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

部级期刊
  • 主管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主办单位:中国消费者协会

  • CN:11-0042

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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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简介

部级期刊 经济类

《中国消费者报》是消费维权领域的全国性专业主流媒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立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核心定位,是市场监管与消费维权宣传工作的重要舆论阵地。报刊秉持维护公平消费环境、守护群众消费权益的办报理念,聚焦消费领域各类热点问题,见证我国消费市场持续规范发展的历程。

报纸主要宣传国家关于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及时解读消费领域新规,普及消费安全知识。报道覆盖衣食住行、家电数码、文旅服务、网络购物、养老消费等各类消费场景,既开展消费市场观察、行业现象评析,也深度剖析消费陷阱与侵权案例,客观反映消费者诉求,引导经营者恪守诚信经营准则。同时积极宣传各地消费维权实践,推介基层维权工作经验,曝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良行为,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念。

报刊兼顾监督属性与服务属性,搭建起消费者、经营主体与监管部门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读者群体包含广大普通消费者、市场经营从业者、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以及从事消费研究、法律服务相关领域的人士。报纸坚持客观公正的新闻原则,倾听群众声音,传递维权力量,助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顺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报社不断拓展新媒体传播渠道,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丰富内容表达形式,扩大消费科普与维权宣传覆盖面。长期以来,《中国消费者报》坚守媒体社会责任,积极传播消费法治理念,推动消费纠纷理性化解,引导行业规范自律,在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开展舆论监督、促进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且重要的作用。

中国消费者报特色

重要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

一、格式差错包括空行、空格错误,转行错误,体例差错,排版格式差错等,发现后须逐一改正并记录,防止同类差错反复出现。

二、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稿件须特别审慎,表述须严格符合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涉及少数民族文字须以字或词为单位计错。

三、外文和国际音标以单词为单位计错,无论其中有几处差错均计1个差错;外文拼写、大小写、正斜体须逐一核对。

四、汉语拼音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以对应的汉字或词组为单位计错;拼音标调、正词法须准确无误。

五、稿件中不得使用带有侮辱、低俗含义的网络词语,不得使用不规范缩略语,不得随意使用谐音词替代规范表述。

六、科技名词、计量单位中文名称须使用规范表述,不得使用已废止的标准或陈旧资料,不得使用非标准单位简称。

七、知识性、逻辑性、语法性差错每处计1个差错;图、表内容与说明文字不符每处计1个差错,须严格核对。

八、稿件中涉及数据对比的表述须前后一致,约数与确数须区分清楚,数据来源须标注出处,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推测数据。

九、参考文献须在正文恰当位置标注,采用顺序编码制集中著录于文末,著录格式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缺项或格式混乱。

十、稿件排版格式须统一:正文用宋体五号字,标题用黑体四号字,行距适当;文内表格用固定行距,全文体例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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