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是山东省内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省级都市综合类主流报纸,由山东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主管主办,扎根齐鲁大地,立足济南,辐射全省,面向广大市民读者与社会各界群体,秉持 “品质成就影响力” 的办报理念,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深耕本土新闻,兼顾民生关切与经济社会发展报道。
报纸始终坚守民生为本的报道方向,秉持 “百姓无小事” 的初心,聚焦群众身边的现实问题,开设特色民生栏目,倾听民声、反映民意,搭建起群众与职能部门沟通交流的桥梁。报道内容涵盖时政要闻、区域经济、消费维权、社会民生、文化体育、教育健康、深度调查等多个板块,既紧跟国家及全省重大政策部署,记录地方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也捕捉城市烟火,讲述普通人的生活故事,兼顾新闻的权威性、贴近性与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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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山东商报》坚持扎根基层一线采访,以客观理性的视角记录山东城市变迁与社会发展,用心讲好齐鲁故事,传递本土声音。在服务地方发展、反映百姓诉求、弘扬时代风尚、凝聚社会共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是山东本土极具辨识度的综合性都市媒体。
重要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
一、审稿须重视导语写作质量,导语应提炼核心事实、突出新闻价值,不得使用“近日”“日前”等模糊时间表述,不得将导语写成背景铺垫或意义阐述的堆砌。
二、审稿须核查署名规范,消息类稿件署名格式为“本报讯(记者××× 通讯员×××)”,通讯类稿件署名为“本报记者××× 本报通讯员×××”,不得混用或遗漏。
三、审稿须对一稿多投行为进行监控,发现同一稿件在本刊审稿期内投递其他刊物的,应终止审稿程序并告知作者,已刊发的可追回稿酬并视情况予以处理。
四、审稿须规范数字用法,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统计表中的数值等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农历和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干支纪年等应使用汉字数字。
五、审稿须注意计量单位规范,使用国际单位制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不得使用已废止的旧制单位,量和单位的名称与符号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六、审稿须核查专有名词译法,外国人名、地名、机构名、国际组织名称等的汉译须以权威译名机构公布的标准译名为准,同一稿件中同一专名的译法须前后统一。
七、审稿须关注标点符号使用规范,顿号、逗号、分号、冒号的使用须符合《标点符号用法》国家标准,书名号、引号、括号的嵌套使用须层次分明。
八、审稿须把控版面语言的一致性,同一版面中同类稿件的标题字体字号、正文排版格式应保持统一,栏目之间的风格须协调,避免版面杂乱无序。
九、审稿须对更正与撤稿设立规范程序,刊发后发现重大差错的应及时发布更正声明,涉及政治性差错的须按程序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不得隐瞒或拖延处理。
十、审稿须建立差错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审稿不严导致的见报差错,根据差错性质和影响程度追究相关环节责任人的责任,并纳入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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