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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机关干部考察报告集锦9篇

时间:2022-08-13 17:22:18

乡机关干部考察报告

乡机关干部考察报告范文1

一是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市委常委会一班人带头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各区县党政主要领导都公开作出了坚持公道正派、严守换届纪律的承诺,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二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鲜明提出要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对那些为政不廉、作风不正或者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的人,不仅不能提拔重用,已经任用的也要坚决调整,从而树立了既重能力又重德行、既重政绩又重政德的正确导向。三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有针对性地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保证干部队伍思想情绪的稳定。四是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建立组织人事纪律、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市、县两级设立了举报信箱、12380举报电话、电子举报邮箱。换届期间,全市各级组织部门共对15起涉及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进行了调查核实,对11名被举报对象进行了告诫谈话。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供稿)

海南省在换届工作中切实严肃组织人事纪律

为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地方换届工作的指示精神,省委对各级党委划出了“四个”,即不准违反规定推荐、考察、决定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突破职数配备干部,不准自行增设机构或随意提高机构规格;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设定了“六条高压线”,即不准搞封官许愿、收受好处,不准在推荐和选举工作中拉关系、打招呼,不准泄露有关干部任免情况,不准要求提拔本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干预原工作地区或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拒不执行调动或交流的决定;对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也规定了不准参加与工作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宴请,不准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六项纪律”。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成立了换届作风与纪律检查小组,对换届考察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供稿)

江苏省新沂市强化干部实绩考核

一是实绩登记。统一制作、发放《领导干部实绩登记表》,由干部本人逐项登记工作实绩,注明每项工作的起止时间、具体要求、任务目标及完成情况,至少由两名知情人签字证明,并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认可。二是实绩公示。每月在公开栏中公示本人职责任务完成情况,重点、难点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件处置情况,以及突破性、创新性工作情况,让群众评价,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绩考评。采取自我评述、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实绩评估和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分为实绩突出、实绩一般、实绩较差三个等级。四是实绩建档。在干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干部实绩台账,同时将干部实,绩考核的背景材料、调查材料,财务审计部门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以及考核的原始材料归入干部档案。在一定范围内适时反馈考评情况,激励实绩突出的同志再接再厉,对实绩较差或一般的同志,帮助他们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中共新沂市委组织部吕芳江 供稿)

河南省洛阳市以配套制度保证干部选拔民主化

一是积极扩大干部推荐环节的民主。实行推荐职位预告制度,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干部提拔及由非领导职务改任领导职务,必须经过民主推荐;领导干部个人推荐时必须写出书面推荐材料,不准指名确定考察对象。二是积极扩大考察环节的民主。实行差额考察制,做到择优任用;实行考察预告制和考察对象公示制,广泛听取意见;实行延伸考察制,既考察干部的工作圈,又考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尝试量化考察,对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体评价。三是积极扩大任用环节的民主。尝试并推行了以班子成员无记名投票为主要内容的票决制。坚持任前公示制,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再下任职文件。坚持试用期制,县级委任制领导干部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坚持公选制度,做到方案公开、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持竞争上岗制度,2005年市直单位中层干部中竞争上岗的占调整总数的1/3。

(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供稿)

甘肃省敦煌市乡镇党委换届注重落实党员民利

该市在乡镇党委换届中坚持把扩大党内民主,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贯穿始终,让广大党员民主推荐、监督选举党委委员。一是组织报名主体多元化。镇、村向党员群众广泛宣传公推工作的意义、程序、要求及任职资格条件,激发党员的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热情。全市共组织报名289人,其中,组织推荐113人,党员推荐、自荐176人。二是公开推荐程序民主化。普遍采取以支部为单位,分片推荐的办法,全市公推乡镇党委委员大会的党员参会率达到86%。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内定任何人选,放手让党员和群众选择,9个乡镇共推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132人。三是考察选举过程公开化。市委经过综合考核和审查讨论,最终确定了114名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各乡镇及时公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广泛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严格按照《》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了选举,共选举产生新一届乡镇党委委员96人,实现了组织满意、干部满意、群众满意的目标。

(中共敦煌市委组织部张金荣供稿)

贵州省加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换届后思想作风建设

一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不断提高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以《文选》和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为重点内容,各级党校年内将对所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轮训一遍。二是按照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不断提高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责识和本领。三是开展对乡镇领导干部特别是新进班子成员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制度,增强班子的合力和活力。四是加强和改进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坚持求真务实,增强群众观念,健全激励机制,务求廉洁勤政。五是抓好制度建设,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供稿)

黑龙江省海林市乡镇换届注重扩大干部考察范围

乡机关干部考察报告范文2

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县纪委、监察局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近年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不断创新制度,加强源头治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呈现出新的局面,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一、以健全制度为抓手,推进工作落实的机制进一步完善

我县县委、政府及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__县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从组织、制度、监督、考核上,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形成“齐抓共管”,建立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纪委牵头,组织部、政法委等14个相关单位部门组成,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安排部署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任务,检查和督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协调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决议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成员单位予以落实。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通过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今年,通过联席会议部署,各部门开展有关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督查项目7项,解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100多个,切实地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利益。二是在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上设定“三员一岗”新模式。我们在村支委中确定1名纪检委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反映基层意见和建议,监督党员干部贯彻执行政策、法规、制度等。在村委会成员中明确1名廉政信息员,及时反映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应对措施,使农村廉政预警网络得到进一步建立健全。在老干部、老党员、老退伍军人、老教师中聘请1名村员,收集、反映、代办村民事项,参与村接待,配合调处件,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在无职党员中确定1名党风党纪监督岗,职责主要为监督检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对“六要六不要”行为规范的遵守、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的执行、基层干部述职述廉等工作,参加对农村基层干部评议、质询、年度勤廉考核等,引导村民支持和参与廉洁干部、廉洁家庭、廉洁村组、廉洁乡镇创建活动。三是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上做到了四个延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乡镇签到村。年初,全县21个乡镇分别与259个村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和责任,年终按照目标要求逐项考核,严格奖惩。廉政档案建到村。对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实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如实填写报告表,连同村级签订的廉政责任状、村级审计报告等重要资料一同归档。目前,全县259个村廉政档案基本健全,进一步扩大了对村两委主要党员干部的监督范围。廉政谈话到村。由乡镇党委书记负责对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廉政谈话,乡镇纪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村两委其他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一年来,已对218名农村党员干部分别进行了任前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有效防止了不廉行为的发生。党风廉政教育到村组。在

春节前对全县21个乡镇党委委员和政府领导班子副职、259个行政村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共600余人进行分片集中学习培训,县纪委派出成3名常委分别向参训学员讲授了廉政党课。

二、以注重制度创新为关键,源头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出台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收受礼品礼金上缴制度》。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象延伸到村级主要干部。通过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全县151名科级干部补报了自20__年以来个人有关事项176项。通过村级主要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要求向村主要领导干部提醒谈话19人次,及时有效防止了不廉洁行为发生。此两项制度所形成上报的信息分别在去年8月、10月被中纪委网络版“情况交流”栏目采用,起到了总结新经验、推广新做法的作用。二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行为。县监察局联合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等6个部门出台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个人驾驶公务用车和规范公务人员驾驶摩托车的制度》,并向全县公车驾驶员和各单位主要领导发出一封公开信,要求驾驶员管好车钥匙,对领导干部私驾公车进行监督。加强了对县乡二级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的监督,经常性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去年来,对2名乡镇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务用车进行了诫勉谈话。今年,对7名科级领导擅自驾驶公务用车进行了提醒谈话,书面承诺报纪委备案。三是公益事业项目招投标向乡村级延伸。为规范乡镇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打造农村廉洁工程,出台了《__县乡镇公益事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5万元以上公益事业项目要求进行招标投标,乡镇纪委严把项目核定关、招标程序关、招标纪律关,进行全程监督。同时,乡镇实行项目工程派驻纪检员制度,实行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直到项目竣工。20__年以来,全县21个乡镇已对23个新农村项目建设工程派驻了31名纪检员,及时纠正了5起有违纪苗头的行为,查处和处理了3件村干部扰乱重点项目建设施工或挪用工程款案,3名村干受到党纪处分,避免项目工程建设损失300万元,挽留投资项目4个。四是实行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点是加强对来信来访多、村收入多、征地补偿费多的村实行直接审计,同时规定每个乡镇每年审计面不得少于本乡镇行政村总数的30,近二年来,全县通过乡镇审计的村、组达385个,清查不合理开支40.7万元。

三、以实行为民服务新机制为重点,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新貌

一是实行为民服务全程制。在全县21个乡镇均成立了为民服务中心,对来人、来电、来信申请办理的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

“零距离”服务。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了工作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为民服务全程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建立了中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绩酬挂钩考核办法等工作考评制,签订岗位责任状,明确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分明,考核有据。推行了公益性事业采取购买服务、定岗服务、委托服务等方式,在服务程序上按照受理、承办、回复三个环节进行,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做到受理的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把为民服务向村组延伸,健全为民服务全程网络,全县每个行政村、每个村民小组聘请了为民服务员,帮助群众代办申请事项,有效形成了县、镇、村、组为民服务联动,群众办事形成了

“大事不出乡镇、小事不出村组”的方便快捷的良好局面。目前,全县已设立村级代办点240个,为民代办事项2203件。二是推行双向承诺制。今年来,我县推行村级组织、党员干部“双向承诺制”,即村级组织根据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向乡镇党委和党员群众作出双向公开承诺,党员同时向村党组织和群众作出双向公开承诺,在党组织和群众的双重监督下兑现,违背承诺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为确保承诺,对“双向承诺”规定了承诺主体、承诺内容、承诺事项,实行“季度汇报、半年督查、年度评议、表彰奖励、诫勉谈话”五项工作制度,做到“承诺时间、组织公开、建立台帐、进行评议、规范建档”五个统一,同时,加强督促落实,形成年初承诺、年中查诺、年底评诺的长效机制。目前,全县259个村、8448名党员干部已作出承诺12670条,整改意见建议760条。三是以“五制”推行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四公开。公开考评制。将公开工作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签订责任书,量化任务,明确职责,综合考核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民主评议制。把公开工作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务公开监督员对公开工作的民主测评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服务承诺制。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编号消结,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点题”公开制。凡是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都将其办事依据、申请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结果等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公开事项如变更、撤消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县政府网站对“百姓心声”群众网上报道的问题,要求主管单位5个工作日内必须回复和解决。目前,已接收群众网上点报公开办事事项352件,按期回复率100。责任追究制。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蒙骗群众、侵犯群众民利、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四、以努力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为保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力度

一是实行乡镇纪委案源分析汇报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案源分析汇报会,

乡机关干部考察报告范文3

一、以健全制度为抓手,推进工作落实的机制进一步完善

我县县委、政府及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县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从组织、制度、监督、考核上,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形成“齐抓共管”,建立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纪委牵头,组织部、政法委等14个相关单位部门组成,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安排部署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任务,检查和督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协调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决议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成员单位予以落实。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通过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今年,通过联席会议部署,各部门开展有关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督查项目7项,解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100多个,切实地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利益。二是在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上设定“三员一岗”新模式。我们在村支委中确定1名纪检委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反映基层意见和建议,监督党员干部贯彻执行政策、法规、制度等。在村委会成员中明确1名廉政信息员,及时反映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应对措施,使农村廉政预警网络得到进一步建立健全。在老干部、老党员、老退伍军人、老教师中聘请1名村员,收集、反映、代办村民事项,参与村接待,配合调处件,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在无职党员中确定1名党风党纪监督岗,职责主要为监督检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对“六要六不要”行为规范的遵守、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的执行、基层干部述职述廉等工作,参加对农村基层干部评议、质询、年度勤廉考核等,引导村民支持和参与廉洁干部、廉洁家庭、廉洁村组、廉洁乡镇创建活动。三是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上做到了四个延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乡镇签到村。年初,全县21个乡镇分别与259个村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和责任,年终按照目标要求逐项考核,严格奖惩。廉政档案建到村。对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实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如实填写报告表,连同村级签订的廉政责任状、村级审计报告等重要资料一同归档。目前,全县259个村廉政档案基本健全,进一步扩大了对村两委主要党员干部的监督范围。廉政谈话到村。由乡镇党委书记负责对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廉政谈话,乡镇纪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村两委其他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一年来,已对218名农村党员干部分别进行了任前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有效防止了不廉行为的发生。党风廉政教育到村组。在春节前对全县21个乡镇党委委员和政府领导班子副职、259个行政村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共600余人进行分片集中学习培训,县纪委派出成3名常委分别向参训学员讲授了廉政党课。

二、以注重制度创新为关键,源头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出台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收受礼品礼金上缴制度》。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象延伸到村级主要干部。通过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全县151名科级干部补报了自2003年以来个人有关事项176项。通过村级主要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要求向村主要领导干部提醒谈话19人次,及时有效防止了不廉洁行为发生。此两项制度所形成上报的信息分别在去年8月、10月被中纪委网络版“情况交流”栏目采用,起到了总结新经验、推广新做法的作用。二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行为。县监察局联合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等6个部门出台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个人驾驶公务用车和规范公务人员驾驶摩托车的制度》,并向全县公车驾驶员和各单位主要领导发出一封公开信,要求驾驶员管好车钥匙,对领导干部私驾公车进行监督。加强了对县乡二级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的监督,经常性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去年来,对2名乡镇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务用车进行了诫勉谈话。今年,对7名科级领导擅自驾驶公务用车进行了提醒谈话,书面承诺报纪委备案。三是公益事业项目招投标向乡村级延伸。为规范乡镇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打造农村廉洁工程,出台了《**县乡镇公益事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5万元以上公益事业项目要求进行招标投标,乡镇纪委严把项目核定关、招标程序关、招标纪律关,进行全程监督。同时,乡镇实行项目工程派驻纪检员制度,实行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直到项目竣工。2006年以来,全县21个乡镇已对23个新农村项目建设工程派驻了31名纪检员,及时纠正了5起有违纪苗头的行为,查处和处理了3件村干部扰乱重点项目建设施工或挪用工程款案,3名村干受到党纪处分,避免项目工程建设损失300万元,挽留投资项目4个。四是实行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点是加强对来信来访多、村收入多、征地补偿费多的村实行直接审计,同时规定每个乡镇每年审计面不得少于本乡镇行政村总数的30%,近二年来,全县通过乡镇审计的村、组达385个,清查不合理开支40.7万元。

三、以实行为民服务新机制为重点,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新貌

一是实行为民服务全程制。在全县21个乡镇均成立了为民服务中心,对来人、来电、来信申请办理的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

“零距离”服务。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了工作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为民服务全程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建立了中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绩酬挂钩考核办法等工作考评制,签订岗位责任状,明确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分明,考核有据。推行了公益性事业采取购买服务、定岗服务、委托服务等方式,在服务程序上按照受理、承办、回复三个环节进行,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做到受理的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把为民服务向村组延伸,健全为民服务全程网络,全县每个行政村、每个村民小组聘请了为民服务员,帮助群众代办申请事项,有效形成了县、镇、村、组为民服务联动,群众办事形成了

“大事不出乡镇、小事不出村组”的方便快捷的良好局面。目前,全县已设立村级代办点240个,为民代办事项2203件。二是推行双向承诺制。今年来,我县推行村级组织、党员干部“双向承诺制”,即村级组织根据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向乡镇党委和党员群众作出双向公开承诺,党员同时向村党组织和群众作出双向公开承诺,在党组织和群众的双重监督下兑现,违背承诺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为确保承诺,对“双向承诺”规定了承诺主体、承诺内容、承诺事项,实行“季度汇报、半年督查、年度评议、表彰奖励、诫勉谈话”五项工作制度,做到“承诺时间、组织公开、建立台帐、进行评议、规范建档”五个统一,同时,加强督促落实,形成年初承诺、年中查诺、年底评诺的长效机制。目前,全县259个村、8448名党员干部已作出承诺12670条,整改意见建议760条。三是以“五制”推行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四公开。公开考评制。将公开工作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签订责任书,量化任务,明确职责,综合考核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民主评议制。把公开工作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务公开监督员对公开工作的民主测评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服务承诺制。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编号消结,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点题”公开制。凡是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都将其办事依据、申请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结果等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公开事项如变更、撤消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县政府网站对“百姓心声”群众网上报道的问题,要求主管单位5个工作日内必须回复和解决。目前,已接收群众网上点报公开办事事项352件,按期回复率100%。责任追究制。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蒙骗群众、侵犯群众民利、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四、以努力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为保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力度

一是实行乡镇纪委案源分析汇报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案源分析汇报会,

乡机关干部考察报告范文4

两个责任落实调研报告一

一、主要做法

(一)责任清单明任务。把握好落实两个责任的关键,建立两个责任清单制度,印发《xxxx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细表》,厘清了乡(镇)党委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3个层面40项主体责任和乡(镇)纪委3个层面44项监督责任,做到责任清晰、履职有据。

(二)签字背书促落实。由县委书记与乡镇党委书记签订xxxx年xxxx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36份,督促乡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县纪委书记与乡镇纪委书记签订xxxx年xxxx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责任书18份,督促乡镇纪委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同时,各乡镇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站所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签字背书,传导压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

(三)执行制度严约束。严格实行乡(镇)、党委及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县委、县纪委报告1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乡(镇)纪委每季度向同级党组织和县纪委报告1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的双报告制度。出台并严格执行《县委书记约谈班子成员、下一级党委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暂行办法(试行)》和《xxxx县纪委书记约谈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干部暂行办法(试行)》,对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的,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抓早抓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时,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和专项巡察机制,通过日常督查重点巡查年终检查等方式,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乡镇,开展专项巡察,督促整改,力促责任落实。

(四)强化培训增素质。以加强自身建设 提升执纪能力为主题,采取四种方式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每月一讲专题培训。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各室轮流讲学,每月开展一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专题培训,通过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对策研究等教学方式,有针对性地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二是跟班锻炼顶岗培训。轮流抽调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各室顶岗锻炼,促进新人尽快适应角色,了解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情况,明晰工作职责和方法。三是外出学习脱岗培训。抓住机遇,适时选派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带着问题去参加中央、省、市纪委组织的学习培训,深入了解当前形势,学习先进经验和方法。同时建立本县外出培训优秀学员师资库,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培训课堂确定命题,利用每周学习日,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听取外出培训人员交流学习收获和感悟,分享培训学习经验,促进培训成果运用。四是实战演练以案代训。从乡镇纪委或派驻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抽调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县纪委办案,进行现场办案培训,通过实战演练提高基层办案水平,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

(五)案件查办增实效。为更有效督促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县纪委要求重点乡镇查办4件案件,部分乡镇至少查办3件案件,一般乡镇查办2件案件,并加大目标考核分值,确保乡镇纪委发挥监督作用,敢动真格,抓好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更好为群众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两个责任意识有待提升

1.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一是部分乡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认真学习领会,没有搞清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该负什么责?怎样承担责任?二是部分单乡镇认为单位主要是负责抓好经济社会发展、灾后重建及完成本职业务工作,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当着单位分内的主业来抓,党委负责人错误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业务,与单位业务工作联系不大,凡是涉及纪检监察的工作,都是纪委的事情,习惯于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交给纪委去做。三是有的乡镇党委负责人把落实主体责任停留于表面,习惯于开会布置任务、发文分解责任,没有真正做到四个亲自。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只重视具体业务工作,把一岗双责仅仅理解为自己带头廉洁自律,没有用实际行动管好干部、带好队伍,一岗双责的观念淡薄。

2.监督责任意识不强。一是有的纪委认为党委是主体责任,自己只是监督责任,责任有主次之分,党委布置什么、关注什么就去做什么,没有有效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推动的作用。二是有的纪委不能尽快适应三转要求,理解和把握监督责任上存在偏差,工作方式相对简单,停留于抓效能、抓工作纪律,没有充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监督浮于表面、监督不深入、监督不到点子上。三是有的纪委定位不准,习惯于对一般工作人员的监督,不愿、也不敢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

(二)责任体系不够健全。一是在制定落实责任制上,存在照搬照抄、上传下转等问题,与实际结合不够,使责任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内容空泛。二是在落实责任分解上,定性指标偏多、定量指标偏少,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空挡现象。对重点牵头工作职责不清、目标不明、任务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导致一些工作难以开展。三是在落实监督责任上,纪委在双重领导体制下,不能保持相对独立性,导致职能定位不准、履责存在错位。四是在落实责任考核上,缺乏统一规范的量化评价机制。考核流程停留于年初分解、年终考核两步曲,考核形式多以听汇报、查看资料、搞测评为主考核扣分一般也只在发生案件或问责事件后才会出现,考核结果差异化程度较低。公众参与途径不多,社会评价机制不够健全,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考核结果运用不够,与激励机制挂钩不够,以致存在责任履行好差一个样。五是在责任追究上,追究的尺度难以量化,条款笼统,操作性不强,追究由谁决定、由谁查处、追究哪个层级领导的责任等,缺乏程序性、惩戒性、科学规范的责任追究体系。

(三)责任落实措施不力。一是主体责任流于形式。乡镇领导班子未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一些党委负责人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时,常采用形式主义的套路,满足于开会、讲话、签责任书等样板动作,习惯于年初开会部署、年中发文落实、年终考核评比等传统模式,重部署轻落实,致使党风廉政建设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缺乏经常性和中间环节的督导、检查、考核,难以充分调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抓责任制的主动性、积极性,责任制落实流于形式。二是监督责任缺乏担当。主要表现在乡镇干部职工主动接受监督的意愿不强,认为纪委的监督是来挑刺和出难题的,对同级纪委的监督存在抵触情绪,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淡薄;乡镇领导干部对内部监督管理不愿抓不敢管,制度形同虚设,对出现的腐败问题或作风问题存在当老好人、睁只眼闭只眼现象,不敢处理,怕得罪人,又担心影响个人政绩,还怕影响到单位考核,故而导致单位内部管理缺失,监督缺位。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从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清单、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系统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把握好落实两个责任的前提,迅速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做出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意识。

1.切实增强党委主体责任的担当,需要着力提高四种意识。一是知责明责尽责意识。党委和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坚决破除认识上的诸多误区,消除思想顾虑,增强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二是工作主体意识。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要进一步明确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地位和具体责任,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日常工作之中,与经济社会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抓具体、具体抓,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三是责任田意识。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要将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视作自己的责任田,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围绕本单位(部门)的实际,研究方针策略,创新开拓实践,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四是表率示范意识。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为党员干部做出示范、树立榜样。

2.切实增强纪委监督责任的担当,着力提高三种意识。一是依规履职的意识。纪委要进一步明确党内监督机关的职责定位,按照党章赋予的法定职能,开展执纪、监督、问责,既要协助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要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二是聚焦主业的意识。以三转为主轴,深入开展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把事前、事中的监督职责交还给业务主管部门,集中力量抓好主责主业,树立再监督的意识。三是铁面执纪的意识。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以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实解决能力不足和本领恐慌的问题,大力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水平。在面对腐败现象和违纪违规行为,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执纪问责,真正做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责任落实。把握好落实两个责任的根本,建立工作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取得实效。

1.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坚持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认识、理解、厘清两个责任的意义和内涵,并自觉履行到各自的工作职责中去,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系统培训。一是充分发挥廉政文化九进活动的宣传作用,通过开展专家讲课、警示教育、廉政承诺、文艺汇演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传播廉政文化,浓厚落实两个责任的氛围。二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引导作用,坚持廉政建设逢会必讲,组织开展好党政一把手讲党课活动,切实当好表率,唱好主角。每年讲廉政党课或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不少于1次。三是充分发挥平台载体的传播作用,精心编发廉政短信、廉政专栏、廉政汇编,用好用活一墙一屏一栏一网一节目(即廉政文化墙、电子屏、公示栏、纪检监察网站、廉洁xxxx节目),动态宣传各级关于廉政建设的讲话、政策、案例,增强全县上下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建立并严格执行责任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双谈话制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二是严格执行双背书制度,即每年由县委向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下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县纪委向下级纪检组织下发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责任书,层层签字背书,落实责任。三是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每年由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向同级党组织和县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每季度报告不少于1次。

3.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一是改进检查方式,探索建立日常督查、重点巡查、年终检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立体式监督检查考核机制,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主要内容,在坚持县委领导带队检查考核的同时,创新方式方法,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大督查、专项检查、执纪查案等形式,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考核。二是建立五廉监督制度,即各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县纪委全委会对各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访廉、问廉、评廉、督廉的五廉监督机制,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同时,探索委托第三方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导入和建立群众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评价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三是建立巡察机制。建立和完善巡察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单位(部门)党委(党组)的监督。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内容,着力发现问题,注重成果运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部门),开展专项巡察。每季度开展巡察不少于1次。四是严格执行年终检查考核制度。每年年终对各单位(部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将年终检查考核与各单位(部门)年度考核、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等相结合,严格兑现奖惩。

4.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一是实行纪委约谈。对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的,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了解情况,提醒约谈,抓早抓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启动责任追究。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专门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和方式、力度,准确区分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三是实行一案双查。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和纪检组织的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避免出现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形式代替党纪政纪处分的现象,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两个责任落实调研报告二

中央提出两个责任特别是省委出台一意见一办法以来,湘潭市委、市纪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断凝聚共识,认真谋划部署,以追责问责为导向,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要做法

(一)狠抓宣传督导,营造问责氛围。一抓学习。市委书记陈三新专程到市纪委调研座谈,在全市落实两个责任专题培训班上作辅导报告,多次在全市大会上强调,要以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市纪委紧跟省纪委和市委部署,在去年编发和王岐山同志关于两个责任的重要论述、全国部分地方落实两个责任的实践探索等学习资料的基础上,今年又将各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和学思践悟系列文章搜集起来,以内刊形式印发学习,还编印《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手册》,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人手一册。各级各部门将两个责任纳入党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市本级开展两个责任在线专题访谈,10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结合实际谈体会、作承诺、讲打算。二抓约谈。市委书记陈三新率先垂范,带头亲自约谈部门负责人,8月11日,对全体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县市区(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体廉政谈话,反复强调坐着领导干部的位子就要挑起一岗双责的担子。市委常委和市政府班子成员分别约谈分管联系或分工对口的部门负责人20余人次。市纪委书记约谈县市区(园区)、市直单位纪委(纪工委)书记。约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遮遮掩掩,不轻描淡写,既包括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也有信访举报问题和个人自律不严等问题。三抓督导。去年,市纪委开展2轮专项督导。今年来,市纪委书记张建平带队到各县市区(园区)和10个乡镇街道督导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逐一听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汇报。委局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市直单位进行专项督导。在市委、市纪委的示范和督促下,各县市区(园区)、市直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层层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宣传、约谈、督导,基本实现全覆盖、无盲区,在全市营造不担责就要被追责的浓厚氛围。

(二)健全制度链条,划出问责依据。一是出台实施办法。去年,市委在全省较早出台了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专门拿出一个章节对责任追究作出详细规定:对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查。还修改完善《湘潭市行政问责办法》,明确了决策违规、执行不力、管理不善、行为示范等4个方面的行政问责情形,规定了4种对行政机关的问责方式和11种对当事人的问责方式。二是制定5+1责任清单。协助市委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5+1责任清单,即市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成员、市人大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市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市委常委会的主体责任包括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等8个方面25条。市委书记的主体责任为18条,市长的为17条,市委常委会成员既有共性清单,又根据自身分管工作,列出了个性责任清单。定位准才能责任清,具体化、条目化的清单制度,不仅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还有利于倒追单位党委和纪委责任,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也将参照制定责任清单。三是落实责任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委书记以及其他班子成员每年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各级纪委也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情况。报告均实行签字背书,存入档案库,作为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年初,全市共有191家单位和750名党政领导干部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了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四是强化检查考核。实行双百分考核制,分别由市委和市纪委领导带队检查,改变了以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分的问题。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责任单位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促使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把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三)严肃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去年,全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个单位和50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今年1至7月,全市又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6个单位和60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体现三个特点:一是盯紧一把手。在受到责任追究的110名党员干部中,一把手有29人,占26.4%。比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平,对该局违规发放奖金等问题没有制止,受到诫勉谈话。还比如,市福彩中心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存在违规组织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禹尚良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二是不搞法不责众。市福彩中心一案,同时问责了一把手、分管副局长、纪委书记、原党委书记、原局长、原副局长、市福彩中心主任共7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案也有4人被问责。三是不因退休免责。市民政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王龙林,虚开发票套取资金,未经组织批准私自出国旅游,并干扰组织调查,虽然于今年5月4日退休,仍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些典型案件,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我市反腐体系的全面升级,彰显出反腐零容忍、问责无禁区已成新常态。在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的同时,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纪委书记一样动刀子,决不护短。比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委书记刘胜利,对该单位违反规定发放奖金等问题不制止,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又比如,雨湖区鹤岭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新元,对该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明显违反财经纪律套取资金行为不反对、不制止,还以促发展、讲团结、顾大局之名表态支持,受到警告处分。去年以来,全市共有11名纪检干部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落实两个责任以来,基层普遍反映有三个变化:第一个变化,一些党委从以前的只挂帅不出征,逐步向既挂帅又出征转变。一些单位原来由纪委书记推着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现在经常是党委书记推着纪委书记做事。第二个变化,各级纪委聚焦主业,责任田更加丰收。去年全市共立案431件43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68人,移送司法机关46人,同比分别增长97.7%、26.8%和24.3%。今年1至7月,全市立案406件407人,单纯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397件,占立案总数的 97.8%,给予党政纪处分270人(含往年遗留案件),其中县处级8人,撤职以上处分51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许多干部群众深有感触地说:纪委还是那个纪委,人还是那些人,但工作却发生了显著变化。第三个变化,干部遵规守纪的意识明显增强,有的领导在决策拍板前都要问问纪委书记,这个事情搞不搞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主要是有差距、不平衡的问题:总的来看,两个责任的落实,县市区好于市直部门,上级机关好于基层单位,党政部门好于企事业单位,一把手好于副职。主要问题是:一是不愿抓。有的重业务不重党务,讲业务一整天,谈党建一支烟,对主体责任说不清、道不明,心中一本糊涂帐。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的事,如果我这个分管领导把教育提醒、监督约谈全包了,那纪委书记干什么?还有的分管范围接连出问题,自己不查漏补缺,反倒认为纪委盯着我搞,挖洞寻蛇打没事找事。有的习惯于依赖纪委,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不是个别。二是不敢抓。在乡镇调研时,问乡镇党委书记:一年下来找过哪些干部谈过话?大部分支支吾吾、一脸茫然。三是不会抓。有的党组织停留在一般性的工作部署上,开个会议、发个文件、看个教育片、签个责任状,没有抓深抓细抓实,主体责任虚化空转。

(二)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主要是能力素质不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党的十八大以后,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热情高涨,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信访举报量激增,信访举报件要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规定时间办结,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一个简单的违纪案件也要走完所有的程序。这就呈现出案多人少的局面,有的新进干部还未扛过枪就要上战场。基层纪委工作任务本来繁重,加上上级纪委层层抽调基层纪委办案骨干,常常感到捉襟见肘。各乡镇纪委一般配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干事3人和兼职纪委委员3人,但纪检干部很难专职专用。二是能力不足、办法不多。基层纪委专业人才短缺,干部缺乏业务培训,工作经验不足,发现问题线索和突破案件的能力欠缺。腐败分子反调查的意识和能力越来越强,作案手段越来越高,相互串供屡见不鲜,非党员和监察对象不配合调查的现象也不少见,而纪检机关手段不足,基本依靠一支笔、一张嘴、一张纸,调查取证往往举步维艰。三是快查快结有困难。上级纪委交办下来的信访件,要求规定时间办结,而调查核实一个信访件需要人手,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有的问题时间跨度长,证据遗失严重,调查取证困难。快查快结要求纪检机关重视核查违纪部分,将涉嫌违法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有的群众对这种做法不理解,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干部被摆平、被收买,包庇被举报人。四是定性量纪难把握。有的问题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理依据,基层纪委在定性量纪上存在困扰。如对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四风问题,往往因缺少制度依据,造成处理难度大。另外,由于党政纪处分存在从轻、减轻、从重、加重等情节,各地纪检机关对同类案件的理解和处理存在差别,客观上存在执纪不平衡的问题。五是有的纪检干部缺乏责任担当。有的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纪检组长说大案要案让上级查,我检查上下班纪律就行。有的拈轻怕重,得罪人的事、急难险重的事不愿意干,而借花献佛的事、露头露脸的事争着干;有的习惯于当甩手掌柜,让抽调或借用的干部当主攻手。有的纪检组长三转之后不知所从,坐等上级发文开会,推一下、动一下,不愿主动开展工作。六是纪检干部面临围猎的严重考验和挑战。当前,腐败与反腐败处于两军对垒的胶着状态,纪检监察干部比普通党员干部更容易面临围猎的严峻考验。有的被调查对象一听到风吹草动,就四处打探消息,纪委还没开展调查,说情打招呼的就找上门来。有的为逃避查处,千方百计诱惑、拉拢、腐蚀纪检干部,或者对办案人员及其家庭进行骚扰、恐吓、威胁,扬言你们现在让我难过,我出去了绝不让你们好过等等。有的实施反调查,对纪检监察干部围追堵截和跟踪拍摄,企图抓住纪检干部的把柄。少数受到惩处的腐败分子不甘心自己的灭亡,利用媒体、网站对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极尽诬告、诋毁之能事。比如,去年4月,湘潭县政府办原副主任朱修仁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朱不甘心受到法律制裁,在网上发帖恶意控告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以达到博取社会同情、减轻个人刑罚的目的。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的围猎,使纪检干部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

(三)在制度设计方面,还存在不科学的问题。比如报告制度,由于没有详细规定,报告内容不规范,比较笼统,有的把述责述廉变成了述职诉苦。又比如考核制度,现有考核制度考核内容也很笼统,缺乏量化的指标,使得实际工作中考核评价者只能凭自己的主观认识和价值取向。考核安排也不科学,将纪委书记与党委其他成员一起考核,纪委书记认真履职肯定会得罪人,考核时会丢分,推选干部时会丢票,纪委书记不认真履职又会被追责,好比猫负责抓老鼠,反而让老鼠来评价猫,显然不合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今后,要在认真总结盘点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论述摘编,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取得监督执纪问责的新成效。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抓责任落实,持续传导压力。以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湘发〔2014〕24号)和《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湘发〔2015〕5号)两个文件为抓手,坚持市委领导带头示范,以上率下,继续加大两个责任的宣传督导力度,用好约谈、检查、考核等有效手段,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尤其要继续加大责任倒查力度,以严格的追究制推动责任制落地生根。

二是严抓监督执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把维护党的纪律放在首位,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决不让纪律成为变形金刚。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把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作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盯紧突出问题,深化作风检查。始终坚持以烧船称钉的决心惩治腐败,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乡机关干部考察报告范文5

一、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常性监督

围绕“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工作思路和“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县委组织部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

1、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和听证制度,增强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动态管理,县委制定了《中共*县委委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县委组织部与县纪委联合下发了《关于科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关于科级领导干部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如实地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对不按规定如期报告,或与事实存在出入的,组织、纪检部门及时派人进行调查核实,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责令报告人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进行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并装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县委组织部定期邀请各类党员召开党内民主听证会,听取他们对干部任免、重要决策等重大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2、建立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防止小错酿大过。结合班子考察、干部提拔调整、年度考核和群众反映,对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的;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违反科学发展观,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用人失察失误的,违背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和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由县委领导和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以及其他有关领导进行函询和谈话诫勉。*年,县委组织部制定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教育制度,还与县纪委共同建立了廉政档案,要求每位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填写廉备案表。*年以来,共函询7人次,谈话诫勉1人次。

3、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妥善解决班子内部矛盾和问题。根据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制定了《关于县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若干规定》、《中共*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中共*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规则》。与此同时,每年都对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下发通知,对民主生活会的议题、方法步骤提出明确要求。并借鉴“先进性教育”的成功做法,民主生活会前,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生活会上,协调县级领导、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党工委领导有重点地参加一些部门和单位的民主生活会,“一把手”严肃认真地搞好自我批评,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负责地提出批评意见;会后,及时向党员和群众通报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县委组织部、县纪委每年还对年度县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总结通报。从而,达到了提高认识、形成共识、增强团结、改进工作的效果,进一步提高了县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准确评价干部的经济责任。为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年以来在坚持对党政一把手离任审计的同时,着力探索领导干部届中、届末及任前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和途径,实现由“离任审计”向“全程审计”的转变。并把审计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年以来,共对5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依据审计结果,今年9月份,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受到了党纪处分。

5、建立群众举报领导干部问题调查核实制度,及时澄清有关问题。为了增强干部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今年5月,成立*县委组织部干部举报中心,针对群众举报反映有问题的干部,县委组织部根据问题的性质,采取与县纪委联合调查、直接查核和发给回复组织函询通知单等办法,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年以来,先后对9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做出了相应处理。《效能建设“五条禁令”》公布以来,纪委与组织部先后对3个单位的领导中午接待饮酒情况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做出了相应处理。通过坚持群众举报领导干部问题调查核实制度,既增强了干部的自警意识,又提高了查证、核实问题的效率,便于澄清事实真相,给干群一个明白。

二、以制度建设为保证,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

通过建立一系列配套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寓监督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之中,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有效防止和克服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在推荐环节上,建立了民主推荐制度。在干部选拔上,将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了群众在选任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做到“两个坚持、两个决不”,即: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除个别特殊情况可由组织推荐外,凡未经民主推荐或不按规定进行推荐的,决不考察和讨论;坚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决不提拔任用。在民主推荐的方式上,采取了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由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每次推荐后,都对推荐的结果进行客观的分析,既尊重推荐结果,同时又不简单地以票取人。今年来,结合县级班子换届,对全县县管干部职位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公开推荐,部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等代表12人参加了推荐会。两个乡镇党委书记职位出现空缺,又在全县县管干部中进行了民主推荐。据统计,*年以来我县共提拔科级干部104名,都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到其所在单位和部门进行民主推荐。

2、在考察考核环节上,建立了考察预告制度、差额考察制、考察档案记实制和考察责任制度。在干部考察中,坚持落实好“三项制度”:第一项是考察预告制度,即在对班子和干部考察前,通过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考察预告,便于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第二项是实行了差额考察制度,坚持一个职位考察几个人选,由一个考察组考察,优中选优。*年以来,有三个职位实行了差额考察。第三项是干部选拔任用档案记实制度,从干部考察的第一个环节到公示任用实行全过程记实。几年来,县委组织部对提拔的干部都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认真的考察,严把用人的考察关。2005年,县委组织部进一步探索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百分制年度考核办法,采取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分类别、分层次、百分量化的方法,将县管领导班子及成员按所在部门与经济工作关联紧密程度分为四个类别,进行分类考核,实行单位群众、县级分管领导、同级同类、考核组四个层次分别评价,汇总计分,通过分数评价干部,扩大了群众参与程度,提高了干部考核评价的准确度。为了加强对干部考察工作的监督,确保考察质量,防止用人失察,正在探索建立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追究制度,要求考察干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对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将按照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3、在任用环节上,建立了全委会、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度、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和试用期制度。全委会、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既是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体现,又是充分发扬民主的最好形式。县委常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认真听取组织部门有关考察情况和审计结果的汇报,主要领导不定调子,不率先表态,与会人员各抒已见,认真发表个人意见,最后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年,县委制定下发了《中共*县委任用乡镇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暂行办法》,规定乡镇党政正职拟任人选或推荐人选由县委全委会实行票决,制度实施以来,对乡镇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实行全委会票决制16人次。从而从机制上防止和克服领导班子成员中少数人或主要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的不良倾向。与此同时,还进一步完善了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凡拟提任的科级干部都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据统计,*年以来先后公示拟提拔干部104人,受理来信来电举报12件次,涉及拟提拔干部9人,对反映事实比较具体的举报,都一一作了认真的核查,对新提拔的实行委任制的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均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

4、在监督管理环节上,建立了《条例》检查制度。认真履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宏观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一方面,坚持每年一度的《条例》自查制度,按照《条例》的规定,逐条进行检查和对照。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认真地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并针对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列入组织部工作目标加以改进和完善。另一方面,不断强化对乡镇和县直局以上党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平时有计划、有目的地对一些单位的贯彻《条例》情况进行抽查。结合每年的年度考核,县委组织部与县纪委联合组成检查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和查阅基础材料等方式,对各乡镇和部分县直部门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了反馈。为了抓好检查问题的整改,下发了检查情况的通报,特别是对问题比较突出乡镇还下发了专项通报和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跟踪督查落实,较好地维护了《条例》的权威性。

三、以制度建设为依托,努力提高干部监督的整体效应

干部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因此,在加强内部分工协作的同时,注重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形成多层次的干部监督网络,以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整体合力。

1、建立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内部分工协作制度。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去是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必然要求,在明确职责、理顺关系、规范运作中,要求组织部门内部各科室都要切实负起干部监督的责任,并建立干部监督工作内部分工协作制度。规定干部监督科是组织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部门,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日常监督,并对相关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干部考察工作以干部科室为主,班子内部存在问题或对拟提拨干部有反映时,干部监督科参与考察,并负责有关问题的核查;对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由干部监督科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由干部监督科负责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就形成了干部监督科牵头,其他科室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格局,增强了组织部内部抓干部监督工作的合力。

2、建立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联系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年印发了《*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制度》,县委组织部一直坚持与执纪执法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纪检、监察、公检法、、审计、计生、人事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执纪执法部门联系通报会,邀请上述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干部队伍的现状,相互通报有关干部存在问题的信息,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对策等。2005年印发《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办法》,广泛搜集信息,尽可能多地掌握干部在有关案件中的涉及查处情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利用各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成果。2005年以来,县委组织部与县纪委对群众来信举报的2起案件进行了联合调查。

乡机关干部考察报告范文6

一、干部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1、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党中央对领导干部和干部工作的要求为依据,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促进干部健康成长,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主要任务:一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是对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是监督能否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否正确贯彻执行县委、政府的决策;能否结合实际学习政治理论,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否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和各项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方针;能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群众路线,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能否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是对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主要是监督能否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能否严格执行《条例》,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自觉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

二、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1、认真监督检查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结合干部考察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对乡局级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主要看在重大问题的决策,特别是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是否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事,是否存在个人专断或无人负责的现象。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督促纠正;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向县委报告,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在每届领导班子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县委组织部。

2、加强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加强对乡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指导,重点督促和帮助他们找准党性党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切实增强民主生活会的原则、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不符合要求的民主生活会,要求重开,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3、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实行乡局级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干部谈话和诫勉制度、回复组织函询制度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防微杜渐。要引导和鼓励领导班子成员从对党的事业负责和关心爱护同志出发,加强相互之间经常性的监督和帮助。对那些坚持党的原则、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搞庸俗关系、好人主义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对拨弄是非,闹无原则纠纷,损害班子团结,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要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

4、突出抓好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对乡局级领导班子一把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论学习、民主作风、选人用人、廉洁自律、抓班子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组织部分管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与乡局级领导班子党政正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在对领导班子进行全面考察时,切实加强对党政正职的考察。分析研究通过干部考察、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信息等渠道所反映出的乡局级领导班子一把手的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进行诫勉;对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认真分析,必要时进行专项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建立乡局级领导班子党政正职年度总结报告制度。正职每年年终要将本人的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抓班子自身建设的情况,向县委组织部写出报告。

5、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充分运用灵活的监督方式、监督制度,建立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网络,使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进行年终和任前考察时,重点也考察工作圈之外的“三圈”,即生活圈:一看生活方式是否健康;二看生活作风是否端正;三看生活爱好是否高雅。社会圈:一看社交场合、社交关系是否注意身份,坚持党性原则;二看社会责任是否强烈;三看社会品德。家庭圈:一看家庭关系如何处理;二看家庭经济状况;三看家庭环境。通过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真正把领导干部工作圈以外的情况摸清,以便于使他们置于组织的有效监督之下。

三、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

1、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要严格把关。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对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绩突出、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大胆提拔使用。防止思想品质不好、弄虚作假、跑官要官的人得到提拔或进入各级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改进民主推荐的办法,提高民主推荐的质量;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和廉洁自律情况,不仅了解干部工作方面的情况,而且要深入了解干部思想、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情况,还注意了解其配偶、子女从业等方面的情况;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研究,作出任免决定。

2、严格禁止违反规定突击提拔干部。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已经明确工作即将变动时,不得提拔调整干部。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要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说明提拔调整的人员数量、理由、涉及单位的职数设置等情况,经同意后,方可研究决定。

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检查。县委组织部每年对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不定期派出检查组进行抽查。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党组)每年要对本地本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向县委组织部写出专题报告。

4、严格执行《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坚决纠正违反《条例》规定任免干部的行为。对严重违反《条例》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作出处理。

5、建立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权责一致的的原则,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的推荐、考察、决定等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选拔任用干部违反政策、不按规定行事造成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在干部任用上搞、弄虚作假的,不管涉及什么人,一经发现,都要坚决查处。

6、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改进和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扩大群众在干部选任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拟提拔的领导干部人选,必须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验得票较多的干部中产生,多数人不赞成的,不能提拔任用。对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认定为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应免去现职。逐步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差额考察制度和考察结果通报制度,推行和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加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力度。

四、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

乡机关干部考察报告范文7

今年,**乡党委严格按照县纪委整体工作安排,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现将上半年**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年初,乡党委、政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量化分解,明确职责,党委与各村党(总)支部、乡直各单位签定了《2019

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共计14份。召开三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规定各村党支部书记和乡直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村、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负总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脱贫攻坚等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考核。

(二)强化宣传,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乡纪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教育宣传会,定期通过**乡领导干部家庭助廉微信群推送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进一步增强干部廉政意识,坚定干部理想信念,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同时乡纪委高度重视廉政宣传报道,坚持向县纪委报送纪检监察信息。一是坚决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领导干部报告重大事项规定。乡纪委为乡政府所以科级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并及时运转,对3名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备案登记。二是严格执行《**乡政府干部“百分制”考核管理制度》和《**乡村组干部管理办法》,政府机关干部上下班实行指纹签到制,干部到岗情况实行周通报、月总结。乡纪委对2018年“百分制”年终考核分值在70分以下的3名政府干部进行了告诫约谈,因违规使用低保资金修建道路对1名村干部进行了告诫约谈,因贷款催收不力问题对3名村干部进行了工作约谈。乡纪委对全乡干部出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12次督查,形成相关督查通报,在全乡范围内通报。三是认真督促各村及时落实“村财民理乡代管”和村级“零接待”制度,督促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

(三)聚焦主业,进一步履行监督执纪职责。纪检监察工作的主业就是做好监督执纪问责。一是积极开展“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坚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三项制度”,拓宽并畅通信访渠道,积极收集信访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规范问题线索处置。二是乡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依纪依规办信访案件。对接收到的信访问题线索及案件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依规结案,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结果,同时坚持“一案一卷”,整理归档案卷材料,保管安全。同时乡纪委结合扫黑除恶、“一卡通”专项治理等工作,深挖“保护伞”和“关系网”。半年来,乡纪委共接到群众信访10起,全部予以了结。在“一卡通”专项治理中自查发现问题11个,目前正在整改当中。办理上级交办问题线索2件,立案1起,给予党纪处分1人,1件正在办理。通过严肃查处、问责、曝光一批扶贫领域典型问题,形成强大震慑,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三是持续深化推进乡纪委“三转”。对乡纪委书记的工作分工进行全面规范调整,纪委书记只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乡纪委配备2名专职纪检干部,确保纪委书记及纪检干部专职专用,回归“主业”。

二、存在问题

(一)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意识有待加强。个别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不到位,执行的意识不够强,还存在执行不到位的现象。

    (二)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有待加强。个别干部业务能力不高,存在“老好人”的思想,对村级财务管理和“三重一大”事项等监督监管不到位。

    (三)纪检干部业务能力有待加强。纪检干部对业务学习不精不透,信访处理、案件办理能力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坚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执纪工作规则》、《审查调查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强化廉政宣传,定期开展警示教育。乡纪委进一步重视廉政宣传,坚持每月向县纪委报送纪检监察信息2篇以上。

乡机关干部考察报告范文8

注重教育防“病灶”。制定出台《杭锦后旗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杭锦后旗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运用电视、网络、手机、报纸等载体,通过专题培训、专家讲座、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方式,积极开展以强化干部思想政治、党纪党规、监督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常态化教育,帮助干部补足精神之“钙”,绷紧纪律之弦,确保干部守底线、知敬畏,使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入脑入心。今年以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县乡党委换届工作, 举办学习党规、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肃换届纪律要求等各类专题培训班14期,培训各级领导干部5200余人次。

强化管理识“病情”。制定出台《杭锦后旗从严管理干部实施意见》《杭锦后旗干部平时管理办法》等制度,采取调研走访、谈心谈话、述职述廉、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方式,近距离接触干部,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行为,多渠道、多层面识别干部,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群众口碑和在重大事件、重要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全面掌握干部实情,精准识别干部“病情”。在县乡党委换届过程中,共与932名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

分类施策治“病患”。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全面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等制度,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群众举报平台,加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力度。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召集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综治、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分析研判干部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对症下药、治“病”救人,相继对16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乡机关干部考察报告范文9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要以为准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基本稳定、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思路,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进一步提高乡镇党委班子领导发展的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能力,努力把我县各乡镇党委建设成为能够领导本乡镇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创造性地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领导集体,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切实做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配备工作

1、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备干部。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和市委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永乐镇党委委员职数为9名,米粮镇、云盖寺镇、青铜关镇、木王镇、达仁镇、铁厂镇、大坪镇、柴坪镇、高峰镇、回龙镇、东川镇、西口回族镇、茅坪回族镇、黄家湾乡、灵龙乡、结子乡、张家乡、庙沟乡、余师乡等19个乡镇党委委员职数为7名,以上20个乡镇各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乡镇长1名)、纪委书记1名。月河乡、关坪河乡、杨泗乡、西沟乡、龙胜乡等5个乡党委委员职数为5名,其中:党委书记、副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各1名。在乡镇党委委员中,除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外,武装部长一般应担任党委委员,党委委员与乡镇政府副职可交叉任职1至2名,同时,党委委员可确定优秀村党支部书记1名。委员不提高职级待遇。25个乡镇纪委委员均按5名配备。

乡镇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为20%。乡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要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以及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2、进一步规范任职年龄界限。换届时,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48岁(含48岁)以上的,不再继续提名。新提拔担任乡镇党委书记的年龄一般应在40岁(含40岁)以下,新提拔的乡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的年龄原则上不能超过新任乡镇党委书记的年龄。对个别超过提名年龄界限、但工作确实需要的,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可以提名。

换届时,因年龄原因或工作需要不再提名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未到任职年龄界限,平级转任非领导职务的,可暂不占职数。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和提名年龄界限的计算时间,统一按20__年8月31日计算。

3、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换届中,全县三分之一的乡镇党政正职中配备1名30岁左右的正职,二分之一的乡镇党委班子中配备1名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或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年轻干部。对于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和选调生,可以破格提拔使用。

4、注意选拔使用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在坚持干部德才标准的前提下,这次换届中,要为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配备1名女干部(西沟、龙胜、关坪河、杨泗、月河等5个乡暂不配)。西口、茅坪两个回族镇党委领导班子配备1名少数民族干部。

5、坚持按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一要坚决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办事,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二要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扩大群众在干部推荐、考察、选举等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抓住提名、推荐、考察和选举等环节,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人选要进行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与民主评议。要适当扩大民主推荐范围,对拟进党委班子成员进行广泛的民主推荐。现任班子成员在全额定向民主推荐中得推荐票未过半数或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确属不称职的不再提名。同时,防止简单的以票取人。对拟提拔人选,在现工作岗位工作不满三年的,要到其以前工作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6、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交流。要结合乡镇党委换届,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在乡镇和县直部门之间、乡镇之间进行干部交流。交流的重点是党政班子主要领导;适合担任更重要职务和需要“压担子”培养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近几年从大专院校毕业分配到县直机关,未经过基层实践锻炼的优秀年轻干部。乡镇党委正职一般不在原籍任职。同时,要保持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

三、认真组织开好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

开好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是选好新一届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完成换届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各乡镇党委要搞好宣传发动,周密安排部署,指导选好

代表,开好党代会或党员大会,确保乡镇党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1、选举出席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

(1)代表名额。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西沟、杨泗、关坪河、龙胜、月河5个乡直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其余20个乡镇分别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具体名单见附件)。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确定为70─150名,其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乡镇党委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县委批准。各乡镇要根据代表名额和结构要求划分选举单位,原则上按独立的总支、支部划分,必要时也可以将几个基层党组织划分为一个选举单位。

(2)代表条件。①必须是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②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持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③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及国家法律法规,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④在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表率作用,成绩突出。⑤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尽职尽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受到群众拥护。⑥组织纪律性强,顾全大局。⑦坚持党性原则,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民利。⑧身体健康。

各乡镇党委要对党代会代表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确保质量。被执纪执法部门立案审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均不得作为党代表候选人。

(3)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代表结构比例。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党代表原则上要求乡镇机关、所辖站所、村“两委会”领导干部占代表总数的60%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15%左右;农村党员致富带头人、红星党员、先进模范人物占25%左右。在代表总数中,45岁以下的党员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80%以上;妇女、少数民族代表不低于本乡镇妇女和少数民族党员所占党员总数的比例(西口、茅坪两个回族镇的少数民族代表可适当增加)。

要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代表的比例,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为22%。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要向社会进行公示。各乡镇党委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资格和结构比例进行审查。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要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符合条件的,要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2、确定乡镇党委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

(1)组织民主推荐。要按照程序和要求,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党员民主推荐乡镇党委、纪委班子人选。

(2)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反复酝酿,研究提出乡镇党委、纪委班子候选人初步人选。

(3)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有关要求,县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和审查,根据考察和审查结果,研究确定新一届乡镇党委、纪委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

3、召开乡镇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1)听取和审议乡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2)选举新一届乡镇党委、纪委班子。

(3)选举出席县党代表大会代表。

四、时间安排和阶段划分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从7月初开始到8月中旬结束。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7月初开始到8月15日,主要任务是成立组织、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做好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从8月15日到8月18日,主要任务是做好党代会代表的推选工作,酝酿提出下届乡镇党委和纪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县委审批;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第三阶段,从8月18日至8月20日,召开乡镇党员大会或党代会。永乐镇、木王镇、青铜关镇、米粮镇的党代会可在8月底以前召开。乡镇党员大会或党代会的主要议程是:①听取和审议乡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将乡镇党委、纪委本届工作报告提交全体党员或党代表审议通过。②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选举新一届乡镇党委、纪委班子。③严格按照县委提出的代表名额、代表结构、代表条件等方面的要求,选举出席县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要及时向县委报送。

五、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因此,要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周密安排,精心指导,各方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个换届过程中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使乡镇党委换届与当前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1、成立领导机构,精心安排部署。县委成立乡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罗均让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董德康、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文选同志担任,县委办、纪委、组织、宣传、人劳、编办、财政局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文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加强对整个换届工作的领导,特别是在宣传动员、乡镇领导班子测评考察、党代表考察、推荐和酝酿班子候选人、召开党代会等重要环节,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换届工作有序进行。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注意交流经验,搞好协调,遇到问题妥善处理,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负起责任。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筹备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是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对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强有力的领导,尤其要抓好代表选举、领导班子选举、起草工作报告等关

键环节的工作。各乡镇党委分管副书记、组织干部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做好具体工作,协调、联系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确保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在换届选举期间,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所包抓的乡镇,进行法律、政策和程序上的指导,扎实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干部顾全大局,牢记新时期保持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坚持以“八荣八耻”为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支持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正确对待组织安排和个人的进退留转;要注意做好党代表和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大家的思想统一到贯彻中央精神、落实党委决定、维护党的团结上来,自觉增强党性,正确行使民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有重点地参加一些乡镇的党代会,注意研究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