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治报》由山西日报社主管主办,是山西省重要的法治类专业报刊,也是推进依法治省、开展全民普法宣传的权威舆论阵地。报纸立足三晋大地,紧紧围绕法治山西建设大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以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为办报主旨,既是全省政法系统交流工作经验、展示法治建设成果的宣传平台,也是面向社会大众普及法律知识、回应群众法治诉求的便民媒介。
报刊聚焦政法领域主责主业,持续报道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系统的一线实践,及时解读法律法规与法治领域政策,剖析典型案例,记录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等鲜活实践。报纸兼顾专业性与通俗性,既刊发深度法治调研、理论思辨文章,也设置贴近百姓的普法栏目,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解法律常识,帮助群众提升法治意识,引导公众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习惯。
受众覆盖政法干警、法律从业者、党政干部以及广大普通群众。报社坚持立足本土、服务民生,倾听群众呼声,反映基层法治难题,搭建起群众与政法机关之间的沟通桥梁。顺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报社积极拓展新媒体传播矩阵,依托多个线上平台同步推送法治内容,丰富普法传播形式,延伸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与影响力。
长期以来,《山西法治报》忠实记录山西民主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持续挖掘法治实践中的先进典型,传递法治正能量,在弘扬法治文化、化解社会矛盾、助力基层治理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是山西法治宣传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专业媒体,为地方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撑。
重要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
一、审稿须注意稿件格式规范,正文层次编号、图表序号、参考文献标注、作者简介等均须符合本刊统一要求,格式不达标者应退回作者修改后再行审理。
二、审稿须防范同音字、形近字混用,尤其对拼音输入法造成的音近替代错误保持警觉,如“推进”与“推动”、“权力”与“权利”、“截至”与“截止”等易混词语须结合语境仔细甄别。
三、审稿须重视转版衔接,稿件由前版转入后版时须在合理分段处断开,转版处不得漏字漏句或重复段落,后版所标标题须与正文主标题一致,字体字号不得大于前版。
四、审稿须核查引文准确性,直接引用须与原文核对无误并加引号,间接引用须忠实原意不得断章取义,引用经典著作和领导人讲话须以权威版本为准,不得随意删改。
五、审稿须关注语言文字规范性,不得使用网络生造词、低俗口语或歧视性表述,外文缩写词首次出现时须给出中文全称,少数民族文字和汉语拼音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六、审稿须落实保密审查,稿件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涉及内部数据、未公开统计信息或涉密地理信息的内容须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刊发。
七、审稿须坚持文责自负原则,作者须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引用他人成果须规范标注出处,严禁抄袭剽窃,因稿件侵权引发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八、审稿须执行回避制度,编辑人员不得审理本人及近亲属的稿件,不得利用审稿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与作者存在利益关联时应主动申明并退出该稿件的审理流程。
九、审稿须注重时效性,对新闻类稿件应在收稿后及时审读,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的报道须在确保准确的前提下加快流程,各审校环节均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十、审稿须做好记录归档,各环节审稿意见、修改痕迹和签发手续须完整保存,稿件刊发后应将原稿、审稿单和样报一并存档,以备核查和追溯。
及时下单,安全放心
合规安全,方便省心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二营盘狄村北街11号,邮编:0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