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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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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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日报简介

省级期刊 社会类

《乌兰察布日报》是中共乌兰察布市委机关报,隶属于当地融媒体中心,实行汉蒙双语出版,面向全市区域公开发行,是内蒙古中部地区极具代表性的地方主流党媒阵地。报纸始终恪守党报办报原则,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践行全党办报、群众办报的办报方针,承担起传递政策声音、记录地方发展、反映各族群众心声的重要使命,是党委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纽带。

报纸内容立足乌兰察布本土实际,设置时政要闻、县域发展、乡村振兴、生态建设、文旅人文、民族团结等多个特色版面。紧紧围绕地方中心工作,解读宣传各项方针政策与工作部署,全方位展现当地经济建设、城乡发展、生态文明、社会民生、文化事业等领域发展面貌。聚焦草原牧区发展、农牧业转型、区域协作、文旅产业等地方重点题材,深入基层一线挖掘鲜活新闻故事,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客观反映社情民意,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兼顾新闻的权威性、思想性与可读性。

报刊读者群体覆盖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从业者、基层农牧民、各族各界群众,辐射各旗县、乡镇牧区。顺应媒体行业发展趋势,报社大力推进媒体融合转型,搭建起包含纸质报纸、数字报、新闻客户端、各类新媒体账号在内的全媒体传播矩阵,实现新闻内容一次采集、多渠道分发传播,不断拓展信息传播边界,丰富内容表达形式。

历经长期发展沉淀,《乌兰察布日报》忠实见证地方社会的时代变迁,扎根北疆大地,忠实履行地方党报的舆论引导职责。持续讲好地方发展故事,凝聚社会共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积极为地方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是记录乌兰察布发展历程、服务地方社会建设的重要主流传播平台。

乌兰察布日报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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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稿件须避免一稿多投,自投稿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收到用稿通知,可自行处理。若发现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或抄袭剽窃,编辑部有权撤稿并追究作者责任,并列入黑名单。

二、稿件须注意时效性,新闻类、政策解读类稿件须及时准确,过时内容须更新或删除。教育教学案例须反映当前课改方向,试题须符合最新课程标准与考试要求,避免陈旧题型。

三、稿件须兼顾可读性与专业性,语言须平实流畅,避免过度口语化或晦涩难懂。专业术语须首次出现时加以解释,缩写须先写全称,公式须规范编排,变量符号须统一说明。

四、稿件须符合出版规范,页眉页脚、页码、脚注、尾注须按编辑部要求设置。基金项目须注明名称与编号,作者简介须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单位、职称、研究方向等。

五、稿件须重视思想性与教育性,不得宣扬应试至上、唯分数论等错误导向,不得歧视任何学生群体,不得传播封建迷信、伪科学及违法有害信息,须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

六、稿件须保证数据真实可靠,调查、实验、统计类稿件须说明样本来源、研究方法与数据处理方式,不得伪造、篡改数据。结论须由数据支撑,避免夸大或过度推断。

七、稿件须注意版权问题,使用他人图片、表格、试题须获得授权或注明出处,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原创试题须避免与已有试题高度雷同,改编题须注明改编来源并体现创新。

八、稿件须符合栏目定位,教学案例须有过程、有反思、有改进;教研论文须有问题、有分析、有对策;试题解析须有思路、有步骤、有拓展,避免文体混杂或内容空泛。

九、稿件须控制篇幅与结构比例,引言、主体、结论须均衡,避免头重脚轻或冗长赘述。各级标题须层次分明,段落长度适中,长段落须拆分,短段落须合并,保持阅读节奏。

十、稿件须注意政治术语与教育政策表述准确,引用领导人讲话、文件名称、会议名称须完整规范,不得随意简化或篡改。涉及港澳台及国际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表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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