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日报》是中共白城市委机关报,为公开发行的地方主流报纸,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恪守党报使命,立足白城本土,服务区域发展,是当地重要的思想舆论阵地。报纸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忠实传达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方位记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用心讲好白城大地的发展故事。
报刊紧紧围绕地方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报道内容涵盖时政要闻、乡村振兴、生态建设、产业培育、民生保障、城市建设、基层治理、地域文化等诸多方面。版面兼顾宣传的权威性与内容的可读性,既刊发政策解读、工作综述、理论评论类稿件,也组织记者深入乡镇、社区、企业一线采写鲜活报道,挖掘基层先进典型,倾听群众心声,展现地方特色地域文化,反映各族群众干事创业的精神面貌。
报纸承担着连接党委政府与基层群众的桥梁作用,积极传递民生关切,聚焦群众身边事,及时反映群众诉求,凝聚社会发展共识。读者群体覆盖本地各级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工作者,以及关注白城建设发展的广大市民群众。
紧跟媒体融合发展趋势,报社积极推进全媒体转型,搭建起纸媒、网站、新媒体平台联动发展的传播体系,丰富内容呈现形式,拓展传播空间,持续提升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多年来,《白城日报》扎根吉林西部大地,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持续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宣传政策主张、记录时代变迁、弘扬本土文明、凝聚发展力量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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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稿件编号须唯一且不可重复,来稿登记须记录稿件标题、作者、收稿日期、拟稿部门及联系方式,以备全程追溯。
二、初审须在收到稿件后规定工作日内完成,提出“采用”“修改后采用”“退稿”等明确意见,退稿须说明理由或给出修改方向。
三、复审须对初审意见进行复核,重点审查内容的政策合规性、数据引用的真实性和公开范围与保密要求的一致性。
四、终审须对稿件整体质量作出最终裁定,对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负总责,终审通过后方可进入校对环节。
五、校对须使用规范校对符号,不得直接在原稿上随意涂改;发现原稿疑问须用铅笔标示,经编辑确认后方可改动。
六、校对须坚持“原稿为准”原则,发现原稿错误及编辑疏漏须做出标示,由责任编辑对原稿和校样予以处理。
七、重要信息发布、重大选题稿件须相应增加校次,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关键表述零差错、数据引用零失误。
八、标题中的文字差错按双倍计错,报头、报眉、栏头等位置差错同样双倍计错;标题出现差错须追究相关审校人员责任。
九、同一文字差错一期报纸中重复出现最多计3次差错,超出部分不再累计,但须在终校时彻底改正,不得留存。
十、标点符号差错重复出现上限计1个差错,但实际编校中须逐处改正,不得因计错封顶而放任标点错误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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