等,而对于相关决策部门经营战略确立的恰当性、规章制度制订的合理性、新产品新业务设计的完善性缺乏风险评估。例如很多银行往往是先有新产品、新业务,再有风险管理程序和控制方法。甚至是只有出了风险,银行才会制订相应的管理程序。审计的层次低,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十分有限。因而今后应积极拓展内部审计领域,强调事中及事前审计,要确保在经营战略的确立、规章制度的制订、新产品及新业务的设计过程中就有适当的风险管理程序和控制方法,使内部审计能够通过风险评估的结果、建议直接影响银行经营政策的制订,确保银行风险管理目标与业务发展目标的一致性,力求从源头上加强银行的风险管理,使银行真正做到“风险先行”。这种工作重心的前移,不但能使内部审计避免出现只重视细枝末节,忽略了主要风险的情况,而且有利于提升其在银行内部风险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3.严格区分内部审计部门与风险管理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权限与职责,保持内部审计的相对独立性。从国外的实践来看,随着银行内部审计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大,银行管理层甚至银行内部审计人员常常会难以区分风险管理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易把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变成风险管理措施的设计与执行者,从而使其丧失独立性。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在内部审计程序、审计委员会章程、公司治理等方面应严格区分银行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部门的业务范围。

4.提高内部审计自身的实力。在方法上,实行风险基础内部审计。风险基础内部审计扩大并重新定位审计的范围从重在监控转向重在评估。同过去的审计方式相比,风险基础内部审计更加关注的风险管理活动,不但可以保证充分的审计覆盖面,而且对每一个领域都会根据其风险评价结果有不同的审计频率与深度,增强对风险的控制作用。在风险管理成为银行与监管当局关心的首要问题时,风险基础内部审计的发展成为必然。在手段上,要充分利用机审计,发展非现场审计。在人员素质上,除了需具备会计、审计、计算机、的相关知识外,应迫切提高风险管理知识水平。

5.内部审计人员要恰当处理与监管者、银行管理层及注册会计师间的关系。内部审计具有服务内向性的特点,内部审计人员既要借助与监管当局的联系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与权威性,更要与银行管理部门增进交流,加强理解。只有在得到管理部门理解与支持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发挥内部审计的杠杆作用。根据我国的现行规定,上市银行的财务报告需同时接受境内、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他们在审计方面有很多丰富的经验。内部审计在接受其监督的同时,应积极加强与其交流、合作,其先进的审计观念及方法,促进自身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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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Internal and External Audit[S].Comptrollers Handbook,2003.

[3]陈建华。金融监管有效性[M].北京:金融出版社,2003.

外部监管风险范文3

    外资银行经营状况与风险表现

    (一)总体经营情况平稳

    截至2003年8月末,外国银行在华共设立187家营业性机构,其中外国银行分行154家,下设支行10家;外资法人机构16家,分支行及附属机构7家。设立外国银行分支行前5位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香港44家、日本20家、法国17家、美国15家和新加坡12家;设立分支行最多的前3家银行分别是:汇丰银行10家、东亚银行10家和渣打银行8家。

    截至2003年8月末,外资银行资产总额为437.36亿美元,比2002年末增长11.7%,其中各项贷款为203.77亿美元。负债总额为391.11亿美元,比2002年末增长11.9%,其中存款总额为119.96亿美元。2002年度,外资银行实现利润1.84亿美元,2003年1—8月实现利润1.76亿美元。截至2003年8月末,外资银行不良资产率为4.67%,比2002年末下降了1.84个百分点。

    截至2003年8月末,73家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其人民币资产总额为599.32亿元,比2002年末增长10.4%,其中各项贷款为 394.78亿元。负债总额为506.56亿元,比2002年末增长7.5%,其中存款总额为289.06亿元,比2002年末增长49.8%;借人同业为128.69亿元。2003年1—8月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实现利润3.44亿元。

    (二)部分风险领域值得关注

    总体来说,外资银行运营平稳,内部管理相对完善,资产质量较好,风险水平较低。但不同外资金融机构间风险状况不均衡,部分机构和业务领域的风险问题比较突出,表现为:

    一是部分银行不良资产比率较高。监管数据显示,部分外资银行在华分行或附属机构不良资产比率远远高于其母行全球并表数据,也高于同地区、同等经营背景的其他外资银行。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资产规模小,单笔业务占比较大;业务大幅收缩,收回优质资产而持有不良资产;过度集中于房地产等高风险行业。此外,贷款疏于管理、资产保全不力也是资产质量较差的重要原因。

    二是部分银行账面亏损或盈利存在水分。2002年,部分外资银行亏损严重,主要原因是计提了大额贷款损失准备金。由于以往法规中没有对外资银行准备金计提方式作出要求,许多外国银行分行的准备金由其总行统一计提。2002年4月颁布的《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明确了外国银行分行必须在境内计提专项准备金,并对计提标准作了规定,对外资银行的盈利状况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为减轻政策变化带来的影响,外资银行获准在2005年底前达到该项要求。这样一来,许多外资银行可能要牺牲今后几年的盈利抵补以往盈利中的水分。由于准备金支出的累积影响,部分外资银行的资本/营运资金出现不足,出资有名无实。

    三是操作风险有所增加。外资银行母行大都制定有相对成熟或完善的制度,但部分银行对境外分行疏于管理,容易滋生操作风险。主要表现在:个别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没有落实,无法做到岗位合理分工和制约,不能形成有效的职责分离;没

    有严格执行内部规定,违反操作流程;安全管理存在隐患;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不够,对操作风险监控不力等。

    四是流动性总体情况良好,人民币流动性需求压力增大。外资银行流动性总体情况较好,但存在部分外资银行因外币流动性比率低于监管标准受到处罚的情况。相对而言,外资银行人民币流动性存在压力。大部分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主要将人民币同业借款及承诺作为支持负债流动性的来源和流动性应急措施,对资金来源的依赖性强,容易受到市场及政策环境变化的影响。

    五是外资法人机构风险突出。受业务范围的限制,加上客户基础薄弱,外资法人机构的风险水平相对较高。而内部治理结构问题也一直制约外资法人机构的进一步发展。部分外资独资银行为家族控股,决策机制不透明,不能对银行实施有效管理,导致机构关联交易现象严重,承担了过度风险。截至2003年 8月,外资法人机构的不良资产率为15.4%,比外国银行分行高出11.3个百分点。由于经营状况较差,部分机构业务已近停滞,还有部分机构提出退出市场或重组意向。

    六是部分地区风险水平较高。在一些地区,外资银行的客户以较早来华投资的劳动密集型外资企业为主,随着经营条件的改变,部分经营不善的企业客户拖累了银行贷款质量,并最终损害了银行的盈利能力。此外,许多外资银行还在经济过热时期参与了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的拆借活动,蒙受了较大损失。虽然大部分银行依据谨慎原则计提了充足的准备金,也从此认识到了中国市场的投资风险,但由此而形成的亏损和资产质量问题仍是一个巨大的包袱。

    外资银行发展使银行监管面临新挑战

    作为中国监管当局的对外门户,外资银行监管工作始终坚持向国际先进银行监管理念和监管最佳实践靠拢,并与母国监管当局一起为外资银行的审慎和持续经营作出了努力。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外资监管形成了以非现场监测、现场检查和综合监管为主的监管方式,完善了以市场准人、运营监管和市场退出为主的监管内容,并逐步建立了以风险为本的持续性审慎监管框架。但随着国际金融服务业的迅猛发展和我国金融业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外资银行在华经营条件不断放宽,业务发展势头迅猛,外资银行监管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压力和挑战。

    (一)全面开放对市场准人和审慎监管形成压力。根据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金融开放步骤,我国不断放宽对外资银行经营地域、客户对象和业务范围的限制,至2006年还将实现完全的国民待遇。在全面开放的格局下,监管当局既要坚持依法履行承 。诺、取消对外资银行的各种非审慎性限制,又要准确地甄别出经营不稳健或潜在风险较大的机构,拒绝其进入市场或限制其市场参与程度,降低系统性风险发生的可能。这对监管当局加强市场准人管理和审慎监管形成压力。

    (二)业务创新的加快要求改变监管滞后局面。近年来,外资银行紧随国际金融服务业发展趋势,积极、主动地推出新型理财服务、网上银行和金融衍生产品等创新业务。目前,有12家外资银行获准开办网上银行业务,5家外资银行获准开办合格境外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与银行业务蓬勃发展形成对比,监管当局对新业务监管方法的研究通常滞后于银行业务创新的步伐。外资银行业务创新的加快检验着监管当局的快速反应能力和跟进速度。

    (三)管理模式的发展质疑传统的属地监管方式。随着跨国银行和银行集团规模的不断壮大以及国际资本流动的加快,银行业务发展呈现出全球化趋势,业务联动性增强,风险传播也更为迅速。如果不能与母国监管当局就业务监管和信息交流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仅依靠东道国监管当局实施属地监管,无异于管中窥豹,无法正确、完整地评价外资银行经营与风险状况。即使在国内,部分外资银行也逐渐呈现前后台管理职能在地域上分离、风险集中的趋势。这一管理模式的变化给监管当局分支机构各自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的模式敲响了警钟,加强监管部门合作的必要性日益凸显。

    (四)外资银行经营策略调整影响监管部门的资源配置。从近两年的发展情况看,外资银行在华机构布局逐渐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对重点城市的关注明显增强,积极提交准人申请或增加业务拓展资源,争夺优质客户;二是与中资银行加强在同业借款协议和清算系统共享方面的合作交流,弥补营业网点不足的缺陷。外资银行在业务发展上扬长避短,将促使中外资银行在经济发达城市的竞争升级,竞争的业务领域将集中在中间业务和个人银行业务,争夺的客户则主要是优质大型企业和高收人阶层。外资银行经营策略的调整使监管部门面对调整资源配置以保证监管充分性和有效性的问题。

    (五)风险日益复杂对风险监管技术提出挑战。为满足不同客户的风险偏好或使产品更具竞争力,许多外资银行将不同产品重新组合形成新的业务品种。这些业务产品混合了不同性质的风险,业务流程极其复杂。与此相应,外资银行风险管理技术也更加复杂化。这些业务活跃的银行普遍采用了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利用模型量化风险,并通过分配资本控制风险,使风险管理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上述特点使监管当局评估外资银行风险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更加困难。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也推荐实施《新资本协议》,要求银行和监管者提高风险敏感度,改善风险计量方法,并通过监管者检查和促进信息披露对银行需维持的资本水平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进行监督。这对监管当局迅速提高风险监管能力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加强外资银行监管工作的思路

    银监会的成立,为独立履行监管职责,集中监管力量实施审慎监管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银监会将通过更新监管理念、提高监管技术、完善监管方式,对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专业化的监管,更好地为金融稳定和金融创新服务。在改善总体监管水平的框架下,外资银行监管也应有所进步,跟上国际金融业务和金融监管技术的发展,体现以风险为本的审慎监管思路,强化“一个核心”,实现“五个转变”。

    强化“一个核心”,就是要强化以风险监管为核心。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等手段,依靠科学的风险评价体系,及时识别、监测和预警风险,提出控制和化解风险的建议和措施,并对风险发展趋势和控制情况进行持续跟踪。

    实现“五个转变”,包括:

外部监管风险范文4

基金管理公司之所以如此强调风险控制的重要性,一方面是因为监管层为规范市场秩序加强了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基金管理公司从上述案例中认识到:风险控制对提高竞争力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巩固和重塑诚信市场形象的必然途径;基金管理公司应该在获取收益和控制风险之间找到平衡点,如果没有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措施,最终将不能保住已获得的市场份额和无形价值的积累——企业信誉。因此,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将风险控制当作一项战略决策来对待,通过全面、严密、的制度设计和体系构造,确保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投资者创造收益,实现公司的经营战略目标。

基金管理公司有效控制风险应当具备的基本要素

一、有效内控的基本点是基金管理公司的最高管理层必须承诺对控制风险负有全部责任,即由全权负责整个公司业务的最高层自上而下推动和实施内控和风险管理,其制定的各项内控和风险原则、制度必须适用于基金管理公司的所有部门、环节、岗位,并能被贯彻执行。概括地说,一套有效的内控体系首先需要基金管理公司领导层的重视、参与和监督贯彻。

二、内部控制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在基金管理公司构造一个全面的包含两个层面的体系和系统——公司层面的、整体的内控体系和业务层面的风险管理系统,包括建立完整的内控组织架构、流程、报告路线,明确管理层与业务部门的内控职责、纪律程序和量化的风险管理评价体系以及手段、措施等。能够正确地确认风险,不仅要识别可量化的风险,而且必须认识和控制住其它不同类型的非量化风险,比如公司治理结构、法规、道德、人力资源、市场、运作环境以及操作上的风险。

三、平衡公司业务与实施严格风险控制两者之间的成本费用关系。管理层应明确严格风险控制所需成本费用应由为确保实现公司长远目标和预防、控制风险的有效性来决定,而不是根据短期内的损益情况来考虑控制风险应该支出多少成本费用,应将实施风险管理控制的成本费用支出看作是基金公司的一项连续的、长期的可以给企业带来竞争力和价值增值的投入。

四、有效的内控依赖于内控职责的明确划分,管理层在划分内控职责时要将“控制”与“监督”职责加以细化分解,并需将责任落实到人。在风险控制职能上,业务部门的主管无疑是业务风险控制的责任人,并承担着业务风险控制的职责;业务部门还应设专人负责日常的业务监控,并建立内部风险管理信息的传递与反馈机制;监察稽核部门除负责控制法律法规和道德操守风险外,更多的是监督检查职能,即对业务部门的运作合规性进行检查监督;绩效评估部门主要对基金运作绩效风险进行独立的监控、测定及评估;此外部门之间还担负着互相监督的责任。

五、有效的内控和风险管理的主要特征是公司上下均对风险具有很强的敏感性和认知度,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去认真对待和控制,并通过持续不断的培训将控制风险的意识贯穿到企业所有员工的言行之中与部门间的业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公司而言,在日常工作中业务部门是否能够真正有效地进行风险控制将取决于部门以及员工是否能够主动进行风险控制和严格遵守行为操守规范,以及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是否严格履行职责并与业务部门相互间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六、监管机关的有效监管和良好的市场秩序。来自外部监管环境的对有效的内控和风险管理同样重要,如果证券市场监管机关不能有效监管,就会使合规运作的基金公司无所适从。此外,良好规范的市场秩序将有助于控制市场风险,反之则较难把握和控制市场风险。

七、顺畅的报告渠道。随着基金公司在日常管理以及投资交易过程中各种风险的日益增加,通畅的风险报告渠道已成为风险控制过程中日益重要的组成部分,业务部门需要将存在或潜在的风险问题分别向风险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风险控制职能部门,如监察稽核部和基金风险绩效评估小组,对日常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问题,应定期、及时编制风险评估报告提交管理层,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业务部门。

鹏华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控制实践

鹏华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经历了不断在实践中构造和完善的过程。在对内控和风险管理有了较为深刻认知的基础上,鹏华自成立伊始就确立了“保护投资人利益,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以及“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进行了大量、多方位的制度设计和措施安排,并通过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控制非系统性风险,通过建立风险管理系统平台对系统性风险进行控制。

一、内控体系建设方面: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防止内部人控制为保障投资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防止内部人控制,近年来鹏华积极向国际标准靠拢,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在董事会下增设了审计、薪酬和提名三个专业委员会;加强了风险控制委员会的风险控制职能等。

2、构建内控整体架构,明确内控流程鹏华的内控架构是多层次的,包括了风险管理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督察员,监察稽核部,业务和支持部门,以及风险———绩效评估小组。此外,鹏华还明确了风险控制由最高管理层自上而下推动和业务部门、员工自下而上主动、自觉履行风险管理。

3、完善内控制度,明确内控职责在鹏华在风险控制实践中还认识到内控制度应是一个包含两个层面的有机整体:一是公司层面的总体内控制度,它必须全面覆盖公司管理和基金运作各个环节;

二是各个业务层面的、部门的风险控制制度。

在内控制度中鹏华对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的内控职责进行了明确,也就是具体规定了由哪个部门谁对何种风险、按照何种程序、在多长时间内进行控制。此外,鹏华的内控制度还包括了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以测试内部控制是否依然充分有效。对内控制度的评价不仅应该检验其是否符合控制目标的要求,还应该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新的工具和技术的等情况,对内控制度进行适时的更新、补充和调整,使其适应基金业的发展趋势和最新法律法规等风险管理要求。

去年以来,鹏华结合开放式基金的筹备工作,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层面以及业务层面的风险控制制度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完善,特别加强了对投资、交易和开放式基金业务风险的制度控制力度。

4、加强内控培训,培育全员风险管理文化在与境外基金管理公司的访问交流中认识到,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控制不仅仅是风险管理部门的事,而必须由每一个员工自觉地落实到日常的工作中去。因此,需要在基金管理公司培养一种风险管理文化,这种文化可以使得风险控制意识在公司内部得到广泛的分享,扩展到公司所有员工,并最终形成一种良好风险的控制环境。

为此,鹏华管理层在各种场合向员工反复强调和灌输“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切实保护投资人利益,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以及“内控优先”、“纪律产生业绩”的风险控制理念。

为达到此目标,鹏华对员工进行了持续的内控培训。去年,鹏华采取邀请境外专家到公司举办讲座和内部交流等内外交流的等方式开展了三次内控培训,帮助公司全体员工树立了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和勤勉尽责的工作作风,并要求所有员工把风险控制融入到每天的工作中去。

经过三年多的实践和努力,鹏华良好的内控环境和沟通平台已构造完成,初步形成了全员风险管理文化。

5、制定行为操守准则,控制操守风险在培养风险管理文化的基础上,鹏华还十分重视道德操守风险的防范,制定了详尽的《员工行为操守准则》,并强制性要求全体员工每年签署一次;此外,还制定了《基金经理操守准则》并要求基金经理签署和向承诺。操守准则的签署,意味着全体员工向公司和全社会承诺自觉遵守相关法规、基金契约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并接受社会和公司内部的监督。

6、独立的监察稽核,严格的纪律程序监察稽核是在各业务部门自我监督基础上的再监督。监察稽核部是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遵守和执行的监督者,是内控体系中的关键环节之一。

自公司成立以来,鹏华管理层就非常重视监察稽核工作。首先,公司赋予监察稽核部对所有业务,如基金投资、交易、公司和基金会计等进行独立地检查监督的权力,并不受其它部门的限制和干涉;其次,公司还赋予监察稽核部为履行工作职责所需要的其他必要权限,如对防火墙的穿越权,对所有文件、资料的调阅权,对违规行为的制止权等;最后,为建设一支高效的监察稽核队伍,公司还为监察稽核部配备了审计、会计、法律方面的高素质人才,并多次安排监察稽核人员赴境外和培训。

近年来,鹏华监察稽核部不断加强对各项业务的监察稽核,在监察流程、方式、措施、手段上取得了长足进步:1、尽量实现风险控制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防范”的转变,并在事前、事中、事后等各阶段对风险进行全面控制,确保公司管理和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2、虚心学习境外合作伙伴在内部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方面的先进经验和量化监控,引进了关键风险指标(KPI)月度评估报告制度等。

为保护投资人利益,确保公司规章制度得以有效贯彻执行,公司还制定了严格的纪律程序,对在监察稽核过程中以及在部门内控和风险管理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性质和危害程度,经部门会议、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办公会议或风险控制委员会讨论确定对行为人的处罚和行政处分。

7、强化岗位分离和制衡机制关键岗位的分离和制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原则。在这一原则指导下,,鹏华对以下岗位进行了空间和区间的分离:

(1)投资与交易:投资与交易从部门到人员均相互独立,并以防火墙进行物理隔离;(2)交易与清算:公司交易人员与清算分属不同的部门,彼此完全独立,业务上没有交叉,并且建有防火墙,办公区间进行隔离;(3)监察稽核与其他业务部门:监察部由董事会任命的督察员负责,保持了很强的独立性,其监察报告可以直接送达董事会和监管机关,而无需总经理的批准;(4)其他重要岗位,如投资与、公司会计与基金会计等均实现了人员独立和岗位分离,无岗位、业务重叠现象。

在制衡机制方面,根据业务流程和制度规定,部门之间对明显违反法律法规和制度流程的行为有制止权和报告责任,因而可以通过部门、岗位的相互制衡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8、改革人力资源和薪酬制度,加强激励机制

人力资源是鹏华公司最宝贵的资产。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体现鹏华“以人为本”的经营管理理念,公司一直致力于建立起一套的人力资源体系。2001年,鹏华选择美国著名的惠悦咨询公司,为鹏华量身设计薪酬、绩效评估、培训等方面的人力资源改进方案,重新制定了,如薪酬制度、绩效评估制度、培训制度等,并于2002年全面推行。

在此基础上,公司逐步建立起包括人才数据库、岗位、绩效评估等在内的人力资源电脑管理系统,力争建立起科学的人力资源体系,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二、风险管理系统平台的建设对于流动性风险、波动性风险、行业、个股集中度风险等系统性风险,除通过基金投资部门对基金进行日常的风险管理外,公司还设有专门的工程小组,负责开发投资模型和量化的风险管理系统,并建立起独立的风险管理系统平台进行辅助控制。2001年,公司开发完成了投资决策支持系统(PHIDSS)和投资研究信息系统,其子系统包括恒生交易系统、证券分析系统、鹏华财务风险识别和预警系统、指数研究工具、投资策略、投资风险实时监控系统;另外还开发了基金投资、交易自动控制系统以及基金风险绩效评估系统并正式投入使用。鹏华风险管理系统平台的建设,为规避和控制市场风险在系统化和数量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内部控制的趋势

外部监管风险范文5

(一)金融风险的判断

金融风险判断是针对金融市场可能面临的风险情况进行的判断,通过分析、总结、整合来研究金融市场自身处于的金融风险等级和受影响程度。对金融市场金融风险判断主要为风险内容、风险范围及风险影响力。此外,金融市场要对金融行业资产负债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利率和汇率在市场中出现的变化。

(二)金融风险计算

金融风险计算是针对金融风险代销程度的预测和预估,其中包含了对金融市场业务和运营管理中的各项风险大小、程度、影响力、效益损失方面的计算。金融风险计算是对金融风险判断的延伸。通过金融风险强弱、程度的预测可以有效降低,甚至是避免风险的发生,对金融市场运营管理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在金融市场运营中忽略金融风险,那么金融市场就不会在战略制定中制定风险应急机制,自然会加大金融市场在遇到风险后的损失;相反如风险预测高,那么也容易出现多余成本付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由此可见,金融风险计算并非单纯的风险预估,而是需要通过科学合理方法进行估算,确保将金融市场金融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三)金融风险的审计与控制

金融风险的审计与控制是现代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需要建立的风险预测体系,以符合金融市场内部董事会、监事会或其他监管部门的调查要求。在对金融市场金融风险进行审计后要进行积极布控和反复调查并制定积极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金融金融风险机制建立。金融风险的监测是指商业金融市场应该具有完备的金融风险监测系统,满足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金融风险管理部门以及财务、审计部门的管理要求。金融风险的控制是指风险管理措施实施后的检查、反馈和调整。

二、希腊金融风险传导对我国的影响

希腊金融风险主要是通过其债务危机演变而来的,自2009年希腊金融风险出现苗头。2010年5月欧洲联盟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出台1100亿欧元救助协议之际达到了一个高潮,而后欧盟有成立了7500亿欧元的基金组织,以通过基金支持方式帮助欧元成员国家摆脱债务危机。2009年显现金融风险后,希腊始终处在财政入不敷出的境地,而后不久希腊政府宣布其国家赤字率与债务率指标,将分别达到12.2%与11.3%,早已超过欧盟规定的《稳定与增长公约》要求的范围,希腊金融风险真正显现出来。2010年希腊政府宣布其国家的债务达到了3000亿欧元,但国内GDP仅仅有2400亿欧元,财政赤字超过了10%,出现这种情况后,世界三大信用评级机构都对希腊国家的信用等级进行下调,直接引发了国际金融市场的混乱局面。不仅能出现原油价格、大宗商品的价格下降,还推动黄金、美元价格上升,导致欧元价值下降,股市连跌,爆发了以欧元为中心的金融危机。

(一)双边贸易对我国的影响

就双边贸易来说,希腊爆发的金融风险对我国影响并不大。尽管希腊会因为债务危机做出适当的贸易调整,影响其贸易发展,但这种影响实际造成的伤害对我国对外贸易而言是十分有限的。

(二)欧洲经济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希腊作为欧盟国家,其经济发展对欧盟或欧洲地区都有较大的影响,基于我国同欧洲之间的关系,则会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且这种影响是较大的。根据我国官方统计,2004年开始欧盟成为我国第一大货物贸易伙伴,这期间我国与欧盟之间贸易发展是始终高于与其他国家和伙伴的,且人民币与欧元之间的汇率变动也时常发生,但对双方贸易开展没有太大影响。2010年以后,我国货物出口率达到2位数,发展速度较快。根据相关人员解释,出现这种情况原因一方面在于我国经济发展,同时也存在外商企业在我国注资后对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2009年希腊出现债务危机后,欧元价值下滑,直接影响欧盟属地外资企业在我国的注资和仓库存货,影响外资企业在我国的注资和发展,进而影响我姑经济的发展。

(三)欧元与美元的汇率对我国的影响

假设人民币与美元直接的汇率能够保持长期不变,那么欧元一旦贬值,那么其在与我国进行资金交流和货物运输中对人民币也会出现贬值,所以希腊债务危机造成欧元贬值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欧元地区国家与我国的货物运输往来。从我国同欧盟国家的贸易往来中看,确实会受到汇率影响到我国出口贸易。

三、金融风险传导的应对策略

(一)提升金融风险管理意识

提升金融风险管理意识是建立健全金融市场金融风险管理的重要条件,应当受到各界关注。在金融风险管理方面要求商业金融市场内部设立严格的监督部门,不仅要对金融市场内部员工进行监督,也要定期审查金融市场内部的财务会计状况,以保障各方面的顺利发展。人员的管理永远是企业管理中最为重要的环节,金融市场内部员工提升对风险管理认识,将风险管理诸如金融市场文化建设和发展战略中。面对复杂多面的市场环境,提升金融风险意识可以起到有效的避免和警示作用。

(二)完善金融风险外部监管机制

金融风险外部监管机制建立是在金融市场实施内部监督设计制度后的附加内容。外部监管机制属于防御型与保障型的管理模式。完善金融风险外部监管机制不尽是我国金融市场金融风险监管体系额要求,也是世界商业金融市场金融风险监管的未来发展道路。我国金融市场在完善金融风险外部监管机制问题上应坚持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金融风险监管应当坚持由外而内的监管模式转变;其次,金融风险监管属于隐性监管,而非现场监管。在我国长时间的市场监管运营机制下,金融风险外部监管更注重合规性检察,缺少完整性,造成金融风险监督机制整体不足。金融市场如要完善金融风险监管机制需要坚持风险与合规的统一,即以对风险监管为主,以合规监督为辅的监管模式。

(三)推动金融风险管理人才培养战略建立

外部监管风险范文6

摘要: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给世界各国的金融体系都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主要的金融机构纷纷卷入危机之中,全球实体经济增长呈下降趋势,失业率递增。而这次危机的罪魁祸首——金融衍生品又再一次成为研究的热点。现阶段,我国银行业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研究还有待完善。08年金融危机背景下,又对银行衍生品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从更深层次看,风险管理程度和我国银行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发展规模之间存在着一种必然联系。 本文在介绍我国银行发展衍生品必要性、我国银行衍生品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管理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文主要从法律法规、风险管理体系两方面论述了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管理现状,并分别从内外两个方面研究了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选用了一个适合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管理体系的内部控制框架。结合我国银行的实际,提出了内部控制的具体方案。同时,以内部控制为重点,辅以外部管理。 关键词:金融衍生品;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一、我国银行金融衍生品的发展状况 2008年,由住房贷款抵押证券衍生品引发的金融危机席卷了全球各地。衍生品从最初的风险规避工具到现在金融危机的引发者,其中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我国处于这个特定的国际金融形势之下,银行衍生品的发展即受到国际金融环境的影响,同时也具有自身的发展特征。金融危机不仅给我国银行衍生品的发展提出了巨大的挑战,而且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从我国银行发展金融衍生品的必要性考虑,主要有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和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其中,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包括规避风险的需要、转移赢利点、增强市场竞争力等。在中国衍生品市场不断发展、完善的同时,投资者对衍生品业务的需求也不断扩大。投资者的需求主要分为两类:来自机构投资者的需求和来自个人投资者的需求。 二、我国银行金融衍生品风险的内部控制 在国际金融危机这个特定背景下,通过对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管理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不难发现,解决现存问题的关键是银行衍生品的内部控制的改进。 我国银行衍生品的内部控制关键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是风险控制的关键。现在衍生品业务起步较早的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风险内部控制体系。这套体系中不乏有我国银行借鉴的地方,但我国银行的组织结构、岗位设置、业务范围等都与国外银行存在着极大的差异。如果不假思索,直接把国外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照搬过来,非但不能控制风险,反而会不利于风险控制的实施。各大银行应该先结合自身现有衍生品品种、高级管理层的衍生品业务知识、特定环境,设定适合自己的一套内部控制制度。 其次,内部控制制度衍生品的创新,而不断更新是风险控制的准则。对银行而言,金融衍生品可谓日新月异。相应的,衍生品对内部控制的要求也是不断变化的。衍生品需要一套可随着衍生品的不断变化而更新的内部控制体系。高级管理层应该在银行衍生品风险有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设计出一个动态循环的内部控制体系。 最后,考虑到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成为风险控制的障碍。在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时,要避免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成为风险控制的障碍。内部控制会有几个固有局限会限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在内部控制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这几个因素,尽量避免局限性给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带来障碍。 三、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的外部监管 目前,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的外部监管还不完善,还存在着众多问题。要为银行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提供一个高效的外部监管机制。要从外部监管的关键点和具体对策两方面着手。 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的外部监管关键点: 首先,要确立外部监管安全和效率并重的外部监管目标。 银行衍生品风险的外部监管安全只有在整个银行体系效率提高的基础上才能长久实现。因此,要确立衍生品风险监管安全与衍生品市场发展效率并重的金融监管目标,从而确保银行衍生品业务在有效的外部监管下,高效发展;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促进银行衍生品市场的规范;构造衍生品创新与衍生品监管良性互动机制,建立透明、公开的创新监管规则和程序。 其次,要加强银行衍生品风险的外部监管的部门协作。 在实行以银监会为主的统一的监管模式下要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加强沟通与交流。因为衍生品业务不仅是在银行范围内,更是在证券、保险等都有很大的市场。所以可以考虑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的独立监管之上建立总体协调监管机制

外部监管风险范文7

【关键词】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 风险监管 银行监

一、引言

操作风险是金融机构面临的最古老的风险之一,在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金融业日益革新的今天,商业银行的产品日趋繁多,操作风险问题日益凸显,其带来的损失也越来越严重。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全世界已发生过100起以上平均损失超过1亿美元的操作损失事件,而且还有许多操作损失事件其损失已超过10亿美元。于是操作风险的监管在全球金融界兴起,受到广泛关注。

目前,我国的经济处于转型阶段,市场机制不够完善,商业银行依然处于革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由于操作风险监管不到位而导致重大资金损失的案件时有发生,直接威胁银行和客户的资金安全。探析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监管问题可以争取将损失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丰富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的理论,促使我国银行体系安全、高效、健康地发展运行。

二、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概述

国际结算银行定义操作风险是指由不恰当或失败的内部处理,由人员或系统以及来及外部的时间导致损失的风险。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正式定义[2]是: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这一定义包含了法律风险,但是不包含策略性风险和声誉风险。

三、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现状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监管起步较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日趋完善、与国际银行业逐步接轨的发展历程。我国银行业采取分业监管的模式,从管理体制上来说,多数商业银行实行的是“四级管理、四级经营”制度。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体系不健全。具体而言,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效率比较低,监管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度不够;有关操作风险监管的部门和机构设置不完善,操作风险管理职责分散,缺乏统一的协调部门;管理制度层级过多,对操作风险特性、度量和控制达成一致难度加大,风险信息难以快速准确传递,可能导致应对操作风险事件的措施不能及时有效执行。

二是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监管技术基础薄弱。在我国,银行业内缺乏强大的硬件设备和计算机管理系统监控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操作风险的数据不能全面及时地得到收集整理,完整的数据库尚未建立,电子化管理水平较低,关于操作风险的信息系统的建设滞后于商业银行业务发展。

三是我国操作风险管理文化的缺失。现实生活中,即使是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对操作风险的重视程度依然不够,比如对客户资料的保管和处理缺乏规范的制度,使不法分子利用银行遗失的资料窃取客户信息和资金,最终使银行遭受损失。大多商业银行尚未形成良好的操作风险管理文化,大多把“经营效益、业务发展速度和资产规模”作为企业文化的主要内容,操作风险意识淡薄,为完成任务不惜违规操作、弄虚作假。

四是我国操作风险监管内部激励机制欠缺。由于风险监管的指标难以确定,商业银行难以对各级管理人员风险管理的绩效进行考核,难以对风险管理的实际成果进行评价,而且确定的评价方法还有很多不足,导致操作风险监管受重视程度不高,如果领导、管理层违规,对其的处理也不够透明。

五是我国操作风险监管的外部环境不成熟。当前,我国的社会信用制度不完善,信用缺失问题严重,影响了操作风险的监管。此外,我国的外部审计机构数量不多,专业水平较低,在未授权的情况下不能对相关的银行机构的操作风险进行评估,不能起到对内部审计的有效弥补作用,从而我国操作风险的监管缺乏外部环境的支持。

四、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操作风险监管的措施

(一)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操作风险监管的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体系。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运行质量,构建明晰的操作风险监管的组织结构,明确划分董事会、经营者、相关职能部门和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可以尝试在公司高层建立统一监管部署的部门,建立独立的风险测量、评估和决策机构;改善商业银行关于操作风险监管的组织结构,并将操作风险纳入全面的风险监管体系,从而强化对操作风险的监管。

二是改进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控的科技设备,提高量化操作风险的水平。首先应当加大银行科技设备和资金的投入,应用于开发量化分析操作风险的管理软件和系统程序;其次逐步建立完备的全国联网的风险损失数据库,为日后风险的测量提供可分析的数据;再次各银行每年推出新设计的银行产品和银行业务之前,做好相应的风险监控工作,做到事前监管事后跟踪。

三是构建操作风险监管文化体系。良好的操作风险监管文化是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的重要内部环境。首先应该提高银行内部人员对操作风险的认识,增强风险管理的责任,适时对在职人员进行相关方面的培训和资格审查的评估,使银行工作人员自觉遵守操作风险监管的相关规定,维护广大客户和银行企业的利益,从而在银行内部形成良好的操作风险监督防范氛围。

四是加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长效激励机制的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增大风险管理指标的权重,同时将操作风险指标单列,加强对操作风险预防和管理的考核;建立双向激励机制和责任到人的问责制度,倡导奖惩分明的监管文化,提高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认识。各商业银行还应该在操作风险监管体系建立的初始阶段加大对操作风险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

(二)加强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外部监管的措施

一是商业银行可以寻求专业的外部审计机构对自身的操作风险进行评审。外部审计机构是相对独立的,不受自身经营管理的控制,评审相对客观和专业,从这些机构的评审结果中发现自身忽略的操作风险带来的损失,从而获得防范操作风险事件的合理化建议和专业性指导,使商业银行的操作达到规定的条件和指标。

二是加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使诚信成为银行业以及全社会的道德约束,充分利用社会的监管作用,使群众愿意主动举报违反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规定的行为,减小操作风险事件演变恶化为重大事件的可能性,将可能发生的操作风险事件带来的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参考文献

[1]谭诤.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的发展及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启示[J].上海金融,2011.

[2]巴曙松.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研究[J].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3]袁德磊,赵定涛.基于媒体报道的国内银行业操作风险损失分布研究.国际金融研究[J]2007(2).

[4]钟伟,王元.略论新巴塞尔协议的操作风险管理框架[J].国际金融研究,2004,(4).

外部监管风险范文8

    一、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定义及内容

    寿险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寿险公司的一种自律行为,为了实现经营目标,控制经营风险,确保投保人利益,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以全部业务活动为控制客体,对其实行制度化管理和控制的机制、措施和程序的综合。

    寿险公司内部控制主体是指对寿险公司内部控制承担直接和间接作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等公司领导层、内审部门、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以及公司的所有员工。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客体是寿险公司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所要达到的目标是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执行和实施;保证寿险公司谨慎、稳健的经营方针能够贯彻执行;识别、计量、控制寿险公司经营风险和资金运用风险,确保公司稳健运营;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各项报表、统计数字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偿付能力符合监管要求;提高工作效率,按质按量完成公司的各项工作任务等。寿险公司内部控制采取的手段不是通过一些单独的、狭义的管理制度来达到,而是一个涵盖寿险公司经营各环节的有特定目标的制度、组织、方法、程序的制度体系。因此,其采取的手段不是孤立的,而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构成了整个寿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基础。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要遵循合法、全面、有效、系统、预防、制衡、权责明确以及激励约束的原则。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监控等五个要素构成。根据这五个要素,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应该包括组织机构、决策、执行、监督和支持保障等系统,每一个系统又包括许多子系统,它们共同构成了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二、国内外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发展情况

    (一)国外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发展情况

    从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和持续经营等目标的角度看,建立管控经营风险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是寿险运行经营的前提和基础。国外寿险业在经过长时间的发展以后,充分认识到偿付能力对保险公司持续经营的重要性,因此,寿险公司在坚持稳健经营的前提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成为寿险公司风险管控的第一道防线和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来说:

    1.政府监管促进了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从国际上政府监管与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关系来看,保险监管者一个非常有效的监管方法就是督促保险公司完善其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实施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监管制度的基础和前提。从偿付能力监管的第一个层次来看,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涵盖产品开发、销售、承保、理赔、投资等保险经营的全过程,其中重点包括人力资源、业务、财务、资产、负债、费用、法律以及信息技术管理等方面。

    国际保险监管官协会在其有关保险监管核心原则中,将内部控制作为单独的一项原则提出,该原则指出,保险监管机构应当可以监管经董事会核准和采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必要时要求其加强内控;可以要求董事会进行适度的审慎监管,如确立承保风险的标准、为投资和流动性管理确立定性和定量的标准。监管者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进行适当地控制和谨慎地进行各项工作。在欧盟,这些工作主要是通过一个相当普通的要求来实现的,即要求董事和管理者进行“良好而谨慎的管理”,而“适当的控制”则包括保险公司设立识别和控制承担风险和再保险的各种衡量指标。

    随着加拿大和美国的动态偿付能力测试(dynamic solve ncy testing,DST)的发展,促进了寿险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动态财务分析包括监测保险公司对将来可能发生的负面不利变动情况的抵御能力,这些是通过分析在许多种假设组合下对现金流量的变化进行预测得到的。动态财务分析(dynamic financialanalysis)报告由保险公司指定精算师负责,此报告被视为指定精算师与董事会和管理人员进行交流的一种工具,这样可以使风险更明确,并且有利于制定适当的策略以减少和管理风险。而且这一专业报告的特点是由指定精算师个人签署,并以个人的专业责任对其负责。指定精算师有责任从专业角度保证报告合乎要求。由精算师协会制定精算实践标准,以提高这些报告的一致性,确保重要的事项包含于报告中。英国的监管部门现在要求保险公司内部的指定精算师(在专业指导中)对该公司进行动态财务分析,并且及时向公司的董事会及监管部门汇报动态财务分析结果。

    2.将内部控制纳入公司整个风险管理体系中

    国外许多公司在实际经营中将内部控制纳入公司整体风险管理体系,构建了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或者由专门的部门负责相应的公司内部和外部风险的管理。通过对比分析加拿大宏利人寿保险公司和台湾地区国泰人寿的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可以看出,两公司采取了两种不同形式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模式。加拿大宏利人寿保险公司设有首席风险官和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而国泰人寿则采取了专门业务部门负责特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模式。两种模式都对公司面临的内部和外部风险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从国外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实践看,尽管不同公司采取的风险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其内部控制一般都是通过完善的制度设计和有效实施机制来完成的。

外部监管风险范文9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风险;金融监管;防范

1 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的内涵及现状

金融的全球化成为近年来发展的大趋势。在这种新经济的背景下,国际金融业全球化的发展也就成为必然。新兴金融市场的兴起和发展打破了原有的旧格局,使国际金融市场逐步扩展到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

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始终在风险博弈中求生存、求发展。但风险无处不在,近年来,国内外银行业因操作风险导致重大资金损失的案件颇多,严重威胁银行和客户资金安全,这些案件的共同特点之一,就是银行内控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缺乏应有的行为制约机制。

金融业的稳定,关系到国家经济的稳定。众所周知,银行业是金融业中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如何规避和控制操作风险,已成为商业银行必须面对的问题。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加快,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往往因为制度落实不到位、操作风险防范乏力、措施运作实施不当、监督制约机制不力、避险工具匮乏等原因,滋生业务操作上的风险,最终导致事故与案件。不仅银行的形象和声誉受损,也会阻碍银行改革与发展的进程。因此,加快和强化基层网点的操作风险管理,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是金融业亟待研究解决的首要任务。

与国外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在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从外部来看,银行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外部环境还不成熟。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尚未建立信用体系是重要的原因。国外银行业务强调诚信原则,银行向客户提供的不仅是一件产品,而是一种信用,这体现了客户的信用习惯和地位。但我国还是“非征信国家”,针对企业和个人的征信中介服务还没有普及,不仅造成了银行进行客户信用审查的成本极高,而且也造成了社会普遍缺乏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规范,直接给银行风险管理带来了难度。此外,外部监管和市场约束的作用还远远没能充分发挥,尽管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强调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通过信息的规范化披露,加强投资者和市场对银行经营管理的监督和约束,但在我国,银行业信息披露还很不规范和不完备,外部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还相对简单,市场对银行的外部约束作用还有待加强。

从银行内部来看,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在观念、技术、方法等方面也与国外先进银行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第一,在风险管理认识上存在差距。在国外银行,十分重视风险——收益匹配的原则,把控制风险和创造利润看做同等重要的事情。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对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关系认识还有差距,一方面,一些基层人员或业务人员往往错误地把风险管理摆在业务发展的对立面上,不能正确地评价风险,不能正确地看待风险,认为风险管理是阻碍业务发展的;另一方面,部分风险管理人员不能研究业务、研究市场、研究效率,简单认为少发展业务就可以控制风险,通过否定业务逃避承担风险,使很多该发展的业务发展不了,反而降低了银行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第二,风险管理理念上的差距。风险管理是整个银行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一环,需要具备先进的理念和技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起步比较晚,风险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理念方面还不能满足业务快速发展、风险管理日益变化的需要。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还不到位,仍以信用风险管理为主,对市场风险、操作性风险等重视不够。二是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缺乏差别化的理念,忽略了不同业务、不同风险、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的差异,不仅不能管理好业务风险,反而容易产生新的风险。

第三,风险管理方法上的差距。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比较重视定性分析,如信用风险管理中,重视贷款投向的政策性、合法性、贷款运行的安全性等,这些分析方法在强化风险管理中是不可缺少的。但是,与国外风险管理方法相比,风险管理量化分析手段欠缺,在风险识别、度量等方面还很不精确。如信用风险管理中、对借款企业财务状况和市场,对借款企业产品需求的变量因素的微观分析往往不足。

2 我国商业银行防范金融风险措施

第一,实行资产负债比率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就是银行根据对资产负债平衡表中的资产和负债每个项目的利率预测,在维持流动性的前提下谋求风险的最小化和收益的最大化。并且通过此来考虑最佳的资产负债的数量和期限的结构。在商业银行进行外部投资中,通过资产负债管理,可以有效地预测外汇、利率、信用等方面的风险。在国际市场利率、汇率波动的情况下,可以主动性的进行调节。推行资产负债管理,必定使商业银行在平常管理中量力而行,自我平衡,合理经营。对负债促使其致力于筹集资金,自觉控制资产,扭转其超负荷经营状况,削弱其资金依赖懒惰性;同时对资产管理有利于其从事

[1] [2] 

投资业务,激发了创造收益的积极性。

第二,加快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金融衍生工具的灵魂可谓之风险,其本身就是以风险的存在为前提,并为适应风险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金融衍生产品的设计初衷,绝不是为了扩大市场参与者的风险,更不是为了让某些人投机获利。恰恰相反,该类产品的出现原本是为了降低市场参与者的风险。金融衍生工具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具有降低、分散市场风险的功能;另一方面,在转移风险的同时,也可以用来进行冒险式的投资。次贷危机的根源是风险定价问题,而不是创新本身,如果没有创新,受损失的只能是银行。从美国经验看,对房地产贷款进行证券化简便易行且容易获得市场认可。目前我国银行机构最主要的资产是信贷资产,也是存在风险最多的领域,而房地产贷款又属于信贷资产中的优质资产。通过对房地产信贷证券化,可以有效分散、转移我国银行业承担的大量风险,改善资产结构。

第三,加强银行业的监管。次贷危机暴露出美国监管体制方面的一些不足,对我国银行监管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其一,注重规制导向监管与原则导向监管相结合。次贷危机反映出美国规制性监管模式的滞后性和不灵活性。规制性监管模式很容易与现实情况产生缺口,尤其是在发达的金融市场,即使再详尽、再科学的监管规则,也难以跟上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化。吸取美国的经验教训,我们必须在坚持以规制性监管为主的基础上,实现规制监管与原则监管的有机结合。其二,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监管。美国次贷危机反映在债券市场,根源于信贷市场,表明在一个统一的金融市场中风险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和扩散性,风险监管不再是单个部门的事情。从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业发展趋势和水平看,分业监管仍是目前比较理想的监管治理体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