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日报》是中共十堰市委机关报,为当地具有权威性与代表性的综合性地方党报,长期扎根鄂西北地域,忠实履行党媒喉舌职责,是传递政策精神、记录地方发展、连接党委政府与广大群众的重要主流舆论阵地。报纸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立足本地发展实际,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兼顾时政宣传、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与地域文化传播,形成严谨务实又贴近基层的办报风格。
报刊版面内容丰富多元,设置时政要闻、产业经济、社会民生、理论评论、法治建设、文旅副刊等多个板块。既及时传达各项方针政策,解读重要会议与部署安排,也把笔触伸向城乡一线,聚焦产业升级、生态保护、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本地重点领域,深度挖掘武当文化、汉水文化、汽车工业文化等本土特色资源,兼顾宏大叙事与普通人的生活故事,做到上接政策、下连百姓。
报社持续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以纸质报纸为基础,联动新闻网站、新闻客户端及各类新媒体传播平台,构建起多渠道全媒体传播体系,实现新闻内容一次采集、多形态发布,拓展地方新闻的传播覆盖面与影响力。采编工作恪守新闻准则,落实新闻出版相关制度规范,既做好正面宣传引导,也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重视基层通讯员力量,吸纳来自一线的鲜活报道素材云上十堰。
历经长期发展,《十堰日报》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基层拥有广泛受众,既是外界了解十堰发展面貌的重要窗口,也为地方文化传承、社会文明建设提供舆论支撑,在鄂西北区域新闻传播格局中占据重要位置,持续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凝聚舆论力量。
重要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
一、引用教育政策文件须准确无误。 涉及《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政策文件的引用,须核对文件全称、发布文号和具体条款,不得断章取义或歪曲原意。
二、课程标准的表述须规范。 引用各学科课程标准时,须使用现行版本的准确名称,涉及核心素养、学习任务群、学业质量等关键概念的表述须与课标原文保持一致。
三、教育评价改革相关表述须审慎。 涉及中高考改革、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等敏感话题,应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不得擅自解读或预测。
四、“双减”政策相关表述须准确。 涉及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校外培训治理等内容,须严格对标中央“双减”文件精神和地方实施细则,不得发表与政策导向相悖的言论。
五、师德师风相关稿件须注重正面引导。 涉及教师职业道德的案例评析或管理建议,应以正面引导为主,避免过度渲染个别负面事件,维护教师队伍整体形象。
六、涉及学生权益的内容须格外审慎。 稿件中涉及学生个人信息、考试成绩、心理健康等敏感内容,须注意脱敏处理,不得泄露学生隐私或对其造成二次伤害。
七、教育统计数据引用须注明来源。 引用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学业质量监测数据等,须注明数据来源的官方机构名称和发布时间,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数据。
八、教育国际比较须客观平衡。 涉及中外教育比较的内容,应全面客观、避免简单褒贬,既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又立足中国教育实际,增强教育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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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标题制作须杜绝“标题党”。 新媒体标题应准确概括稿件核心内容,不得使用夸张、悬念、误导性表述骗取点击,维护党政机关报的专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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