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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整改报告集锦9篇

时间:2022-09-21 03:27:19

保密工作整改报告

保密工作整改报告范文1

师德师风学习个人整改措施今年下半年以来,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前两个阶段(集中学习阶段和对照检查阶段)的教育活动已经结束。

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考一、农村建设部署非常及时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要实现这个宏伟目标,关键在农村,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

义务植树造林示范基地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激发全民爱绿、护绿、建绿的热情,迅速掀起春季绿化活动的高潮,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步伐,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进而推动全县义务植树造林活动深入开展。

软环境治理整改方案加快发展民营经济,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强化环境就是吸引力、就是凝聚力、就是生产力的观念,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要大力营造支持有力、落实到位的政策环境。

学校软环境建设整改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行风建设,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根据2010年4月7日县教育局软环境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我校决定在全体教职工中开展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活动。

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议上的讲话4月份,经镇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集镇环境卫生进行了专项综合整治,4月13日,专门召开了动员会议,动员会议后,全镇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落实行动,并召开了五次专题协调会议,经过村镇办、农村办、城管、交警、派出所、工商、环卫、交管

安全生产月工作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六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做好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区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工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十个一”活动,为确保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富有成效,现制订“十个一”活动的实施

建设局局长述职评议整改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任职以来,认真学习和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及科学的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团结带领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使城建

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整改报告省语委:对照省《关于xx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报告》提出的整改建议,现将我市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提高认识,强化舆论氛围建设实现了语言文字“初步普及”、“基本普及”的目标,只是达到了新世纪语言文字工作的初步要求。

述职评议整改报告范文县人大常委会:xx年x月xx日,xx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监察局局长xxx同志述职的评议意见》文件对我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和很好的建议,经认真反复思考,提出了整改方案并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解放思想大讨论整改报告按照市教育局和学校党支部的要求和部署,本人积极投入到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当中,始终坚持边学习边查摆边改进,在学习中解放思想,查找存在突出问题,在解放思想中强化理论修养,探究存在问题的根源,在剖析整改中解决实际问题,促进

农村信用社制度执行年活动自查整改报告省联社办事处:根据省联社《关于开展200x年制度执行年活动的通知》(川信联发〔200x〕61号)精神,联社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此项工作,成立由理事长xxx任组长,监事长xxx、主任xxx、副主任xxx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各

质监分局作风建设整改报告近日,我局针对市局作风办下发的《2010年度全市群众评议机关意见反馈》召开了全局贯彻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了群众的表扬、意见和建议,这些表扬、意见和建议对我们来说既是一种压力,也是一种鞭策,更是一种促进。

知识产权局作风建设整改报告按照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科技局的统一安排,知识产权局发动全体人员通过学习和自学《为人民服务》、《反对自由主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朱庆安书记在

时刻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教育报告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和个人整改方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转变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从自身的薄弱

先进性教育整改报告在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队经过向职工群众征求意见和领导班子成员自查,共归纳出对领导班子整改意见15条。根据先进性教育总体部署,本着边学边改、边议边改的原则,我们分别制定了整改计划表,明确了整改部门和负责人,规定了整改时间

教师学习科学发展观整改报告“师德”是指教师从事教育职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道德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与教师的思想觉悟、价值观念、人生追求、品德 修养和工作态度等息息相关。

副县长对于人大的评议整改报告范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各位委员:XX年12月,我担任县政府副县长以来,始终围绕县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工业立支柱,农业兴产业,三产上台阶,城市升形象,党建出成果”,以及十四届人代会确定的“六个县“的奋斗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

学校安全隐患整改报告范文我校接到县教育局检查小组下达的整改通知后,立即召开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人会议,商议学校整改方案,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1、对学校伙房问题,又召开了全体后勤人员会议,讲清了出现的问题,并指明了具体工作方法。

先进性教育活动个人整改报告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和个人整改方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大局出发,突出发展第一要务,紧密结合个人工作实际,紧扣群

述职评议整改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200x年x月xx日,xx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监察局局长xxx同志述职的评议意见》(射人发[2004]34号)文件对我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和很好的建议,经认真反复思考,提出了整改方案并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办公室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整改报告办公室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整改报告8月22日-31日,办公室通过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第三阶段的整改,针对参谋助手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综合协调不到位、服务基层质量不高等问题,全体人员深入剖析原因,总结工作不足,对下一步进一步发挥办公室

先进性教育整改提高阶段(第三阶段)动员报告在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总结和整改提高阶段动员大会上的讲话XXX局党组书记、局长 XXX2005年4月x日同志们:在市委督导组的正确指导和全局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分析评议阶段接近尾声,从3月23日到现在

地方志编委会先进性教育整改提高阶段动员报告在市地方志编委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三阶段动员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的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三阶段的动员大会。这一阶段是在前两段工作的基础上,集中解决问题,抓落实、见实效的阶段。

公司党委办公室个人整改报告按照公司党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安排部署,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我对照党性分析材料和本人存在的问题,结合党组织的评议意见,结合“三个突出”的要求,制定了自己在整改提高阶段的整改指导思想、目标及措施。

市检察院先进性教育活动转入整改提高阶段报告×检先教办[2005]13号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转入整改提高阶段的报告院党组:根据市委和上级院的部署,我院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于3月25日转入分析评议阶段,在市委督导组的督导、帮助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在强化措施上

办公室副主任整改结果报告按照局党委关于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安排部署,在机关党支部的统一组织下,我能扎扎实实地征求意见、谈心交友、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分析党性,并努力做到分析评议活动与实际工作的“六个结合”,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都有新的转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个人整改报告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通过深入的学习,认真征求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与大家交流谈心,接受大家的批评和帮助并自我剖析,使我不仅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认清了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在整改阶段中,我严格按照学习计

政府办个人分析评议整改报告全市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规模大、范围广、层次深,为我提供了一次自我加压、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良好机遇。本人始终坚持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自觉主动地投身到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去,始终坚持以”受教育入木三分务必对

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个人整改报告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和个人整改方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大局出发,突出发展第一要务,紧密结合个人工作实际,紧扣群

先进性教育活动工商系统个人整改报告一、指导思想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章要求“十好党员”标准为尺子,以“一找二征三指”的自我剖析材料为依据,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得到改造,党性水平得到提高,能全心全意为党的教育

先进性教育活动个人整改报告自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使自己的思想觉悟、政治素质、业务技能、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更加牢固的树立起了发展经济的观念、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

干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个人整改报告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通过深入的学习,认真征求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与大家交流谈心,接受大家的批评和帮助并自我剖析,使我不仅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认清自己今后努力方向,在整改阶段中,我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和

检验检疫先进性教育个人整改报告通过这次,我作为一名刚从部队转业安置到地方工作的同志,认识到了自己在发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带头作用方面还有较大的差距,尤其是通过自我剖析,组织上多次找我谈话,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一名党员,如果不发挥自己应有作用,那和

保密工作整改报告范文2

根据《吉安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审计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审办发〔2007〕54号)要求,按照市审计局统一安排,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和意见征求工作,针对自身征求到的意见及建议和市局在我局召开座谈会后反馈的意见及建议,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下发我局整改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认真梳理、分析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应达到的效果。各分管领导应高度负责,抓好分管股室的整改督促和检查落实,各股室应大力配合和积极主动进行整改,力求通过此次整改,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监督行为,树立更为良好的审计工作形象。

二、整改内容及措施

1、机关自身建设方面

意见一:财务管理上还存在少量借款不及时归还现象。我局将严格按照署、省、市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座谈会的统一部署和市审计局对我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属审计事务借款的,各借款人必须在9月底之前全部办理结算后归还借款,属于重病治疗借款的,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逐步归还;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还款前的清理和清收。

意见二:局机关在安排审计工作人员参加系统的业务培训和学习方面做得不够,今后应加强,以不断提高审计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审计质量。近几年我局已陆陆续续安排一些审计业务骨干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但由于审计任务重、审计人员少的矛盾,在安排参加系统培训上就没有作出很好的规划。我局将在今年10月份作出五年培训审计干部规划,并在每年10月份提出下一年度的详细培训计划,对审计业务骨干的思想政治、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知识、审计方面的计算机应用技术等进行系统的培训,保障培训资金和时间。

2、审计监督、服务方面

意见三:有些审计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由于被审单位资金短缺等种种原因,存在部分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处罚不能完全到位的现象。我局将进一步用全面的、实践的、科学、发展的观点进行审计处理处罚,审计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审计改进建议中,既要看经济指标,又要看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既要看当前的发展,又要看发展的可持续性;既要看经济发展,又要看社会稳定;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既要考虑微观,更要着眼大局,对待严重违纪违规、屡查屡犯的问题,坚决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实实在在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正确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意见四: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尤其对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确保税收征管法执行到位。由于受审计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我局在对民营企业、外商企业的税收征管审计工作未完全到位。但近两年来,我局不断转变审计理念,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审计工作方针,加大对重点资金、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尤其对改制企业、国土出让、房地产开发、地方税收征管等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同时对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征管的审计监督也在不断摸索当中,今年已对部分民营企业和外商企业的税收缴交情况进行了审计,目前正在争取政府的支持,打算对部分重点外商企业开展审计,以促进税收征管法执行到位。下一步我局将研究有关审计方案报政府批准执行。

意见五:建议审计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服务,在检查的同时,还要重视帮助服务对象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加大对被审计单位的工作指导,多为被审计单位提供信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我局各审计组应进一步注重审、帮、促相结合,寓服务于审计中,积极围绕改进和规范内部管理、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洁高效这个服务宗旨,发挥审计的服务作用,对部分单位主动要求我局培训财务人员的,审计组应及时收集意见向局领导汇报,我局将合理安排时间、科学安排内容,积极组织审计业务骨干做好培训前的准备工作,免费为服务对象培训财务人员。

意见六:多组织特约审计员开展活动,促进其监督作用的发挥。自2005年重新聘请特约审计员以来,每年都会安排特约审计员参与两个以上项目的审计,并请他们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今年局务会议还专门研究了安排特约审计员参与审计事宜,将6个特约审计员安排给3个审计业务股,年内必须安排参与两个以上项目的审计工作,各业务股应按照会议决定抓好落实工作,特约审计员座谈会将于9月份召开,办公室做好会前的准备工作。

3、审计结果公告方面

意见七:建议审计部门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多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06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后,经县政府同意后,向全县人民公告了审计结果,也是审计结果报告第一次接受社会的监督,得到社会的好评,今年将继续争取政府领导的支持,加大对重点审计项目、关系重大民生问题的项目的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各业务股应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多出审计精品,保证审计公告经得起检验。

4、保密工作方面

意见八: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我局已制定了保密制度,明确了具体保密要求和泄密责任,审计法律文书严格抄报抄送,办公室最近应安排一次保密工作的学习内容,不断进行警示教育,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三、整改保障措施

我局将把整改工作“任务分解到位、职责明确到位、措施跟进到位、督导检查到位”,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扎扎实实进行整改,以下列措施保障整改工作达到目标:

(1)加强审计业务培训,提高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坚持执行每周一次业务学习制度,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审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并定期进行绩效考核,使审计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审计技能、提高审计质量。

(2)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勤政廉政制度,严格执行《吉安县审计局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和《审计纪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全体审计人员佩证上岗,亮证执法,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保密工作整改报告范文3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安民作的关于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进一步规范了保密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系,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明确了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泄密案件进行调查的义务;进一步界定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泄密案件的职责;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单位的定密责任。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对决定草案拟对关于刑事拘留赔偿的规定区别情况作出修改情况作了说明。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柏林作的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次审议稿,增加了管道企业应保证管道建设工程质量、管道建设规划应与城乡规划衔接的规定等内容。

会议还听取了外交部部长杨洁篪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的议案的说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引渡条约》的议案的说明。

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以来,各地方、各部门在贯彻实施法律、依法维护台湾同胞投资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了进一步推动法律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今年1月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代表执法检查组向会议报告了检查情况。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在两岸各界共同努力下,台湾同胞在大陆的投资日益增长、领域不断扩大、经贸交流日趋深入。检查组建议,从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健全台湾同胞权益保障工作体制,加强机制建设,形成工作合力;以两岸商签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为契机,推动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和机制化,为台湾同胞投资大陆创造更加广阔的空间;引导台商加强自我管理,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台资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律法规,为台湾同胞投资权益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制保障。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列席会议。

4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会议由路甬祥副委员长主持。

受国务院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报告了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他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近年来,国家努力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建立城乡统筹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全力做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此同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积极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农民工权益。

在报告了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面临的突出问题后,杨志明报告了下一步将重点做好的八个方面工作措施。

一是以加强就业服务为重点,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业特别是家庭服务业发展,使其成为农民工就业的重要渠道。加快建立城乡统筹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为农民工就业服务的基层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推进跨地区劳务合作。

二是以统筹规划为重点,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培训补贴力度,使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基本能够得到一次技能培训。

三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扩大劳动合同覆盖面,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在发生欠薪较多的建筑等重点行业普遍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积极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四是以加强职业危害治理为重点,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认真实行高危行业农民工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农民工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

五是以实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为重点,扩大农民工参保覆盖面。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宣传和实施工作,扩大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覆盖面。大力实施 “平安计划”二期工程,维护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推动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六是以畅通维权渠道为重点,加强农民工劳动纠纷处置工作。加强调解、快速仲裁,有效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加大对侵害农民工权益行为的执法力度。扩大农民工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异地协作机制。

七是以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为重点,加强农民工公共服务。全面落实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和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继续实施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

八是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为重点,促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权益。

受国务院委托,文化部部长蔡武报告了近年来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他说,近年来,国务院在重视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推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推动文化建设理论创新,确立文化产业在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实施《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家战略性产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等。我国文化产业已经从探索、起步、培育的初级阶段,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呈现出朝气蓬勃的新局面。

蔡武在报告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后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全面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研究制定“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着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与管理,加大政府投入和金融支持,加强各项基础性工作,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扩大文化消费,加强科技支撑,扩大对外文化贸易,努力实现文化产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报告了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他说,国务院多次召开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对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完善配套法规规章,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有力地促进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了奥运会等重大活动和应对汶川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灾害的道路安全畅通。

孟建柱说,尽管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态势,但当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依然很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进一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大安全保障投入,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进一步严格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理,进一步增强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列席会议。

当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委员长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作的有关任免案审议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作的关于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汇报;听取了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肇星作的关于《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引渡条约》审议情况及关于批准这两个国际条约的决定草案代拟稿的汇报。

委员长会议决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上述草案作进一步审议修改后,交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闭幕会表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出席会议。

4月29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会。国家主席分别签署第28号、第29号主席令,公布修订后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关于修改赔偿法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闭幕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批准了这两个条约。

会议经表决,任命胡彦林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国家赔偿法律制度直接涉及公权力的行使和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护。常委会对修改国家赔偿法采取积极慎重的态度,经过四次审议修改作出的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主要从畅通请求渠道、完善办理程序、细化赔偿范围、明确举证责任、保障费用支付等方面,完善了相关法律规定,对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吴邦国说,针对保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常委会本着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原则,对保守国家秘密法作了全面修改,增加了信息系统保密措施,完善了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等管理制度,强化了保密法律责任,有利于加强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吴邦国说,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些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关注“三农”问题,今年又安排了三项涉农监督工作。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认真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国务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大家强调,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快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技能型劳动者,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要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扩大农民工参保覆盖面,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将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他们关注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子女就学等实际问题,限期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坚决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要加快推进城镇化,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发展道路,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努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吴邦国说,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家强调,要在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同时,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途径,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内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整合文化产业资源,加快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强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打造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市场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培育一批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竞争力强的文化骨干企业,使文化产业尽快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吴邦国说,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大家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有所改善。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道路交通设施规划建设、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与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不少安全隐患尚未消除,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亟待提高,交通拥堵现象日益突出,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大家强调,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搞好统筹规划,完善制度措施,加大安全投入,整治交通隐患,严格执法管理,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努力建设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吴邦国说,检查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情况,是我们今年开展的第一项执法检查。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高度重视。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普遍赞成执法检查报告。大家指出,要站在发展两岸关系、促进两岸经贸合作、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权益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台湾同胞权益保障工作体制,完善配套法规和措施,依法查处损害台湾同胞投资权益案件,坚决维护台资企业劳动者合法权益,着力同胞在就医、社保和子女上学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台商投资大陆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更为便利的条件,更好地造福两岸人民。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出席会议。国务委员梁光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列席会议。

4月29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保密局有关负责人,就会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回答了记者提问。

既加强秘密保护也保障公民知情权

国家保密局副局长杜永胜说,保密法修订充分总结吸收了近年来保密工作理论和实践成果,借鉴国外保密法制建设的有益经验,针对新形势下保密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机制,缩小国家秘密范围;着力健全载体、活动、人员等管理制度,实现对国家秘密的统一严格管理;着力规范和加强保密行政管理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着力强化法律责任,解决泄密案件查处难的问题。

国家保密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张勇说,这次保密法修订的主要目标是要依法加强对国家秘密的保护,它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公民信息知情权,尽管属于其他法律规定的内容,如信息公开条例,但是在保密法当中,也特别注重保障公民知情权。比如,在总则中,规定了“法律、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其他章节中,也对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做了很好的规定。

在确定了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以后,为了防止一定终身、不解密,也是为了促进信息公开,保密法在相关条款中也规定“保密期限届满的,应当自行解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孙镇平表示,在保密期限范围内的,如果保密期限范围因为调整变化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保密的,也可以提前解密。对于那些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延长保密期限。

明确赔偿范围 完善赔偿程序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武增表示,国家赔偿法是1995年开始实施的,它是在行政诉讼法出台结束民不告官这样一个传统之后制定的一部法律,在我国民主法制进程当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在十几年的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了一大批国家赔偿案件。通过这次修改,国家赔偿的范围更加明确,赔偿的程序、赔偿的标准更加科学和完善,法律的可操作性更强。这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取得国家赔偿,促使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保密工作整改报告范文4

【关键词】 审计信息; 披露差异; 原因解析

近年来,我国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国家审计业已成为保证国家经济安全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成为打击经济犯罪与促进反腐倡廉的重要利器。审计信息作为国家审计成果的载体,是审计工作的重要产品,然而多渠道、多层面、多口径披露的审计信息容易造成审计信息的非对称性和非一致性,以此造成社会公众对审计结果的错读与误解,进而影响审计机关的公信力。造成审计信息差异的原因是技术性、时间性和口径性等,是可以通过一定方法和技术加以解决的。

一、对审计信息披露的基本认识

审计信息指审计人员在全面审查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后,运用一定的技术、方法、手段,收集与加工处理得出来的各种情报、数据、资料,以及由此形成的委托人需要的反映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概貌的资讯。审计信息是审计工作情况、做法、经验和成果的具体反映,是审计委托人、社会利益相关者和公众了解审计的主要渠道,具有社会性、经济性、广泛性、时效性和可信性等特性。2003年掀起的“审计风暴”,拉开了我国政府审计信息公开的帷幕,自此,国家审计信息公开制度在我国广泛建立起来,审计信息越来越为社会所关注,也越来越发挥着国家审计揭示、抵御、预见等“免疫系统”的功能。

根据公共受托责任理论,社会公众和政府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委托关系,公民将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力委托给政府,政府履行其对公民的公共受托责任。然而,信息的不确定和不对称性使得公民难以对政府履行公共受托责任的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因此国家审计的出现实质上是公民作为委托人,要求对政府履行公共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信息是审计主体解脱审计责任、向公众披露审计结果的有效途径,对审计主体、被审计人和委托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由此,审计信息必须具有易解读性、可靠性、权威性、公信性、一致性等基本质量要求。如果审计信息达不到这些要求,如审计机关通过不同渠道了同一类审计信息,但内容或形式存在差异,或者审计信息的口径存在非统一性(尽管信息提供者出于不同的信息需求)等,就可能降低审计信息的可读性,损害审计信息的权威性,大大降低了审计系统“免疫系统”的效力。因此,规范审计信息披露与公开对指导审计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决策,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解审计结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我国审计信息披露的主要渠道

目前,我国审计机关披露或审计信息的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审计结果公告

审计结果公告是国家各级审计机关以法定的、专门的渠道,向社会公开有关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等审计结论性文书所反映内容的专业性公告。其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政府部门或者国有企业事业组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单项审计结果;有关行业或者专项资金的综合审计结果;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等。

(二)审计“两个报告”制度

“两个报告”分别指《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果报告》是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每年向政府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的,关于上一年度审计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果的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基本情况、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作出的审计评价、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审计机关依法采取的措施、审计机关提出的改进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的建议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要求报告的其他情况等。《审计结果报告》一般不对外或不完全对外,因此它是政府而不是社会公众获取审计信息的渠道,但它是《审计工作报告》的基础。

《审计工作报告》是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审计上一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其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本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基本情况、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纠正和处理情况、审计后政府及各部门(单位)的整改情况、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以及人大常委会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等。《审计工作报告》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后即视为对外,在我国审计实践中,《审计工作报告》大多在当地媒介体宣传报道,它是政府政务公开的重要形式之一,是社会公众了解国家审计状况的主要渠道之一。

(三)全国或地方性审计工作会议

审计署每年在1月和6月召开全国性审计工作会议。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后地方也择机召开地方审计工作会议。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由审计长主持召开,主要内容有:公布截至会议前国家审计结果;回顾总结上年度审计完成工作;研究分析新形势新任务;确定下阶段审计工作重心;部署下年度具体审计工作。地方审计工作会议亦相同或相似。审计工作会议上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要作工作报告,媒体要作新闻宣传,向社会提供一系列相关审计信息,被视为反映审计工作年度发展状况的“窗口”。

(四)项目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项目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针对某个被审计单位、项目、资金或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所实施的审计,通常包括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绩效审计两大类。专项审计调查是审计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针对与财政收支有关的事项,对某一个或多个单位、资金或事项所实施的审计性调查活动,具有全局性、普遍性、倾向性的特点。项目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内容主要有: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无论是项目审计报告还是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都需要向委托人提交正式书面报告,尽管这些报告一般不对外,但它也是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和相关单位输出的审计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监督、促进、建设性作用。

(五)审计统计制度

根据国家统计调查要求,各级政府机关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必须填报专门的业务统计报表并上报统计部门。审计统计报表具体包括《审计情况统计报表》、《财务收支审计报表》、《基本建设审计报表》、《经济责任审计报表》、《审计机构人员报表》等,均为半年报。所统计上报的信息涵盖财务财政收支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效果情况;领导人经济责任情况;违纪查处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等。部分审计机关的《审计年鉴》也可以纳入审计统计报表制度之中。这些信息大部是对外的,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六)审计机关自办网站

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发展,各级审计机关都创办了审计专门网站,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外审计信息,披露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展示审计主体风采。上述审计信息披露渠道所披露的审计信息大都在审计机关官方网站上反映。目前审计网站越来越快,成为公众了解审计快捷、方便的渠道之一。

(七)其他

除上述外,一些审计机关还建立了审计发言人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审计信息,解释审计政策和审计发展情况,这也是正式的、重要的审计信息披露渠道。

国内外新闻媒介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报道审计、解读审计、建议审计、社会公众点评审计、希望审计等,也构成审计信息的组成部分,也是不容忽视的审计信息内容。

三、审计信息不一致成因分析

由于审计信息形成过程复杂,披露的途径亦呈多元性,加之信息使用主体对审计信息提出了各类不同的要求,使目前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对同一审计内容、不同渠道披露的审计信息存在着若干差异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统计截止时间差异

社会公众关注审计结果大都侧重于查处的违规金额和涉案人数,却往往忽视统计的截止时间;另一方面,人们习惯于用年度作为统计的单位,不习惯用其他非整体性时间单位进行统计,但在审计信息中时有非整体性时间单位。例如:刘家义审计长在2011年1月全国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2010年1至11月,审计共查出领导干部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249亿元,82名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和465名相关人员的问题被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而2011年6月审计署报送全国人大的《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案件104起,95人被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1 10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和审计工作报告中就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披露信息的不一致源于数据统计截止日的差异。前者的统计范围是2010年1至11月,后者的统计范围是2010年度,这也是审计工作报告统计数据略大于刘家义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中报告的数据的原因。从理论上说,前者是会议信息,后者是正式信息,但在社会公民心目中两者具有相当的统计地位,人们会直观地认为两者的差就是统计年份12月的统计数据,其实并非如此:细细分析起来可以看出两者指标不对应,可能其中还存在前些年份查出的违法乱纪的人和事而在统计年份结案处理等情况,这就容易形成对不上的情况。

(二)统计口径不一致

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因统计口径不一致,最后造成统计数据不准确的情况。例如:《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简称《报告》)和《中国审计年鉴》2010(以下简称《年鉴》)就2009年度审计结果披露存在着出入。《报告》统计显示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119起,《年鉴》统计为658起;《报告》统计已追缴或归还资金941.16亿元,《年鉴》统计为12 255.51亿元;《报告》统计挽回或避免损失53.38亿元,《年鉴》统计为164.07亿元(表1)。

分析对比两种渠道统计数据,较大差异的原因在于两者统计口径不统一。《报告》由国务院上报全国人大,所反映的仅仅是与财政收支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已追回或归还资金和换回或避免损失也仅仅针对重大犯法违规案件,另外统计单位为市和市以上行政单位,并未包括所有县及向县以下延伸性(如乡级)的审计结果。而《年鉴》统计的审计信息包括全国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数据,既包括与财政收支相关的,也包括其他方面的违法乱纪案例,其统计口径显然大于《报告》的统计口径。

(三)审计信息使用主体的差异

《审计工作报告》是由国家各级审计机关接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审计报告,其目的在于强化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监督,侧重反映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情况,以及经审计后政府各部门单位采取的纠正和整改措施,充分体现在政府首脑领导下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成效,以及政府接受人大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监督的态度。《审计结果报告》是由国家各级审计机关,向本级政府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交的审计报告,其目的在于促进各级政府加强对本级财政收支的管理,侧重于向政府揭露和反映各部门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或预算中存在的问题和情况,以及加强和完善预算收支管理的建议。“两个报告”的审计信息使用主体不同,其使用目的和侧重点也不尽相同,由此产生了审计信息披露内容、形式上的差异。同时,各级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党委和政府需要,整理和提供有关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所反映经济活动方面的审计或审计调查信息,这些信息因为有特殊的需求,审计机关对有关审计信息进行了特殊的加工处理,它与公开的审计信息存在技术上、时间上、管理上的差异亦在所难免。

(四)保密性范畴的模糊规定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审计信息公开一个重要的审计风险就是涉及保密性原则,而相当一部分审计信息涉及国家财政财务收支的内容,目前尚没有一个准确的标准衡量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虽然审计署提到了审计信息保密的问题,却未从根本上对保密的属性进行界定,究竟什么样的信息属于保密范畴,什么样的信息不属于保密范畴,并没有明确的操作标准或细则来划分。于是,审计机关采用谨慎性原则,对分开的审计信息进行处理,隐去部分可能泄密的信息,这就造成审计信息不全面不系统,而各级审计机关对把握的尺度不一,容易造成差异性和非平稳性。对于同样的审计信息,不同的审计信息披露渠道对保密性的界定结果可能是明显不同的,如为了保密隐去部分审计数据和情节,就会造成审计信息的详简性、重点性差异,也会导致信息使用者从不同角度的理解。目前我国审计结果公告中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大多未包涵其列,主要就是保密原则使然,而此类审计信息正是社会公众最愿意了解的。

四、规范审计信息披露的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审计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只有通过科学完备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健全统一、系统的审计信息公开法律法规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国家审计信息多渠道公布不一致的现象,进而完善审计信息披露,确保审计信息质量。“依法审计”的概念既包括审计主体依法执行审计公务,也应包括审计主体公开审计信息的行为。目前我国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对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作了相应的法律规定,明确了审计公告行为的法律依据,但对于如何公告、什么时间公告、公告内容的界定、公告形式的选择、公告手续、公告责任与追究、公告风险与防范等许多技术、操作与管理层面的诸多问题并未全部解决,而有些审计机关也没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出本机关适用的审计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与内部管理规范与机制,以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依,有法必依、有规必遵。对于审计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例如对公开审计信息质量的质疑、对审计信息的不同解读、公开方式的调整、公开风险的控制等,审计主体只能根据先前审计实践的积累、审计人员的自身经验或参照其他政府机关相似情况处理的做法等进行临机解决,因而不具连续性、规范性和统一性。所以,不论审计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还是审计机关相关技术规范、制度的建立健全都势在必行。

(二)加强审计信息管理,提高规范化水平

审计信息的差异大多源于管理,加强对审计信息披露的管理十分必要和重要。目前审计机关建立健全了审计项目(包括专项审计调查,下同)结果的“三审、三核”(或相类似的质量控制)制度,对审计项目信息质量进行了严格把关,应当将此好的做法延伸到审计信息对外提供或程序之中:对于正规、正式的审计信息(如对于审计结果公告、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等),由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进行办理,其信息应事前进行从严审验,确保万无一失,将审计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这方面的做法目前是比较成功的;重点是对于非正式、非正规的审计信息披露也要从严把控,如对于媒体宣传报道有关审计事项或人物、宣传审计活动与成果、引用审计机关或人员的审计表述等,要严格审查,特别是对关键数据、重要情节、重点人物等要严格审验,不能允许其自由发挥;许多审计信息的提供与使用要落实责任,以书面形式提交,以便有据可查;对于临时性采访、新闻稿件等要落实专人扎口负责,避免出现不负责的小报记者根据自身需要对审计信息自由剪裁,造成审计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对审计信息风险事件要有预案,及时采取对应,有效处置。总之,对审计信息的管理应做到有制度、有部门、有人员、有检查、有反馈,细致认真,常抓不懈。

(三)合理调整审计信息口径,规范审计信息披露内容和形式

统计口径不一致导致的审计信息差异属于技术性差异,但是在信息披露过程难以进行解释,容易被误读误解,解决这一问题并不困难,关键是要建立健全有关审计信息披露的规范标准,按照具体操作技术规范执行(经过制定规范标准,即可认为各口径的审计信息是必要的——当然在制定标准时要注意尽量减少审计信息不同口径统计的指标数,尽量采用信息使用者和公众常用的口径和方式披露审计信息);在执行中要特别注意各口径指标的对应性、可折算性和勾稽关系(可验算性)。具体的思路是,多口径并不可怕,只要保持各指标间的相关性、协调性、层次性,各口径之间存在良好的平衡关系和可相互验算关系,无明显矛盾或指向不一,这样就不至于引起社会公众的误解,也容易进行技术方面的解释和验证。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社会对国家审计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对审计信息也提出了错综复杂的需求,内容决定形式,多口径、复杂内涵的审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关键是如何将其控制在合理的技术和管理范围内。

另外,审计机关规范审计信息披露内容及披露形式也很重要,特别是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加审计信息的容量,提升审计信息的技术含量,进而提高审计信息服务经济社会的效能。如传统的审计信息主要是文字和数据,随着计算机科学的普及,审计信息中图片、影像、音响、实物、多媒体展示等形式的审计信息会逐步增多,比例越来越大,以增加审计信息系统性、全面性、可读性、深刻性和实用性,减少信息使用者自我加工成本和使用成本。

(四)明确保密信息范围,依法披露审计信息

保密是审计人员必须恪守的职业道德,也是依法审计的内容之一。执行保密原则应当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审计人员要不折不扣地遵守保密规定,保守在审计活动中知悉的商业机密、组织机密、人事机密。审计信息披露不能牺牲保密原则,必须内外有别,这点目前审计各级审计机关执行得较为成功。但是也不能因为防范审计信息风险而无据扩大保密范围,提升保密级别,将一些本应公开披露的审计信息也列入保密范围而不公开或推迟公开,这样做也同样存在审计主体不作为或滥作为的嫌疑。所以在审计信息管理中,一是必须遵守保密规定,明确保密工作范围;二是必须实行双轨制,保密与非保密信息分渠道管理,在信息生成后的交互、处理和提供过程中互不交叉、互不干涉、互不重迭。在日常审计工作中也要强调信息流通的规范性、经手人的授权性、处理结果的合规性、信息审查的责任性,保证审计信息生成、加工、提供、使用全程的安全、科学、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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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整改报告范文5

一、正确认识审计公告的涵义和特征

审计公告制度是国家审计机关将审计事项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向社会公众或媒体进行的过程。从公告的性质上区分,审计公告属于事项性公告即只是告诉事项本身而没有遵守要求的规定。从世界审计发展的潮流看,虽然各国审计制度各异,但采取了大致相同的审计公告制度,审计公告成为各国审计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整个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我国审计公告的特点是:审计公告的主体是国家审计机关,主体事项是审计公告制度,审计公告的受众对象或主流是整体意义上的社会公众。,国家最高审计机关已经开始进行一定范围的审计公告,但存在的很多。审计公告仍处于实验阶段,要在全系统进行审计公告尚需时日。从审计署到县(区)审计局,审计公告的难度越来越大,体制对公告的制约也愈加明显。因此,建立长远的审计公告制度,需要审计工作者进行长期和艰苦的工作。虽然新闻界对审计工作冠以“审计风暴”,社会各界初次认识审计工作在社会上的,由此产生的关注点和期望值过高使审计部门面临较大的社会压力。对于业内人士,特别是审计管理层就需要冷静地看待这个问题。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中,要使审计一劳永逸地解决社会上的各种矛盾是不现实的。作为审计的管理者,要从长远和前瞻的角度地认识审计工作的民主、法制和科学实质,使目标更清晰。对我国审计公告,要从、现实和未来辨证地审视,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角度和世界审计发展的潮流认识。如果对审计公告与文明进行连接和解剖的话,就可以明显的看到一条清晰的痕迹:审计监督(过程) 被审计单位(执行和反馈) 公众(民主监督) 政治文明(社会效果),目标体现人民(公众)监督,促进政府廉政,体现参与管理国民的权力。

目前,最高国家审计机关亟待解决的问题是修定审计公告办法,逐步规范公告的形式、内容和程序,对所有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它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全部对社会公告。同时,强化审计整改力度,扩大审计影响,形成社会合力以促进社会民主建设。从审计的全过程看,审计公告应当包括审前公告、审中公告和审终公告。审前公告是提前告示,其目的是增强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如大型或有影响的行业审计、区域化公共财政审计、社会关注的公益事业如慈善、赈灾等审计事项等;审中公告主要是对在审计中出现的有影响或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达到及时沟通和防止误解的目的;审终公告是审计整体结果的通报,包括审计报告、后续审计回访和审计整改公告,目的是达到整改,全面提高。

二、全面控制审计公告风险

审计公告在促进审计工作走向现代审计的同时,加速了传统审计信息系统的嬗变。传统的审计信息是单项沟通,特点是传达速度快,发送信息不会受到另一方的干扰,能保持信息发送者的尊严等;审计公告条件下的信息是多项沟通,特点是信息准确性高,接受者有参与感,公众的参与使信息的者感到有外部压力。由于业务环节上出现差错导致审计风险,那种公众效应的压力是可想而知,因此,控制风险,防范于未然是当前审计公告的重点和难点。

公告条件下的国家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审计检查中产生的风险,包括财政财务审计、财经法纪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专业审计中存在的风险,主要是被审计单位在上述审计范围内存在隐藏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二是公告本身产生的风险。审计公告的内容由于特殊要求如保密等各种因素的限制,很难在内容上做到与审计报告完全一致。一旦审计报告反映的某些问题未能在公告中披露,将直接导致社会公众产生 “误受风险”,即依据公告内容理解为被审计单位不存在这些问题。就审计结果公告本身而言,其产生的后果相当于这些问题在审计过程中没有被发现。因此,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下的国家审计风险模型表述为:审计风险=重大隐瞒风险×检查风险+公告风险。其中,审计风险是审计结果公告后国家审计机关遭受损失或不利的可能性;重大隐瞒风险是被审计单位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问题的可能性;检查风险是审计人员未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做出不恰当审计结论的可能性;公告风险是导致审计报告与审计公告内容之间存在差异的可能性。国家审计结果公告内容的形成和使用过程,公告风险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第一,安全性风险。由于可能涉及到国家秘密,国家审计报告的内容不可能做到全部对外公告,由此存在两方面的风险,一是公告后存在可能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专利技术等不宜公告的内容,二是因对保密原则的错误理解或主观上以保密原则为借口,将可以公告的内容不对外公告。这些都可能因安全因素导致风险。第二,独立性风险。目前,我国国家审计因体制原因具有“政府内部审计”痕迹,审计公告内容的“裁量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意想,其中的实质性、敏感性问题能否被公告,审计机关并不能完全独立决定。第三,误解性风险。目前,国家审计报告在通俗性上还需要改进。如果将审计报告内容不加修改对外公告,有可能过于专业甚至晦涩难懂等原因,对于社会公众来说,不可避免产生对审计结果理解上的偏差。同时,还应考虑部分媒体恶意炒作如故意夸大事实等因素造成的公众意识上混乱的风险。控制审计公告风险应搞好以下工作。一是科学评估被审计单位的重大隐瞒风险。重大隐瞒风险是决定审计风险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审计过程中,应区分不同性质或类型的被审计单位,理清影响重大隐瞒风险的各项因素,科学评估重大隐瞒风险的大小。在审计风险水平一定的情况下,根据重大隐瞒风险的大小确定检查风险水平,进而确定具体的审计程序、、范围和重点。二是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一要明确公告内容与保密原则的合理界限,界定哪些内容可以公告,那些内容不宜公告,在“裁量”公告内容时做到有据可依。二要进一步增强审计机关的独立性,以或法规的形式确定审计机关对公告内容的决定权。三要有效保护好公众对公告内容的“知情权”,做到公告内容通俗、查阅方便。

三、加快审计公告后的准备工作

审计公告是“双刃剑”成为业内人士的共识。在挑战和机遇面前,做好全面准备以应对审计公告带来的各种突变十分必要:

一是战略思维准备。战略思维准备是推动审计公告的重要软因素,这种软因素的作用是潜移默化的,对今后审计队伍的建设有着相当大的。按照我国审计工作的设想,经过20年的努力,到我国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主义市场体制之时,应当具备较为完善的特色审计工作模式;在此基础上到本世纪中叶全国基本实现化时实现审计工作现代化,使我国审计工作名列世界前茅。这对我国审计工作者提出了一个重大的战略思维,审计干部战略思维能力的好坏直接关系审计事业的成败,与每个人、每个领导者息息相关。战略思维能力主要包括战略洞察力、战略力、战略综合力、战略统筹力和战略决断力。其中前三项主要是衡量干部的基础决策能力,后两项主要是衡量领导干部的决断能。

二是思想观念准备。对还处于发展中的我国审计来说,思想观念准备应是所有准备中最重要的一个,从根本上就是要更新审计思维,在思想观念上有一个重大的突破。审计公告制度在西方已经成为其审计制度的一个重要部分,它与社会的民主制度和舆论监督是紧密相连。因此,必须要在思想观念上有充足的准备,它是审计事业发展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一环。摒弃那些与要求不相适应的旧思想、旧观念、旧思路和旧做法,积极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加速审计事业的发展。

三是审计技术准备。如果说,审计公告是推动审计工作的一个外部因素的话,那么,审计技术就是支持审计工作的发动机,必须激活并灵活地运用它。对于审计技术的认识,针对不同的人、不同的审计机关可能存在不同的认识。但是,各地审计机关应当有向审计化方向迈进的总体思维。一是要全面审计管理的内在,合理整合审计资源,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二是实行科学的审计管理,防止计划与实际的脱离或“拍脑袋”。三是制定审计信息化战略,积极推进机审计,加快审计数据库和信息化的建设,为建立中国特色审计工作模式打基础。四是积极探索效益审计,为进一步开展审计结果公告工作提供更好的审计品种和产品储备,提高审计的穿透力和权威性。

四是廉政保障准备。“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其身”。审计公告的目的是将审计结果向全社会公告,对于未来审计工作而言,廉政保障是审计工作的铠甲。一是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审计工作“八不准”纪律,使之成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试金石。二是坚持从严治理审计队伍,树立正人先正己的思想观,提高审计队伍的整体抗腐能力。三是围绕一个总体目标即围绕审计署五年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思想道德;突出两项重点工作,即外抓审计纪律,内抓审计机关管理,前移关口,堵塞漏洞;抓好三个关键环节,即用人的入口关、日常工作的监督关以及人事处理关,使审计队伍真正具备“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客观公正,严谨细致,廉洁自律,甘于奉献,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良好素质。

保密工作整改报告范文6

摘要:语言研究的目的是要尽可能客观实际地观察和描述语言行为本身,而不是制定一套规则用以指责使用语言的人在多大程度上背离了我们的语言理论。这应该成为我们汉字研究的原则。在六书研究中,语言学家尽可以指出汉字构形理论及方法如何复杂,却不必要求普通人都得掌握它,以免徒增语言学习和使用的负担。采用意象思维跟辩证思维方法对六书系统进行整体观察和系统分析,用逻辑语言来确切地描述汉字六书中形转假三法的关系,会对它产生全新的认识。

关键词:事实观察;理论描述;逻辑语言;系统结构;结构模型;关系解析

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2012年4月6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旧《条例》)和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时停止执行。《条例》中最显著的特征就是表述更为严谨、准确、科学、简洁,充分的体现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精神和要求。下文将对三种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办法)新旧规定进行比较。

在《办法》和旧《条例》总则部分可以明显看出,二者的制定目的以及对于公文处理工作的原则是基本一致的,但由于党政机关的性质和职能有所不同,所以规定上也存在差别。比如公文格式中每页行数以及每行字数的不同、一些数字用法的差别,或者是行文规则中的多处不同。与旧《条例》相比,《条例》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党政合力,内容表达更为严谨简洁

从主体上看,《条例》是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党政机关联合行文,规范性升级,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推进公文改革和公文处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从名称上看,“党政机关”的涵括面比“国家行政机关”要宽,《条例》第一章第一条内容,“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显而易见,《条例》是在旧《条例》和《办法》的基础上,作出科学的改动整合,将适用范围扩大为各级党政机关,具有更为广泛和普遍的约束力。从数量上看,《办法》条目为57条,旧《条例》为40条,而《条例》为42条。既精简了《办法》的内容、简化了流程,又增加了旧《条例》的规定,使党的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依据更为具体,条理性更强。从表述上看,内容的重整组合使行文更严谨简洁。《办法》第四条、第五条分别为“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而在《条例》中,两条被合并为一条,其内容为“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值得一提的是,在《条例》第七条规定了“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较《办法》、旧《条例》都增加了“督促检查”,规定了领导者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任务,对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调整适用范围,科学界定公文文种

《条例》规定文种为15种,较《办法》新增“决议”和“公报”两种,较旧《条例》删除了“指示”、“条例”、“规定”,新增“命令”、“公告”、“通告”三种,并对文种排列顺序及部分公文文种适用范围做出调整。“命令(令)”和“通知”表述一增一删。“命令(令)”增加了“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内容,“通知”中删除“任免人员”(旧《条例》中为“任免干部”)这一表述。同时,《条例》改《办法》中“会议纪要”为“纪要”,并删除《办法》“传达会议情况”的内容,表述更为简洁。《条例》具体了旧《条例》关于“决定”的内容。旧《条例》中“决定”的内容过于简单,“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条例》对其做了补充说明,“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条例》对文种的科学界定以及对文种适用范围的修订,使文种的使用更加的明确、规范。

三、协调一致,统一规定公文体式

与旧《条例》相比,《条例》对公文格式的要求变化较大,主要有:《条例》规定“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去掉《办法》中“一般”表述,同时删除旧《条例》中“公文用纸幅面规格可采用16开型(长260毫米,宽184毫米)”表述。表明党政机关公文用纸将不再使用16开型,统一采用A4型。《条例》在公文的组成部分中较《办法》增加了“份号”、“发文机关署名”、“页码”,减少了主题词。较旧《条例》删除了“版头”、“主题词”,新增“保密期限”、“发文机关标志”、“附注”。《办法》规定“‘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而在《条例》中规定“公文应当标注份号”,即除了“绝密”、“机密”,“秘密”的公文也应标明份号。《条例》还对紧急公文的紧急程度做出调整,改《办法》中“‘特急’、‘急件’为“‘特急’、‘加急’”。《条例》规定“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总体看来,经过修订的公文格式公文用纸国际标准化,条文内容更加清晰,所规范的格式在保证严肃的基础上既美观大方又方便公文的操作处理。

四、切合实际,行文规则更为详尽清晰

《条例》行文规则分成了“向上级机关行文”与“向下级机关行文”两个部分,条例更为清楚。《条例》在《办法》“属于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送主管部门处理”规定中,增加了“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如有本级党委、政府能处理的请示即可在本级处理,避免请示的多余运转,既节约时间又能减轻上级主管部门的负担。《办法》第二十二条“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条例》将具体“‘请示’、‘意见’和‘报告’”改为“公文”,并增加“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对发文机关提出更规范的要求。

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向上级机关请示问题,应当一文一事,不应当在非请示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条例》中同一问题的规定为“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条例》删除旧《条例》“向上级机关”表述,请示是向上行文使用的文种,无需再赘述“向上级机关”,表述更为科学。同时《条例》在“非请示公文”前增加“报告等”,表明在实际公文处理工作中,各部门易将请示夹带在报告中,特此提醒。从中可以看出《条例》从实际出发,更切合实际。《条例》还更改旧《条例》中“不应当”为“不得”,建议性表述向禁止性表述的转换更体现了《条例》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条例》第十五条(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其中“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明确了本级党委、政府的责任,使公文处理流程更加规范。本条(三)新增“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应提出倾向性意见”实际上是在规范请示内容的写作,有利于更高效解决问题。

五、简化程序,保证公文办理迅速高效

《条例》将《办法》中的“发文办理”、“收文办理”,旧《条例》中的“公文起草”、“公文校核”、“公文签发”、“公文办理和传递”四章整合更改为“公文拟制”和“公文办理”两部分,并将发文的程序作了修改。《办法》中“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在《条例》则规定“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复核、登记、印制、核发等程序)”,简化了公文办理的环节。而有些程序经过调整,如第十九条(五)规定“需要发文机关审议的重要公文文稿,审议前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初核。”经过调整的顺序更为严谨科学,不仅能提高工作效率,更能保证公文的质量。在公文起草部分的内容从更高层次上表述,较《办法》更宏观,同时在审核部分比较具体,分五点表述,更规范了审核的操作要求。增加了“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的规定,加强了机关负责人的责任,将各个环节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体现了党政机关领导责任追究制。党政机关负责人重视公文处理工作,以身作则以《条例》为准则,才能更好的保证《条例》的贯彻学习。

《条例》将发文办理与收文办理统称为“公文办理”,并对其不同办理流程进行了详细阐述。如第二十四条规定“收文办理主要程序是:(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答复)”,改《办法》中“审核”为“初审”,便于与发文中的审核区别,并添加了“答复”环节,有利于有效避免公文“久拖不办”、“办而无果”等现象的发生。另外,《条例》将《办法》中“公文归档”一章列为“公文管理”的一条,不再单独成章。

六、注重保密,公文管理严格规范

《条例》将旧《条例》中的“公文管理”、“公文立卷归档”、“公文保密”三章整合成公文管理一章,更为系统的规定了公文管理的规范。《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公文效用。”强调了公文管理制度,说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并不是一件随意的、可有可无的工作,是必须建立严格公文管理制度的重要工作。第二十九条“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增加了“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的要求,以及连续四条对公文的规定都充分说明了《条例》对公文保密工作要求更具体、严格。《条例》在第三十六条中较《办法》、旧《条例》的同一规定中新增“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所在机关应当督促其将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这不仅要求个人应如何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更是强化了各部门机关的责任,这一规定更能强化党政机关在公文处理工作中的责任意识,保证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条例》第三十七条新增规定“新设立的机关应当向本级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提出发文立户申请”体现了对发文机关的严格把关,更体现了对公文处理工作的重视。

保密工作整改报告范文7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认真查找网络与信息安全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增强各单位的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组织、安全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安全防范机制,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工作组由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牵头,县经信委、县公安局、县保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对全县政府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的督导,对重要信息系统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好检查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安全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检查范围

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党政机关门户网站和办公系统,以及基础信息网络(公众电信基础网络、广播电视传输网)和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系统(金融、电力、交通、税务、财政、社会保障、供电供水等)。

四、专项检查内容

(一)信息网络安全组织落实情况。信息安全工作职责的主管领导、专职信息安全员等设置情况。

(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各单位制订相关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是信息网络系统中软环境、物理环境、运行环境、软件和数据环境等方面管理制度。机房安全、系统运行、人员管理、密码口令、网络通信安全、数据管理、信息审核登记、病毒检测、网络安全漏洞检测、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安全事件倒查、领导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三)技术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各单位在实体、信息、运行、系统和网络安全等方面,是否制定安全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及应急计划。在防攻击、防病毒、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密方面,是否有科学、合理、有效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党政重要系统中使用的信息产品和外包服务,是否经过国家认监委、工信部、公安、安全、密码管理等相关部门认证。

(四)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案件、事件报告制度情况。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是否按照报告制度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有害信息的制止和防范情况。重点对利用互联网散布政治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宣扬和封建迷信,以及传播、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进行检查。

(六)党政机关保密工作。重点检查保密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干部的保密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各项内容事先是否经过保密审查审批,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管理,的电子设备、通信和办公自动化系统是否符合保密要求。

(七)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等级保护工作部署和组织实施情况,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情况,信息安全设施建设情况和信息安全整改情况。

五、专项检查方法与步骤

本次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6月15日—6月20日。

各单位根据专项检查内容对本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对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切实加强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防护工作。

(二)抽查阶段:6月25日—7月16日。

县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组织有关单位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和信息安全风险测评,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整改阶段:7月16日—7月31日。

各单位对自查和抽查中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7月31日前报县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县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汇总情况后报县政府、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并对全县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信息安全及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按照网络和信息安全专项检查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和管理。

保密工作整改报告范文8

关键词:原始记录和报告;审核;职责及工作要求

中图分类号:X8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12-0254-03

1 概述

τ谖颐撬行业检测机构来说,水质检测报告是我们最终产品,它直接关系到用户、消费者、经销者、生产者和国家的利益,也关系到检测机构的科学性、公证性和社会信誉。目前许多水司监测站虽然通过了实验室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平时的检测工作也严格按照相关的评审准则执行,从采样到发报告实行了严格的质量监督和质量保证,甚至有些监测站对检测工作质量制定了明确的质量目标,但检测报告审核不严而出现质量申诉和投诉的事时有发生。如何做好水质检测报告的审核与签发?如何杜绝水质检测报告质量申诉和投诉问题呢?这是至关重要的问题。我们不但要对样品的采集、接收和检测实施质量监督和质量保证,而且要对样品检测报告的格式、内容、编制、审核、签发及修改等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与质量监督,确保向客户提供准确、可靠、有效的检测报告。

2 水质检测报告常见几种问题

2.1 有“职”无“责”,相互推诿责任

检测员做完实验后,原始记录不做检查即交给校核员,校核员没有履行职责,拿起笔就签字;同样资料员完成报告编辑后不作检查即交给审核员,审核员则存有同样的依赖性,拿起笔就签字,因此所谓的报告三级审核实际上只有一级把关。

2.2 职责不清,眉毛胡子一把抓

采样员、接样员、检测员、资料员、校核员、审核员与授权签字员无明确的分工,各自的检查没有重点。三级审核大都重复核对原始记录、检测方法,检查出来的主要是一些标准值错误、数字修约错误、缺少签名、缺少盖以下空白章、检测记录不全等问题,造成简单的重复,严重影响了出检测报告的效率。

2.3 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足

检测报告的审核要求审核者精通检测工作,对所审核的检测项目应熟悉其检测原理,操作规程。对相关检测方法标准,仪器操作使用有一定了解。否则,就有可能不知道发生错误的原因甚至对发生的错误浑然不觉。因此审核员不仅要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应经常参加检测工作,能指导检测员的技术工作,在工作中要注重知识、经验积累和更新。一般来说,检测报告审核人员,应具备一定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职称。

3 分级审核制度及审核要求

检测中的数据审核是保证检测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认真细致地审核数据可以发现检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得到及时的解决问题,以确保检测数据达到“五性”(检测样品的代表性、完整性,检测结果的精密性、准确性和可比性)质量指标要求。这也说明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如何提高检测数据审核工作的质量及效率是个重要的问题。研究表明,在检测数据审核工作中必须紧紧围绕检测数据质量指标要求,对整个检测活动的全过程中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核,才能确保检测数据的正确、可靠。为了规范检测数据审核工作,必须实行分级审核制度。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审查可分为:首先是采样员、接样员、检测员、资料员自查;一级审核为校核人员审核;二级审核为采样和检测部门负责人审核;三级审核为质量控制负责人员审核,四级审核为授权签字员审核(如图1)。在具体审核过程中,各级审核人员均应尽心尽职,但审核的重点各有侧重。

3.1 采样员的职责及自查要求

采样是关键环节,我们只有采到有代表性的样品,分析出来的数据才有使用价值和代表性。样品的采集是全部分析工作的基础。因此采样员必须严格按有关标准、作业文件的规定进行采样,认真并如实填写《采样记录表》,并对采集样品的有关技术资料等负保密责任。

3.2 接样员的职责及自查要求

(1)负责接收检测样品及相关资料,执行样品标识系统管理规定:1)样品接收。接样员在接收客户送检样品时,应认真检查和记录样品的外观,样品的性状是否适于检测要求,样品是否完整。属于委托采样的样品还应检查样品状态等是否符合采样记录,封样部位是否完好等。2)样品标识。接样员应对接收的样品在样品或其包装上贴上样品标签,给予唯一性标识(包括检测状态标识),不致混淆,并填写《样品接收登记表》。如果需要将样品分开用于检测不同的特性,此时二次采样样品应代表原始样品,检测样品标识应确保样品取样、制样、分组、检测和留样保存等各个环节,样品标识应包含原始样品和分样品的标识,并始终保留。(2)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样品,执行“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有权拒收。(3)按要求妥善管理检测样品和相关资料;监测、控制和记录检测样品流转、保存的环境条件。(4)负责对留样的样品进行统计和保管,并标识好保管位置和状态。(5)负责对样品保管超过备查期的备份样品进行清理,并做好清理样品的登记。(6)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样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7)对所管理的样品缺失损坏而造成的后果负责。(8)接样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客户的样品、技术数据及有关信息负保密责任。

3.3 检测员的职责及自查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1)检测完毕,检测员应认真核对所检样品、检测结果与《样品发放记录表》信息是否一致。(2)原始记录的书写应字迹清晰、无错别字、内容准确规范,没有内容填写的地方要划“/”或加盖空白章,签名要清晰可辨。(3)进修、实习人员无签字权,也不能代替带教老师签发检测报告;未取得上岗证的员工可以在原始记录“检测人”一栏签名,但要有带教老师签名确认。(4)检测员按照作业指导书的技术标准进行自我检查,并对检测数据作出是否合格的判断。(5)检测员必须根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测方法 水质分析质量控制》(GB/T5750.3-2006)、《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中“水质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指标-水样测定值的精密度和准确度允许差”的要求确认所检项目结果受控,并按《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170-2008)标准的要求进行有效修约。(6)检测员必须认真核查异常结果,判断其技术误差的可接受性。有疑问时必须进行复测,不得草率发出检测结果。复测包括:核查样品性状是否符合要求,样品与样品编号是否对应,检测方法是否正确。复测后仍有疑问必需报告部门负责人处理。(7)检测员核查无误后在原始记录上签名。(8)检测员必须对自已的检测数据负责。(9)主检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检测样品与检测报告一一对应的唯一性,确认无误后在检测报告中主检栏签名。

3.4 校核员的职责与工作要求

(1)校核员必须校对所有样品的以下信息:1)数据计算是否正确;2)数据修约是否符合要求;3)核查整批检测结果的质控数据(主要是自控的质量与数量),判断是否受控及误差的可接受性;4)复核最低检测浓度(最低检测限或测定下限)等信息。以上信息均无异常,校核T签名确认,如有异常,校核员报告给相应的主管(如微生物室主管、理化室主管、仪器室主管)。主管分析可疑结果原因,确定复测方案,并督促复测。(2)复测后仍有疑问,主管报告负责检测工作的部门负责人,由其组织复测,必要时可联系负责质量控制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查找异常原因,确认复测结果后,发出报告。

3.5 资料员的职责及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编写检测报告,确保检测报告的编制质量。

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按照检测报告编制规范的要求编制检测报告。(2)检测项目及所引用的标准、标准值应准确、客观,符合标准和检测合同的有关要求。(3)检测结果应准确、客观,与原始记录保持一致。(4)检测报告的分类,编号按检测报告编制规范执行,保证检测报告识别号的唯一性。(5)在确认检测结果及评定结论正确无误后,在编制栏签字,之后按流程交给主检人、审核人、授权签字人分别审核签名。(6)检测报告的电子版由资料人员输入电脑,签名贮存、保管。其它人员不能改动。

3.6 检测负责人职责及工作要求

对检测报告编制的工作质量实行跟踪考核,校核检测项目的完整性,检测结果的一致性以及检测报告的规范性,确保检测报告的编制质量,并对审核领域内检测报告的准确性负责。

具体审核内容如下:

(1)完整性:对照《检测任务通知单》检查是否完成了所有检测工作:每份原始记录反映的信息是否齐全;各项检测结果的原始记录是否齐全。(2)一致性:检测结果与原始记录是否一致;所引用的标准方法、有效位数是否正确;检测结论与标准限值是否一致;检测报告中有关信息与《采样记录表》、《样品接收登记表》、《检测任务通知单》是否一致。(3)规范性:依据检测报告编制规范,审查报告的格式、编号、结论用语、装订等是否符合要求。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编制人员进行更正,对报告的“三性”确认无误后,在审核栏签字并把原始记录和报告交给质量控制负责人审核。

3.7 质量控制负责人的职责及工作要求

对检测报告校核的工作质量实行跟踪考核,对检测报告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完整性作出审查,围绕着“五性”对检测过程中前后制约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领域内检测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具体内容如下:

(1)标准引用的正确性。(2)各项检测是否符合检测方法的要求(环境条件、检测参数的设定、检测次数、检测精密度、平行样等)。(3)原始记录的完整性。(4)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包括人、机、料、法、环、测六大要素)。(5)检测结果的精密性和准确性。审查每批样品的检测是否有按技术规范要求,大于或等于10%的样品插入平行双样分析、加标回收率分析、密码样及密码样平行分析等。除了审核分析过程的精密性、准确性之外,还应审核相应的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内容,如校准曲线、检出限和空白实验值。(6)检测结果的可比性:检测数据的可比性审核的范围很广,且专业性很强,不仅要运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国家颁布分析标准,还要运用各项目指标之间相互关系及其在不同环境中的迁移转化规律和浓度变化范围等知识,才能对比各项目间的关系,对异常值进行合理分析。如在地表水监测中,阴阳离子平衡,pH影响金属离子的存在形式,同一份水样化学需氧量的浓度大于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浓度,同一水样的BOD5浓度高,则CODcr浓度必然高,但反过来CODcr浓度高,BOD5浓度未必高,CODcr浓度高,水中溶解氧必然低,反过来溶解氧浓度高,CODcr浓度未必低,TN>NO3-N、NH3-N、NO2-N三者之和等,反之为异常;这种变化特点在审核中要加以注意。审查中发现问题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更改,当对检测数据的可靠性有疑问时,应作出复测的要求。对报告的“五性”确认无误后,把原始记录和报告交给授权签字人审核。

3.8 授权签字人员的职责及工作要求

对检测报告的质量负全部责任。

具体要求如下:

(1)对检测报告的技术性进行全部复核。(2)对检测报告审签的工作质量实行跟踪考核。(3)对检测报告的质量目标进行评价、必要时组织采取相关措施以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与持续改进。(4)严格执行评审准则、计量认证政策和要求,特别是获计量认证实验室的义务及带计量认证标识检测报告的使用规定。(5)严格按授权签字范围的检测标准方法,授权签字范围的检测项目的限制范围,对相关的检测结果进行评定,签发带计量认证标识的检测报告。(6)对不符合的检测数据和结果有否决权,对检测报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4 结语

在水质检测工作中,加强原始记录和报告的审核,是确保检测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审核人员应当不断提升专业知识,熟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掌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精通检测方法和各项指标的特点,发扬敬业爱岗精神,增强正确执行规范和标准的自觉性,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个环节的检测数据审核,保证数据审核的质量,这样才能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更好地为公司、为客户服务。

参考文献

[1]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S].化学工业出版社,2014.10.

保密工作整改报告范文9

一、前期准备工作

前期准备工作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步骤,然而这一步骤却往往不被重视。前期准备工作又可细分为两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的第一阶段

1.了解被检单位的情况。这是一件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制定检测方案、签订协议、检测实施等后续工作的铺垫。对被检单位的了解不一定要非常详细,但至少应了解其大概情况,如具体地址、规模、性质、类型等。

可以通过下列渠道了解被检单位的情况:①查看过去的档案资料;②询问、打听;③直接打电话询问等。

2.预备知识。①简单了解和掌握与被检单位有关的专业知识,可以通过互联网、图书馆等查看有关的书籍、资料或请教内行人士。②熟练掌握有关的规范、规定,包括国家标准规范、行业规范、国际规范(如IEC、IEEE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的安全程序、操作规程等。

3.人员的配备。根据企业的性质、行业特点,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特长的检测技术人员。

4.工具和仪器的准备。不同的设备、设施所需的检测设备也不同,如在易燃易爆的危险环境下测量接地电阻,最好使用脉冲电阻表,而不要用摇表。熟练掌握所需仪器的使用方法,了解仪器的基本性能,并掌握仪器的危险等级、污染等级等特性,以在实际运用中多加注意。另外,交通工具的准备、检查安全装备的配带等也很必要。

5.思想准备。要充分考虑到检测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以及相应的对策或解决方法。如在土质不良的环境下测量接地电阻、检测场所可能出现危险、检测仪器可能损坏等等。

(二)前期准备的第二阶段(准实施阶段)

1.检订检测协议或合同。协议或合同的内容要检测方、被检方双方商定,要符合《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责、权、利。有些情况下,口头达成协议也是允许的。

2.制定检测方案。方案要尽量定得细一些。

二、检测的实施

这一阶段是检测的核心部分,也是最为辛苦繁顼的部分。

1.主动同被检单位(或称客户)出示有关证件和文件。证件包括工作证、上岗证、执法证、收费员证、电工证等,各地的情况不一样,证件的种类也有所不同。如果不主动出示证件,有些被检单位也会要求查看的,这是被检单位的权利。主动向被检单位出示证件是一种良好的工作习惯,也是防雷检测规范化中的不可缺少的一步。文件一般包括检测协议或合同、法规性文件、地方法规、《气象法》、规范等。如果在工作中把这些文件都带齐全则显得累赘,可以根据被检单位的需要而有选择地提供。

2.查看有关图纸、询问有关情况。防雷装置有些是隐蔽工程,在检测中是不可能检测到的,如地网的做法、屏蔽的网格尺寸、墙内或地下接地体、引下线及其材料规格等。这就需要通过查看图纸、询问等方式来获得有关情况。

3.实施检测。检测可分为检查和测量两部分,检查是定性的,而测量则是定量的。检查的项目比较多,有几十项甚至上百项之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测量项目则相对少一些,主要有接地电阻值、避雷带和引下线的截面积、焊接或绑扎长度、引下线的间隔距离、避雷针的保护范围、电涌保护器的引线长度、强弱电的接地情况、土壤电阻率等,其中有些项目则需要通过计算得出结论。检测结果和数值务必记录清楚,便于整理。请被检单位的有关负责人陪同检测,则可以少走弯路,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4.现场报告或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在检测结束后,在现场马上写出现场报告或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做法,有不少地方采用,这样有利于隐患被尽快地整改。但这种形式的报告或通知书不宜做为检测的最终报告,因为一是这种报告不够正式规范;二是不利于存档管理。

三、总结和复检

1.整理检测的数据和结果。对所测数据进行误差订正,一般仪器所测得的数值都需要进行误差订正;进行必要的计算。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应找出相应的规范中的内容,并将规范的要求和问题一起写进报告。

2.写出隐患的整改方法、措施或方案,这是报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报告的填写。填写要规范,一般一式两份或多份,便于检测单位和被检单位存档。

4.报告的签发。报告填写完毕后,报送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核无误后,由技术负责人签发。报告的发放要有严格的登记制度。

5.报告的存档。将报告进行编号(报告的编号工作也可以在报告的签发之前进行)、分类、存档。

6.如果在检测中发现存在隐患,应责令被检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后应进行复检,复检的程序基本同上。

四、注意事项

1.遵守被检单位的规章制度,尤其是安全方面的规定。

2.要有安全意识,要注意自身的安全、被检设备的安全,要考虑到检测设备可能造成的污染、噪声、高压等,应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和防范措施。

3.保守被检单位的机密或经济秘密。有时候可能涉及到被检单位的一些机密或经济秘密,应严格保密。

4.不能只检测外部防雷装置或措施,而忽视对内部防雷的检测。

5.不能只注重测量项目的测量而忽视对检查项目的检查。

6.检测的依据应该是最新的规范。近几年新规范的出版越来越频繁,老规范的修改周期也越来越短,检测技术人员应加强对最新规范的学习。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